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5

立法会

议程

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上午11时、
11月8日星期四及11月9日星期五两天均上午9时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18年储稅券(利率)(综合)(修订)(第2号)公告》211/2018

其他文件

1.第21号-竞爭事务委员会
2017/18年报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2.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3/18-19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谢伟俊议员问:


近日,多个智库及多名经济学者不约而同指出,中美贸易战云密布,令人关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在国家发展战略及国际政局层面何去何从。一旦美国当局采取任何针对性措施,本港可能失掉出口美国货品免关稅安排。他们亦忧虑,本年《施政报告》公布"明日大屿愿景"下人工岛填海工程,可能耗费数千亿元以至万亿元(即大部分财政储备),削弱外资对港元信心,令港元贬值,诱发外汇炒家冲击联系汇率机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研究,香港身处中美长期角力及贸易战夹缝应如何定位,一方面配合国家战略部署,另方面设法延续香港多年来获享关稅、签证等各种优惠;

    (二)特区政府有何机制、官员及政策局,研究香港发展定位事宜;对于各智库及学者就香港在国策及国际政局层面发展定位研究结果及建议,特区政府有何对口政策局、官员或机制,与他们适切讨论及磋商;

    (三)鉴于有一位前高官疑因干犯协助军火交易罪行被美国当局扣押、5间本地注册公司疑因协助北韩逃避国际禁运被美国当局列入制裁名单、特区政府拒绝《金融时报》一名记者工作签证续期申请一事引起国际关注,政府有否评估该等事件发展下去,对本港经济有何影响,包括会否触发美国当局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特区出口货品施加惩罚性关稅,并尽快如实向中央反映评估结果;及

    (四)有否研究大幅耗用储备落实明日大屿愿景,会否削弱外资对港元信心、令港元贬值,以及诱发外汇炒家冲击联系汇率机制及其相应对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何俊贤议员问:


据报,本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袭港期间,很多艘船只搁浅或翻沉。有不同类别的海上作业人士表示,该事件凸显避风塘泊位不足及管理不善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在山竹吹袭期间,各避风塘及避风碇泊处的使用率(按避风塘所允许船只长度分项列出);

    (二)鉴于每逢台风袭港期间有多艘工作船及访港船只在避风塘停泊令部分避风塘爆满,以致本地船只不能在其母港停泊,政府如何解决该问题;

    (三)鉴于西贡沿岸有多艘船只在山竹吹袭期间损毀、搁浅或沉沒,政府会否改善西贡避风碇泊处的设施(例如加固防波堤),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

    (四)鉴于据本人及不同类别的海上作业人士观察所得,部分船只在避风塘內沒有秩序井然地停泊,甚至有工作船因未系稳而被风浪推拥撞向其他船只,政府(i)如何确保船只在避风塘內有秩序及整齐停泊及不会影响其他船只,以及(ii)如何加强有关的宣传工作;

    (五)鉴于各类船只的数目近年不断上升,而渔船和游乐船只相邻停泊会容易发生碰撞而引起申索,政府会否研究(i)在避风塘按船只类别划分停泊区、(ii)扩建各避风塘,以及(iii)解决小型渔船泊位及上落船设施不足的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海事处自去年8月起试行指定观塘避风塘內特定水域专供非游乐船只系泊,该项措施的进展及成效,以及政府下一步工作为何;及

    (七)尽管政府曾估计2014至2030年期间,全港避风泊位面积供应足以应付需求,但较偏远的避风塘(例如喜灵洲避风塘)因往返需时而使用率实际颇低,避风塘泊位不足问题依旧存在,政府会否考虑(i)按分区的避风泊位需求进行避风塘的规划工作,以及(ii)于避风塘最高使用率已达到90%以上的地区增设避风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马逢国议员问:


据报,自旺角行人专用区于今年8月取消后,以往经常在该处作街头表演的人士转移到其他地区却到处碰壁。有移师尖沙咀码头的表演者与该处原有的表演者发生冲突。时代广场的管理公司则于上月获法院颁发临时禁制令,禁止街头表演者在时代广场的公共空间演出。另一方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推行的"开放舞台"计划因对表演者有诸多限制而乏人问津。关于街头表演的规管和推广,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旺角行人专用区取消以来,政府就各行人专用区及公共空间分别接获多少宗关于街头表演的投诉,该等数目与去年同期相关数目如何比较;

