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至6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举行会议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事项
1.EC(2018-19)37*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4月3日和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在司法机构开设5个常额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即3个区域法院法官司法职位(司法人员薪级第 13 点),以加强家事法庭的司法人手编制;以及2个公务员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4点),以掌管新设的策划及优质服务部,以及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以加强对司法机构政务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私人办公室的首长级人员支援
(出席人员:司法机构政务长/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司法机构副政务长(发展)/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支援))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2月25日讨论此项建议)

2.EC(2018-19)35*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4月3日和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律师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3 点)和1 个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2 点);把1个助理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1 点)提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2 点);以及开设1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2 点),为期5 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加强律政司首长级提供的法律支援服务
(出席人员:律政司政务专员/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师(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注释符号代表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师(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 书长及环境保护署副署长将只出席2019年5月15日的会议。/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组)@@注释符号代表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组),署理环境保护署副 署长及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生物质能管理设施)将只出席2019年 5 月7日的会议。/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政策事务)/律政司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2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3.EC(2018-19)36*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4月3日和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在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开设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重行调配2个常额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4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设立粵港澳大湾区发展办公室,领导有关推进大湾区建设的工作
(出席人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书长@注释符号代表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师(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 书长及环境保护署副署长将只出席2019年5月15日的会议。/政制及內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工商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4.EC(2019-20)1#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4月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把香港电台的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转为常额职位,由2019 年5 月27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加强香港电台的管治,并因应香港电台的编制及多样化工作大幅增长,督导资源规划及调配策略
(出席人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广播处长/副广播处长(发展))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11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877/18–19(01)))

5.EC(2019-20)2#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4月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在劳工处开设1个首席劳工事务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推展各项改善法定产假的新措施
(出席人员: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劳工处处长/劳工处助理处长(劳资关系)/劳工处助理处长(发展))

(人力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6.EC(2019-20)3 建议在劳工及福利局开设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为新成立的儿童事务委员会领导一队专责政策团队及推进委员会促进儿童权益的议程
(出席人员: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福利)/署理劳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福利))

(福利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2月10日讨论此项建议)

7.EC(2019-20)4 建议在环境保护署开设9个首长级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其中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1个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4年;2 个编外职位,即1个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1个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6年;2 个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为期5年;以及2个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筹备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和推行各项减废及回收措施
(出席人员:环境局局长/环境局常任秘书长/环境保护署副署长(特别职务)/署理环境保护署副署长@@注释符号代表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组),署理环境保护署副 署长及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生物质能管理设施)将只出席2019年 5 月7日的会议。/环境保护署副署长@注释符号代表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师(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 书长及环境保护署副署长将只出席2019年5月15日的会议。/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收费筹备)/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生物质能管理设施)@@注释符号代表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组),署理环境保护署副 署长及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生物质能管理设施)将只出席2019年 5 月7日的会议。)

(环境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2月25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974/18–19(02)))

8.EC(2019-20)5 建议教育局理顺公营小学校长及副校长的薪酬,并改善公营小学中层管理人手,由2019 年9 月1 日起生效;以及在2019-20 年度追加拨款5 亿 300 万元,并把2019-20 年度编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开支总值上限提高56,664,240 元,由4,016,284,000 元增至4,072,948,240 元,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实施上述建议
(出席人员:教育局局长/教育局副秘书长/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专业发展及培训))

(教育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29日讨论此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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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师(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 书长及环境保护署副署长将只出席2019年5月15日的会议。

@@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规划环境地政房屋组),署理环境保护署副 署长及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生物质能管理设施)将只出席2019年 5 月7日的会议。

* 2019年4月3日和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2019年4月30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