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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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7-18)14 | 建议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中央政策组开设6个常额职位,即1个非公务员职位(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8点)/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8点)、1 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4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席经济主任/政府城市规划师/副首席政府律师/政府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2点/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2点);删除2个常额职位,即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1个政府城市规划师(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删除4个非公务员职位,即1个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8点)和3个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3点),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日期为准),改组中央政策组为新的「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
| 通过
(点名表决- 赞成- 6 反对- 5 弃权- 0) |
2. | EC(2017-18)15 | 建议在路政署保留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及2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及延长重行调配1个总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继续提供首长级人员的专责支援,负责推展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屯门西绕道和完成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余下工程
| 审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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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17-18)17 |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辖下的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保留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以及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7年,由2018年4月1 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继续监察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工作,并就落实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计划协调相关各方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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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17-18)16 | 建议在选举事务处开设1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4月1日起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者为准),以加强选举事务处的首长级人员架构及常额编制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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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2017-18)18 | 因应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架构重组而建议作出编制上的变动,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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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C(2017-18)19 | 建议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一带一路」办公室开设1个「一带一路」专员的单一职级新职系和常额职位/非公务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开设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5年,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期更有效和持续地推展「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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