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7/18-30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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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3号)规例》 | 80/2018 |
2. | 《2018年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修订附表2)令》 | 81/2018 |
3. | 《2018年执业证书(律师)(修订)规则》 | 8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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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07号 | -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018/2019财政年度 核准收支预算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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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108号 | - | 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九号(2018年2月)
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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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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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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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下述资料:过去3年,每年联办处接获的举报数目、联办处已处理举报按处理结果分类的数目、法庭发出的进入处所手令数目,以及相关人士分别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宗数(按所涉法例逐一列出);过去3年,每年已完成处理个案的平均和最长处理时间,以及屋宇署及食环署分别派驻联办处的人员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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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联办处成立以来,发展局和食物及卫生局有否对联办处的工作表现进行衡工量值式评估;如有,评估所用准则及结果为何;如否,会否进行评估;当局会如何从联办处的人手、资源、个案处理程序、內部分工,以至执法权力等方面着手,提升联办处的工作表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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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联办处计划设立的4个地区联合办公室的选址、启用日期、派驻人数及每年预算开支为何;鉴于食环署计划成立专责小组,全面检讨联办处的程序指引,并研究设立审裁处处理渗水个案的可行性,该专责小组的组成及运作等详情,以及有关的可行性研究预计何时完成;屋宇署与食环署会如何互相配合,以提升联办处的表现?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发展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一) | 有否评估在涉及白牌车的交通意外中,白牌车的司机和乘客、其他涉事车辆的司机和乘客,以及途人等现时受到甚么保险保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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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在公众教育、立法及执法层面加强打击白牌车服务,例如提醒市民乘坐白牌车可能沒有第三者风险保险保障、修订法例以加重对白牌车司机的罚则,以及设立举报热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有何其他措施杜绝白牌车服务? |
(一) | 鉴于房委会当年与领汇签订的买卖协议订明,在领汇上市后的10年內,如房委会希望再出售零售及停车场设施,须先向领汇提出出让建议,即领汇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委会当年制订此安排的原因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內容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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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房屋条例》第4(1)条订明,房委会有责任确保向居民提供房委会认为适合附属于房屋的康乐设施,有何新措施确保房委会充分履行该条文下的责任,以及辖下屋村內商业设施的使用情况符合有关地契条款和切合公屋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
(一) | 过去5年,每年青马管制区实施强风措施,以及有关地区在该等措施执行期间出现交通挤塞的次数分别为何;青马管制区营办商及运输署在措施执行前及期间,采取了甚么措施疏导交通及知会驾驶者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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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在本年台风季节来临前,检讨强风措施的实施对交通的影响,并制订措施避免强风措施导致广泛地区严重交通挤塞;如会,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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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全面检讨青屿干线双向收费安排有否导致交通挤塞,并考虑取消收费、改善车流管制及道路设计,以减少青屿干线出现交通挤塞的情况;会否尽快规划兴建大屿山连接市区的新干道,以长远减轻青屿干线的交通负荷? |
(一) | 执法部门有否研究戴教授发表上述言论有否干犯任何刑事罪行,包括《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所订"煽动意图"罪行;如沒有研究,原因为何;如有研究,结果为何;会否及何时采取执法行动;如不会执法,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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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向戴教授或香港大学索取有关他所指的学术研究的下列资料:研究项目的名称和范围;开始及完成研究日期;刊登研究结果的日期;研究开支款额及其经费来源;戴教授用于该等研究的工作时数,以及参与研究的人员数目;研究人员当中全职与兼职人员比例,以及是否包括学生;如有学生参与研究,有关的工作时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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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教育局有否向各教育机构(包括各专上院校)发出指引,以防止校园成为散播港独思想或煽动学生进行港独活动的溫床? |
(一) | 是否知悉,在香港特区呼叫"结束一党专政"口号属违宪及违法行为的说法,是否有法律基础;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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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日后当选举主任决定立法会选举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时,须否考虑该人过去曾否作出下列行为:曾呼叫"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曾加入纲领包含此口号的团体,以及曾参与这类团体举办的活动;选举主任可否因参选人曾作出这些行为而裁决其提名无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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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香港特区是按《宪法》第三十一条设立外,《宪法》中有否其他条文适用于香港特区;如有,该等条文及它们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法律基础为何,以及港人违反该等条文须承担甚么法律后果? |