    (二)有否评估,旺角行人专用区的街头表演者转移至其他地区所造成的影响;政府采取了甚么措施加强相关公共空间的管理,务求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确保人流畅通下,提供街头表演空间;

    (三)有否措施鼓励私人机构制订指引或机制,便利表演者申请在其管理的公共空间內进行表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过去5年,康文署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开放舞台计划下的表演申请,以及申请成功的表演者沒有现身的个案宗数;

    (五)会否检讨开放舞台计划并作出改善(例如把更多场地纳入计划和减少使用者限制),以吸引更多表演者参加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是否知悉台北、东京及新加坡等城市对街头艺术表演所采取的政策及措施;会否参考该等城市的经验,以及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对区內街头表演的安排,引入街头表演发牌制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4. 陈振英议员问:


据悉,今年上半年有16宗本地发行绿色债券个案,融资总额为68亿美元,而该金额是去年全年的3倍。有分析指出,在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间,內地绿色产业的资本需求约为每年3至4万亿人民币,而按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的估计,在2016至2030年期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建项目资本需求为每年1.5万亿美元。该等情况为香港提供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有需要建立一个包含清晰绿色标准、明确发展指引,以及完善法规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而目前全球已有约20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绿色金融发展路线图,政府有否考虑制订(i)绿色金融制度框架及(ii)绿色金融发展路线图;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分析指出,私人资本的参与对发展绿色金融至为关键,政府有否考虑参考英国的做法,出资设立独立营运的绿色投资银行,以带动私人资本投资绿色项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考虑参考英国和德国等国家的经验,透过财政措施鼓励绿色金融的发展,例如推出稅务优惠、向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的基金提供利得稅宽免,以及给予绿色借贷产品利息津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 黃碧云议员问:


加拿大当局上月放宽了对休闲类大麻的管制。食品或饮料附有注明"THC"(即大麻的主要成分四氢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的英文简称)或"Cannabis"(即大麻)的包装标签,即显示它们含大麻成分,而该国国民可以从持牌供应商购买该等食品或饮料。另外,世界卫生组织表示,一些国家近年已经放宽了对大麻化合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的规管,将含该成分的产品定为医药产品。关于本港法例对大麻的规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含四氢大麻酚成分的食品或饮料的进口是否属《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的规管范围;若是,详情为何;若否,会否修订相关法例予以规管;

    (二)管有或经互联网购买含四氢大麻酚成分的食品或饮料是否违法;若是,详情为何;及

    (三)生产或进口含大麻二酚成分的医药产品、食品或饮料是否违法;若是,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6. 邵家臻议员问:


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预留了一些公屋单位,供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安置受其重建项目影响的合资格住宅租客。据悉,市建局一般会编配符合人均室內面积最低标准的最细公屋单位予该等租客,而房委会则以公屋单位的人数下限为指标编配公屋单位予公屋申请人。例如,3人家庭会获市建局编配2至3人单位,但3人家庭会获房委会编配3至4人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13年至2017年,每年经房委会编配的公屋单位的数目(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逐年列出);

    年份:____

    住戶人数公屋单位的类型
    1至2人
    单位
    2至3人
    单位
    3至4人
    1睡房单位
    4人或以上
    2睡房单位
    新落成翻新新落成翻新新落成翻新新落成翻新
    1人        
    2人        
    3人        
    4人        
    5人        
    6人或以上        
    单位总数        

    (二)2013年至2017年,每年经市建局编配的公屋单位的数目(使用与上表相同格式的表格逐年列出);及

    (三)有否统计,经市建局编配和经房委会编配的公屋单位,在人均室內面积方面是否不同;若有统计而结果如此,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措施确保市民获公平对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张超雄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她于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明日大屿愿景",建议于中部水域填海建造合共1 700公顷的多个人工岛,并在人工岛建立香港第三个核心商业区,估计可提供340 000个就业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预计在1 700公顷新增土地当中,商业用地的总面积,以及如何评估各产业对该等用地的需求;

