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13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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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 | 263/2018 |
2. | 《豁免利得稅(中国人民银行债务票据)令》 | 267/2018 |
3. | 《2019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 | 1/2019 |
4. | 《2019年〈2018年商船(安全)(客船构造)(1984年9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修订)(第2号)规例〉(修订)规例》 | 2/2019 |
5. | 《2019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 | 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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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会否重新考虑尽快就2022年行政长官和2020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展开公众咨询,以及为此启动"五步曲";若会,有否评估有否足够时间进行有关工作;若不会考虑,有否评估此举会否违反上述讲话的精神,以及《基本法》订明香港特区最终达致双普选的目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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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行政长官于上月17日在北京述职期间,有否与中央领导人讨论香港特区的政制改革事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码头的邮轮停泊船次、邮轮乘客人数及其占访港旅客总数的百分比、他们在港的人均消费额、码头的日均人流量,以及码头商业楼面的租出百分比及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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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去年有否敦促码头营运商进行更多推广活动,以增加码头的人流;用以评估营运商表现的准则为何,以及当局在甚么情况下会撤換营运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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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重新检讨码头的营运和管理模式,以及在码头举行更多活动(例如会议及展览),以增加码头的人流? |
(一) | 是否知悉,每间核电站在山竹吹袭期间录得的最高持续风速及阵风风速,以及其附近海域录得最大风暴潮和最高潮位的高度;每间核电站的设计可承受最高风压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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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防御山竹的工作有否包括向广东省当局查询省內核电站的防风措施及应急计划,以及在山竹吹袭后有否接获广东省当局通报该等核电站的受灾情况(包括有否发生安全事故);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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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在《天灾应变计划》订明,当发生了可能对该等核电站造成破坏的大型天灾(例如台风、地震或海啸)时,政府须尽快向广东省当局查询核电站的受灾情况,并公布查询结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去年医生流失率最高的首10个公立医院专科部门及有关流失率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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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因应越来越多医生投入私营医疗体系,以及来港就医的內地人士持续增加的因素,重新推算未来5年公营和私营医疗系统的医生人手需求;如有,具体的数字分别为何;如否,会否尽快进行推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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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方法长远解决公立医院医生人手不足的问题;会否参考新加坡的做法,准许境外著名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医生免试在境內执业,以及会否提供诱因,鼓励在海外完成医学培训的港人回港在公立医院工作;如会,详情(包括相关措施的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上述外访的详情,包括行程中每项活动的时间及地点;代表团有否参观"再教育营";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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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倡议、安排及参与是次外访的官员的姓名及职称,并按他们隶属香港特区政府还是內地部门分项列出该等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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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政府官员就预防恐怖主义活动工作进行外访的数目,以及每次外访的目的地及日期? |
(一) | 过去5年,每年联合财富情报组接获多少宗涉及洗钱或恐怖分子筹集资金活动的可疑交易举报,并把当中多少宗个案转交其他单位进行调查,以及有关的检控及定罪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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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过去5年,每年在港进行的洗钱及恐怖分子筹集资金活动涉及的财产总值,以及该类财产被充公的总值;有何措施确保可全数充公有关的财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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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洗钱及恐怖分子筹集资金的手法层出不穷,政府会如何加强培训执法人员,以提升他们打击有关活动的能力? |
(一) | 教育局(i)有何新措施确保报告的建议得以落实,以及(ii)会否再次考虑引入措施,强制学校减少家课及考核次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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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报告所提为每所小学提供一名学校社工的建议何时会全面落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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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当局为协助学校推广精神健康及减低学生对求助行为的负面标签,在2016-2017学年推出"好心情@学校"计划,当局至今(i)分别收到及批准了多少宗按该计划提出的资助申请,以及(ii)批出的资助总额为何;获资助活动的详情及成效为何? |
(一) | 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长者综援受助人居于私营安老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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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长者综援受助人按其残疾程度(即需要经常护理、残疾程度达100%、健全/残疾程度达50%)划分,除了领取标准金额外,现时平均每月领取的特别津贴和补助金的款额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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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考虑增加向长者综援受助人发放的院舍照顾补助金,让他们获得更优质的住宿照顾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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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截至上月底,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下的合资格安老院及参加该计划长者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该等长者所属共同付款金额级别以表列出他们的分项数目? |
