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8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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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矿场(安全)(修订)(第2号)规例》 | 217/2018 |
2. | 《2018年危险品(一般)(修订)(第2号)规例》 | 218/2018 |
3. | 《2018年危险品(政府爆炸品仓库)(修订)(第2号)规例》 | 219/2018 |
4. | 《2018年〈2018年银行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 | 220/2018 |
5. | 《银行业(风险承担限度)规则》 | 221/2018 |
6. | 《2018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 | 222/2018 |
7. | 《2018年银行业(披露)(修订)(第2号)规则》 | 223/2018 |
8. | 《2018年古物及古迹(古迹及历史建筑物的宣布)(综合)(修订)公告》 | 2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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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27号 | - | 消防处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基金管理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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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8号 | - | 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受托人报告书、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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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9号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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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30号 | - |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信托委员会报告书、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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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31号 | - | 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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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32号 | - | 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基金管理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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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8-19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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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会否研究于短期內放宽按揭成数,让市民更容易上车或換楼,以及让中小企业可藉抵押物业借取贷款,以获得更多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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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当楼市呈下行趋势时,辣招会否加剧楼价下跌;若有评估,可否向本会提交有关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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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香港永久性居民如在购入新住宅物业后的12个月內,出售其唯一的原有住宅物业,可申请退还在买楼时须支付相当于楼价百分之十五的从价印花稅的部分稅款,政府会否把该项稅务安排,改为換楼人士如未能在12个月內成功出售原有住宅物业,才须支付额外的印花稅,以减轻他们置业时的负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10年东铁线列车服务延误超过1小时的事故数目及其成因,以及该等事故当中,由设备故障引致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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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东铁线在繁忙时段的乘客量与设计载客量如何比较;如已超负荷,当局有何疏导乘客的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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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尽快展开可行性研究,兴建一条全新有盖或地下快速铁路以取代东铁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政府如何支援民间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会否公布适合兴建过渡性房屋的政府土地清单,并设立支援兴建过渡性房屋的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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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香港房屋委员会有计划参考香港房屋协会的有关做法,容许未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把单位分租,该计划的详情为何,包括业主可否把整个单位出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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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关爱基金目前只向租住私人楼宇的综援受助人发放租金津贴,政府会否向沒领取综援的不适切居所租戶提供租金津贴或类似的支援? |
(一) | 在公务探访期间惩教人员列席及笔录谈话內容的安排自何时起实施;有关纪录的用途和保存期为何,以及甚么职级的人员负责检视纪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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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惩教人员列席公务探访的理据及法律依据,以及他们须遵从的指引为何;鉴于有议员反映各惩教院所处理公务探访的安排不相同,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措施确保有关安排一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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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惩教署会否检讨公务探访的安排,并恢复以往做法,即议员和陪同人士可在惩教人员不能听到谈话內容的情况下会见在囚人士,以保障在囚人士的私隐和得到秘密法律咨询的权利? |
(一) | 过去3年,教育局、民政事务局及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向学生、青少年及教师推广《宪法》和《基本法》的工作的详情,以及所涉开支分别为何;当局定期检讨该等工作的成效时所用准则,以及最新的检讨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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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取了甚么措施确保教师向学生讲授关于《宪法》和《基本法》的正确知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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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加强推广《宪法》与《基本法》之间的关系;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调查,自大桥通车至今有多少个沒有安排本地旅行社接待的旅行团经大桥入境;有否采取执法行动;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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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新措施进一步纾缓现时东涌游客过多的情况;会否与內地当局商讨下述建议:(i)开办以位处內地水域的大桥东人工岛为目的地的旅行团或巴士路线,以便只想参观大桥的內地居民无需入境香港,以及(ii)收紧內地居民赴港旅游的签注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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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预计将于2020年全面通车,届时由香港口岸往返屯门的车程每程只需约10分钟,当局会否在连接路通车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游客过多的情况在屯门重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应用新版工具的进展,包括推出日期,以及至今有多少名认可评估员已接受以新版工具进行评估的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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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了解新版工具在识别患早期认知障碍症长者的认知和心理需要方面较现行版本工具有何优胜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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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对于经现行版本工具评估为不合资格接受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长者,政府会否答允以新版工具再次为他们进行评估的要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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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评估在采用新版工具后,会否有更多长者被识别为有长期护理服务需要;如有评估而结果如此,会否增加有关服务的名额,以作配合;如会,详情为何? |
