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2分)

立法会CB(4)433/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1月18日发出)

-律政司关于內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4)448/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1日发出)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的安排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4)451/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

-张国钧议员、葛珮帆议员及蒋丽芸议员就免遣返声请个案对司法机构构成压力问题而发出的联署函件(只备中文本)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2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4)452/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5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III.

律政司的检控政策


(下午4时35分至5时30分)

立法会CB(4)452/18-19(03)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3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律政司的检控政策"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4)452/18-19(04)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3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律政司的检控政策"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452/18-19(05)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IV.

当值律师费用检讨


(下午5时30分至6时)

立法会CB(4)452/18-19(06)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当值律师费用检讨"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4)452/18-19(07)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有关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检控费用及当值律师费用的检讨"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立法建议有关的议项。V.

就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检控费用及当值律师费用两年一度的检讨


(下午6时至6时28分)

立法会CB(4)452/18-19(08)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

-政府当局有关"就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检控费用及当值律师费用两年一度的检讨"的文件

立法会CB(4)452/18-19(07)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有关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检控费用及当值律师费用的检讨"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V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8分至6时30分)

# 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立法建议有关的议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