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處置機制)(吸收虧損能力規定 - 銀行界)規則》
小組委員會
會議
日 期:
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
時 間:
上午9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代表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截至2018年11月22日)
出席會議的代表團體會/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代表團體/個別人士的名稱
意見書
發出日期
1.
創興銀行、大新銀行、富邦銀行(香港) 、大眾銀行(香港)及上海商業銀行提交的聯署意見書
立法會CB(1)198/18-19(04)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2018年11月22日
2.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立法會
CB(1)198/18-19(05)
號文件
2018年11月22日
3.
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
立法會CB(1)198/18-19(06)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2018年11月22日
4.
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立法會
CB(1)207/18-19(01)
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2018年11月22日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