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7/18-25

立法会

议程

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时30分
(或紧接当天上午11时举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的会议之后)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新开发银行)令》59/2018
2.《2018年核数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60/2018
3.《〈2017年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修订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61/2018
4.《〈2018年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修订附表)令〉(生效日期)公告》62/2018
5.《2018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63/2018
6.《〈2018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64/2018

其他文件

1.第91号-优质教育基金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92号-教育发展基金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3.第93号-香港扶轮社贷款助学金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4.第94号-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5.第95号-语文基金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6.第96号-保险业监管局
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收支预算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7.第97号-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八A号(2018年1月17日)
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8.立法会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就谴责郑松泰议员的议案成立的调查委员会的报告
(由调查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9.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0/17-18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10.《201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郭荣铿议员提交)

11.《2017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及《2017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朱凯廸议员问:


有关注动物福利的人士向本人反映,近年政府在新界乡郊地区推展多项大型发展项目,令不少乡郊动物无处容身,最终难逃被送交当局或遭当局捕捉后遭人道毀灭的命运。该等人士认为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该等动物的福利,避免再出现上述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就保障乡郊动物的福利制订全面的政策,避免它们受发展项目影响和遭人道毀灭;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元朗橫洲第一期公营房屋发展计划快将展开,政府有否统计受该工程项目影响的动物(包括狗只、猫只、牛、羊及其他动物)的数目,并采取措施保障它们的福利,避免它们遭人道毀灭;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立即进行统计;及

    (三)会否加强与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及其他动物福利机构合作,并增加对其资助,以便它们协助政府进行相关的统计及保障乡郊动物福利的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张华峰议员问:


本年2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就拓宽本港上市制度刊发《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文件》,并进行1个月的公众咨询。该文件建议对生物科技公司实施较低的上市门槛、容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上市,以及新设便利第二上市渠道。联交所正爭取在本年第二季內实施新制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新加坡及內地当局据报正采取积极措施吸引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在其股票交易所上市(例如內地当局计划透过中国预托证券方式,吸引独角兽企业在內地A股市场上市,以及加快审批有关的上市申请),当局有否评估该情况会否削弱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来港上市的意欲;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在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重新审视香港需否进一步开放及优化其上市制度,以爭取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来港上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201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国家领导人近日多次提及支持香港经济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当局需否重新检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和定位,以及政府需采取哪些措施配合国家的发展大局?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梁美芬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去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应鼓励社区善用海滨,增添生气活力,为市民创造更多优质的公共空间。政府已预留5亿元的专项拨款,推动落实优化海滨的6个项目。关于优化海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表示会推动成立海滨管理局,该项工作的进度为何;

    (二)鉴于当局近年已进行《湾仔北及北角海滨城市设计研究》及《港岛东海旁研究》,以收集公众意见,政府会否考虑就九龙海滨进行类似研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推出措施,鼓励渡轮服务营办商在非繁忙时段提供由红磡码头出发的水上的士服务,以活化红磡码头,并配合西九文化区计划的推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4. 杨岳桥议员问:


据报,自2006年起,14个青少年制服团体获邀执行每年于5月4日在金紫荊广场举行的升旗礼仪式,以纪念五四运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下称"中联办")于本年2月初,约见其中7个制服团体,商讨有关他们的成员在该仪式中放弃一直沿用的英式步操,而改为采用中式步操的事宜。其后,各制服团体被要求具名书面回覆在仪式中将采用的步操方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基本法》第五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特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第二十二条订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等均不得干预特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以及第一百四十六条订明,特区从事社会服务的志愿团体在不抵触法律的情况下可自行决定其服务方式,政府有否评估,中联办介入特区制服团体采用何种方式步操的举动,是否已构成违反《基本法》的上述条文;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是,政府会采取甚么措施防止日后再出现该情况;如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二)有何政策及措施,维护特区制服团体的服务自主权;及

    (三)会否考虑就《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立法,禁止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干预特区的事务;如会,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5. 周浩鼎议员问:


教育局指出,学校收到有关性骚扰的投诉时,应参考平等机会委员会编订的《校园性骚扰政策大纲》(下称"《大纲》")所载的相关原则及程序,启动校本的处理性骚扰投诉程序。《大纲》订明,学校应设有正式及非正式处理性骚扰投诉的机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全港的中学及小学接获的性骚扰投诉宗数;当中查明属实的个案宗数,并按骚扰者受到的惩处列出分项数字;

