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时正至7时10分举行
(于下午5时正休息10分钟)

金钱利益:请参阅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3A条及84条有关披露金钱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钱利益的情况下表决的规则。

文件编号事项
1.FCR(2017-18)45总目170-社会福利署
分目179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计划

(这项目请各委员-

(a)批准由2018年2月1日起,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和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津贴金额调高1.4%;以及

(b)备悉上文(a)项会带来每年额外6亿3,700万元的财政承担。)

(出席人员: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劳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福利)/社会福利署副署长(行政)/社会福利署高级统计师(社会福利))

(福利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11月13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2.FCR(2017-18)46工务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1月1日所提出的建议

(PWSC(2017-18)18-毗邻安达臣道公营房屋发展项目的地区休憩用地)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工务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1月1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总土木工程师(工务计划)/建筑署工程策划总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康乐事务)/房屋署总建筑师)

3.FCR(2017-18)47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1月8日所提出的建议

(EC(2017-18)8-在建筑署开设1个总园境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负责领导建筑设计处新设园境分处)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1月8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发展局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主管/发展局绿化及园境办事处总监/建筑署署长/建筑署助理署长)

4.FCR(2017-18)48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1月22日所提出的建议

(EC(2017-18)9-把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1 个海事处助理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订为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1月22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海事处副处长)

5.FCR(2017-18)25^注释符号代表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而该项目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撤回。贷款基金
总目252-给予学校/教师的贷款
分目106为专上教育机构提供开办课程贷款

(这项目请各委员根据专上教育机构开办课程贷款计划,批准从贷款基金拨出4亿元贷款予香港公开大学。)

(出席人员: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延续教育)/香港公开大学副校长(学术)/香港公开大学财务总监)

(教育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4月10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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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而该项目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