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利益: | 请参阅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3A条及84条有关披露金钱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钱利益的情况下表决的规则。
|
文件编号 | 事项 | |||
---|---|---|---|---|
1. | FCR(2017-18)54*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1月26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资本投资基金
总目962-工业 新分目「注资香港科技园公司以发展『创新斗室』」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 | ||
(a) | 开立承担额,从资本投资基金拨出
5亿6,000万元,作为注入香港科技园公司的股本;以及
| |||
(b) | 政府为香港科技园公司一笔为数
2亿4,000万元的商业贷款及其利息提供担保,
| |||
以便该公司在香港科学园旁边发展「创新斗室」。)
| ||||
(出席人员:创新及科技局局长/创新及科技局副秘书长/创新科技署署长/创新科技署副署长/创新科技署助理署长(基础设施及品质事务)/香港科技园公司行政总裁/香港科技园公司项目发展高级经理)
| ||||
(工商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7月18日及11月21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当局已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补充资料文件CB(1)212/17-18(03)及CB(1)477/17-18(01))
| ||||
2. | FCR(2017-18)55*注释符号代表2018年1月26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总目186-运输署
分目000运作开支 分目700一般非经常开支 新项目「为推行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而建立新的系统以处理补贴金额、更改相关软件及硬件、安装为计划专设用以领取补贴及登记月票/日票费用的阅读器」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 | ||
(a) | 在总目186「运输署」分目700「一般非经常开支」项下新开立一笔为数6,985万元的非经常承担额,为推行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建立新的系统以处理补贴金额、更改相关软件及硬件、安装为计划专设用以领取补贴及登记月票/日票费用的阅读器;以及
| |||
(b) | 把运输署2017-18年度常额编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12,667,380元,即由810,144,000元增至822,811,380元,以开设15个非首长级公务员职位(包括13 个常额职位和2个有时限职位),以推行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
|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署助理署长(管理及辅助客运)/运输署首席运输主任(渡轮及辅助客运))
| ||||
(交通事务委员会已在2018年1月9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 ||||
3. | FCR(2017-18)56 |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2月6日所提出的建议
(EC(2017-18)10-在民政事务局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负责掌管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2月6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 ||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体育专员)
| ||||
(民政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1月20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12月6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当局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补充资料文件ESC53/17-18(01)) | ||||
4. | FCR(2017-18)57 |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8年1月22日所提出的建议
(EC(2017-18)13-因改组创新及科技局(下称「创科局」)的架构而建议作出编制上的变动;以及开设4个首长级常额职位,即在创科局的2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在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的1个总系统经理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及在土木工程拓展署的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以推展创科局的新措施,由2018 年4 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迟者为准) (这项目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8年1月22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 ||
(出席人员:创新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创新及科技局副秘书长/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政策及产业发展)/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基础设施及营运)/效率促进组专员/效率促进组副专员/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拓展处处长/土木工程拓展署总工程师)
| ||||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11月13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8年1月12日及22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胡志伟议员、涂谨申议员及邝俊宇议员于2018年1月9日联名提出的书面问题(ESC54/17-18(01))(只备中文本)及政府当局于2018年1月10日提交的资料文件ESC56/17-18(01)) | ||||
5. | FCR(2017-18)58 | 工务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2月13日所提出的建议
(PWSC(2017-18)22-沙田马鞍山道路改善工程)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工务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12月13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总土木工程师(工务计划)/路政署助理署长(新界区)/路政署总工程师(新界西)/房屋署总土木工程师/房屋署总建筑师)
| ||||
(房屋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2月6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当局已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补充资料文件CB(1)958/16-17(01))
(工务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11月29日及12月13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当局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补充资料文件PWSC46/17-18(01)及PWSC86/17-18(01)) | ||||
6. | FCR(2017-18)59 |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
总目708-非经常资助金及主要系统设备 运输署 新分目「更換青马管制区的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一笔为数2亿9,891万元的新承担额,用以更換青马管制区的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 |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运输署助理署长(管理及辅助客运)/运输署总运输主任(隧道及青马)/机电工程署总工程师(工程策划)/机电工程署电子工程师(工程策划))
| ||||
(交通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7月21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