(一) | 提名程序如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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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符合上述规定外,中国公民还须具备甚么资格才会获考虑提名,以及自荐人士会否获考虑提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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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每任基委会的获提名人数,以及当中不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数(如有的话)及原因;有否机制供不获任命的获提名人提出上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及法律依据为何,以及会否向中央建议设立此机制? |
(一) | 过去3年,每年经境外线渡轮离境的乘客人次及征收的登船费总额,并按渡轮航线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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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政府就促进粵港澳水路交通互联互通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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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检讨目前征收乘客登船费的政策,包括应否取消登船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12个月,当局接获多少宗有关油漆龟的投诉,以及有否采取跟进行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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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行法例有否规管在活龟的殼涂上油漆及贩卖油漆龟的行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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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采取措施遏止在活龟的殼涂上油漆的风气,例如呼吁市民和商店不要买卖油漆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夫妇双方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离婚宗数及离婚率,并按婚姻维持年数(即两年或以下、3至4年、5至6年及7至9年)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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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开始统计其中一方为持单程证来港定居人士的夫妇,按该等人士在港居住年数(即两年或以下、3至4年、5至6年及7至9年)划分的离婚宗数及离婚率,以便与第(一)项的相应数字作比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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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持单程证来港定居未满7年的人士会否因已与香港永久性居民离婚而被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取消其身份证及居留资格并遣返原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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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入境处在过去3年展开调查的1 542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当中,有多少宗是入境处主动分析有关情况后决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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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5年,每年涉及假结婚相关罪行的案件的定罪统计数字(按下表列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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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5年,入境处为调查怀疑假结婚个案而进行家访作突击检查的次数;分别有多少名违法者因从(i)该等行动及(ii)该等行动以外的所有其他行动所得的证据而被捕、检控及定罪,以及该等数字占怀疑假结婚个案整体数目的百分比? |
(一) | 过去5年,每年公立医院为推行认证计划而(i)招致的开支及(ii)动用的人力资源(包括按职系划分的人员数目及工作时数),并按医院名称及其所属联网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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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医管局在推行认证计划期间确定的改善服务质素项目,以及有否就该等项目向各公立医院增拨财政及人力资源;如有,详情为何,并按医院名称及其所属联网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本年1月至今,(i)警方及金管局共接获多少宗涉及电子钱包的骗案报告及所涉款项总额,以及(ii)该等案件的跟进详情,包括调查进度,以及分别拘捕及检控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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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DDA设立流程的优化措施的详情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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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要求电子钱包营运商及发卡银行在推出电子钱包前进行保安风险评估;如有,评估的范围是否包括信用卡绑定电子钱包的程序有否可靠的身份核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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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规定信用卡绑定电子钱包的程序必须采用双重认证(例如透过电话短讯验证)或其他有效措施以进行身份核实,以杜绝上述骗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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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金管局正与內地当局合作推展跨境电子支付服务便利措施(例如香港电子钱包在內地试行使用),该局有否评估该等措施对本港居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构成的风险;如有,结果为何,以及有何应对措施;因应两地法规并不相同,当局如何保障使用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香港市民的消费者权益及个人资料私隐?