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36

(会议沒有举行)

立法会

议程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份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1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5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何启明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保安局局长
3.
刘业强议员
发展局局长
4.
蒋丽芸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邝俊宇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1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i)
保安局局长动议的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0/18-19号文件
(ii)
22位议员(涂谨申议员、黃碧云议员、林卓廷议员、邝俊宇议员、许智峯议员、郭荣铿议员、张超雄议员、莫乃光议员、叶建源议员、郑松泰议员、范国威议员、李国麟议员、郭家麒议员、杨岳桥议员、谭文豪议员、陈志全议员、梁继昌议员、毛孟靜议员、尹兆坚议员、胡志伟议员、区诺轩议员及朱凯廸议员)动议的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78/18-19号文件
(辩论安排载于2019年6月1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91/18-19号文件)

IV.
议员就附属法例/文书提出的议案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
1.
葛珮帆议员动议附录3的议案
2.
黃定光议员动议附录4的议案

V.
议员议案

1.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有关人士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郭荣铿议员动议附录5的议案
出席官员
:
政务司司长
2.
"不信任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议案
郭荣铿议员动议附录6的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的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7/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
政务司司长
3.
"确保儿童游戏权,让孩子快乐成长"议案
何启明议员动议附录7的议案

5位议员(叶建源议员、郭家麒议员、张超雄议员、蒋丽芸议员及许智峯议员)动议的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6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9/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19年6月12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文件





附录2

于2019年6月12日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1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何启明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田北辰议员
保安局局长
3
刘业强议员
发展局局长
4
蒋丽芸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邝俊宇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叶刘淑仪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黃碧云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姚思荣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9
陈克勤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叶建源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邝俊宇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谢伟铨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吴永嘉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葛珮帆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5
胡志伟议员
环境局局长
16
莫乃光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7
梁继昌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8
陈振英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9
谢伟俊议员
发展局局长
20
葛珮帆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1
叶建源议员
教育局局长


注: 有一位议员放弃了编配予他的书面质询名额,因此是次会议只编定了15项书面质询。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汇款至內地

何启明议员问:
据悉,有不少港人为节省时间和费用,选择光顾找換店而不选择银行,为他们从香港汇出人民币往內地。然而,该等找換店未获內地当局批准经营跨境汇款业务,因此属"地下钱庄"。內地执法部门侦查到非法汇款时,可冻结有关找換店和內地收款人的戶口,以致汇款人误堕"汇款陷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政府接获涉及找換店的投诉宗数,并按投诉类别及有关金额所属级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何措施加强规管找換店为顾客汇款至內地的服务,以免港人遭受损失;及
(三)
会否改善现时银行为客戶汇款至內地的程序及安排,包括与內地当局商讨提高每人每日的汇款金额上限及简化审批程序;如会,详情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德国当局给予两名港人庇护

田北辰议员问:
2017年12月,两名被控暴动罪而获准保释候审的男子缺席聆讯,因此法庭对他们发出拘捕令。上月有报道指他们已于去年5月获德国当局给予庇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该两人获德国当局给予庇护前,政府有否接获德国当局要求提供关于两人所涉罪行的资料,以审核他们的庇护请求;有否机制让政府寻求德国当局覆核其庇护决定;
(二)
政府于何时得知该两人已获给予庇护;除了行政长官就庇护一事向德国驻港署理总领事表达强烈反对外,政府已经及将会就此采取的具体跟进行动为何;及
(三)
根据香港政府和德国政府已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该两人涉嫌干犯的罪行是否属可准予移交的罪行?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新界的防洪工作

