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经修订的议程
(截至2017年11月27日)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至4时35分)

立法会CB(4)255/17-18(01)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2日发出)

-周浩鼎议员有关要求讨论在香港引入集体诉讼机制的工作进度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4)240/17-18(01)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2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240/17-18(02)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1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II.

拟议与內地订立安排以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


(下午4时40分至5时50分)

立法会CB(4)240/17-18(03)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有关香港与內地订立安排以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建议提交的文件

*注释符号代表邀请非事务委员会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议项。此议项与一项人员编制建议有关。IV.

转移法律援助政策范畴


(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4)240/17-18(04)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转移法律援助政策范畴的文件

立法会CB(4)240/17-18(05)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2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将法律援助政策范畴由民政事务局转移至政务司司长办公室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290/17-18(01)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7日发出)

-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4)290/17-18(02)号文件
(于2017年11月27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法律援助改革常务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V.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邀请非事务委员会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议项。此议项与一项人员编制建议有关。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