A 17/18-20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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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修订附表2)令》 | 23/2018 |
2. | 《物业管理服务(征款)规例》 | 28/2018 |
3. | 《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29/2018 |
4. | 《2018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令》 | 30/2018 |
5. | 《〈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 31/2018 |
6. | 《2018年〈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32/2018 |
7. | 《〈2018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33/2018 |
8. | 《2018年证券及期货(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及结算所)(修订)公告》 | 34/2018 |
9. | 《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产品)公告》 | 35/2018 |
10. | 《2018年〈废物处置条例〉(第16条的适用范围)公告》 | 3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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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72号 | - | 教育奖学基金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度 受托人就基金管理作出的报告及财务报表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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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73号 | -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及2016年9月-2017年8月工作报告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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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74号 | - | 政府飞行服务队福利基金
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拟备 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年度內的基金管理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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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75号 | - | 预算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财政年度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第1页至492页)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第493页至920页) |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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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76号 | - | 预算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财政年度 卷二 - 基金帐目 |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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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7/17-18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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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有多少宗"过劳死"的怀疑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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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研究制订"过劳死"的定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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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于去年6月13日的会议上,同意采用适当的配套措施,以推行标准工时委员会在其报告所提建议,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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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研究成立专项基金,以资助企业推行旨在达致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措施,例如给予雇员额外有薪假期、缔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以及建立多元化的雇佣沟通管道;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会如何配合上述两份协定的实施,包括会如何就该两份协定的內容及其带来的商机,(i)加强与行业商会和专业团体及业界人士的交流、(ii)进行宣传,以及(iii)提供查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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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预计该两份协定在生效后的首5年內,会为香港的哪些产业及领域带来经济利益;有否制订有关的可量化评估准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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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香港驻新加坡和印尼的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
")目前的编制,以及将会设立的香港驻泰国经贸办的拟议编制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在未设有经贸办的东盟成员国內的中国大使馆设立办事处,以促进香港与该等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商贸往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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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香港与东盟会根据该两份协定在5个重点领域,即海关合作、专业服务、中小型企业合作、贸易便利化和物流及电子商贸合作方面,进行经济和技术合作活动,有关工作的详情和落实时间表为何? |
(一) | 鉴于环保署于2013年至2015年进行了一个短期空气质素监测研究,在全港172个高人车流量或空气扩散条件不佳的位置放置扩散管量度二氧化氮的水平,该等位置的详细地址,以及在各个位置分别录得的二氧化氮水平为何;如环保署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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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2014年以来,每年(i)全港登记车辆数目、环保署透过路边遙测设备监察的车辆的(ii)数目及(iii)架次,以及(iv)被侦测到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车辆种类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
(一) | 过去4年,每年在就业一站分别向(a)少数族裔人士及(b)所有求职者提供基本就业服务的详情(按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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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4年,每年在就业一站分别向(a)少数族裔人士及(b)所有求职者提供的个案管理及就业支援服务的详情(按表二列出);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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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在2014年7月表示会于两年后检讨就业一站这种服务模式的成效,该项检讨的结果为何;会否公布有关的检讨报告;如会,何时公布;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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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计划(i)在其他地区设立就业一站,以及(ii)在某些地区设立专为少数族裔人士服务的就业一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由2013年7月1日至去年6月30日期间,每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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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水务署接获多少宗食肆的供水及安装水表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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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获批的该等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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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水务署负责处理该等申请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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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水务署会否进一步增加人手或把部分工序外判,以期加快处理该等申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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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水务署会否进一步优化有关程序,以期加快处理该等申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当局收到多少宗该等泊车位遭人非法霸占的投诉,以及就此采取各类执法行动的次数为何;该行为较猖獗的地点及有关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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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估计过去3年,每年该等行为导致的公帑损失;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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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新措施遏止该等行为,以确保该等泊车位只用作短时间泊车? |
