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2分)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2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4)546/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邀请政制事务委员会委员及所有其他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议项。III.

有关档案法及公开资料制度的咨询文件


(下午4时35分至5时30分)

立法会CB(4)294/18-19(01)(02)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7日发出)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属下的档案法小组委员会就"档案法"发表的咨询文件及其摘要

立法会CB(4)294/18-19(03)(04)号文件
(于2018年12月7日发出)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属下的公开资料小组委员会就"公开资料"发表的咨询文件及其摘要

立法会CB(4)546/18-19(02)号文件
(于2019年2月20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政府档案管理及查阅政府资料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人员编制建议有关的议项。IV.

建议在司法机构开设司法职位和首长级职位


(下午5时30分至6时)

立法会CB(4)546/18-19(04)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有关"建议在司法机构开设司法职位和首长级职位"的文件

#注释符号代表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立法建议有关的议项。V.

《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


(下午6时至6时28分)

立法会CB(4)546/18-19(05)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有关"《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及《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规则》"的文件

立法会CB(4)546/18-19(06)号文件
(于2019年2月20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拟备的文件(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V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8分至6时30分)

^ 邀请政制事务委员会委员及所有其他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议项。

* 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人员编制建议有关的议项。

# 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此项与立法建议有关的议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