刘业强议员问:
上月连场暴雨令天水围数条乡村严重水浸,水深及腰并有多名村民被困。有村民反映,过去两年超强台风袭港期间,他们蒙受巨大损失及生命受威胁。极端天气日趋频繁及今年台风季节将至,令村民十分担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渠务署接获多少宗水浸报告,有多少个水浸位置属水浸黑点,以及水浸的成因为何;
(二)
自去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袭港以来,政府就改善新界水浸黑点及位处易受海水淹浸低洼地点的乡村的排洪能力,采取了甚么措施及其详情为何;及
(三)
过去半年,有否重新检视及更新新界水浸黑点名单,以及易受海水淹浸低洼地点的名单,并采取相应防洪工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癌症治疗

蒋丽芸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辖下香港癌症资料统计中心推算,随着人口持续增长及老化,2030年的香港癌症新增个案会较2016年的高四成,并突破四万四千宗。有病人反映,现时有不少公立医院癌症病人未能负担昂贵的自费药物,唯有服用副作用较多及成效较低的药物,饱受病魔折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会否建议医管局与內地当局商讨联合采购癌症药物,以期降低药物开支,以及会否加快审批在港进行的治癌新药物及新治疗方案的临床试验计划,让参与该等计划的癌症病人可免费试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政府在本财政年度预留了50亿元供医管局更新或添置医疗设备,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使用该笔资金购置最先进的治癌医疗设备,包括质子治疗和电场治疗设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医管局会否与已购置相关设备的私营医院商讨推行公私营合作计划,利用该类设备治疗公立医院病人;及
(三)
鉴于现时医院向香港癌症资料统计中心提供癌病数据属自愿性质,政府会否采取措施利便该中心搜集数据,以及利用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加快分析癌病数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关爱共享计划

邝俊宇议员问:
向合资格市民每人发放最多4,000元的关爱共享计划已于4月30日截止申请。政府于上月表示,负责执行该计划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下称"职津处")收到约344万份申请,并已向所有申请人发出申请确认通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市民表示仍未收到通知,至今有多少名市民表示已提交申请但未收到通知;
(二)
职津处有否发现申请书遗失的情况;若有,所涉数目和原因,以及有何补救方法;若否,为何部分申请人沒有收到通知;及
(三)
职津处现时平均每天完成处理多少宗申请,以及预计可于何时完成处理所有申请?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绩效

叶刘淑仪议员问:
近年,投资者越趋重视企业在"环境、社会及管治"(下称"ESG")方面的绩效。据报,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及标普全球评级已分别推出ESG评级及ESG评估,并于企业的信誉评估中加入ESG准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促请相关机构尽快推出上市公司ESG指数或ESG评估,以顺应国际趋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有何具体措施鼓励上市公司改善其ESG绩效,以及验证上市公司披露的ESG资料的可信程度;及
(三)
会否要求监管机构对ESG绩效持续欠佳的上市公司作出谴责及采取行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长者接受专科门诊服务

黃碧云议员问:
2015年,本港的长者(即65岁或以上人士)人口中,约75%患有慢性疾病。有病人团体指出,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长者病人需于不同日期前往各公立医院的专科门诊诊所就诊,大费周章,而他们亦未必有能力整理好由不同医生处方的药物,以便按时服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过去12个月,
(i)
各长者病人就诊的专科门诊诊所数目的中位数及最大值;
(ii)
有多少名长者病人前往专科门诊诊所就诊,并按他们就诊的专科门诊诊所数目(即1至2个、3至4个、5至6个,以及7个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及相关百分比;
(iii)
各长者病人为前往专科诊所就诊而到访的公立医院的数目的中位数及最大值;及
(iv)
前往专科诊所就诊的长者病人数目按其到访的公立医院的数目(即1至2间、3至4间、5至6间,以及7间或以上)划分的数目及相关百分比;
(二)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i)平均每名长者病人获专科门诊诊所处方多少天药物,以及(ii)获处方5种或以上药物的长者病人数目及其占该等病人总数的百分比;
(三)
鉴于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正推行的"覆配易"覆配药物服务先导计划下,病人获处方的药物被分成较少和容易处理的数量,而药剂师会于病人覆配药物前重新检视和确定病人的最新情况,政府是否知悉现时先导计划涵盖的病人数目为何;及
(四)
鉴于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长者病人需前往多个专科门诊诊所就诊及服用多种药物,但他们未必有足够的护理支援及管理药物能力,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考虑以个案形式向该等病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粵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