    (二)预计会在人工岛上发展哪些产业;及

    (三)鉴于规划署在2016年发表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第15号专题报告"概念性空间框架"建议透过填海及善用梅窝的土地,为东大屿都会提供面积约1 000公顷具发展潜力的土地,并预计能提供20万个就业职位,相关的产业研究数据为何;当局如何估算出明日大屿愿景所提及的34万个就业职位,以及该数目大幅高于2016年估算的数字的原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8. 胡志伟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本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及,政府已敲定开放政府数据的政策及措施,包括订立机制要求所有政府部门每年公布下年度开放数据计划,而首份计划须在本年年底前公布。有评论指出,公共机构及公用事业机构亦应开放其数据,以推动香港发展为智慧城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哪个政府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执行上述机制及审核各部门提交的开放数据计划;预计明年将有多少个政府数据集开放;

    (二)各政府部门将会公布的首份开放数据计划有否实施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

    (三)各政府部门会否开放更多涉及民生的实时数据(例如公众游泳池场馆及自修室的使用率数据);

    (四)会否要求医院管理局及城市规划委员会等公共机构制订开放数据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就鼓励公用事业机构开放数据制订策略和工作计划,包括(i)检视有关法律框架及(ii)考虑在日后签订的专营权协议中加入开放数据条款;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9. 毛孟靜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今年《施政报告》中公布"明日大屿愿景",当中包括在中部水域填海以建造总面积1 700公顷的土地。据报,填海工程及相关基建工程耗费可能高达1万亿元,或会耗尽政府的财政储备,引起公众忧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上述填海计划的面积较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提出在中部水域填海1 000公顷的选项多出近700公顷,而行政长官称多出范围是由规划部门拟定,政府大幅增加填海面积的理据(包括相关技术部门提供的理据)为何;

    (二)有否考虑改为维持在中部水域填海1 000公顷,并在一些已有基建网络的近岸地方进行填海以提供额外700公顷的土地,以期降低填海工程开支;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正在进行关于《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的规划研究的范围,有否包括明日大屿愿景的填海计划和有关的交通基建需求评估;如有,政府是否变相在向本会提交有关明日大屿愿景规划和工程研究的拨款申请前,已开始进行相关研究;

    (四)政府预期从出售填海土地可以得到多少收入;政府如何消除部分市民的以下质疑:填海造地并非为应付基层房屋需求,而是为了卖地给私人发展商兴建豪宅,延续高地价政策和官商勾结;

    (五)鉴于财政司司长表示可透过发行债券为填海计划集资,政府是否已展开相关工作;如是,详情为何;

    (六)过去10年,以发债方式融资的基建项目的详情(包括发债融资详情);

    (七)鉴于(a)超强台风山竹在今年9月袭港期间刮起10米高巨浪、(b)超强台风飞燕吹袭日本期间人工岛上关西机场因遭海水淹浸而关闭多天,以及(c)天文台一名前台长已驳斥工程顾问指拟建人工岛需抵御的海浪只会得两米高说法,政府会否评估(i)拟建人工岛的安全和可行性,以及(ii)有否方案确保人工岛的安全;如沒有方案或该等方案涉及庞大开支,政府会否搁置填海计划;及

    (八)鉴于有评论指出,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而香港地产市场泡沫可能随时爆破,加上长远财政计划工作小组2014年的报告指出,假设公共服务将维持现有水平,香港直至2041年的经济增长会一直放缓或维持于低水平,甚至出现结构性财政赤字,政府如何评估填海计划的财务风险,以及会在甚么情况下撤回填海建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0. 周浩鼎议员问:


港珠澳大桥("大桥")已于上月24日通车。然而,政府于上月估计,屯门至赤𫚭角南面连接路(即连接北大屿山及大桥香港口岸的道路)连接北大屿山公路(往东涌方向)的路段因工程延误关系,最快于明年上半年才可完成。因此,在大桥通车初期,来往东涌及大桥香港口岸的车辆需取道北大屿山公路及机场岛道路。有大屿山居民担心,大桥通车或会令该等道路的交通挤塞情况恶化,严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政府会否推行交通纾缓措施(例如要求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加密东涌线及机场快线列车班次),并鼓励经大桥来港的旅客乘坐机场快线往返市区,以纾缓近东涌一带北大屿山公路及机场岛道路的交通负荷;

    (二)鉴于政府表示,若道路及铁路同时受阻,在必要及可行的情况下,会考虑利用海天客运码头提供来往中环及屯门码头的紧急渡轮服务,政府如何界定"必要及可行的情况";会否研究恒常开放海天客运码头的可行性;及

