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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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7-18)15@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12日、22日、24日及29 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路政署保留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及2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及延长重行调配1个总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继续提供首长级人员的专责支援,负责推展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屯门西绕道和完成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余下工程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路政署署长/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处处长)
(交通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7月21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4)1518/16–17(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8年1月29日讨论此项建议) | ||
2. | EC(2017-18)17@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12日、22日、24日及29 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辖下的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保留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以及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7年,由2018年4月1 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继续监察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工作,并就落实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计划协调相关各方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机场扩建统筹办总监)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1月27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4)528/17–18(01))) | ||
3. | EC(2017-18)16@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12日、22日、24日及29 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选举事务处开设1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4月1日起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者为准),以加强选举事务处的首长级人员架构及常额编制 |
(出席人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书长/政制及內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总选举事务主任/副总选举事务主任(行政))
(政制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1月20日讨论此项建议) | ||
4. | EC(2017-18)18*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1月24日及29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因应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架构重组而建议作出编制上的变动,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
(出席人员: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1/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2/食物及卫生局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处长/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医疗规划及发展统筹处处长/食物及卫生局首席行政主任(卫生))
(卫生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1月20日讨论此项建议)) | ||
5. | EC(2017-18)19*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1月24日及29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一带一路」办公室开设1个「一带一路」专员的单一职级新职系和常额职位/非公务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开设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5年,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期更有效和持续地推展「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 |
(出席人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 (「一带一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一带一路」))
(工商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2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