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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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8-19)28#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1月23日,2月15日和22日,以及3月22日和2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政府经济顾问办公室的1个首席经济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转为常额职位,由2019年5月13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继续进行扶贫、福利及人口范畴的相关经济分析和研究 |
(出席人员:财政司司长办公室政府经济顾问/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首席经济师(5)/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首席经济师(4))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2月17日讨论此项建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25日讨论此项建议) | ||
2. | EC(2018-19)30*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3月22日和2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把下列4个编外职位转为常额职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3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 点)和规划署的1个总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开设2个编外职位,即地政总署的1 个总产业测量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至2029年3月31日止,以及政府产业署的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至2024年3月31日止;以及在政府产业署开设1个总产业测量师/首席物业估价测量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长期的土地供应 |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土木工程拓展署副署长/土木工程拓展署北拓展处副处长/署理土木工程拓展署西拓展处副处长/土木工程拓展署总工程师(西)/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地政总署总产业测量师(土地征用组)/规划署助理署长(委员会)/政府产业署副署长/政府产业署总产业经理(租售编配))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2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692/18–19(01))) | ||
3. | EC(2018-19)31 | 建议在海事处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1 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 点)和1 个海事处助理处长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2019 年6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在海事处改革执行小组解散后提升海上安全,以及领导部门1 个新成立的科别,以加强本地船只规管制度 |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海事处处长/海事处副处长/海事处副处长(特别职务))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2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4)422/18–19(01))) | ||
4. | EC(2018-19)32 | 建议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通讯及创意产业科保留2 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9 年6 月17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3年,以继续检讨及修订《广播条例》(第562章)及《电讯条例》(第106 章)的工作,以及制定立法建议,规管人对人促销电话 |
(出席人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特别职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特别职务))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1月12日讨论此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