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16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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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 | 8/2019 |
2. | 《2019年入境(修订)规例》 | 9/2019 |
3. | 《2019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 | 10/2019 |
4. | 《2019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 | 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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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67号 | - | 法律援助服务局
2017/18年报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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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9/18-19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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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委员葛珮帆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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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鉴于2017年《施政纲领》提及,政府会"检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现有法例,以及研究引入有关照顾动物人士有责任谨慎照顾其动物的概念",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修订法例的方向,以及就此咨询公众的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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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顾问报告推算,全港目前有超过54万只作为宠物的猫狗,但现时大部分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同动物人士乘搭,当局有否计划与有关的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研究,容许乘客携同动物乘坐指定的铁路车厢和部分路线的专营巴士,以利便宠物与主人出行;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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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打算把6个现有公园改造为"宠物共享公园",并于本月展开为期一年的试验计划,但有市民批评该等公园欠缺相关设施,当局有否计划作出改善,并扩大试验计划至每个区议会分区;如有,详情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
(一) | 现时负责执行各制裁规例的政府部门及相关人手编制为何;有否因应制裁规例不时更新和国际形势不时变化,定期给予相关人员充足的指引和训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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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关于违反制裁规例的可疑活动的举报、分别就多少宗该等活动进行监察和调查(并提供分类数字)、阻止了多少宗违反制裁规例的活动,以及相关的检控及定罪个案宗数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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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定期公布有关制裁规例的执法行动的详情(包括个案的宗数和摘要),藉以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展示香港严格执行制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自2014年以来推出的各个资助项目,每期接获每类申请人(例如绿表申请者及白表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数目,以及每类申请人购得单位的人数及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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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关当局有否备存申请人过往申请但未能购得单位的累计次数的纪录;如有,每类资助项目于上次推出时,有关的平均及最多的次数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开始备存有关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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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关当局会否适度提高过去屡次向隅的申请人购得单位的机会,例如每当申请人累计3次未获邀选购单位,便可于下次申请时获发一个额外申请编号,令他们有较高机会购得单位;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会否按照检讨委员会建议的方案提出修例建议;若否,原因为何,以及考虑中的替代方案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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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在本届政府任期內完成修例工作;若会,立法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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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承诺由现时至向本会提交修例建议期间,每半年一次向本会或其辖下任何委员会报告修例工作的进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现时如何监管提供雇员接载服务的非专营巴士的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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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当局对非法提供雇员接载服务的营办商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有何新措施加强打击该违法行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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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在机场工作的人士表示,清晨时分往返市区及机场的交通服务不足和欠缺选择,而有关情况将随着机场第三条跑道落成后机场工作机会增加而恶化,当局有何措施解决该等问题;会否要求各专营巴士公司加强通宵巴士服务,以及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商讨,把东涌线延伸至机场岛和延长其服务时间,以方便市区及东涌的居民到机场就业? |
(一) | 鉴于旅行社安排团友前往指定店铺购物前,须向香港旅游业议会(下称"旅议会")登记店铺资料,政府会否要求旅议会停止为游客过多地区的店铺办理登记,或提高对该等店铺的登记条件(例如屡次对地区造成滋扰的店铺可被取消登记),以及协调已登记店铺迁往其他地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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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不少参加维港海上游活动的內地团集中在某些码头上落船,因而对附近居民带来不便,政府会否采取改善措施,例如调整泊位使用时间,以及加强码头附近街道的交通管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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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与內地当局商讨设立通报机制,以掌握每日访港內地旅行团的数目及团友人数,从而制订合适的政策及措施以作配合? |
(一) | 会否因应时代已改变及为配合活化工厦措施,修订法例容许工厂食堂除了可招待所在工厦的工厂雇员外,亦可招待该工厦內的其他雇员,以及与所在工厦內的机构有业务来往的机构的雇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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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8年,当局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工厂食堂转为普通食肆的申请;如有申请被拒绝,主要原因为何;获批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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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全港的工厦及持牌工厂食堂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是否知悉在工厦內活跃地运作的工厂数目及其雇员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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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统计过去3年,每年工厦內作非工业用途的单位数目和有关的雇员数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统计,以掌握工厂食堂的顾客规模? |