(一) | 鉴于据报內地31个省/区/市已试行单一窗口,而且內地当局将于2020年在全国建立单一窗口,以对接"一带一路",但香港要到2024年才全面强制实施单一窗口,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避免香港因单一窗口发展滞后而错失商机和竞爭力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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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在单一窗口的全面强制实施后,物流、零售、进出口等相关行业的行政成本每年可节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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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为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制订特定指引,并向它们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援,以协助它们调整相关程序和系统,配合单一窗口的实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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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单一窗口将会全日24小时运作,当局有何措施避免贸易商向当局提交的贸易文件在长假期期间积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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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目前贸易商可在货物抵港或离港后14天內提交进出口报关单和其他相关文件,而该沿用已久的做法可为紧急订单和短交货期的情况提供弹性,该做法在单一窗口实施后会否予以保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民政事务局辖下艺术发展基金(文化交流计划)向本港与其他地方的文化交流活动提供资助,过去3年每年的资助申请的下列详情(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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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接获申请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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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获批申请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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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批出资助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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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获批申请的平均资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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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获批资助额为(a)10万元以下、(b)10万至30万元以下,以及(c)30万元或以上的申请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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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获批申请分别涉及的艺术家及艺术团体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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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获批申请按所涉活动类别(例如展览、戏剧、舞蹈、音乐、戏曲,视觉艺术及其他)划分的宗数,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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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获批申请按所涉活动举行地区(例如內地、北美洲、欧洲,亚洲及澳洲)划分的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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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会否考虑放宽第(一)项提及的资助计划的申请和批准资助准则(例如扩大可获资助的项目范畴、提高资助额占预算总开支的比例),以加强推动跨境文化交流活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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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为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在2017-2018年度额外预留约5,000万元款项,支援本地艺术家和艺术团体进行跨境文化艺术表演和相关活动,每项获资助的表演/活动所涉艺术团体名称和资助额,以及举行日期和地点为何;政府有否评估该等表演/活动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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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会否考虑由本财政年度起每年恒常提供第(三)项提及的约5,000万元拨款,用以支援更多本地艺术家和艺术团体进行跨境文化交流活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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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驻外经贸办")及驻內地办事处现时有何措施,为本港艺术家及艺术团体爭取在相关国家/地区內举行表演及展览的机会;政府有否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该等驻外经贸办及驻內地办事处现时向在当地举行表演及展览的本港艺术家及艺术团体提供的支援的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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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香港驻北京办事处已设立文化交流组,政府会否考虑在各个驻外经贸办及其他驻內地办事处设立文化交流组或指派专职人员,以协助本港艺术家及艺术团体在当地进行跨境文化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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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过去两年,政府进行了甚么工作,以推动本地文化艺术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同业进行跨境文化交流活动,以及政府在未来3年有何推广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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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政府有否计划与粵港澳大湾区的內地城市的相关机构推行合作计划,促进跨境文化交流活动,并为本地艺术家和艺术团体开拓更多发展机遇? |
(一) | 上月21日至27日期间,下表所列每间公立医院每天午夜时的(i)內科住院病床占用率、(ii)內科住院病人数目、(iii)內科住院病床的实际数目、(iv)內科常设病床数目、(v)內科短期病床数目、(vi)內科临时病床数目,以及(vii)內科病人因內科病房爆满而占用其他专科病床的数目(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该等数字);
2018年1月____日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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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各公立医院用以计算內科住院病床占用率的病床基数是否包括(i)內科短期病床、(ii)內科临时病床、(iii)內科各专科(例如肾科、心臟科)病房病床、(iv)复康科、纾缓治疗科等內科分科部门的病床和隔离病房病床、(v)被等候安排入住內科病房的病人占用的急症室专科病床,以及(vi)被內科病人占用的其他专科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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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各公立医院计算的內科住院病人数目是否包括占用下列各种病床的內科病人数目:(i)內科短期病床、(ii)內科临时病床、(iii)內科各专科(例如肾科、心臟科等)病房病床、(iv)复康科、纾缓治疗科等內科分科病床和隔离病房病床、(v)急症室专科病床,以及(vi)其他专科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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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医管局总部有否就內科住院病床占用率的计算方法向各公立医院发出指引;如有,可否提供有关文件;如否,各医院的计算方法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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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医管局有否定期审核各公立医院的病床使用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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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医管局会否公布各公立医院在流感高峰期间每天午夜时的(i)內科住院病人及(ii)內科住院病床的实际数目,以增加资讯透明度?