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 |
---|---|
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
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上午10时45分至10时46分) | ||
立法会CB(1)585/18-19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5日随立法会CB(1)586/18-19号文件以电邮发出) | - | 2018年12月17日举行的会议的纪要
| |
II. | 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上午10时46分至下午12时40分) 先前会议的跟进事项及相关回应 | ||
立法会CB(1)591/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 - | 因应2019年1月18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 |
立法会CB(1)591/18-19(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中文本随文附上) | - | 梁继昌议员就2019年1月18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1)591/18-19(03)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 - | 香港会计师公会就2019年1月18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1)591/18-19(04)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9年1月18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1)591/18-19(05)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 - | 香港会计人员总会于2019年2月11日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 |
立法会CB(1)614/18-19(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9年2月21日发出) | - | 中小型会计师行大联盟于2019年2月19日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1)591/18-19(06)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条文摘要
| |
条例草案的修正案拟稿
| |||
立法会CB(1)474/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1月16日发出) | - | 梁继昌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拟稿
| |
立法会CB(1)480/18-19(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9年1月17日发出) | - | 香港会计师公会就梁继昌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拟稿所作的回应
| |
立法会CB(1)591/18-19(07)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梁继昌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拟稿所作的回应
| |
相关文件
| |||
立法会CB(3)99/18-19号文件
(于2018年11月2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 |
立法会CB(1)341/18-19(01)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
(只限委员参阅) | |
(于2018年12月14日随立法会CB(1)338/18-19号文件发出)
| - | 梁继昌议员提供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
立法会CB(1)401/17-18(03)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7年12月29日发出) | - | 梁继昌议员为2018年1月5日的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提供的题为"《2018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背景资料简介"的文件
| |
立法会LS12/18-19号文件
(于2018年11月15日随立法会CB(2)270/18-19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报告
| |
立法会CB(1)341/18-19(02)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2018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 |
立法会CB(1)341/18-19(03)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8年11月9日致梁继昌议员的函件
| |
立法会CB(1)341/18-19(04)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 | - | 梁继昌议员就助理法律顾问2018年11月9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 |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c/bc04/general/bc04.htm)
| |||
III. | 其他事项(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