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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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7-18)16 | 建议在选举事务处开设1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4月1日起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者为准),以加强选举事务处的首长级人员架构及常额编制
| 通过
(点名表决- 赞成 - 17 反对 - 12 弃权 - 0) |
2. | EC(2017-18)18 | 因应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架构重组而建议作出编制上的变动,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 通过
(点名表决- 赞成 - 24 反对 - 0 弃权 - 0) |
3. | EC(2017-18)19 | 建议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一带一路」办公室开设1个「一带一路」专员的单一职级新职系和常额职位/非公务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开设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5年,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期更有效和持续地推展「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
| 通过
(点名表决- 赞成 - 14 反对 - 6 弃权 - 0) |
4. | EC(2017-18)22 | 建议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辖下旅游事务署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为期3年,以推动香港邮轮旅游业的发展、监督启德邮轮码头的营运,以及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的营运和发展
| 审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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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2017-18)21 | 建议在保安局禁毒处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藉此提供所需的首长级人员支援,以继续致力进行打击毒品问题的工作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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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C(2017-18)20 | 建议在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开设1个首席经济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8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负责领导一个新开设的小组,支援第五届政府致力促进经济多元发展和提升香港长远竞爭力的政策重点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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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C(2017-18)23 | 建议在稅务局开设1个总评稅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2018年4月3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藉此加强首长级人员支援,以带领推行国际稅务合作方面的措施
| 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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