(一) | 过去3年,每月收到多少宗针对找換店的投诉(并按投诉事项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中有多少宗涉及找換店未有执行客戶的汇款指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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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如何监管找換店提供的汇款服务; 会否加强监管该类业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循规审查与循规调查的分别(包括在相关的程序及跟进工作方面)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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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任专员及对上两位专员分别在任內完成的循规审查及循规调查的数目及详情(包括题目、发表报告日期(如有的话)及跟进工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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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署有否评估,其避免对违反了保障资料原则的机构采用点名的手法,有否削弱公署进行审查或调查可令其他机构保持警惕的作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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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专员以何准则决定发表某循规调查报告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
(一) | 香港与內地的当局就医保通的研究及磋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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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新措施协助香港保险业界发展大湾区业务,以及有关措施的实施时间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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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增拨资源,以资助保险业界采用创新科技及提供相关员工培训,从而提升行业竞爭力? |
(一) | 上述4次扣查货物事件的详情(按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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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香港海关分别就多少宗涉嫌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个案(i)进行调查及(ii)提出检控,以及该等个案的详情(按表二及表三列出);及
表二:调查个案的详情
表三:检控个案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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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二)项所述的调查及检控个案当中,涉及因出口或转口电讯产品到伊朗而违反出口规定的个案宗数及详情(按表四列出)?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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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否知悉,自上网电价引入至今,(i)每间电力公司分别收到的申请个案宗数、(ii)个案的审批状况(包括已获批准、处理中、已遭拒绝等)、(iii)申请人所属客戶类别、(iv)涉及的可再生能源类别(即太阳能或风能),以及(v)需更改发电规模的申请宗数及详情(包括原建议的发电量、按有关电力公司要求更改后的发电量,以及更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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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考虑及制订上网电价期间,有否预期会有申请的发电量因过大而需要酌量调低的问题;若有,详情(包括有关个案的百分比及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影响)及解决方案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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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针对性的改善措施以解决第(二)项所述的问题;若有,详情(包括采取的行动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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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既然政府认同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一环,当局会否考虑采取更进取的措施,鼓励所有适合的楼宇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以及促进本港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例如参考其他国家及地区为扶助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推行的政策和措施,在符合安全原则的前提下简化在楼宇天台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申请程序、向安装该类系统的住戶提供稅务宽减、推动该类系统的租赁市场发展,以及成立可供市民认购的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基金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上述死因研讯的陪审团提出了4项建议,包括在冲锋车內部安装具录音功能的闭路电视摄影镜头,以及培训警务人员将被捕人士搬抬上警车的技巧等,警方会否采纳该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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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会否加强培训警务人员(特别是离开学堂不久的年轻警务人员)在执勤时妥善控制情绪,并在使用武力时保持高度克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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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因应上述死因研讯的结果,警方会否更新并公开警务人员使用武力的指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i)残疾人士的就业率、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分别为何,以及(ii)持有专上学历的残疾人士的人数、就业率、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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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残疾人士数目占员工总数的百分比最高首的3个政府部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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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每年政府职位空缺当中,(i)由其他政府职位转职及(ii)经公开招聘程序获聘的残疾人士填补的数目及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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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每年劳工处展能就业科分别为多少名残疾人士及雇主提供职业介绍及招聘服务,以及经该等服务获聘的残疾人士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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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5年,每年就业展才能计划向正聘用残疾人士的雇主发放的津贴总额;过去两年,有多少名残疾人士经该计划获聘后持续受聘超过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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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自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在2011年5月开始推行至今,每年有多少名残疾人士接受生产能力评估并获签发《生产能力评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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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残疾人士可选择和雇主达成协议,接受为期不多于4星期的雇佣试工期的安排,而期间雇主给予该雇员的工资的水平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率的50%,政府是否知悉第(六)项所述的残疾人士当中,有多少人按评估结果可获的工资的水平,高于法定最低工资率的50%;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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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政府会否考虑效法部分內地省市及海外国家的做法,率先于政府部门推行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 |
