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7-18)10
建议在民政事务局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负责掌管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通过
2.
EC(2017-18)11
建议在环境保护署开设1个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负责领导减废及回收科,藉此提供专责的首长级常额人员支援,以持续推行有关措施并制订新措施,促进减废及回收工作
尚未处理
3.
EC(2017-18)12
建议在发展局规划地政科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至2022年3月31日止,以领导规划部规划组辖下成立的新分组;在规划署开设1个总城市规划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领导规划署房屋及办公室用地供应组;以及重行调配规划署內部1个总城市规划师常额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督导地区规划工作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