(一) | 过去3年,每个工务部门推行获批预算造价超过1,500万元的工务工程项目的下述资料:(i)建造项目名称、(ii)核准工程预算开支、(iii)设计阶段顾问费开支的最初估算与核准工程预算开支的比较、(iv)批出建造工程合约价格、(v)设计阶段顾问费开支的最初估算与批出顾问合约(设计阶段)价格的比较,以及(vi)设计阶段顾问费开支的最初估算与批出顾问合约(设计阶段)价格出现差别的原因(以表列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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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甚么准则和方法计算工务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顾问费开支,以及有否就有关开支设限? |
(一) | 是否知悉目前上述各个工业村內用地/单位的出租率;现时在每个工业村內营运的企业(i)名称及(ii)按业务种类划分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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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科技园公司自修订工业村政策以来,每年分别接获多少宗申请涉及租用工业村內(i)用地以兴建独立厂房及(ii)单位开设公司;当中分别有多少宗申请获得及不获批准(并按工业村名称分项列出),以及部分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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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科技园公司自修订工业村政策以来,每年(i)就每个工业村收取的租金总额,以及(ii)调整工业村用地/单位租金的幅度;该等租金的水平与私人工商大厦的租金水平如何比较;现时科技园公司以何准则厘订工业村的租金水平和租约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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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上述工业村的租戶除缴纳租金外,尚要缴纳哪些费用;如租戶须缴纳管理费,现时的管理费水平为何及其与私人工商大厦的管理费水平如何比较;现时科技园公司厘订工业村管理费水平的准则及该等工业村的管理模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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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科技园公司在管理上述工业村时有否向其租戶提供支援(例如租金优惠及便利营运的措施),以配合再工业化的政策目标并鼓励更多企业在工业村营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科技园公司会否考虑向工业村租戶提供该等支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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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何措施(i)便利企业将生产线迁回香港并进驻上述的工业村和(ii)支援及鼓励利用"香港制造"的优质品牌在港发展有关产业? |
(一) | 自福岛事故发生至今就多少个日本进口食物的样本进行辐射水平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合格和不合格的样本数目和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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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掌握日本和其他经济体的当局就上述5个县出口的A类及B类食物的样本进行辐射水平检测的结果;如掌握,最新的检测结果分别为何,包括该两类食物的辐射水平是否符合食用安全标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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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在检视上述进口管制措施时考虑的因素为何,以及在甚么情况下会放宽或撤销该等措施? |
(一) | 2012年至2017年,每年各飞机噪音监察站在深宵(即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7时)期间录得飞机噪音水平达(i)70至74分贝、(ii)75至79分贝及(iii)80分贝或以上的次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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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起飞班次当中,使用固定半径转弯飞行程序的数目及百分比;自2012年以来,当局采取了甚么措施鼓励航空公司使用该飞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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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所有起飞班次均使用固定半径转弯飞行程序是否可行;若不可行,百分比上限为何,以及当局有否估计当使用该飞行程序的班次百分比达到上限时,各飞机噪音监察站在深宵期间录得飞机噪音水平达(i)70至74分贝、(ii)75至79分贝及(iii)80分贝或以上的次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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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012年至2017年,每年当局就(i)拒绝不符合订明噪音标准的飞机在机场升降,以及(ii)鼓励航空公司采用较新和较靜型号的机种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具体成效(例如航空公司采用较靜机种的班次及百分比)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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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除上述3项措施,当局现正实施哪些消减飞机噪音的措施及其成效为何? |
(一) | 鉴于建设一条新铁路由可行性研究、动工至启用需时十多二十年,政府会否尽快展开研究,兴建一条直接连系新界西北和港岛的新铁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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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重新考虑兴建屯门至荃湾沿海铁路的建议,以纾缓西铁线的负荷;如会,时间表及其他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有何其他措施应付新界西北发展对铁路服务带来的额外需求?