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7-18)9
建议把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1个海事处助理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订为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本港的物流及港口业发展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援
通过
(
点名表决
-
赞成 - 6
反对 - 5
弃权 - 3)
2.
EC(2017-18)10
建议在民政事务局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负责掌管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尚未处理
3.
EC(2017-18)11
建议在环境保护署开设1个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负责领导减废及回收科,藉此提供专责的首长级常额人员支援,以持续推行有关措施并制订新措施,促进减废及回收工作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