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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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7-18)24*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4月9日,以及5月2日和16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注释符号代表重新提交的文件 |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开设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约7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继续监察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工作,并就落实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计划协调相关各方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助理秘书长(机场扩建统筹办))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1月27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4)528/17–18(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8年2月5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ESC94/17-18(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8年5月16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ESC132/17-18(01))) | ||
2. | EC(2018-19)1@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5月2日和16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开设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领导和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及扶贫统筹处 |
(出席人员: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特别职务组总监/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特别职务组副总监/劳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人力))
(人力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月16日讨论此项建议) | ||
3. | EC(2018-19)3@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5月2日和16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海事处开设新职级,即海事主任职系助理海事主任职级(总薪级表第19至27 点),以及验船主任职系助理验船主任职级轮机及船舶职类(总薪级表第19至27点)、航海职类(总薪级表第19至27点)和船舶职类(总薪级表第16至27点);修订海事主任职系海事主任职级的薪级表;以及为海事主任职系海事主任职级的在职公务员转換薪级安排,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后翌月第1天或2018年8月1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薪酬及假期)/海事处处长/海事处副处长/海事处副处长(特别职务)/海事处助理处长(港口管理))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2月22日及2018年4月13日讨论此项建议) | ||
4. | EC(2018-19)2@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5月2日和16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运输署开设3个常额职位,即2个首席运输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和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专责督导下列工作:(a)策划、发展、规管、监察及提升现有渡轮和辅助客运服务;(b)监察和策划新界的公共运输服务;及(c)制订及推展智慧出行发展策略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1/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2/运输署署长/运输署副署长(公共运输事务及管理)/运输署助理署长(新界)/运输署助理署长(技术服务))
(交通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2月23日讨论此项建议) | ||
5. | EC(2018-19)4 | 建议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保留2 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分别为期2 年和3年,由2019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及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3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就各项主要立法和政策措施提供适当的高层次政策指导和意见 |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2/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
(财经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3月5日讨论此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