姚思荣议员问:
为加强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內的旅游交流和合作,香港特区政府与其他10个大湾区城市的旅游部门于2017年12月成立了粵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联合会"),并签订了《粵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协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联合会的目标、宗旨和工作时间表,以及各会员城市之间的合作模式和分工为何;
(二)
联合会自成立以来,为发展及推广大湾区旅游而进行的工作涉及的开支,以及工作的成效为何;及
(三)
联合会的未来工作重点为何;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当中哪些具体工作,以及会就该等工作投入多少人手及财政资源?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未售出私人住宅单位

陈克勤议员问:
截至本年3月31日,在2012年或以后落成并已获发入住许可证(俗称"入伙纸")的私人住宅项目中,约有9 000个单位未售出(俗称"货尾"单位)。另一方面,政府建议修订《差饷条例》(第116章),就已获发入伙纸12个月或以上、未售出及在过去12个月內沒有以不低于市值租金出租超过6个月的私人住宅单位征收"额外差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3月31日按差饷物业估价署编制统计数字时按单位楼面面积所作分类划分的货尾单位数目为何;
(二)
鉴于政府表示,货尾单位数目是根据不同政府部门所提供的资料整合得来的,其具体的算式为何;
(三)
政府(i)以入伙纸发出日期及(ii)不以合约完成证明书(俗称"满意纸")发出日期,作为额外差饷的相关日期的理据分别为何;
(四)
鉴于市民对中小型单位的需求殷切,政府会否推出针对性措施,例如对中小型货尾单位征收较高水平的额外差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个以服务式公寓形式出租的单位;有否估计,在征收额外差饷的措施落实后首年,该等单位的数目有何变化?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学前儿童康复服务

叶建源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分别透过(i)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ii)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以及(iii)特殊幼儿中心,为有残障的幼儿提供3类学前儿童康复服务。据悉,由于特殊幼儿中心服务名额供不应求,有不少正轮候该服务的幼儿入读普通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统称"幼稚园")。此外,社署提供到校学前康复服务,由非政府机构的跨专业服务团队,为于参与计划的幼稚园就读的轻度残疾幼儿提供到校训练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2017-2018及2018-2019学年,每年有多少名就读于幼稚园的幼儿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服务,以及所涉幼稚园数目;
(二)
是否知悉,在2017-2018年及2018-2019学年,每年第(一)项所述幼儿当中,分别有多少人(i)接受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服务、(ii)接受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以及(iii)沒有接受该两项服务的任何一项(以下表列出);
 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
(i)  
(ii)  
(iii)  
总计  
(三)
在2017-2018年及2018-2019学年,每年有多少名幼儿经评定为有需要接受特殊幼儿中心服务;该等幼儿当中,分别有多少人(i)轮候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服务、(ii)轮候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服务、(iii)轮候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以及(iv)沒有轮候该等服务的任何一项(以下表列出);及
 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
(i)  
(ii)  
(iii)  
(iv)  
(四)
教育局有否向取录了正在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幼儿的幼稚园提供额外资源,以确保该等幼儿得到合适的教育、训练及照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教育局会否参考其支援有特殊学习需要的非华语学生的模式,向该等学校提供额外资源?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的支援