(一) | 过去5年,每年年底持有有效公共小巴驾驶执照的人数,以及当中新申领驾驶执照的人数为何,并按他们当时所属年龄组别(即29岁或以下、30至39岁、40至49岁、50至59岁、60至69岁、70至79岁及80岁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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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提供公共小巴驾驶课程、公共小巴驾驶考试及公共小巴司机职前课程的费用资助,以吸引新血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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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政府推行了甚么措施,协助公共小巴营办商招聘司机,以及每项措施的详情和成效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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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准许公共小巴业界以不低于本地公共小巴司机的薪酬输入外地司机驾驶专线小巴,作为解决司机人手不足问题的短期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劳工处会否就下述事项进行统计:上述信号生效期间,雇员分别在(i)工作期间及(ii)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的宗数,以及按意外类别和雇员从事的行业及工种列出该等数字的分项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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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在该等信号生效期间发生的意外,但在该等信号取消后,雇员往往需在道路尚未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上下班,当局会否扩阔有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以涵盖在该等信号取消后的4小时內发生的意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负责进行上述研究的香港大学团队的成员名单和所属专业,以及该项研究的范围和最新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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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该团队会否与海外相关组织(例如台湾及新加坡的乳癌筛查倡议组织)会面,以汲取其他国家或地区推行乳癌筛查的经验;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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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该团队会否参考有关乳房X光造影仪器的医学文献,并就政府应选用哪些较切合香港女性需要的乳房造影仪器提出建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警方至今有否就上述事件拘捕任何人士,以及会否加强监察及巡逻有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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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放置尖锐物品于道路上的行为触犯甚么法例;过去5年,有多少人因此被检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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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铁蒺藜是否《武器条例》(第217章)下禁止管有的"违禁武器"的其中一种;如是,过去5年有多少人因管有铁蒺藜而被检控;如否,现时有否法例规管铁蒺藜的管有、使用及进口;如否,会否考虑制定有关法例? |
(一) | 奖励金款额的厘订和调整机制为何;过去5年,该金额有否调整;如有,调整的次数及幅度为何;有否计划检讨该金额;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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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学员每月获发训练津贴的最低、最高、平均及中位金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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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统计,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属综援受助人的学员,在该年某些月份获发高于6,800元的训练津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尽快作出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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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为何社署在计算属综援受助人的学员可获发的综援金款额时,把他们获发的训练津贴视为工作入息,以及会否检讨及修改该做法,以免再有学员为免被扣减援助金而暂停接受训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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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庇护工场一如工厂般接受订单,而学员一如工厂工人般从事生产工作,为何学员不受最低工资制度保障;当局如何明确分辨学员在工场內正从事生产工作还是正接受训练,以防止残疾人士被剝削? |
(一) | 过去5年,每年(i)当局收到多少宗有人非法在《机场管理局附例》(第483章,附属法例A)订明的附例适用区內放飞无人机的报告,(ii)因在附例适用区內非法放飞无人机而被拘捕、检控及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以及(iii)被定罪者被判处的惩罚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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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制订措施迅速处理有人在附例适用区內非法放飞无人机的情况,以免影响飞机升降;如有,详情(包括启动应变措施的程序)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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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香港国际机场是否设有具备下述功能的仪器:侦测到有无人机在附例适用区內飞行、操控该等无人机安全降落和停止运作,以及侦查出放飞无人机人士的位置;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于过去5年收到26宗就沙中线工程项目提出的补偿申索当中,已被驳回的个案宗数及原因,并按申索人类别及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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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当局分别收到多少宗涉及沙中线工程项目在马头围道、江苏街、落山道及南角道进行的工程的投诉,并按投诉內容列出分项数字;当局采取了甚么措施减低该等工程对附近商戶及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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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计何时(i)完成沙中线工程项目下第(二)项所述街道的工程,以及(ii)移除于该等街道为工程设置的铁网;预计与该等工程有关的宋皇台站及土瓜湾站何时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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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每年当局分别接获、批准及驳回了多少宗按《条例》提出的补偿申索,并把多少宗转介至土地审裁处处理(按处理结果和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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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政府是港铁公司的大股东,政府会否把关于铁路工程项目的补偿申索,交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非官方人士组成的委员会审核,以示公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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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检讨《条例》,以期改善补偿申索机制? |