    (二)教育局有否规定学校须同时呈报经正式及非正式处理的性骚扰投诉的详情;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该局有何机制监察学校遵守该规定,以及会否找出性质较严重的性骚扰投诉个案并作出跟进;及

    (三)教育局有否制订新政策和措施,以加强教职员和学生对校园性骚扰的认识;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6. 田北辰议员问:


据报,近年每逢有受欢迎的表演活动举行,相关的门票炒卖活动(俗称"炒黃牛")便十分猖獗。例如,近日有一系列"栋笃笑"表演的黃牛票索价高达原价的17倍,令向隅的市民非常不满。另一方面,根据香港体育馆及伊利沙伯体育馆的租用条款,只有当租用人选用城市售票网销售门票,才须把每种票价的门票至少五分一拨作公开发售。然而,有不少私人场地的租用条款规定,租用人须把至少一半门票拨作公开发售。关于政府从政策、法例及执法层面打击炒黃牛,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认真研究,规定在政府场地內举行的活动的门票须以实名制方式出售,以及场地租用人必须把最少一半门票拨作公开发售;

    (二)鉴于有市民批评,《公众娛乐场所条例》第6条关于禁止炒黃牛的条文有漏洞(即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管理的场所內进行的活动不受规管),以及所订罚则过轻(即最高罚款二千元),政府会否考虑制定全面的法例杜绝炒黃牛,并提高有关罚则(例如增加最高罚款额或引入监禁刑罚),以加强阻吓力;及

    (三)尽管政府声称康文署有加派场馆职员和保安人员于活动举行期间在康文署辖下场馆范围巡查,以打击炒黃牛,但现时绝大部分的兜售黃牛票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政府有何具体策略打击网上炒黃牛,包括会否要求相关网站主动删除炒黃牛相关资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7. 锺国斌议员问:


据悉,检测和认证业为不同行业提供测试、检验及认证服务,确认其产品及服务符合国际标准,为制造业、出口业及在"再工业化"政策下引进的高端制造业提供重要支援。目前,创新科技署辖下香港认可处("认可处")提供认可服务,对检测和认证机构胜任进行特定合格评定工作作出正式承认。关于推动检测和认证业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认可处目前与99个经济体系內的100间认可机构签订了相互承认安排,该安排涵盖哪些类别的检测和认证服务;该等服务涉及甚么测试技术和认证准则;当局将如何提升香港的检测和认证服务在国际上的认受性;及

    (二)鉴于认可处是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所认可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员,认可处在该等组织的参与程度为何;认可处有否向该等组织建议采用香港制订的认证准则及测试方法,以打造"香港检测‧香港认证"的品牌,以期建立香港的检测和认证业在国际上(特别是在检测和认证技术水平较低的东南亚地区)的领导地位,从而开拓新市场;如有,成效为何,包括所提建议有否获接纳;如沒有建议,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增拨资源推动相关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8. 叶刘淑仪议员问:


多年来一直有长者(即65岁或以上人士)抱怨公营普通科门诊诊所("门诊诊所")的诊症筹额不足,以及在使用普通科门诊电话预约服务时遇到不少困难(例如未能在时限內依指示按键而无法完成电话预约程序)。另一方面,政府在去年10月发表的《施政纲领》中表示会改善长者医疗服务,但对改善向长者提供的公营普通科门诊服务著墨不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每间门诊诊所提供的预约筹数目,以及当中长者预约专筹所占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

    (二)鉴于长者的数目近年持续上升,而各区的长者人口增长速度不同,以致各区的长者对筹额比例参差,政府会否要求医管局检讨分配予各区门诊诊所的资源,以应付长者对普通科门诊服务的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在2018-201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预留3,000亿元改善公营医疗系统,政府会否投放额外资源及人手改善预约公营普通科门诊服务的安排,例如提供真人接听的电话预约服务,方便长者预约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部分未能成功预约公营普通科门诊服务的长者会转而向私家医生求诊,当局在未来一年,有何措施鼓励长者在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登记,以期他们得到更佳及更适时的诊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刘国勋议员问:


