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事项
1.EC(2017-18)8*注释符号代表2016-17年度立法会会期內和2017年10月2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建议在建筑署开设1个总园境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负责领导建筑设计处新设园境分处,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加强在园境建筑方面的专业支援,协助部门处理园境设计和树木管理的规划事宜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发展局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主管/发展局绿化及园境办事处总监/建筑署署长/建筑署助理署长(建筑设计))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5月23日讨论此项建议)

2.EC(2017-18)9建议把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1个海事处助理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订为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本港的物流及港口业发展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援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海事处副处长)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4月24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4)1093/16–17(01)))

3.EC(2017-18)10建议在民政事务局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负责掌管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体育专员)

(民政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月20日讨论此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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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7年度立法会会期內和2017年10月2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