    (三)为优化连接大桥人工岛及东涌市中心的公共运输系统,政府会否重新研究本人的下述建议:兴建一个在东涌、机场岛及人工岛等地点设站的区域性高架单轨铁路系统、探讨把东涌线的终点站延伸至机场岛,以及在东涌线加设大桥香港口岸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涂谨申议员问:


2012年10月1日,海泰号和南丫4号两艘船只在南丫岛附近水域相撞,造成39死92人受伤。政府于同月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委任的调查委员会就事故进行调查后发表报告("报告"),揭发海事处人员在审批造船图则、验船等方面有粗疏失误、有法不依之处。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于2013年成立內部调查小组及海事处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分别负责海事处的內部调查及制度改革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海泰号的受损情况(并提供显示船体受损情况的相片);

    (二)鉴于报告附录9所载相片显示撞船后的南丫4号最底下层的內龙骨有两个破洞,政府是否知悉其成因;若成因是遭海泰号撞击,(i)引致破洞的撞击涉及海泰号的哪个部位、(ii)撞击如何导致南丫4号的內龙骨出现破洞,以及(iii)两艘船只在该等撞击部位所采用的船体物料分别为何;

    (三)是否知悉南丫4号有否违规建造情况;若有,违规建造事项为何,以及在撞船事故发生后,有否调查其他载客轮船有否违规建造情况;若有调查而结果为有该等情况,政府有何跟进行动;

    (四)南丫4号按规例须否设置水密门;若须,政府于何时得悉南丫4号沒有设置水密门及有何跟进行动,以及负责审批有关图则及验船的官员有否受到任何惩处;

    (五)是否知悉海泰号自启用至撞船事故发生期间的验船纪录,以及有否违规建造情况(包括与南丫4号相撞的部位);若有,违规建造事项为何,以及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其他双体船有否出现类似违规建造情况;若有,政府有何跟进行动;

    (六)鉴于时任运房局局长指出,报告揭示的问题(包括海事处的运作)较他所想象的严重,就內部调查小组对部分海事处人员采取纪律行动及把当中怀疑涉及刑事行为的问题转介警方的建议,有关详情(包括涉事人员的数目及职级、涉及的违纪/刑事行为,以及就刑事行为转介警方的日期),以及政府采取的跟进工作及取得的进展(包括纪律处分正式生效的日期、警方完成调查的日期,以及死因研讯预计开展的日期)为何;及

    (七)鉴于海事处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在2016年4月发表的最终报告提出多项改革建议,包括检讨船长发牌制度、重写本地船只工作守则、设立更有系统的內部审计和合规机制,以及就海事主任及验船主任两个专业职系开展职系架构检讨工作,有关工作的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李国麟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今年1月30日宣布,向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增拨5亿元,以应对冬季服务高峰期的服务需求,纾缓前线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当局于今年3月表示,该笔拨款会用于推行多项针对具体情况的措施("应对措施"),包括增加医护人手以应付该段时期的服务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该笔拨款至今的使用情况为何;每项应对措施(i)至今招致的开支金额和(ii)提供的额外人手的工作日数及时数(按职系分项列出),并按(a)医院联网、(b)公立医院及(c)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二)每间公立医院在本年1月至4月期间的下列服务数据平均值:(i)各分流类别的急症室病人等候时间、(ii)该等病人等候入住病房的时间、(iii)各部门的住院病床占用率、(iv)各部门使用临时病床的数目及其占病床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v)护士与病人比例;

    (三)医管局有否评估各项应对措施的成效;如有评估,结果为何;该局有否咨询医护专业人员对各项措施的成效的意见;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医管局会否每逢医院服务需求急升(例如流感高峰期)时,(i)调高特别酬金额、(ii)扩大特别酬金计划的适用范围、(iii)降低连续夜更津贴计划的发放津贴门槛,以及(iv)提前聘用兼职护士,以确保有足够人手应付该等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陈克勤议员问:


关于受聘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的两类救生员(即公务员救生员及季节性救生员)所受的训练和执行的职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两类救生员去年进行徒手潜水及水肺潜水任务的次数分别为何,并按(i)他们当值的公众游泳池场馆("场馆")/泳滩的名称及所属区议会分区和(ii)下潜深度列出该等任务的详情;