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i)从事时装业的机构数目和就业人数,以及(ii)时装设计培训计划及制衣技术培训计划的结业人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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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加强(i)时装制造商和时装设计师的配对工作,以及(ii)对后者的技术支援,以发展属原创设计的本地时装制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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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采取其他措施推动时装业的发展,例如拨出土地兴建聚集设计、制造和零售等环节的时装中心,以发挥群聚效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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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行政长官于去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设计与工业两者结合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当局会否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厂商回流香港设立生产高增值时装制品的厂房,以促进时装设计师与时装制造商的协作,共同打造属"香港制造"品牌的时装制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自2014-2015年度至今,每年新落成的公屋和居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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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就(i)纪律部队部门宿舍及(ii)其他公务员宿舍分别而言,由2014-2015年至今,每年的现存和新落成单位数目分别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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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计在未来5年內落成的纪律部队部门宿舍和其他公务员宿舍单位的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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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自2014-2015年度至今,每年(i)退休纪律部队人员的数目、已退休/即将退休的纪律部队人员根据配额计划分别申请(ii)编配公屋单位及(iii)购买居屋单位的个案宗数,以及在该计划下(iv)获编配公屋单位及(v)获批购买居屋单位的退休纪律部队人员数目分别为何(按表二列出);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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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自2014-2015年度至今,第(四)(ii)及(iii)项所述的申请人和其他根据配额计划申请公屋单位的公务员,按所属年龄组别划分的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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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行政长官在她于去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延长公务员服务年期的措施,以便部分现职公务员可选择延至65岁才退休,该措施(i)涉及的公务员人数,以及(ii)对公务员宿舍的需求有何影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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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过去10年,每年香港房屋委员会编配公屋单位的数目,并列出分类数目及相关百分比;现时退休纪律部队人员及其他公务员分别平均需轮候多久才获编配公屋单位,以及该等时间与公屋一般申请人的轮候时间如何比较? |
(一) | 警方就上述案件进行的调查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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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选举事务处于去年7月表示,正全面跟进上述报告建议的各项改善措施,将于下月11日举行的2018年立法会补选会否实施该等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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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上述报告建议当局考虑是否透过对相关员工及其督导者的员工展开评核或纪律程序以作跟进,公务员事务局有否就此采取跟进行动;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东涌空气质素监测站去年录得各类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悬浮粒子(即PM10)、微细悬浮粒子(即PM2.5)、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浓度超出空气质素指标或其他相关指标的次数分别为何,以及每种污染物超标的详情,包括平均及最高的超标幅度及浓度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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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将会推行甚么措施,确保东涌的空气质素在大桥通车后不会恶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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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定期检讨各项改善空气质素措施对改善东涌的空气质素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清洁工人的(i)数目及(ii)该数目按年变动的百分比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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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每名清洁工人平均每星期获发垃圾袋及口罩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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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当局有否收到清洁工人的投诉,指有承办商大幅减少人手导致他们未能按法例每7天放取1天休息日;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否采取跟进行动及对有关承办商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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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研究改善评审外判服务投标书的制度,包括(i)调低标书在价格所得评分在总分数所占比重(例如不多于50%)、(ii)规定承办商须安排足够人手和采用合适器材提供清洁服务以减低清洁工人的辛劳,以及(iii)规定承办商须给予工人更佳的薪酬待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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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目前清洁工人需把笨重的垃圾桶盖提起和倾侧才可清理设于垃圾桶盖顶的烟灰缸,而大部分清洁工人年纪老迈,进行该动作容易造成受伤及劳损,当局会否改善垃圾桶的设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有何其他解决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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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例如举办回收桶设计比赛),呼吁市民减少制造垃圾和把垃圾妥善分类,以期减轻清洁工人的工作负担;若会,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小学生家长就其子女未能应付学业压力要求协助或作出投诉的个案宗数,以及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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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据报有一所采用"愉快学习"施教理念的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在去年取得不俗的中一派位结果,当局会否在全港小学推广愉快学习施教理念,提升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动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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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当局有否研究推行"零家课"措施,规定学校必须把部分课节定为导修课,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校完成各学科的功课;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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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就每日家课量上限订定指引;若会,实施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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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会否向学校增拨资源,以便学校的家长教师会举办更多活动,使家长更懂得如何处理其子女因学业压力而引致的情绪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10年,市建局以私人协商方式收购的业权占重建项目受影响业权总数未达80%前,便申请强制收回有关业权的重建项目的下列详情(以表逐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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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项目的名称及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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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市建局在提出申请前已收购该项目下的业权数目及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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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该项目下经强制收回的业权数目,以及有关业主获发的补偿或特惠津贴总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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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如当局批准申请,有关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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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以何准则决定是否批准市建局的强制收回业权申请;会否考虑修订法例,规定市建局就某重建项目提出强制收回业权申请前,必须已分别收购(i)整个项目及(ii)该项目內每个地段/每幢楼宇的业权总数指明百分比的业权,以照顾不同地段/楼宇的业主的利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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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过去有沒有由市建局与受影响业主以合作方式推展的重建项目;如沒有,市建局会否考虑以此方式推展重建项目;如有,有关项目的详情(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和受影响业权数目)为何,以及有否业主在推展项目过程中终止合作;如有,所涉项目及中止合作的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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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据报市建局行政总监早前表示,"需尽快收购业权"的规限是导致市建局大部分重建项目录得亏损的原因之一,该规限的详情为何? |