邝俊宇议员问:
政府委托了非政府机构营办6间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及两间分中心("支援中心")。支援中心的服务包括为少数族裔人士开办语文班,而其中1间由香港基督教服务处营运的"融汇"中心,亦为使用公共服务的少数族裔人士提供传译及翻译服务。关于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各决策局/政府部门为使用公共服务的少数族裔人士安排传译及翻译服务的次数,并按(i)决策局/政府部门、(ii)服务提供者名称,以及(iii)少数族裔语言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3年,每年各决策局/政府部门采用融汇提供的传译及翻译服务的次数,并按(i)服务类别(即电话传译服务、视译服务、即场传译服务、即时传译服务、笔译服务及校对服务)及(ii)少数族裔语言列出分项数字;
(三)
过去3年,每年每个支援中心举办的广东话班及英语班的下列详情:(i)开班数目、(ii)授课语言,以及(iii)修读人数(及按族裔划分的分项数字)分别为何;及
(四)
现时65岁或以上的少数族裔人口,以及他们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各类津贴的人数,并按(i)津贴类别及(ii)族裔列出分项数字?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旅游巴士泊车位

谢伟铨议员问:
有旅游业人士反映,政府近年发展新界棕地及陆续收回多幅以短期租约方式批出的临时停车场用地作长远发展,令旅游巴士泊车位减少。与此同时,访港旅客人数连年上升令旅游巴士使用率上升,以致旅游巴士泊车位更加紧绌,亦加剧旅游巴士违例停泊及阻塞交通的问题。此外,酒店及工厦內的部分旅游巴士泊车位只供上落客或停车等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全港旅游巴士泊车位的数目,并按该等泊车位所在地点(即私人物业、酒店、工厦、路旁,以及其他地方)和停泊/停留模式(例如可全日24小时停泊、只供上落客,以及供有司机在车上的旅游巴士停车等候)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
各项增加旅游巴士泊车位数目的措施的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支持发展飞镖运动

吴永嘉议员问:
近年,飞镖运动在港日趋普及,而本港飞镖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中更屡创佳绩。有不少飞镖运动员及爱好者希望政府支持该运动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政府有否向飞镖运动提供财政、场地、筹办赛事,以及推广等方面的支援;如有,详情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计划在未来5年,向飞镖运动提供第(一)项提及的各项支援;如有,详情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现时有否任何资助计划接受飞镖运动团体申请;如有,申请资格及其他详情为何;
(四)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有否计划在未来5年,设置飞镖运动场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于康文署正检讨体育资助计划,检讨范围有否包括放宽申请资格以涵盖飞镖运动等新兴运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
康文署会否在未来5年把飞镖运动纳入学校体育推广计划,以培养学生对飞镖运动的兴趣;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
会否要求体育专员(i)把推广飞镖运动纳入他未来5年的工作计划、(ii)加强与飞镖运动团体的沟通,以及(iii)协助爭取该运动成为亚洲运动会和奧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务员救生员的工作

葛珮帆议员问:
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公务员救生员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公务员救生员的应征者须通过徒手下潜2米的技能测试,现时
(i)
水深超过2米的公众游泳池数目,并按其所在区议会分区及所属公众游泳池场馆名称列出分项数字;及
(ii)
设有浮台的公众泳滩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泳滩名称;
(二)
现时由甚么职级的人员督导救生员在泳滩进行徒手及水肺潜水,以执行搜救行动及在台风吹袭后检查海床及清理杂物等工作;
(三)
康文署有否确保第(二)项提及的督导人员符合潜水主管的资历要求(包括对所需的潜水模式及水下工作具备足够的认识、具备潜水员应有的经验,以及曾接受急救及心肺复苏法的培训和具相关经验);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救生员的日常操练是否包括徒手或水肺下潜5米;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康文署向(i)处理油污及(ii)在风灾后进行清理工作的救生员提供的标准保护装备分别为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胡志伟议员问:
据报,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俗称"垃圾征费")最快于明年实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现时居于公共租住屋村的人口超过200万,政府会否与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商讨,藉修订与租戶签订的租约,推行垃圾征费先导计划,以掌握垃圾征费在大规模实施下的实际情况;
(二)
截至本年4月30日,房委会为了在辖下屋村实施垃圾征费而进行的准备工作(例如订定收集垃圾的程序,以及改动垃圾站和垃圾槽的设计和使用安排)的详情;
(三)
鉴于现时沒有家居厨余回收系统,政府有何措施协助市民妥善处理家居厨余,以降低垃圾征费对一般家庭的影响;及
(四)
会否在各区广设闭路电视系统,以遏止在垃圾征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非法丟弃家居废物情况?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再工业化及科技培训计划

