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议 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4)294/18-19(01)(02)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7日发出)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就"档案法"发表的咨询文件及其摘要

立法会CB(4)294/18-19(03)(04)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7日发出)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就"公开资料"发表的咨询文件及其摘要

立法会CB(4)324/18-19(01)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2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就有关陪审员和证人的津贴及付予审裁委员的酬金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4)337/18-19(01)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

-涂谨申议员、林卓廷议员及许智峯议员就召开特别会议邀请律政司解释其不就UGL个案检控梁振英先生的理由而发出的联署函件 (只备中文本)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4)323/18-19(01)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3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323/18-19(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人员编制建议有关的议项。III.

建议在律政司开设一个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编外职位,以及提升一个助理首席政府律师职位至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


(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CB(4)323/18-19(03)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有关建议在律政司开设一个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编外职位及把一个助理首席政府律师职位提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的文件

IV.

司法机构为法律学生及法律执业者提供的入职机会及制度


(下午5时15分至6时25分)

与团体代表及司法机构政务处举行会议

立法会CB(4)323/18-19(04)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12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就有关司法机构为法律执业者及法律学生提供的入职机会及制度的文件

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V.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人员编制建议有关的议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