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修订议程
(截至2018年1月16日)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4)488/17-18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6日随立法会CB(4)489/17-18号文件以电邮方式发出)

-2017年11月27日会议的纪要

II.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4)397/17-18(01)号文件
(于2017年12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有关公共租住屋村的中央石油气供应事宜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4)409/17-18(01)号文件
(于2017年12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陆颂雄议员于2017年10月11日及11月15日的来函建议修订《电力条例》(第406章)的议员法案(载于立法会CB(4)36/17-18(01)CB(4)222/17-18(01)号文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4)436/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1月3日以电邮方式发出)

-政府统计处就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主要石油产品进口及零售价格提供的图表

立法会CB(4)453/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讨论"运输及房屋局就2012年10月1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对海事处人员行为的调查报告"一事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4)464/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0日发出)

-陆颂雄议员于2018年1月8日要求事务委员会讨论其建议修订《电力条例》(第406章)的议员法案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立法会CB(4)486/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6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486/17-18(02)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6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V项及第V项。IV.

建议订立及修订《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及《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第413章)的附属法例,以落实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的最新规定


(上午10时50分至11时35分)

立法会CB(4)486/17-18(03)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把国际海事组织的最新规定纳入本地法例提交的文件

*注释符号代表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V项及第V项。V.

建议订立及修订《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第413章)及《商船(海员)条例》(第478章)的附属法例,以落实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的最新规定


(上午11时35分至下午12时20分)

立法会CB(4)486/17-18(04)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把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的规定纳入本地法例提交的文件

V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20分至12时30分)

* 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V项及第V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