莫乃光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8月推出再工业化及科技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资助本地公司人员接受高端科技培训。培训计划就公开接受各公司申请的培训课程("公开课程")及为特定公司设计的培训课程("专门课程")提供资助。就公开课程而言,培训机构须于开课至少8星期前提交登记课程的申请,而合资格公司须于开课至少两星期前提交培训资助的申请。至于专门课程,合资格公司须一并提交课程批核及培训资助的申请。有业內人士反映,培训课程的登记和批核程序繁复和费时,令培训机构及合资格公司分别只有极短时间招生及提交培训资助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截至上月底,获培训计划资助的公司数目(并按业务类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参与培训课程的人员数目(并按职称列出分项数字);
(二)
截至上月底,公开课程平均需多少个工作天完成登记,以及培训机构平均在课程开课前多少个工作天获通知成功登记;及
(三)
有否计划检讨及简化课程登记和批核的程序,以便更多公司安排其员工接受高端科技培训;如有,详情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保荐人及上市申请

梁继昌议员问:
近月,有数个保荐人因沒有履行义务,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罚款及/或暂时吊销牌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证监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分别(i)接获、(ii)展开调查及(iii)完成调查多少宗关于保荐人沒有履行义务的投诉或举报,以及对被裁定有失当行为的保荐人采取纪律制裁的个案宗数(及每宗的详情)为何;
(二)
有否研究新措施促使上市证券的发行人、其董事及包销商在确保招股章程所载內容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承担更大责任,以免由保荐人独力承担;及
(三)
过去3年,有否与发行上市证券所涉各方保持沟通,以了解他们的需要及不时调整相关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银行业专业人员短缺

陈振英议员问:
有银行业人士反映,香港金融管理局至今批出8个虛拟银行牌照,或会加剧业內各专业职系人才短缺的情况,长远影响银行业的运作和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下表所列银行业內专业职系的人员数目;
专业职系人员数目
金融科技 
合规 
风险管理 
数据审计 
(二)
有否估计未来3年,每年虛拟银行聘用各专业职系的人员数目;该等数目(i)分别占银行业相关总数的百分比,以及(ii)当中分别有多少人会来自传统银行及香港以外地区;
(三)
鉴于政府于去年8月公布的香港人才清单包括资深金融科技专才,而有关专才可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来港工作,政府至今分别接获及批准了多少宗有关申请,以及平均每宗获批个案的审批时间;有何措施加快审批过程;及
(四)
会否推出优惠措施(例如住屋、子女教育津贴及医疗津贴),吸引內地及海外的资深金融科技专才来港就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九龙东行人及交通网络改善项目

谢伟俊议员问:
有九龙东居民指出,起动九龙东办事处成立至今,推出多个旨在改善观塘、九龙湾商贸区交通挤塞、空气污染及人车爭路情况的行人及交通网络改善项目,惟成效不大。截至今年初,九龙东商业楼面面积逾260万平方米,预计未来可达700万平方米。届时观塘、九龙湾商贸区工作人口势必急增,对路面需求会更大。现时在平日上下班时段,观塘道、开源道一带路面人车挤迫得水泄不通,日后区內工作人口大增,情况只会更恶劣。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在2017年6月7日提出质询,建议政府仿效旺角行人天桥系统,在九龙东兴建行人天桥系统连接港铁观塘站、开源道、成业街及观塘海滨,以疏导地面人流及促进区內行人流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回覆本人质询时表示会研究在观塘开源道兴建行人天桥可行性,该研究有何进展;因应现时经港铁观塘站步行至海滨路程转折而行人对该天桥需求殷切,政府会否加快该项研究;
(二)
鉴于政府自2017年起以豁免土地补价为诱因,鼓励九龙东商贸区內土地业权人申请自资兴建行人天桥,政府至今分别接获及批准多少宗申请;未来3年有多少条行人天桥落成;如只接获少数申请,政府有否检讨措施反应欠佳原因,并考虑改由政府自行兴建行人连接桥,避免因个别项目涉及复杂业权纠纷而令行人连接系统网络未能建成;及
(三)
有否评估未来5年,启德行动区、观塘行动区及九龙湾行动区的常住及商贸人口上升数目及增幅为何;因应人口增长带来额外交通需求,以及有市民指出,兴建九龙东环保连接系统接驳该等行动区,将有效纾缓现时路面交通压力及促进九龙东发展,政府会否加快该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并尽快决定及公布是否兴建该系统?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监管放债人事宜