首读及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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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条例草案》 | :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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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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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 | :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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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9年1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306/18-19号文件发出) | ||
(全体委员会就《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9年1月22日随立法会CB(3) 343/18-19(01)号文件发出)(与2019年1月23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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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9年1月23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9/18-19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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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的议案
郭荣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传召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于本议案通过后的最早一次立法会会议席前,就其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先生涉嫌贪污及/或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案件时,沒有按照律政司外判案件的政策,寻求御用大律师及/或资深大律师就该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决定不向梁振英先生提出检控一事及相关事宜,出示所有相关的文据、簿册、纪录或文件,以及作证和提供证据。 出席的政府官员: 律政司司长 | ||||||||
3. | "立法保障罕见疾病的病人权益"议案
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不少国家早于1980年代已为罕见疾病订立定义、立法及制订以实证为本、规范化的长远政策,令罕见疾病病人在申请药物审批及补助等方面更方便,并得到更快、更适切的治疗及护理;而美国、欧盟成员国以及香港邻近的国家及地区,例如新加坡、日本、澳洲、台湾及韩国亦早已为罕见疾病订立定义、制订支援政策、设立罕见疾病个案资料库等;然而,香港政府至今仍未就罕见疾病订立任何定义及制订任何具体政策,为罕见疾病病人提供支援;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就罕见疾病立法,以保障和促进罕见疾病病人的权利,让他们得到适切的诊断、治疗及照顾,以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规定;有关內容包括: | ||||||||
(一) | 设立罕见疾病政策委员会,就罕见疾病政策的策略性发展方向提供建议、监察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在推行罕见疾病政策方面的工作,以及就罕见疾病政策的推行作出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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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立罕见疾病评估小组,以评估某项疾病是否符合罕见疾病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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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将影响不多于一万分之一香港人口,并且可经临床界定的疾病定义为罕见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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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设立罕见疾病药物注册制度,让罕见疾病病人、医生及药厂皆可申请将新药物纳入罕见疾病药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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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设立津贴制度,确保罕见疾病病人得到安全、优质、有效和可负担的药物和治疗,而非只着重成本效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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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设立罕见疾病资料系统,包括罕见疾病的清单及流行率、病人的人口信息及罕见疾病药物的使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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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麟议员及葛珮帆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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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已于2019年1月17日
随立法会CB(3) 330/18-19号文件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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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创造机遇扶助中小型企业及促进青年人向上流动"议案
谢伟铨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创造机遇,以扶助中小型企业('中小企')及促进青年人向上流动;具体措施如下: | ||||||||
(一) | 改革政府及公营机构的采购及招标制度,包括在评审时更重视创意设计和创新技术、并非只着重价低者得原则及不应对投标者的经验、资历及资本作出不必要的要求,以及将工程及服务合约适当地分拆,避免不必要地将多项合约捆绑招标,从而减少被大型企业及跨国集团垄断,增加本地中小企、初创企业及年轻专业人士投标及中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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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积极协助本地中小企及青年人开拓市场及把握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机遇,包括在大湾区开设更多办事处,以便向有意在內地发展的中小企及青年人提供更多支援,同时向內地爭取更多稅务优惠及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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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为合适的中小型工务工程举办建筑设计比赛,让胜出者参与工程,并向作品达到一定水平的落选参赛者提供合理的设计费用,以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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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提高持续进修基金的资助上限及扩阔资助范围,以及向中小企提供员工培训津贴,以促进企业与员工一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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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向有意创业的青年人提供限时的免费或廉租的共享办公室,以及提供一站式的创业支援服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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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建立层次分明的置业阶梯,以协助具备供款能力但无力支付高成数首期的年轻家庭及年轻专业人士'上车',帮助他们向上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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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伟议员、卢伟国议员、莫乃光议员、郭家麒议员、陆颂雄议员、谢伟俊议员及蒋丽芸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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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已于2019年1月17日
随立法会CB(3) 331/18-19号文件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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