近月有多位市民向本人反映,他们向某些商戶购入不少现金券但未有留意或忘记现金券设有使用期限;当他们尝试使用现金券时,遭有关商戶以现金券的有效期已过为由拒绝。该等市民认为,他们以现金购买等值现金券等同预缴式消费,因此商戶单方面为现金券设定使用期限的做法并不合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消费者委员会接获消费者就使用现金券事宜的投诉宗数、有关商戶所属行业,以及投诉的主要內容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各个有关的政府部门接获现金券使用者针对商戶不当行为的举报宗数、有关商戶所属行业,以及举报的主要內容为何;处理该等举报的机制为何;该等政府部门有否研究多年来接获的举报有何特点,以及会否考虑加强监管商戶销售现金券的行为;及

    (三)会否考虑研究对商戶设定现金券使用期限施加限制,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如会,详情为何;若否,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李慧琼议员问:


1998年成立并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基广会")负责为推广《基本法》的整体计划和策略提供意见,并作为组织《基本法》推广工作的中心点,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有关的推广工作。基广会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向学生及青少年推广《基本法》,让他们对《基本法》有全面及正确的理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过去3年每年基广会向学生及青少年推广《基本法》的成效;若有,以何方法及指标进行评估;会否检讨该等方法及指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鉴于近年部分青少年行为激进,当中有人甚至鼓吹香港自决及独立,公然漠视《基本法》及其所载"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政府会否加强对学生及青少年推广(i)国家《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以及(ii)"一国"与"两制"的关系;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1. 梁志祥议员问:


有不少刚步入60岁的基层长者反映,由于他们早前已因年届60岁而退休或因健康问题而离开职场,所以再沒有工作收入,加上他们因未达65岁而不合资格申领大部分长者福利,以致需依靠微薄的积蓄过活。他们批评现行长者福利政策脫离现实,令60至64岁人士需面对为期数年的福利真空期。尤有甚者,政府最快会于本年第四季落实安排,把领取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考虑把领取长者生活津贴、长者医疗券及长者两元乘车优惠的合资格年龄下调至60岁,以及每年所涉的额外开支为何;若否,会否透过关爱基金向60至64岁人士提供类似的福利;

    (二)尽管政府计划向雇主发放在职培训津贴,以鼓励他们聘用已离开职场或失业的60岁或以上人士,但有刚过60岁的失业人士表示因学历低及欠缺专业技能而难以找到工作,政府有何新措施协助他们就业;会否立法规定退休年龄为65岁,以加强对60至64岁人士的就业保障;及

    (三)会否考虑把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维持在60岁;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2. 郭家麒议员问: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或因工作性质患上该条例订明的职业病,可在不论过失的原则下获得补偿。关于雇员的工伤病假,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2012年至今,每年因工伤而获准放取(i)3个月至6个月、(ii)6个月以上至1年、(iii)1年以上至两年及(iv)两年以上病假的雇员人数分别为何,以及他们放取病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他们从事的工种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自2012年至今,当局有否为放取1年以上的工伤病假的雇员安排(i)复康计划及(ii)过渡性的工作;如有,详情(包括个案数目及所涉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自2012年至今,已放取1年以上工伤病假的雇员的复职率(包括重返工作岗位及调任至其他工作岗位的雇员)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自2012年至今,每年(i)劳工处、(ii)社会福利署及(iii)医院管理局管理的各项计划向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伤雇员提供补偿、援助及复康计划所招致的开支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3. 林卓廷议员问:


根据现行公务员房屋福利政策,在1990年10月1日前获聘的合资格海外人员,或属于总薪级表第45点或以上或同等薪点的本地人员,可获编配高级公务员宿舍。另外,纪律部队的已婚人员在资源许可下可获编配部门宿舍。据报,现时有不少已退休或离职的纪律部队人员(包括被革职的前警员)逾期多年仍未迁出部门宿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截至本年3月31日,分别有多少名已被革职或迫令退休的人士逾期未迁出高级公务员宿舍及部门宿舍,以及他们未迁出的理由为何;