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月(i)银行分别收到、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新企业客戶的开戶申请,以及(ii)已完成审批的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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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金管局共接获多少宗涉及银行(i)拒绝为新企业客戶开戶,以及(ii)取消个人或企业客戶帐戶的投诉;该等投诉主要涉及哪类企业,以及拒绝开戶/取消帐戶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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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乔装客戶检查计划的详情和结果为何;金管局有否因应调查结果(i)向相关银行提出意见或作出劝谕或警告,以及(ii)调整相关措施和指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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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金管局有否计划向银行发出更清晰的指引,订明银行须制定与客戶的类别、业务性质和营运规模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尽职审查安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每年借款人同时获银行及第三方就同一住宅物业批出按揭的个案宗数、所涉贷款额及其占全年新批住宅按揭贷款总额的百分比,以及该等个案的平均(i)按揭成数、(ii)贷款额和(iii)供款与入息比率为何;该等个案平均每宗涉及的第三方按揭的(iv)按揭成数及(v)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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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i)银行及(ii)与银行和发展商沒有关联的财务公司,新批出住宅按揭贷款的(a)宗数、(b)所涉贷款总额、(c)平均按揭成数和贷款额,以及(d)平均、最高和最低利率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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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发展商辖下财务公司新批出住宅按揭贷款的下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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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宗数和贷款总额,并按按揭成数、利率及有否进行入息审查,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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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平均、最高及最低利率,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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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平均供款与入息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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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否,政府会否要求有关的财务公司直接或透过银行提交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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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发展商辖下财务公司所提供的按揭贷款一般会在数年后大幅提高利率,金管局是否掌握有关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加按/转按以清还由有关财务公司提供的按揭贷款的情况;若然,过去3年每年银行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的有关申请宗数;若否,金管局会否要求银行统计及提交该等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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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金管局抽查土地纪录的工作详情(包括抽样方式及比例)为何;会否考虑全面查阅过去3年新落成住宅物业交易的土地纪录,以全面掌握第三方按揭的数据;有否评估这类按揭对楼市及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否尽快作出评估? |
(一) | 鉴于中史科自本年9月起成为初中必修科,教育局由本学年开始至今收到多少宗教师因在向非华语学生教授中史时遇到困难而求助的个案;有何即时的措施协助该等教师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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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国历史及中华文化专责委员会自今年5月成立以来,取得了哪些讨论结果,以及制订了哪些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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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教师指出,市面上的中史科教材均为华语学生编制,因此不适用于文化背景与中文程度与华语学生有别的非华语学生,以致学校需自行编制供非华语学生使用的教材,并在教授时辅以英文解说,教育局现时有否就编制该等教材向学校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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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教育局有否制订专为非华语学生而设的中史课程大纲及学习/考试评估指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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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教育局有否就学校可如何利用上述的额外资源向非华语学生提供支援,向它们发出指引? |
(一) | 过去3年,联办处共接获多少宗渗水举报,并按处理该等个案时所采用的测试方法(即(i)色水测试、(ii)红外线探测及(iii)微波探测)列出分项数字及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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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述3种测试方法平均每次成本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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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联办处的开支近年连年大增,2018-2019年度的预算开支更高达1.08亿元,政府有否因应该情况,检讨为何在众多市民批评联办处的工作效率而审计署及申诉专员公署亦对联办处的工作主动展开调查下,仍然大幅增加对联办处的开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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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因应有食环署员工向本会公共申诉办事处投诉联办处的制度及行政欠佳,本人得悉政府会成立一个高层次跨部门小组彻查有关情况,该项工作的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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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据报土瓜湾一个住宅单位经联办处以色水测试方法调查6年仍未能确定位于天花的渗水源头,但该报馆另找的私人渗水检查公司利用红外线探测仪及水质化验方法仅需半小时便确定渗水源头,政府会否因应该情况,向有关报馆及住宅单位了解该个案,并研究联办处和私人渗水检查公司的检测效率何以出现如此巨大差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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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从成本效益、目标为本等角度考虑,有序地终止营运联办处,将原拨作其营运开支的资金用于聘请私人渗水检查公司负责有关工作;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定期监测本港水塘及河溪水体的微塑胶含量;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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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于去年11月表示,水务署已聘请顾问就塑胶纤维物质对食水安全的风险进行检讨,该项检讨的进度为何;有否评估食水含微塑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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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有否就本港水域及海洋生物的微塑胶含量进行统计及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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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各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程序去除微塑胶的能力及有关的成效指标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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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当局在今年4月表示已委托顾问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探讨微塑胶对香港环境的影响,以及了解外地对含微塑胶个人护理及美容产品的禁制,以制订适用于香港的规管方案建议,当局会否在该项研究完成前,推出措施减少微塑胶物质进入自然环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各项需求管理措施的(i)推出日期及(ii)內容,以及(iii) 至今从该等措施征得的稅款(如有的话)分别为何(以表列出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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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就减辣制订客观准则;如有,制订准则时的考虑因素及准则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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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就减辣的时机、力度、优次及公众期望进行评估和作出准备(包括制订应变计划);如有,详情为何? |
