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3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7-18)15 建议在路政署保留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及2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及延长重行调配1个总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继续提供首长级人员的专责支援,负责推展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屯门西绕道和完成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余下工程

通过
(点名表决-
赞成- 9
反对- 8
弃权- 3)

2.EC(2017-18)17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辖下的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保留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以及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7年,由2018年4月1 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继续监察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工作,并就落实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计划协调相关各方

否决
(点名表决-
赞成- 5
反对- 8
弃权- 0)

3.EC(2017-18)16 建议在选举事务处开设1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4月1日起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者为准),以加强选举事务处的首长级人员架构及常额编制

尚未处理

4.EC(2017-18)18 因应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架构重组而建议作出编制上的变动,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尚未处理

5.EC(2017-18)19 建议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一带一路」办公室开设1个「一带一路」专员的单一职级新职系和常额职位/非公务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开设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5年,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期更有效和持续地推展「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