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
事项
1.
EC(201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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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1月8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把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1个海事处助理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订为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本港的物流及港口业发展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援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海事处副处长)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
2017年4月24日
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
CB(4)1093/16–17(01)
))
2.
EC(2017-18)10
*
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1月8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在民政事务局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负责掌管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体育专员)
(民政事务委员会曾于
2017年1月20日
讨论此项建议)
3.
EC(2017-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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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重新提交的文件
建议在环境保护署开设1个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负责领导减废及回收科,藉此提供专责的首长级常额人员支援,以持续推行有关措施并制订新措施,促进减废及回收工作
(出席人员:环境保护署副署长/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减废及回收))
(环境事务委员会曾于
2017年4月24日
讨论此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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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8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重新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