(一) | 有否统计现时分别有多少个(i)沒有实体店铺而在网上售卖非预先包装食物的经营者及(ii)网上订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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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政府接获多少宗关于网上订餐平台所售食物质素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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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目前食物制造厂如在网上出售受限制食物,必须申领相关许可证,而发证条件包括若干食物安全规定(例如食物必须来自合法来源及时刻保存于合适溫度,以及持证人须采取措施防止食物于运送途中交叉污染),政府有否计划把该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以涵盖(i)网上订餐平台及(ii)各类非预先包装食物,以确保食物安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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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蓝本,规管网上订餐平台的食物安全事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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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现时各网上订餐平台的网站均刊载限制责任条款(例如不承担第三方提供的食物的质量所招致的责任,以及顾客可获赔偿的金额上限为订单金额),以致顾客难以追讨合理赔偿,政府会否研究设立机制保障该等顾客的消费者权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在《条例》的执法方面,去年10月至今年10月期间的(i)检控及(ii)定罪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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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获指派就《条例》进行(i)合规推广、(ii)执法及(iii)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的人手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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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在下个财政年度增加执行《条例》的人手编制? |
(一) | 现时哪些公营医疗机构向妇女提供乳房X光造影检查及超声波乳房检查;提供该等服务的单位数目,以及每次检查的平均收费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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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妇女接受由公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的乳房X光造影检查及超声波乳房检查的人次、年龄分布及轮候时间;若沒有该等数字,会否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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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新增确诊乳癌的人数,并按乳癌期数及年龄分布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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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公立医院透过跨专科团队为乳癌病人提供适切服务,而外科及临床肿瘤科医生会制订适切的疗程安排,是否知悉现时公私营医疗机构內负责治疗乳癌的专科医生与病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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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行政长官在她于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一项有关识别本地妇女患乳癌的相关风险因素的研究预计于明年下半年完成,而政府会密切留意研究的科学实证及结果,以检视适用于不同风险概况的妇女的筛查措施,有关工作的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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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妇女乳癌新症及死亡人数近年逐年上升,而有癌症专家建议为高风险患乳癌的妇女(例如有家族病史者)进行乳癌筛查,政府(i)是否知悉现时高风险患乳癌妇女的人数、(ii)会否检讨预防乳癌的机制及措施,协助该等妇女防患于未然,以及(iii)会否在第(五)项所述研究的相关措施推行前,特别为该等妇女推行筛查计划;若然,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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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香港乳癌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指出,推行全民乳癌筛查可有效降低乳癌死亡率,政府有否研究癌症预防及普查专家工作小组早前指称"所有筛查测试都有局限"的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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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是否知悉,过去5年医院管理局有否添置3D乳房X光造影机,为高风险患乳癌的妇女提供检测服务;若有,数目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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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鉴于有意见指出,现时妇女对乳房检查效用的意识不足,政府会否投放资源加强宣传工作,以提高妇女对乳房检查的重视;若会,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1.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政务司司长动议载于附录1的议案。 |
(议案已于2018年11月7日
随立法会CB(3) 109/18-19号文件发出) | |
2.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政务司司长动议载于附录2的议案。 |
(议案已于2018年11月7日
随立法会CB(3) 109/18-19号文件发出) |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的2项拟议决议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11月20日随立法会CB(3) 165/18-19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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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陈振英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8年10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吸收亏损能力规定 - 银行界)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195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8年12月12日的会议。 | ||||
2.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张华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8年10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8年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196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8年12月12日的会议。 | ||||
3.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8年10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