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即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每间公立医院接获的医疗疏忽申索个案宗数,并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按申索个案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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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每间公立医院经处理后裁定成立并需作进一步跟进的投诉宗数,以及在相关事件中犯错因而被惩处的各类医护人员(即医生、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的数目分别为何,并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按该等人员的类别及职级列出分项数字;该等人员被惩处的方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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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投诉人如就公立医院对其投诉所作裁决不满,可向医管局辖下公众投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公众投诉委员会接获多少宗上诉个案,以及裁定当中多少宗成立或部分成立(按表三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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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过去两年,每年的医疗疏忽申索个案按不同处理方式/结果划分的数目(按表四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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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过去两年,每年医管局就多少宗申索个案向有关的病人或其家属作出赔偿,以及各类个案的赔偿总金额及招致的开支分别为何(按表五列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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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医管局就处理投诉定下的目标回覆时间是6星期內(复杂个案为3个月),而公众投诉委员会的目标回覆时间是3至6个月內(复杂个案可能需时较长),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每间公立医院及公众投诉委员会已完成处理的投诉个案当中,分别有多少宗的回覆时间不达标(按表六列出),以及不达标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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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医疗疏忽申索个案数目
医院:
表二:被惩处的医护人员数目
表三:公众投诉委员会接获的上诉个案数目
表四:按处理方式/结果划分的医疗疏忽申索个案数目
表五:申索个案的赔偿总金额及招致的开支
* 不包括与调解或仲裁相关的费用 表六:回覆时间不达标的投诉个案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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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本年4月至今,证监会有否接获有关中兴涉嫌误导投资者的投诉;若有,投诉个案宗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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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证监会会否主动调查中兴有否作出虛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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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证监会会否因应这宗个案,研究引入集体诉讼机制,以便受误导并因而蒙受损失的小股东可透过该机制向有关公司及人士索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IFFO自成立至今促成了多少个基建投融资项目,并按项目名称列出拟建基建设施所在地区、投融资额,以及倡议者及投资者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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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金管局有否(i)动用外汇基金或(ii)透过IFFO物色项目后与合作伙伴投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基建项目;如有,按项目名称列出拟建基建设施所在地区、投资方式、投资额及其占投资组合的百分比、至今录得的盈亏金额,以及投资伙伴的名称(如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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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金管局已向MCPP交付的款额,以及该笔款额的使用情况及至今录得的盈亏金额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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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金管局有否制订机制监察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投资的基建项目的推展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金管局有何措施确保拟投资的基建项目的倡议者在当地会履行其环保和社会责任? |
(一) | 过去3个学年,每年每类特殊学校的(i)轮候入学(包括转校)的学童人数及平均轮候时间,以及(ii)轮候宿位的学童人数及平均轮候时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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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需进行的改装工程的进度(包括(i)当局仍未与学校商讨工程计划、(ii)工程拨款尚待批准、(iii)工程在进行中,以及(iv)工程已完成),以表列出每类特殊学校的名单及所涉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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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由本学年起,政府向每间轻度智障儿童学校、中度智障儿童学校及视障儿童学校提供一名职业治疗师及一名职业治疗助理,该等职位的服务条件,以及职位与学童人数的平均比例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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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每类特殊学校当中,现时已聘有足够人手出任第(三)项所述职位的学校数目、在职专职医疗人员的总数,以及专职医疗职位空缺的总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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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不少学校反映,聘请职业治疗师时遇到困难,当局有否向该等学校了解箇中原因,以及会否检讨有关职位的薪酬及服务条件,以吸引该类专业人士入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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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除了增加特殊学校的专职医疗人手外,教育局有否向该等学校提供相关的设施及设备(例如专用的特别室或治疗室、职业治疗器材),以便该等人员可安排学生在校內接受治疗及动作训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过去5年每年当局安排清拆的危险、弃置及违例招牌的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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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增拨资源及人手加快处理弃置招牌及招牌拥有人逾期未遵行清拆令的个案,以保障市民的安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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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屋宇署在紧急情况下会委派政府承办商将危险招牌拆除,之后向招牌拥有人追讨工程费用另加监督费及附加费,过去3年,每年该等个案的数目、所涉开支总额,以及当中已追回的款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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