(一) | 每年(i)入稟、(ii)获批及(iii)被拒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数目(按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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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i)每年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曾审理而政府有参与诉讼的司法覆核案件数目,并按法院裁决对政府(ii)有利及(iii)不利列出分项数目及百分比(按表二列出);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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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每年法律援助署("法援署")分别(i)接获及(ii)批准了多少宗就司法覆核案件提出的法律援助("法援")申请,以及就获批个案而言,法庭裁决对法援受助人(a)有利及(b)不利的个案宗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按表三列出);及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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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i)每年法援署的开支总额,以及当中由司法覆核案件招致的开支的(ii)金额及(iii)百分比为何(按表四列出)?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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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现时全港的(i)临拨用地及(ii)短租用地分别的数目,以及每幅用地的(a)位置及(b)面积(以表列出),并(c)以地图分别显示该两类用地的位置;该等短租用地当中,已有长远规划用途的用地数目;如沒有备存该等资料,政府会否考虑编制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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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在去年11月23日致本会议员的覆函中表示,用作工地/施工区的2 945公顷临拨用地当中,约有三分之二面积的用地预计会成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该等基础设施所属的工程项目名称,以及当中哪些属大型基建工程项目;有否就余下三分之一面积约1 000公顷的用地的未来用途进行研究;如有,研究的目标及內容为何;如否,会否立即进行研究;施工区在工程进行期间的详细用途(例如用作存放工具或工人物品等)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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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在去年6月7日就本会议员质询所提答覆的附表四中,用途为(i)"贮存用途"的临拨用地分别批予哪些政府部门及在有关用地贮存的物品的类别、(ii)"休憩用地"的临拨用地现时开放予市民使用的百分比,以及(iii)"其他"的临拨用地每幅的用途详情(以表列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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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政府在第(三)项提及的答覆中表示,沒有备存未来3年、5年及10年到期归还的临拨用地的现成资料,政府自此有否编制该等资料;如有,详情为何(以表列出);如否,会否编制有关资料? |
(一) | 有否评估,政府在过去10年为开拓伊斯兰金融市场而进行的工作有否达到预期成效,以及期內的有关机遇有何重大变化;若有评估,详情为何,包括每年香港在全球伊斯兰金融活动的巿占率变动情况;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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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届政府为开拓伊斯兰金融市场,在强化市场基建、培训人才、鼓励产品开发和促进与其他伊斯兰金融市场的合作等方面有否具体计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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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就其拓展伊斯兰金融市场工作的成效制订未来5年、10年及15年的量化指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报告把将会供应作经济用途的土地分为"市场主导"(121公顷)及"其他"两组,并把前者细分为(i)"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18公顷)、(ii)"工业"(-17公顷)及(iii)"特殊工业"(120公顷)3个项目,而后者则只有(iv)"工业"(81公顷)1个项目,这4个项目按表一所列土地来源细分的数字为何;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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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将会供应作房屋用地的土地(i)当中用于发展公营和私营房屋的土地面积及(ii)可提供的公营和私营房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表二所列土地来源提供该等数字的分项数字;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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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上述1 872公顷土地将会提供的设施可分为(i)"主要特别设施"及(ii)"与人口相关设施"两类,按发展项目名称并以表三列出每个项目的现况(即已落实/已规划/规划工作大致完成),以及该两类设施分别所占面积;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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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报告预测由2016年起的30年內,受重建项目影响而产生的房屋单位需求约为318 400个,有关重建项目在完成后可供应的公营及私营房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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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报告估计重建项目在完成后可提供的房屋单位数目会比重建前的单位数目少,该两个数目的比例是多少及如何得出此比例? |
(一) | 是否知悉便利店提供的长者提款服务的具体实施日期、限制及其他详情;香港银行公会是否正与其他连锁式经营的便利店、超级市场或店铺商讨提供该服务;若正进行商讨,详情及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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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各银行在未来3年有否计划(i)开设更多流动分行,以及(ii)推出其他实践普及金融理念的措施;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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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香港邮政将会提供的长者提款服务的详情,包括(i)具体推出日期、(ii)该7间邮政局的名称、(iii)设置成本,以及(iv)每年的经常性预算开支;鉴于据报参与提供便利店长者提款服务的银行需就每宗交易支付约6元的交易费用,香港邮政会就长者提款服务的每宗交易向银行收取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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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香港邮政以何准则选出该7间邮政局,以及有否计划将长者提款服务扩展至其他邮政局;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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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上述两项条例就香港邮政代银行提供提款及存款服务施加甚么限制;政府会否研究在邮政局提供其他银行服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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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政府会否研究在其他政府场地(例如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文康设施)拨出部分地方,供银行设置自动柜员机或提供其他服务,以进一步实践普及金融的理念﹖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公私营医疗系统的流感疫苗供应量及使用量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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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夏季流感高峰期的流感疫情与冬季的通常有甚么分别;有否统计,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人确诊在夏季及冬季流感高峰期內感染流感,以及当中儿童及长者所占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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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采用甚么方法预计流感疫情的未来趋势;有否制订新措施,确保本港公私营医疗系统的流感疫苗供应及病床数目足以应付流感高峰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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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流感病人到公私营医院急诊室求诊,以及当中需留院治疗的病人等候入住病房的平均时间分别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