(a) | 《〈禁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及香港连接路)令〉(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198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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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8年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修订附表1)(第3号)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199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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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及香港连接路禁区(准许进入)公告〉(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0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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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017年入境(羁留地点)(修订)令〉(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1号法律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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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2017年入境事务队(指定地方)(修订)令〉(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2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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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8年12月12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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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石礼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8年10月3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8年土地(杂项条文)(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5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9年1月9日的会议。 | ||||
5.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郭荣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8年10月3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
(a) | 《〈2018年外地律师执业(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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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8年律师执业(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8号法律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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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2018年简易处理申诉(律师)(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09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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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9年1月9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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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6 (自2018年7月11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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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整港铁公司管治
田北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为香港兴建及营运11条铁路,而未来将有7个新铁路项目极有机会交由港铁公司负责;香港市民在交通上极为依赖铁路系统,但近年社会对港铁公司的服务质素、企业管治及工程监管方面都持极大意见;香港特区政府为港铁公司的大股东,有重大责任监管港铁公司,为市民提供最优质和安全的铁路服务及基建;就此,本会促请特区政府采取下列措施重整港铁公司管治,以挽回公众对港铁公司的信心︰ | ||||
(一) | 成立独立铁路拓展署 - 鉴于现时由规划到兴建一条铁路,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包括机电工程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屋宇署及路政署等,以致政出多门,效率不彰;另外,由于路政署亦负责全港所有道路、隧道及大桥等工程,使其难以分身,引致监管铁路方面出现问题;故此,特区政府应成立独立铁路拓展署专责铁路工程,并直接向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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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同步规划新发展区及其铁路配套 - 过往规划部分新发展区时,因特区政府未有同时考虑交通配套,令区內出现严重交通问题,特区政府于是再急就章兴建铁路,引致工程质素下降;故此,新发展区和铁路配套应同步规划,以避免因赶工而影响铁路项目的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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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督促港铁公司定期检讨其更新信号系统的投资策略 - 港铁列车服务过去多次严重延误皆因信号系统老旧所致,故此,港铁公司应定期提升信号系统至最新版本,而非以成本为最大考虑因素而拒绝提升信号系统,从而确保为乘客提供稳定及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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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理顺港铁公司主席和行政总裁的委任 - 为应对可预见的铁路项目,港铁公司主席和行政总裁两位最高负责人的其中一位应具备工程背景,以便在最高层面监察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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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监督港铁公司检讨內部招标制度的准则 - 在制订其內部招标制度的准则时,港铁公司应研究依从特区政府的招标制度的准则,着重参考投标者的过去表现、合作态度及问责表现等,而不应偏重价低者得的原则,以及投标者过去负责铁路项目的次数为优先考虑因素,以免造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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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要求港铁公司强化工程管理通报机制 - 港铁公司应建立具体而具透明度的通报准则,并在两个层面作出改善︰第一层面是要求前线工地员工必须向上级管理层汇报工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承建商就任何不合符图则和施工要求的工作发出不及格通知书/报告,而第二层面就是向政府汇报所有屡犯不改、拖延解决及怀疑违反法例要求的施工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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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提升港铁公司对承建商工程监管的要求 - 港铁公司应参考特区政府对工务工程监管的要求,包括考虑引入工务工程的承建商管理手册,以对施工质素、工程进度及安全、环境保护、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及态度、工程分判及采购表现等进行定期评核,以及要求驻地盘人员在场百分百监工,从而提升对铁路项目监督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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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颂雄议员、陈恒镔议员、郭家麒议员及林卓廷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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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已于2018年7月6日
随立法会CB(3) 810/17-18号文件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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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7 (自2018年10月24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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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研究制订让同志缔结伴侶关系的政策
陈志全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研究制订让同志缔结伴侶关系的政策,令同性伴侶得享与异性伴侶平等的权利。 梁美芬议员、区诺轩议员及范国威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 ||||
(修正案已于2018年6月19日
随立法会CB(3) 704/17-18号文件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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