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设立专供市民举报弃置招牌的热线,以期尽快清拆弃置招牌;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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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会否定期公布招牌拥有人尚未按清拆令清拆的弃置招牌的位置,以提高市民警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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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检讨和改善违例招牌检核计划,例如加强推广工作,并把该计划的性质由自愿性改为强制性,以提高其成效;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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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会否增加对不遵行清拆令的招牌拥有人的罚则,以增加阻吓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现时提供本地固定传送者服务、固网宽频服务和流动网络服务的营办商当中,采用中兴提供的(i)网络基础设备及(ii)其他电讯产品及服务的营办商分别的数目及具体情况,并按营办商的服务范畴列出分项数目及相关资料(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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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主动要求各相关营办商制订应变计划及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当中兴无法继续提供所需的网络基础设备和相关服务时,其提供的电讯服务不会受到影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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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研究,当美国当局对其他中资电讯设备供应商采取类似制裁措施时,对本港营办商发展第五代(即5G)流动通讯服务(包括进行相关网络技术测试和应用)会有甚么影响? |
(一) | 过去5年(即2013年至2017年),每年每类空运走私案件(包括携带沒有申报的应课稅货品进入香港,以及未持有法例规定的许可证/证明书而输入或输出违禁品/受管制物品的案件)的破案宗数为何;从事该等走私活动的人士当中,个别旅客及有组织犯罪集团份子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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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近年电子商贸急速发展,致使走私客利用空运邮包及快递货物运送非法物品越趋方便和便宜,当局在平衡便利电子商贸及遏止走私活动的大前提下,将会采取甚么针对性措施杜绝走私活动;当局有否计划加派检查货物人手及搜查犬到各个空运货站及空邮中心;如有,数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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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在2017年利用空运邮包及快递货物走私毒品的数字较2016年上升近四成,加上毒贩犯案及隐藏毒品的手法层出不穷,当局会透过甚么机制或程序,以及采用甚么先进检查设备或化学程序,侦查空运邮包及快递货物中的毒品? |
(一) | 现时全港有盖交汇处的总数,以及每个交汇处的(i)位置、(ii)面积、(iii)可容纳的巴士线路数目,以及(iv)已设置通风系统的类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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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当局接获关于有盖交汇处內空气质素的投诉宗数;该等投诉的內容和涉及的交汇处名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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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有否就如何改善有盖交汇处的相关设施及环境(包括空气质素或通风系统)进行详细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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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环保署正因应空气质素标准的最新发展,联系相关政府部门以检讨上述指引,该项检讨的详情为何,以及该署将如何提升交汇处的空气质素? |
(一) | 过去3年,香港海关、警方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接获涉及网购骗案的举报数目、所涉款额,以及有关检控及定罪个案数字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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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政策或措施,协助受骗市民追讨被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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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消费者委员会怎样跟进上述类别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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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如何跟进经调查后发现涉及海外犯罪集团的网购骗案;会否主动联络所涉国家的相关部门寻求它们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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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越来越多市民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网购,当局有否研究新措施及政策,打击网购骗案,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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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最近有传媒报道,多个网购平台的客戶信用卡资料在涉及非法勾当的网站(俗称"暗网")流传,情况严重,当局有否接获有关的举报;如有,详情为何;当局有何措施,保障市民网购时不会被盜用个人机密资料? |
(一) | 过去3年,当局接获有人使用无人机进行偷拍的投诉宗数;当局就该等投诉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以及有否对有关的无人机操作者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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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现时无人机不得在机场和飞机升降航道的附近及郊野公园等地方放飞,过去3年,当局接获无人机闯进该等禁飞区的报告数目;当局就该等个案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以及有否对有关的无人机操作者提出检控;会否考虑利用新科技器材(例如电子干扰系统),防止无人机闯入禁飞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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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越来越多人操作无人机作为消闲活动,当局会否考虑放宽郊野公园內不准放飞无人机的规定,或设立可放飞无人机的公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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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现时外国有公司使用无人机作货运用途,当局有否计划协助相关行业在本港发展该类服务? |