(一) | 现时公众就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向管理局作出投诉的途径及程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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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i)管理局接获多少宗关于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的投诉,以及该类投诉当中,(ii)涉及第409章第20(1)(b)或(g)条所述的违纪行为、(iii)交由该局辖下研讯委员会进行研讯、(iv)被裁定不成立,以及(v)未完成处理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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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每年管理局辖下研讯委员会已完成处理的投诉的(i)平均、(ii)最长及(iii)最短的处理时间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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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每年管理局辖下研讯委员会裁定有关的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下述违纪行为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按表二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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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在专业方面有失当或疏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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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被传召以证人身份或以研讯委员会对象身份出席研讯委员会的聆讯,但沒有出席而又沒有合理解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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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曾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监禁,而该罪名可能损及工程师专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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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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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第409章第28条订明,任何人因研讯委员会就他作出的纪律制裁命令而感受委屈,可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宗上诉(i)向上诉法庭提出、(ii)被驳回、(iii)被判得直及(iv)被撤回(按表三列出);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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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5年,(i)因被裁定作出违纪行为而在注册纪录册被注销姓名的工程师数目,以及该类人士(ii)申请及(iii)获准将其姓名重新列入纪录册內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按表四列出);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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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除了管理局外,现时还有哪些机构和政府部门负责处理工程师的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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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去年有一名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注册的工程师被暂时吊销注册,管理局有否与第(七)项所述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就注册工程师的违规/违纪行为订立相互通报机制,以便管理局按第409章的规定采取跟进行动;若有,详情如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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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过去5年,每年管理局有多少名业外成员? |
(一) | 去年渔护署分别接获多少宗(i)野猪出沒或造成滋扰的投诉,以及(ii)野猪破坏公物和伤人的报告,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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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全港各区议会分区野猪的数目分别为何;若否,会否作出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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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在去年表示,渔护署"正全面检讨管理野猪的策略和措施,因此自2017年起已暂停安排野猪狩猎队进行狩猎行动",并于同年10月推出为期两年的野猪避孕及搬迁先导计划("先导计划"),该项检讨将于何时完成,以及至今获接种避孕疫苗的野猪的数目;先导计划的成效为何;若成效不彰,会否让野猪狩猎队恢复狩猎行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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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市民因喂饲野猪而被检控的个案宗数为何;会否加强与曾有野猪出沒地点附近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立案法团和居民的联系工作,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野猪的袭击? |
(一) | 2013至2018年每年,就(i)过夜访港旅客、(iii) 不过夜访港旅客及(iii)所有访港旅客分别而言,他们的整体人次及其年增长率,以及当中来自大陆及其他地方的有关数字分别为何(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i) 过夜访港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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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个月的访港旅客人数较之前3个月是否有所增长;如是,主要的增长市场为何;有否研究旅客增长的原因,以及当中是否包括港珠澳大桥及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近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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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去年每月各个边境口岸的旅客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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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财政司司长于上月指出,持续强化旅游业是政府"稳经济"的重要一环,政府有何新措施平衡旅游业对经济的贡献及其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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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会否在未来3个月推出新措施,纾缓港珠澳大桥启用导致东涌旅客过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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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考虑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处理及跟进旅客对民生造成的影响,并制订纾缓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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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会否与中央商讨,收紧个人游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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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财政司司长于上月表示,政府会考虑放宽一带一路的国家和地区的居民的访港签证安排,政府现正或计划与哪些一带一路的国家和地区商讨有关安排,以及商讨的详情为何? |
(一) | 自上述优化措施推出后,在担保计划下接获申请的宗数及该等申请涉及的贷款总额有否上升;有否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是否符合预期;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原因为何,以及有甚么具体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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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担保计划规定,"贷款必须用作提供营运资金予企业的业务运作,购置与企业业务有关的设备或资产,或向在本计划下获得担保的贷款进行再融资",按用途划分,由去年11月至今,在该计划下批出的贷款款额及其占总贷款额的百分比;有否研究该等数字反映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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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尽管中美已就贸易摩擦于上月初重新展开为期3个月的谈判,但有评论指出,贸易摩擦难望在短期內完全解决,政府有否中长期的方法,改善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例如降低各类政府收费、减稅,以及吸引更多游客访港以刺激本地消费及维持经济增长)? |
(一) | (i)上学年及(ii)本学年,下表所列关于开放计划下已举行/已确定将会举行的活动的详情为何(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别列出);
