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吸收亏损能力规定 - 银行界)规则》
小组委员会

会议

日 期: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9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代表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截至2018年11月22日)
出席会议的代表团体会/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代表团体/个别人士的名称 意见书 发出日期
1.创兴银行、大新银行、富邦银行(香港) 、大众银行(香港)及上海商业银行提交的联署意见书 立法会CB(1)198/18-19(04)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8年11月22日
2.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立法会CB(1)198/18-19(05)号文件 2018年11月22日
3.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立法会CB(1)198/18-19(06)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8年11月22日
4.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立法会CB(1)207/18-19(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2018年11月22日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