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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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10时45分 |
地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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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先前会议的跟进事项 | ||
立法会CB(2)283/19-20(01)号文件
(于2019年11月26日发出) | - | 因应2019年6月25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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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283/19-20(02)号文件
(于2019年11月2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9年6月25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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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749/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6月28日发出) | - | 在2019年6月25日会议席上通过的两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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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283/19-20(03)号文件
(于2019年11月2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9年6月25日会议席上通过的议案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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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299/19-20(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只备中文本) | - | 陈沛然议员于2019年11月28日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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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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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3)397/18-19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5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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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FH CR 1/3231/19
(食物及卫生局及卫生署于2019年2月13日发出) | -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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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LS48/18-19号文件
(于2019年2月28日随立法会CB(2)894/18-19号文件发出) | - | 关于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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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966/18-19(02)号文件
(于2019年3月15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拟予修订的相关条文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只限委员参阅) | |
立法会CB(2)1175/18-19(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9年4月10日发出; 中文本于2019年4月24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9年4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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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431/18-19(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9年5月16日发出; 中文本于2019年6月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9年4月4日发出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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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651/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6月11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9年6月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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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244/19-20(01)号文件
(于2019年11月18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9年6月3日发出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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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案委员会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c/bc54/papers/bc54_ppr.htm | |||
II. | 其他事项(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