(一) | 鉴于健康城市计划需要跨界别行动及社区参与,政府会否把社工及教师列为可取览和互通病人的电子健康纪录的两类人士;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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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基层健康服务工作小组于1990年发表的《人人健康,展望将来》报告书建议,政府成立基层健康服务管理局,负责监管基层医疗服务的提供,政府会否在参考英国及澳洲政府分别设立医疗委员会小组(Clinical Commissioning Groups)及基层健康网络(Primary Health Networks)的经验后研究成立该管理局,以协调跨界别协作,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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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分析互通系统的数据以掌握各区的医疗需要和特色,从而协助规划为各区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及制订成效指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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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从医院管理局、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包括教育局、卫生署、政府统计处及社会福利署)、非政府机构及大学提供公共卫生课程的部门采集相关数据以进行健康需求评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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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会否就精神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都市病及痛症进行预防、筛查、诊治及纾缓治疗等策划工作,并以成本效果、成本效用及成本效益3项分析工具估计有关工作对各区医疗服务的影响和可达致的成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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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促进中医药在健康城市计划中的角色,包括(i)广泛应用中医"治未病"的医疗概念和治疗方法、(ii)向地区康健中心到诊病人教授中医养生知识以提升他们管理自身健康的能力、(iii)普及中医医疗服务,让长期及末期病患者更容易获得该服务、(iv)采用中医"情志养生"的理论纾缓精神病病人的情绪及其家庭成员面对的精神压力,以及(v)加强向中医师提供社区健康和家庭医学的培训以促进中西医协作;如会,时间表及其他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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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会否从制度层面提升市民管理自身健康的能力及参与,解决现时病人缺乏参与、健康自主及健康知识水平较低所造成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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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会否制订常设的意见调查及咨询机制,以了解市民所关注的健康问题及鼓励他们参与策划有关的政策及措施,从而完善健康城市计划的推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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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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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5月9日 随立法会CB(3) 575/17-18号文件发出) | |||
(全体委员会就《2018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5月15日随立法会CB(3) 594/17-18(01)号文件发出)(与2018年5月16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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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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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雄议员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5月10日 随立法会CB(3) 583/17-18号文件发出) | |||
(全体委员会就《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5月15日随立法会CB(3) 595/17-18(01)号文件发出)(与2018年5月16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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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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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差饷(豁免)令》(2018年第3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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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员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
《2018年海员俱乐部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 : | 易志明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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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的议案
恢复辩论谢伟俊议员于2016年12月14日立法会会议上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 ||||
(议案已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及2018年4月30日
随立法会CB(3) 209/16-17及 CB(3) 544/17-18号文件发出)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就谴责郑松泰议员的议案成立 的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已于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会) | |||||
2. | 长期护理政策联合小组委员会的报告
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长期护理政策联合小组委员会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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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毋忘六四
陈淑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呼吁:毋忘六四,平反八九民运。 | ||||
4. | 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的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之一戴耀廷先生于2018年3月在台湾出席论坛时,发表有关香港可以考虑成立独立国家的言论对香港及国家利益的影响。 | ||||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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