学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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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表示会在上学年完结后,收集相关学校和体育团体对开放计划的意见,所得意见为何;因应有关意见,当局已采取的优化措施为何;该等措施有否包括(i)进一步鼓励体育团体及学校参与计划及(ii)加强体育团体与学校配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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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体育团体反映,部分学校就其设施收取的租金的水平,高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设施的相关租金水平,当局会否(i)鼓励该等学校降低租金,以及(ii)向体育团体提供租借学校设施的津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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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扩大合资格参加开放计划的体育团体名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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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参加开放计划的体育团体须自行为其将在学校举办的活动投购提供足够保障的保险(包括第三者风险保险),当局会否考虑为该等体育团体统一购买所需保险,以增加体育团体参与计划的诱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每年涉及非专营巴士的交通意外宗数,并按意外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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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就制订非专营巴士车长的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的工作进展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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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采取措施(例如加强执法),改善非专营巴士的道路安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法庭颁布的判决书有否引用《学校行政手册》的內容;若有,列出有关案件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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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教育局有否接获有关学校违反《学校行政手册》规定的举报或经调查后发现这类违规情况;若有,跟进行动的详情和成效为何,以及有否任何学校当局不理会有关跟进行动;若有,教育局如何处理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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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业界人士反映,《幼稚园行政手册》第5.5段有关处理员工投诉的指引空泛,例如沒有提供具体的处理员工投诉方法,教育局会否制订更具体的指引(包括建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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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评估该两份手册中,指明须遵守相关规例的部分以外的章节是否具法律约束力;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详情为何,以及该两份手册的法律约束力是否相同;若不相同,差异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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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教育规例》(第279章,附属法例A)第76(2)(a)条订明解雇编制內的教员须获校董批准的规定,而《资助学校资助则例汇编》第六章详载资助学校解雇教员及其教员终止服务的条件和程序,但这些条文不适用于参与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教育局会否为该类幼稚园制订相关条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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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10年,教育局每次修订《学校行政手册》前有否咨询业界人士意见;若有,咨询的渠道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修订该两份手册时会否咨询业內人士;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的参加者人数(并按参加者所属的年龄组别、他们的残疾类别,以及提供培训及辅导服务的服务机构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参加者当中,透过转介参加该计划的人数及成功就业的人数分别为何;成功就业的参加者平均获得多少个月的就业后跟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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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阳光路上培训计划的参加者人数(并按参加者所属的年龄组别、他们所患精神病的种类,以及提供就业培训服务的服务机构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参加者当中,透过转介参加该计划的人数及成功就业的人数分别为何;成功就业的参加者平均获得多少个月的就业后跟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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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参与就业展才能计划的机构数目、根据该计划获聘的残疾人士数目(并按雇员的残疾类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他们平均的受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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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残疾雇员支援计划接获的申请数目、批出的资助的款额按用途划分的数字,以及获批申请的平均每宗(i)资助额及(ii)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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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5年,每年(i)现有及(ii)新入职的政府残疾雇员数目及其占政府雇员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聘用的政府部门、雇员的残疾类别及其残疾情况是否由工伤造成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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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参加《有能者.聘之约章》("《约章》")的机构所聘用的残疾人士数目及按聘用年期划分的数目,并按机构的名称及其属公营还是私营,以及该等雇员的残疾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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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政府过去曾基于工资保障运动成效不彰而决定制定《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而现时有评论指称《约章》的成效不彰,政府会否设立强制性的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以取代无约束力的《约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门批出服务合约的数目和总值,以及所涉非技术员工人数为何,并按该等合约所采购的服务的类别(即洁净、保安及其他)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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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及2018年: | ||||||||||||||||||||||||||||||||||||||||||||||||||||||||||||||||||||||||||||||||||||||||||||||||||||||||||||||||||||||||||||||||||||||||||||||||||||||||||||||||||||||||||||||||||||||||||||||||||||||||||||||||||||||||||||||||||||||||||||||||||||||||||
(A) | 4个主要采购部门(即(i)康乐及文化事务署、(ii)房屋署、(iii)食物环境卫生署和(iv)政府产业署)的外判服务承办商("承办商")聘用的非技术员工的人数; | ||||||||||||||||||||||||||||||||||||||||||||||||||||||||||||||||||||||||||||||||||||||||||||||||||||||||||||||||||||||||||||||||||||||||||||||||||||||||||||||||||||||||||||||||||||||||||||||||||||||||||||||||||||||||||||||||||||||||||||||||||||||||||
(B) | 按承办商在标书中承诺给予该类员工的时薪所属的范围(即时薪(a)为34.5元[等于法定最低工资]、(b)介乎34.6元至36.5元、(c)介乎36.6元至38.5元、(d)介乎38.6元至40.5元、(e)介乎40.6元至43元、(f)介乎43.1元至46元、(g)介乎46.1元至49元及(h)为49.1元或以上,以及(i)高于法定最低工资率[即相当于(b)至(h)的总和]),列出(A)项的数目的分项人数及有关百分比;及 | ||||||||||||||||||||||||||||||||||||||||||||||||||||||||||||||||||||||||||||||||||||||||||||||||||||||||||||||||||||||||||||||||||||||||||||||||||||||||||||||||||||||||||||||||||||||||||||||||||||||||||||||||||||||||||||||||||||||||||||||||||||||||||
