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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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9-20)11 | 建議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 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約9年,直至2028 年3 月31 日止,以帶領和支援啟德辦事處整體統籌和推展啟德發展區內各項現正進行及即將進行的工程項目 |
(出席人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發展局助理秘書長(工務政策2)/土木工程拓展署東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行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東5)/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15(東)))
(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4月30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1)1085/18–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