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事项
1.EC(2018-19)13#注释符号代表2017-18年度立法会会期內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建议在卫生署开设1个顾问医生常额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4/3/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藉此加强公务员诊所的整体临床监督、策划、发展和营运工作
(出席人员: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卫生署署长)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3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2.EC(2018-19)15#注释符号代表2017-18年度立法会会期內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建议在民航处开设1个总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下称「财委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及1 个总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委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加强对日常航空交通管制(下称「空管」)运作的管理监管,确保所提供的空管服务安全、可靠和有效率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民航处副处长/民航处助理处长(航空交通管理)/民航处总航空交通管制主任(技术及发展))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5月28日讨论此项建议)

3.EC(2018-19)16建议在劳工处开设1个首席劳工事务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负责与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下雇主的强制性供款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对沖」有关的各项新工作
(出席人员: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劳工处副处长(劳工事务行政)/劳工处助理处长(劳资关系))

(人力事务委员会曾于2017年11月21日讨论此项建议)

4.EC(2018-19)17建议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和法律草拟科各开设1个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3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便能有效应付因该2个科别现有及新开展的工作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
(出席人员:律政司政务专员/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律政司法律草拟专员/律政司副法律草拟专员/律政司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民事诉讼))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5月28日讨论此项建议)

5.EC(2018-19)18建议在司法机构开设4个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常额职位(司法人员薪级第13点),以加强该级别法院的司法人手编制,并开设1个首席行政主任公务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加强对司法机构政务处运作部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办公室的支援,由财务委员会(下称「财委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及保留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公务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持续支援司法机构政务处发展部的发展组,为期3年,由2018年11月27日或财委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
(出席人员:司法机构政务长/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司法机构副政务长(发展)/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支援))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7月18日讨论此项建议)

------------------------------


# 2017-18年度立法会会期內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