(C) | 每个(B)项所述的时薪范围的员工按其提供的服务类别(即洁净、保安及其他)划分的人数及百分比,并按上述4个主要采购部门列出每个分项人数的进一步细分数字 | ||||||||||||||||||||||||||||||||||||||||||||||||||||||||||||||||||||||||||||||||||||||||||||||||||||||||||||||||||||||||||||||||||||||||||||||||||||||||||||||||||||||||||||||||||||||||||||||||||||||||||||||||||||||||||||||||||||||||||||||||||||||||||
(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该等资料);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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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上述4个主要采购部门于去年及本年內就服务合约重新招标的详情,包括招标前承办商的名称、新合约的开始日期和涉及的服务地区,以及中标承办商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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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在本年4月1日及以后经招标批出的服务合约的员工所获薪酬待遇,会优于在该日前经招标批出的服务合约的员工所获薪酬待遇,以致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政府会否考虑预留款项,用以向那些因改善措施并非即时实施而未能受惠的员工(即行政长官在2018年《施政报告》宣布有关措施当日起至本年3月31日期间经招标批出的服务合约的员工)提供补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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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制订检讨该等措施的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为落实下列联合国委员会提出的每项建议(如下表所载)而采取或计划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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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和澳门)根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作出并于2005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85及9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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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儿童权利委员会就中国(包括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提交的报告作出并于2005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88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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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人权事务委员会就中国香港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三次定期报告作出并于2013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20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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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儿童权利委员会就中国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提交的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作出并于2013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45及46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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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就中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交的第七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作出并于2014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56及5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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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禁止酷刑委员会就中国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关于中国香港的第五次定期报告作出并于2016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20及21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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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就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十四至第十七次合并定期报告作出并于2018年获该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48及49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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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透过《行动计划》中哪些具体措施落实《贩运人口报告》对香港特区所作建议,以及政府是否已推行该等措施;若否,会否及何时推行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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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行动计划》中有否任何措施须在有关政府部门获提供额外财政及人力资源的情况下才能落实;若有,所需资源的详情为何,以及该等部门是否已申请并取得有关资源;若否,何时及会向谁作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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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行动计划》中每项措施预计可达到的效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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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制订准则以评估或评核《行动计划》措施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作出有关评估或评核;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否及何时作出有关评估或评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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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其他措施以落实《贩运人口报告》对香港特区所作建议;若有,是否已推行该等措施;若否,会否及何时推行该等措施? |
(一) | 按公共屋村名称以表列出每幢楼宇的(i)名称、(ii)楼龄、(iii)设计居民人数、(iv)现时居民人数、(v)升降机数目、(vi)升降机保养承办商名称,以及(vii)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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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每幢楼宇发生升降机故障的次数;当中(i)暂停服务超过3日的个案的宗数及其按原因划分的数目(如原因包括欠缺零件,有关升降机原先的保修期,以及有关承办商如何解决该问题),以及(ii)升降机在修妥后(a)少于24小时內和(b)第24至48小时內再度发生故障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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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采取措施减少该等楼宇的升降机发生故障,以免影响居民生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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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关的升降机安装合约有否规定承办商须备存足够的零件以供日后替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考虑在日后的有关合约中加入该规定? |
(一) | 为何政府沒有按2017年《施政报告》的承诺,在2018年就南延线及北环线的方案进行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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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根据现时的进度,南延线和北环线预计会分别于何时动工及启用;如预计启用日期会较原先计划的启用日期有所延迟,政府在该等铁路项目落成前有甚么措施,改善新界居民往返市区的交通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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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以服务经营权模式推展的沙田至中环线铁路项目早前被揭发有施工不合规格的问题,政府会否继续采用服务经营权模式推展南延线和北环线;如会,原因为何;如否,会采用甚么模式推展该等新铁路项目? |