    (二)现时有多少名逾期未迁出宿舍的人士,并按他们(i)退休/离职前所属部门、(ii)逾期多久及(iii)占用单位所属每月市值租金组别(每组的范围为5,000元)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政府采取甚么程序收回逾期未交还的宿舍单位;逾期未迁出宿舍的人士自何时起须支付市值租金,以及政府会采取甚么程序向他们追讨欠缴租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4. 何启明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建造业、餐饮业、航空业、零售业、护理业,以及机电业的人力资源情况:
  • (一)自2016年至今,每年每个行业按下表所列年龄组别划分的(i)就业人数、(ii)求职人数、(iii)遭解雇或遣散人数及(iv)辞职人数分别为何,以及该等数目分别占该行业的职位数目的百分比(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行业:                年:               

    年龄组别 (i)
    (百分比)
    (ii)
    (百分比)
    (iii)
    (百分比)
    (iv)
    (百分比)
    15至19岁    
    20至29岁    
    30至39岁    
    40至49岁    
    50至59岁    
    60岁或以上    
    合计    

    (二)自2016年至今,每年每个行业的全年平均(i)每月空缺数目占职位数目的百分比、(ii)每月失业率、(iii)每月工资中位数,以及(iv)每周工作时数中位数;及

    (三)有否制订新措施吸引市民投身该等行业,以及降低其人手流失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5. 梁耀忠议员问:


有蒲台岛居民反映,现时岛上的供水主要来自收集及储存雨水的储水池,因此岛上的供水极不稳定。根据水务署委聘的顾问进行的研究,岛上一个废置水井可提供地下水作后备水源。该署表示会与离岛民政事务处进一步探讨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另一方面,岛上两台发电机产生的电力多年来不足以应付需求,而且供电网络甚为残旧,有漏电风险。环境局表示,已批准一间电力公司研究在岛上兴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此外,蒲台岛居民多年来一直爭取兴建一条连接该岛码头及岛中心大湾的无障碍通道,以取代目前唯一一条、崎岖不平并有多个梯级的行人路,以方便长者及行动不便人士在岛上走动。然而,发展局表示,有关事宜不属其政策范畴,而离岛民政事务处则表示,有关工程的估算超出地区小型工程计划及乡郊小工程计划每项工程的承担额上限,因此未能在该等计划下进行该工程。该处已把工程建议转交相关决策局或部门考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就在蒲台岛使用地下水进行的研究的结果为何;如研究结果为可行,将会进行的工程的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如不可行,原因为何;

    (二)就在蒲台岛兴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研究结果为何;如研究结果为可行,将会进行的工程的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会否考虑重新铺设岛上的供电网络;如会,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现时哪个政府部门正负责跟进上述兴建无障碍通道的建议,以及该部门是否接纳该建议;如接纳,将会进行的工程的详情(包括施工及承担项目费用的部门、项目估算费用及时间表)为何;如不接纳,原因为何;

    (四)在无障碍通道建成前,有何措施协助行动不便的居民及游客在岛上走动;

    (五)有否制订应变措施,确保岛上居民及游客可及时获得紧急救援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上述行人路的部分路段位于私人土地上,有否制订应变措施,以处理有关土地业权人封闭行人路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6. 郑松泰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自1988年开始采用整体承租方式出租街市,即以单一份租约方式把整个街市的管理批予一个承租商,再由它分租该街市的档位予个别档戶经营。有不少来自整体承租街市的档戶表示,他们因无法承担高昂的档位租金而需迁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房委会基于甚么考虑因素,从辖下22个街市当中挑选出6个街市以整体承租方式出租;过去5年,每年房委会从该6个街市所得的租金收入为何;

    (二)鉴于房委会表示推行整体承租街市的目的,是要借助私营机构的专业人才及灵活的管理与营运模式,为居民提供更佳的服务,甄选承租商的工作是否主要由沒有从商经验的公务员负责;若是,该等公务员如何判断候选承租商是否具备该等特质;房委会会否重新考虑在新订的整体承租街市合约中加入条款,订明承租商可向档戶收取的租金上限;及

    (三)鉴于本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于去年6月5日的会议上通过议案,促请房委会取消以整体承租方式出租街市,房委会的回应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谢伟俊议员问:


由本人过往出任本会旅游界功能界别议员至今,特区政府及国內各省市旅游局一直鼓励中港两地居民透过旅游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上一任行政长官亦曾鼓励港人(特别是青少年)从多角度了解祖国发展,并指特区政府愿意促进本港各界人士与国內的交流交往。惟內地海南省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航天城")长期只开放予內地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却被列为"境外人士"因而不获准参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航天城拒绝港人参观的原委;