    (二)现时该两类救生员当中,具备相关潜水资历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i)他们当值的场馆/泳滩的名称及(ii)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该等数目的分项数字;

    (三)鉴于康文署于2016年表示会研究措施确保新入职救生员完成三阶段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包括徒手潜水拯救),有关工作的进度,以及目前未完成训练的公务员救生员人数和当中需执行拯溺职务的人数;

    (四)康文署有否为在职救生员提供潜水训练(入职训练除外);如有,过去3年每月开办的班数,以及报名、获录取及通过考核的人数分别为何;救生员是否必须及在某限期前参加有关训练,以及不遵办的后果;

    (五)康文署会否(i)规定新入职救生员须在入职时或其后某期限內具备相关潜水资历,以及(ii)鼓励在职救生员考取相关资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过去3年,有否未完成入职训练的救生员获擢升为高级救生员;如有,该等救生员人数及按未完成的训练列出分项数目;

    (七)康文署有否指派在泳滩当值而未经相关训练的救生员执行水肺潜水任务;如有,如何确保他们懂得操作潜水器材;

    (八)康文署有否就救生员执行潜水任务(i)制订标准流程、安全守则及应变程序、(ii)备存工作纪录,以及(iii)安排人手管理及保养潜水器材;

    (九)过去3年,供水肺潜水用的氧气樽被充气的次数,并按场馆/泳滩的(i)名称及(ii)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十)过去3年,救生员进行下潜拯溺的个案宗数,以及当中(i)遇溺者溺毙及获救分别的数字,以及(ii)因救生员不懂潜水而延误救援的个案宗数;

    (十一)康文署救生员的职责是否包括清理场馆/泳滩范围內的油污、垃圾、粪便、血液及呕吐物;如是,(i)按场馆/泳滩的名称及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过去3年救生员分别执行该等类别清洁职务的个案宗数,以及(ii)该署有否就该等职务为救生员提供训练、指引和器材,并制订预防感染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二)鉴于有救生员表示不清楚其职责范围,康文署会否考虑详细列明救生员的职责;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十三)鉴于救生员的职责包括拯溺、急救、人群管理、客戶服务及协助执法等范畴,但其入职学历要求只是小六毕业,康文署会否考虑提高该职位的入职学历要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梁继昌议员问:


据报,西贡污水处理厂由于有部分喉管及二级处理设施于本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袭港期间损毀,至今一直把只经一级处理的污水排放出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就上述厂房的损毀设施进行的检查及维修工作的详情(包括时间表、进展及所招致的开支)为何;

    (二)有否评估,该厂房排放的未经完全处理污水对西贡一带水体的水质有何影响;如有,结果为何;鉴于经该厂房处理的污水会经深海管道排放入牛尾海,该处水体的总无机氮、非离子氨氮及大肠杆菌等主要海水水质指标参数现时的达标率为何;

    (三)有否评估,当局在该等设施受损期间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能否有效纾缓该厂房排放未经完全处理污水对水质的影响;及

    (四)会否全面检讨各项污水处理设施抵御强风及风暴潮的能力,并进行所需的加固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5. 叶建源议员问:


关于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该等大学辖下自资课程部门,以及自资专上院校聘用学术人员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各院校有否制订适用于学术人员的退休政策;若有,(i)退休年龄,以及(ii)已届退休年龄者申请续聘的政策(包括续聘年期上限)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5个学年每年各院校的学术人员退休时的最高、最低及中位年龄分别为何(按他们的性别,以及所属院校和学院列出分项数字);

    (三)是否知悉,过去5个学年每年各院校按终身聘任制聘用的学术人员当中,离职的人数及百分比(按他们的性别,以及所属院校和学院列出分项数字);

    (四)是否知悉,过去5个学年每年各院校新聘副教授或以上职级的学术人员数目及其占学术人员总数的百分比(按他们的性别,以及所属院校和学院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政府如何确保各院校在处理学术人员升迁和已届退休年龄者续聘事宜上,公平地而且在不受政治因素影响下对待不同年龄、性别、种族及家庭岗位的人士?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6. 葛珮帆议员问:


有公务员工会向本人反映,根据现行规定,当员工放取一周例假时,按六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员工的累积年假日数会被扣减6天,而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员工则会被扣减5天。去年3月,该工会建议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辖下按六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各职系员工推行下述试行计划:对在某个循环工作周內缺勤7天的员工扣减5天而非6天年假("试行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康文署考虑了超过一年仍未实施试行计划的原因;

    (二)有否就试行计划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如有,研究的结果(包括推行的困难,以及对员工工作量的影响)为何;

    (三)康文署会否首先为康乐助理员职系员工实施为期一年的试行计划,并在证实该计划切实可行后,把其推广至其他职系;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有工会反映,公务员事务局就康文署实施试行计划提出了若干先决条件,有关的详情为何;及

    (五)鉴于香港警务处(i)于2015年12月已推行类似的试行计划、(ii)于今年1月起测试有关扣假安排对该部门的影响,而且(iii)正更新其电子假期系统以落实该安排,康文署有否评估其电子假期系统能否配合试行计划的实施;如有评估而结果为否,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解决方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7. 莫乃光议员问:


据报,香港在英国开放知识基金会去年公布的全球开放数据指数中排名第24位,大幅落后于台湾、日本及新加坡的排名,而在公司注册及土地拥有权的开放数据评分更获零分。有意见指,香港在开放数据方面需急起直追。另一方面,今年的《施政报告》提及,政府已敲定开放政府数据的政策及措施,并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在本年年底前制订和公布其年度开放数据计划("年度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向各政策局/政府部门提供额外人手和资源,以执行年度计划;

    (二)在制订开放数据政策时,有否考虑资讯保安、个人私隐及政府收入等角度,以及会如何厘定各类数据的开放程度;

    (三)会否参考英国及加拿大的有关做法,制定"开放政府授权条款",订明(i)政府是有关数据集的版权拥有者,以及(ii)数据集使用者的权利及义务,以便利数据集的广泛应用;

    (四)会否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i)制订行政长官办公室、司局长办公室、政策局及政府部门的开放数据清单,以及(ii)厘定该等数据的开放及可再用程度;

    (五)会否将下列政府数据集加入开放政府数据的清单,以供公众免费使用该等数据:(i)公司登记册、(ii)土地登记册、(iii)商业登记册、(iv)车辆登记册、(v)破产案及强制性清盘案纪录、(vi)出生/死亡登记纪录,以及(vii)婚姻登记纪录;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为确保政府开放的数据的质素持续改善,会否制订相关的成效指标和意见回馈机制;

    (七)会否检视市民曾提出的索取政府资料要求,以评估市民对各类数据的需求,并建立接收和处理市民索取数据集要求的机制;

    (八)有否计划向各区议会、公共机构、大学及非牟利组织推广开放数据及发出最佳执行守则;

    (九)会否与公私营机构共同探讨开放数据的障碍,并建立便利数据分享的平台,以促进各界别平等、互利和安全地共享数据;及

    (十)会否采取措施(例如提供有关教材,以及举办应用程式开发比赛)加强推广已开放数据的应用,以鼓励业界利用该等数据开发应用程式和工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8. 麦美娟议员问:


本人收到多名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投诉,指称有不少单位因其铁闸有保安漏洞而遭贼人入內爆窃。然而,房屋署未有积极安排铁闸改善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各个公屋屋村的公屋单位发生了多少宗爆窃案;

    (二)过去3年,当局(i)接获关于公屋单位铁闸有保安漏洞的投诉宗数,以及(ii)为多少道公屋单位铁闸进行改善工程(按屋村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3年,当局为新公屋单位装设的铁闸的类型,以及当中分别有哪些类型的铁闸(i)被投诉有保安漏洞及(ii)所安装的单位有较高的爆窃案发生率;

    (四)鉴于当局于2014年宣布,会在2015-2016年度起分5年把超过17万个公屋单位的无掩板旧式折闸更換,该项工作的进度为何;当局有否定期检视全港公屋单位铁闸(包括新式铁闸)的保安水平,并为有保安漏洞的铁闸进行改善工程;如有,上次检视的时间、结果及跟进工作为何;及

    (五)当局会否为公屋单位和已按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单位有保安漏洞的铁闸进行改善工程,并承担日后的有关维修及保养费用;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9. 谢伟铨议员问:


据悉,土地业权人与地政总署未能就土地补价("补价")金额达成共识,以致地契修订/換地申请拖延多年的个案屡见不鲜。有鉴于此,政府于2014年10月推出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先导计划")。政府可邀请申请地契修订/換地的人士("申请人")参与先导计划,以便有关其申请的补价事宜可透过仲裁解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地政总署根据甚么准则决定是否邀请申请人参与先导计划;

    (二)由2014年10月至今,地政总署分别接获及处理了多少宗地契修订/換地申请,以及当中:

    (i)有多少宗个案的申请人获邀参与先导计划;该等个案当中,申请人接受邀请、正/已进行仲裁,以及仲裁已作结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仲裁已作结的个案所用仲裁时间,以及相关公共开支金额;申请人拒绝了邀请并其后与地政总署就补价金额达成共识的个案数目,以及该等个案的最短、最长及平均商议时间分别为何;及

    (ii)有多少宗个案的申请人未获邀参与先导计划但与地政总署就补价金额达成共识,以及该等个案的最短、最长及平均商议时间分别为何;

    (三)有否检讨先导计划的成效;若有,预计会在何时完成;

    (四)鉴于有意见指出,先导计划下可仲裁的事项只限于补价金额令该计划欠缺吸引力,政府会否研究扩大该计划下可仲裁事项的范围;及

    (五)会否检讨补价金额的计算方式,并把有关地段上现有建筑物和经济活动的价值,以及清拆建筑物所需费用列为考虑因素;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20. 容海恩议员问:


今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袭港期间,海旁地区(包括港岛东近杏花村、石澳、海怡半岛、沙田、将军澳、西贡及沙头角)发生严重淹浸,以及有不少设施(包括道路、码头及桥梁)损毀。该等情况令人质疑现有海堤和防波堤抵御风浪的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将军澳南海旁设施在山竹吹袭期间严重损毀,与该处海堤抵御风浪的能力有何关系;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有何跟进措施;若否,原因为何;

    (二)现有海堤和防波堤所采用的设计标准为何;该等标准于何时制订,以及上次更新的日期;及

    (三)会否全面检讨兴建海堤和防波堤的设计标准,以加强该等设施抵御风浪的能力;若会,详情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21. 吴永嘉议员问:


有研究结果显示,自法定最低工资制度于2011年5月实施以来,中小企业面对劳工成本不断上升的问题。2011年,中小企业的盈利率较整体企业的盈利率低2.7个百分点,而该差距逐步扩阔至2016年的6.7个百分点。关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属(i)进出口贸易及批发、(ii)社会及个人服务、(iii)专业及商用服务、(iv)零售业和(v)住宿及膳食服务这5个行业的中小企业,由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盈利率分别为何;有否研究劳工成本上升对属这些行业的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有何影响;若有,结果为何;

    (二)鉴于有调查结果显示,中小企业最期盼政府提供的业务支援是一次性纾困措施(例如豁免缴付商业登记费及其他征费),政府会否推出措施以回应此诉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在过去数年,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接获的申请数目和受惠中小企业数目均持续下降,政府来年有何优化这些项目的措施,以鼓励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及

    (四)会否再次考虑将"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內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下的"企业支援计划"的资助地域范围,由现时涵盖內地及东盟成员国,扩展至涵盖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2. 胡志伟议员问:


据报,自当局于2014年恢复发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以来,每期出售计划均反应热烈。目前,居屋单位分配予白表和绿表申请者的配额比例为50:50,但白表申请者的数目较绿表申请者的数目高很多倍。有白表申请者多次申请认购居屋而未能中签,感到气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当局于本年1月决定把绿表置居计划恒常化,符合绿表资格人士的置业机会较以往高,当局会否考虑提高日后把居屋单位分配予白表申请者的比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有否备存申请认购居屋单位人士过往申请次数的资料;如有,个别申请人至今未能中签的最高次数为何;如否,会否考虑备存这项资料;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日后推出居屋单位发售时,提高曾经连续多次未能中签的白表申请者的中签机会;如否,原因如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III. 议员议案



致谢议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感谢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

胡志伟议员、毛孟靜议员、张超雄议员、郭家麒议员、尹兆坚议员、梁继昌议员及范国威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11月1日
随立法会CB(3) 93/18-19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载于附录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