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3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7-18)24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开设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约7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继续监察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工作,并就落实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计划协调相关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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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表决 -
赞成 - 16
反对 - 6
弃权 - 0)

2.EC(2018-19)1 建议在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开设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领导和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及扶贫统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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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C(2018-19)3 建议在海事处开设新职级,即海事主任职系助理海事主任职级(总薪级表第19至27 点),以及验船主任职系助理验船主任职级轮机及船舶职类(总薪级表第19至27点)、航海职类(总薪级表第19至27点)和船舶职类(总薪级表第16至27点);修订海事主任职系海事主任职级的薪级表;以及为海事主任职系海事主任职级的在职公务员转換薪级安排,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后翌月第1天或2018年8月1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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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C(2018-19)2 建议在运输署开设3个常额职位,即2个首席运输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和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专责督导下列工作:(a)策划、发展、规管、监察及提升现有渡轮和辅助客运服务;(b)监察和策划新界的公共运输服务;及(c)制订及推展智慧出行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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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EC(2018-19)4 建议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保留2 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分别为期2 年和3年,由2019年1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及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3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就各项主要立法和政策措施提供适当的高层次政策指导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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