    (二)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还有哪些內地旅游目的地只对內地居民开放而不对港人开放;及

    (三)鉴于现时国策是让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惟航天城上述入场政策被港人认为是与国策背道而驰,政府有否评估航天城与其他內地旅游目的地差别对待內地居民和港人,会否不利建立港人对国家认同感及维系"一国两制";如有评估而结果为会,政府有何应对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8. 谭文豪议员问:


有怀孕不足24周而流产的妇女表示,由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不会就不足24周的流产胎签发《婴儿非活产证明书》,她们难以找到领有牌照的机构提供流产胎殡葬或火化服务。该等流产胎若沒有被父母领回,便会被医管局当作医疗废物并送往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流产胎的总数,以及当中不足24周的流产胎数目;

    (二)尽管政府声称宠物火化服务机构可为不足24周的流产胎进行火化,但有巿民表示绝大部分该等机构不愿意提供流产胎火化服务,政府如何协助该等流产胎的父母获得服务;

    (三)现时有否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私营机构提供的不足24周流产胎火化服务;若有,是哪个部门;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有食物及卫生局官员向本人表示,将有新的私营火葬设施提供不足24周的流产胎火化服务,该等设施须否领有相关牌照;若须,有否发牌时间表;是否知悉有关设施是否设于寺庙或道观內或由有宗教背景的团体设置;

    (五)鉴于天主教香港教区去年在歌连臣角圣十字天主教坟场设立名为"天使花园"的纪念花园,以安葬不足24周的流产胎,政府会否参考该做法,在公营坟场內设立安葬该类流产胎的纪念花园;若会,详情(包括坟场选址及收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明确规定其医护人员必须主动向流产妇人说明,未被领回的不足24周的流产胎将会被当作医疗废物处理;医管局会否考虑制作小册子或以其他方式加强向流产妇人宣传此项安排;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陈振英议员问:


据悉,银行不时进行电脑系统升级,以配合金融科技发展的需要。此外,越来越多银行已经或计划应用生物认证技术,藉使用客戶的生物特征(包括指纹、声音、虹膜及手指靜脉)验证客戶身份。然而,有市民担忧,银行就电脑系统升级及引入生物认证前进行的测试不周全,以致有关系统及服务有疏漏,造成客戶银行戶口的资料出错或客戶的生物辨识资料外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相关监管机构有否向银行发出关于进行电脑系统升级的实务守则并采取监察措施,以确保有关过程和升级后的电脑系统稳妥地运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相关监管机构有否向银行发出关于应用生物认证技术的实务守则并采取监察措施,以确保银行客戶的生物辨识资料不会外泄或被滥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0. 胡志伟议员问:


公共小型巴士("小巴")的乘客座位数目法定上限于去年7月7日由16个增加至19个。关于小巴的统计数字及营运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本年3月31日的已登记19座(a)绿色专线小巴("专线小巴")及(b)红色小巴("红巴")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车辆的(i)型号、(ii)制造厂及(iii)设计载客量列出分项数字;

    (二)截至本年3月31日,运输署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哪些型号的19座小巴类型评定的申请;

    (三)有否预计在本年12月31日将会有多少辆已登记19座小巴;若有,详情为何;

    (四)过去3年,每年运输署分别接获及批准了多少宗红巴转为专线小巴的申请;

    (五)在本年3月31日的已登记并符合欧盟六期废气排放标准的小巴数目,并按车辆型号列出分项数字;

    (六)运输署有否调查各条使用19座小巴行走的路线的乘客量及平均候车时间,与该等路线以往使用16座小巴行走时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若有,详情为何;及

    (七)去年8月至本年3月期间提出加价申请的专线小巴路线的详情,以及当中已使用19座小巴行走的路线数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1. 麦美娟议员问:


关于利用空置政府物业及闲置土地提供过渡性房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空置政府物业(包括校舍)的数目,以及每个物业的(i)原有用途、(ii)空置年期、(iii)占地面积及(iv)总楼面面积为何(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

    (二)过去5年,政府以短期租约方式出租予非牟利团体作临时用途的政府用地的数目,以及每幅用地的(i)位置、(ii)面积及(iii)现时的用途为何;

