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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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9-20)6@注释符号代表取代EC(2019-20)5号文件。*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5月15日、28日和6月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教育局理顺公营小学校长及副校长的薪酬,并改善公营小学中层管理人手,由2019 年9 月1 日起生效;以及把2019-20 年度编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开支总值上限提高56,664,240 元,由4,016,284,000 元增至4,072,948,240 元,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实施上述建议 |
(出席人员: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局副秘书长/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专业发展及培训))
(教育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29日讨论此项建议) | ||
2. | EC(2019-20)7#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5月28日和6月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机电工程署开设2个总机电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即在气体及一般法例科和工程服务科2各开设1个上述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配合新增及持续推行的升降机和自动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应付医院发展计划项目所产生的额外工作量 |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机电工程署署长/机电工程署助理署长(气体及一般法例)/机电工程署助理署长)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26日讨论此项建议) | ||
3. | EC(2019-20)8#注释符号代表2019年5月28日和6月5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教育局开设5个常额职位,即2个教育署助理署长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3 个首席教育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以及1 个教育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为期约3 年,至2022 年3 月31 日止,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加强首长级人手编制,藉此督导和领导策略/措施的制定工作,以及策划、筹备、推行和检讨各项优质教育政策 |
(出席人员: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教育局副秘书长(3)/教育局副秘书长(4)/教育局副秘书长(5))
(教育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29日讨论此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