葛珮帆议员问:
本港持牌放债人(即"财务公司")的数目在过去10年大增,由2008年的760家增至2018年的2 153家(增幅约为两倍)。此外,近年有不少财务公司在电视和网上大肆宣传和鼓励借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10年,每年本港(i)持牌放债人及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的认可机构(包括持牌银行)发放的贷款总额分别为何、(ii)两者的比例的变化,以及(iii)向前者借贷的人数及该等借贷人的年龄中位数;
(二)
鉴于在现行监管制度下,牌照法庭、警方和放债人注册办事处各自按《放债人条例》(第163章)的有关条文规管放债人,加上持牌放债人数目大增,以及放债人及财务中介以不良手法经营的个案时有发生,政府会否研究(i)设立负责监管放债人的独立机构,以及(ii)修订法例,规定放债人借出贷款前必须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还款能力测试,以减低借款人过度借贷的风险;
(三)
鉴于贷款业务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生态已随科技发展而有所改变,政府会否全面检视《放债人条例》的条文是否仍切合时宜(例如检视放债年息上限应否降低);及
(四)
针对财务公司大肆宣传和鼓励借贷的做法,政府会否采取措施防止该等信息误导及荼毒学生和青年,包括(i)加强向学生和青年灌输正确的理财及消费态度,(ii)对财务公司的广告內容及播放时段施加限制,以及(iii)除了现行有关广告中须包含的"借钱梗要还,咪俾钱中介"忠告字句外,新增其他适当的劝谕字句?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资助学校不达标准的校舍的工程

叶建源议员问:
较早前,教育局表示预留了10亿元推行一项计划,向校舍设施不达现行校舍标准的资助学校提供拨款,以进行小型內部改装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计划的目标及下述详情:(i)预计分别有多少间中学、小学及特殊学校受惠,以及(ii)每所学校可就多少项改装工程申请拨款及最多可获的拨款额;
(二)
该计划与现时常设的"资助学校非经常津贴申请:大规模修葺/改建工程"("大规模工程")所涵盖的工程项目的性质有何具体分别;过去5个学年,每年有多少间学校就大规模工程申请津贴、该等申请涉及多少项改建工程项目及其性质、获批津贴的改建工程数目和所涉津贴总额,以及该款额占该年有关预算开支的百分比,并按学校类别(即中学、小学及特殊学校)列出分项数字;
(三)
该笔10亿元拨款是否已包含在2019-2020财政年度预算开支內;如是,有关的开支总目及分目为何,以及该项拨款占相关分目预算开支额的百分比;如否,该项拨款会从哪些财政资源中拨付及须否获本会财务委员会批准;
(四)
为何规定学校只可于今年或明年就该计划提出申请;有否评估为数众多的学校在这两年內进行改装工程,有关承建商会否应接不暇;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预计有多少间学校的校舍在完成改装工程后可达至现行校舍标准,以及哪些类别的教学设施可获提升至现行标准(并按学校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六)
学校申请(i)大规模工程津贴及(ii)重建/重置的优先次序及成功机会,会否因其已获该计划的拨款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