    (三)会否推出资助计划,鼓励及协助非牟利团体利用空置政府物业及闲置土地提供过渡性房屋;如会,详情(包括申请资格及甄选准则)为何;及

    (四)会否就把空置政府物业改装成过渡性房屋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有何其他过渡性安排纾缓房屋需求?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2. 吴永嘉议员问:


为协助中小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爭力,政府推行多个资助计划,包括:(1)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內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2)由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和发展支援基金支付开支的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以及(3)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担保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的资助计划自推出至今年3月31日期间,每年每项计划下(i)获批申请的宗数、(ii)受惠企业数目及(iii)平均每宗申请获批的资助额/贷款额;

    (二)尽管本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建议将专项基金下的"企业支援计划"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以涵盖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会否进一步将该资助地域范围扩展以涵盖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让本港企业把握一带一路策略带来的庞大商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考虑将企业支援计划适用的最高资助百分比(即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提高,以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政府自2012年5月在担保计划下推出特别优惠措施以来,六度延长该等措施的申请期,政府会否把该等措施恒常化,以便利中小企业的融资安排;

    (五)鉴于中小企业随时有急需资金周转的情况,政府会否加速处理他们就担保计划提出的申请,以及为该等企业提供其他财政支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有不少中小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就上述资助计划提出申请时须提交繁琐的资料,以及在申请审批过程中须回覆审批当局的多项问题,耗费他们大量时间和精力,因而打击他们的申请意欲,政府会否(i)简化有关的申请及审批程序,以及(ii)设立预审机制,尽早向申请人指出拟提交的资料有何错漏,以增加他们申请成功的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8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1.《201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4月4日
随立法会CB(3) 484/17-18号文件发出)

(全体委员会就《201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4月10日随立法会CB(3) 510/17-18(01)号文件发出)(与2018年4月11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2.《2017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i)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3月27日
随立法会CB(3) 468/17-18号文件发出)

(ii) 涂谨申议员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4月9日
随立法会CB(3) 499/17-18号文件发出)

(全体委员会就《2017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4月10日随立法会CB(3) 511/17-18(01)号文件发出)(与2018年4月11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IV. 议员就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提出的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黃定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8年3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8年差饷(豁免)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37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8年5月9日的会议。

V. 议员法案



首读及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8年海员俱乐部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易志明议员

VI. 议员议案



1.推动电动车普及化

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全球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日渐提高,而燃油车的排放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多个国家包括中国、挪威、德国及英国等的政府已宣布将于2025年后相继禁售燃油车;同时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商已表示会在2050年全面停止生产燃油车,而多家汽车制造商亦已表示会投放更多资源研发新一代的零排放电动车,由此可见生产电动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大方向;特区政府于1994年起豁免电动车之首次登记稅,至今已超过20年,但截至2017年8月底,全港只有11 033辆电动车,占全港已登记之车辆总数1.3%,成绩未如理想;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车普及化,本会促请特区政府﹕

(一)全面检讨推动电动车的政策,并制订阶段性的推动目标;

(二)修改《建筑物条例》的相关条文,以强制所有新建之商住楼宇內的车位,必须提供充电设施,供电动车充电之用;

(三)检讨电动车的充电配套设施,包括研究于现有政府物业及公营房屋的停车场、路旁泊车位及公众停车场添置电动车充电设施;

(四)因应已登记的电动车将相继更換电池,尽快制订废汽车电池回收和处理的机制,以避免该等含有毒物质的电池被弃置于堆填区,严重祸害环境及生态;及

(五)推动专上学院开办电动车的设计、科研及维修等课程,为电动车行业培训人才,从而协助香港发展电动车或电动车配件的产业。

梁继昌议员、莫乃光议员、卢伟国议员、许智峯议员、容海恩议员、陈克勤议员、陈淑庄议员及何君尧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10月20日
随立法会CB(3) 59/17-18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2.设立警员操守资料库

郑松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近年不时有值班警员及休班警员干犯刑事罪行,包括盜窃、风化、暴力、诬告及贪污等,而被定罪及遭免职的警员或会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令市民更加担心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不少市民向投诉警察课及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投诉警员滥权,但有关部门均未能以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处理个案;就此,本会要求政府设立警员操守资料库,供大众查阅各警员的过失和被投诉的资料。

涂谨申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10月30日
随立法会CB(3) 87/17-18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