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

日 期: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修订议程
(截至2019年12月13日)
I.

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2分)

立法会CB(1)240/19-20号文件
(于2019年12月10日透过电邮随立法会CB(1)241/19-20号文件发出)

-2019年11月11日会议的纪要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2分至10时25分)

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CB(1)249/19-20(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因应2019年11月1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249/19-20(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2019年11月11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的回应

立法会CB(1)249/19-20(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就"政府当局的文件中对拟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的执法工作及就推行该计划为市民提供的支援所作的提述的最新一览表"拟备的文件(只备中文本)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97/18-19号文件
(于2018年11月2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EP CR/9/65/3
(环境局/环境保护署于2018年10月31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3/18-19号文件
(于2018年11月14日随立法会CB(2)260/18-19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1)205/18-19(01)号文件
(就2018年12月5日的会议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只限议员参阅)

立法会CB(1)205/18-19(03)号文件
(就2018年12月5日的会议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1)205/18-19(02)号文件
(英文本就2018年12月5日的会议发出)
(中文本于2018年12月28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8年12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396/18-19(01)号文件
(就2019年2月18日的会议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18年12月4日函件的覆函

立法会CB(1)875/18-19(03)号文件
(就2019年4月15日的会议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9年3月2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1000/18-19(04)号文件
(就2019年5月7日的会议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19年3月25日函件的覆函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的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c/bc02/general/bc02.htm)

I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