(一) | 过去5年,每年香港文化博物馆、香港历史博物馆、三栋屋博物馆、屏山邓族文物馆和上窑民俗文物馆的营运开支及入场人次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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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就屏山文物径及龙跃头文物径举办的导赏团数目及参加人次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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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每年古物古迹办事处用于修复和维修新界文物建筑的开支,以及有关工程项目的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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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制订短中期的计划,在公共博物馆內设立常设展厅,或与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及內地/海外博物馆协商共同策划展览,以推广新界传统文化习俗;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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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何措施提升位处偏远地点的博物馆及文物径的吸引力,让更多市民认识新界传统文化习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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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行政长官在本年度《施政报告》公布,政府会拨款3亿元用以加强保护、推广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有关工作的详情为何;有何具体计划向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新界乡议局、各乡事委员会及区议会宣传有关工作,并协助缺乏经验的项目传承人保护及推广非遗? |
(一) | 过去5年,每年在检核计划下通过检核的招牌数目(以表列出);有否检讨有关数字是否属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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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审计报告书》指出,屋宇署于2015至2017年期间就合共20个街道路段进行大规模行动,但截至去年4月全部均未完成,该等路段的详细地址为何,以及大规模行动的最新执行情况,包括已发出清拆令的数目、已获及未获遵从的清拆令分别的数目、进行代办工程的个案宗数,以及该署提出的检控宗数(以表列出);该署就该等路段的跟进工作,以及会否进行新的大规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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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屋宇署在2017年大规模行动中发出507份清拆令,但截至去年4月,当中只有89份(即17%)清拆令获遵从,该署是否知悉清拆令不获遵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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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屋宇署在2017年大规模行动中发出133份拆除通知,而该署就当中不获遵从的拆除通知进行代办工程的目标日期是去年1月,但截至去年4月,该署仍未就98份(即74%)不获遵从的拆除通知进行工程,出现该延误情况的原因,以及有何计划加快进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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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屋宇署于2017年就106个大型违例招牌采取执法行动,并把2018年就该类招牌采取执法行动的目标数目修订为170个,同时订定目标时间(即已发出的清拆令须于进行大规模行动后2年內处理完成及3年內解除),该署有何措施确保可达致该等目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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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4年,每年屋宇署因未能向招牌拥有人追回代办工程的费用而撇帐的个案宗数及所涉款项总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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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审计报告书》建议屋宇署编制并分析管理资料,以期监察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与招牌有关的运作和成效,该署何时会落实该项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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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屋宇署会否增聘人手执行《审计报告书》的建议;如会,招聘工作的时间表,以及新增人手的数目及其职责为何? |
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
(议案已于2018年11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216/18-19号文件发出) |
1.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陈沛然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8年12月1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
(a) |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为施行第135(1)(a)条指明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61号法律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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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为施行第136(1)(a)条指明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8年第262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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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9年1月30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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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9年1月9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8/18-19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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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讨假期政策"议案
潘兆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检讨假期政策,把中国人民抗日战爭胜利纪念日列为法定假日。 何启明议员、尹兆坚议员及张超雄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 |||||
(修正案已于2018年12月7日
随立法会CB(3) 239/18-19号文件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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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讨单程证政策"议案
杨岳桥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时有大量持单程证的內地移民来港定居,对本港的社会福利、房屋、教育及医疗等公共服务及设施造成重大负担,本会促请特区政府改革单程证政策,有关措施应包括: | |||||
(一) | 立即向中央政府爭取削减內地居民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配额,并尽快与中央政府设立定期协商机制,以便双方每年按香港的政策需要调整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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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及《入境条例》,就单程证设立双重审批机制,让特区政府行使入境审批权,在核实单程证持有人与香港永久性居民家属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真确无误及单程证持有人无不良纪录(不包括曾被政治检控),以及香港永久性居民家属有足够经济能力把单程证持有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的情况下,方准许单程证持有人来港定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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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加强打击'假结婚',以防止不法之徒通过虛假婚姻取得所需文件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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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议员、陈克勤议员、胡志伟议员及范国威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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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已于2019年1月3日
随立法会CB(3) 280/18-19号文件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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