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致命意外条例》(第22章)第4(5)条提出的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委员名单
主 席
周浩鼎议员
委 员
梁美芬议员, SBS, JP
谢伟俊议员, JP
陈志全议员
郭家麒议员
潘兆平议员, BBS, MH
何君尧议员, JP
张国钧议员, JP
许智峯议员
(合共 : 9位委员)
秘 书
胡日辉先生
法律顾问
崔浩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