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a)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舉行;以及

(b)下午2時30分至7時舉行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9-20)33*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因應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由2019 年4月1日起,對公務員薪級表作下述調整-

(a)把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4.75%,但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有關薪點及金額見下述第(i)及第(ii)項-

(i)總薪級表第34點為74,515 元;總薪級表第 35 點為75,265 元;以及

(ii)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0 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 36 點為74,390 元;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 21 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 37 點為75,135 元;以及

(b)把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5.26%;

(B)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學校的款項;

(C)相應調整撥付予廉政公署的款項;以及

(D)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機構的款項,但只限於資助額計算公式包括按公務員薪酬調整而變動的因子的資助機構。)

(出席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2)/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薪酬及假期))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6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朱凱廸議員2019年9月18日的來函(FC16/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0月25日的回覆(FC16/19-20(02)))

(屬於民主黨的委員2019年11月1日的來函(FC28/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1月15日的回覆(FC28/19-20(02)))

(張超雄議員2019年11月28日的來函(FC38/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5日的回覆(FC39/19-20(01)))

(屬於公民黨的委員2019年12月9日的來函(FC48/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12日的回覆(FC52/19-20(01)))

(張超雄議員2019年12月10日的來函(FC48/19-20(02))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19日的回覆(FC60/19-20(01)))

(屬於民主派的24位立法會議員及現任/候任區議員2019年12月9日的聯合意見書(FC49/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12日的回覆(FC49/19-20(02)))

(政府當局於2019年12月1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51/19-20(01))

(朱凱廸議員2019年12月12日的電郵(FC55/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24日的回覆(FC67/19-20(01)))

(朱凱廸議員2019年12月13日的電郵(FC55/19-20(02))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24日的回覆(FC67/19-20(01)))

(屬於公民黨的委員2019年12月13日的來函(FC55/19-20(03))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19日的回覆(FC62/19-20(01)))

(就如何處理委員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19段所提議案提出的程序方案(FC58/19-20(01)))

(財務委員會主席就委員對處理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19段所提議案提出的方案所作的裁決的摘要(FC71/19-20) (FC71/19-20(01)至(12))

(處理委員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19段提出的議案的擬議方案(FC72/19-20))

(朱凱廸議員2019年12月19日的來函(FC74/19-20(01))及政府當局2020年1月9日的回覆(FC75/19-20(01)))

(朱凱廸議員2020年1月2日的電郵(FC74/19-20(02))及政府當局2020年1月9日的回覆(FC75/19-20(02)))

2.FCR(2019-20)42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11月13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9-20)15


408DS元朗淨水設施

272DS牛尾海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工程

273DS牛尾海污水收集系統第3階段工程

125DS吐露港未敷設污水設施地區的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11 月1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環境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5日4月29日5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1175/18-19(02))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11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69/19-20(01))

3.FCR(2019-20)43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12月4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9-20)21-51TF重建南丫島北角碼頭)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12 月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交通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960/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11月27日12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36/19-20(01))

4.FCR(2019-20)44 總目137-政府總部:環境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非住宅用戶電費補貼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23 億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向合資格的非住宅用戶提供為期4個月的電費補貼。)

(出席人員:環境局局長/環境局副秘書長/環境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財務監察))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2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邵家臻議員於2019年12月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CB(4)187/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12月27日提交的資料文件(CB(4)225/19-20(01)))

5.FCR(2019-20)34*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22—漁農自然護理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為非洲豬瘟銷毀豬隻提供財政承擔」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3 億 3,300 萬元的新承擔額,以便一旦需要為非洲豬瘟進行銷毀豬隻行動時,可以及早向受影響的豬隻擁有人提供法定補償和發放特惠津貼。)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3/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行動)3/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農業))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6月1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6.FCR(2019-20)45 總目62-房屋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50 億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推出資助計劃,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項目總監2/運輸及房屋局高級項目經理1)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9年11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235/19-20(01))

7.FCR(2019-20)5A*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註釋符號代表取代文件編號FCR(2019-20)5。為方便參閱,作出修訂的部分以灰色陰影顯示。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9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0#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780CL元朗橫洲公營房屋發展計劃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 月2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處長/土木工程處總工程師(房屋工程2)/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房屋工程3)/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 3/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獸醫師(動物管理)(發展)/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新發展區)/房屋署總建築師 (5)/房屋署總土木工程師 (2) /房屋署房屋事務經理(清拆安置))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08/17-18(01))

(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6月26日29日的聯席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1221/17-18(01)CB(1)1246/17-18(01))

(房屋事務委員會轄下跟進橫洲發展項目事宜小組委員會已在2018年4月25日11月30日2019年2月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多份補充資料文件)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3月25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54/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3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63/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7日2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87/18-19(01)(02))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4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73/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73/18-19(02)))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5月1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84/18-19(02)) 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88/18-19(01)))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5月20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88/18-19(02))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88/18-19(03)))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6月1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02/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6月27日提交的資料(FC210/18-19(01)))

(政府當局於2019年12月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43/19-20(01))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12月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83/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15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83/18-19(02)))

8.FCR(2019-20)7*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6#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1 個首席政府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3 點),以及把1 個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轉為常額職位,以領導新的項目策略及管控辦事處,藉此推行策略措施和加強在成本監察及項目管控方面的能力)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發展局首席政府工程師(項目)/發展局政府工程師(項目))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47/18-19(01)CB(1)465/18-19(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2日3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9.FCR(2019-20)38&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5月14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6#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


175BF搬遷尖沙咀消防局行動支援設施、消防同樂會和其他消防設施至九龍渡華路

754CL西九文化區基礎建設工程第一期

763CL西九文化區綜合地庫-餘下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5 月1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民政事務局工程策劃總監/土木工程拓展署南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南拓展處總工程師(南2)/消防處助理處長(總部)/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策劃組)/建築署副署長 /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 240/運輸署總工程師(交通工程)(九龍)/運輸署高級工程師(策略研究)5/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首席工程總監/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工程事務總經理)

(發展事務委員會與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的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4月21日2018年5月11日6月11日2019年1月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123/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8日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08/18-19(01)PWSC278/18-19(01))

(郭家麒議員、楊岳橋議員、陳淑莊議員及譚文豪議員於2019年5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4/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08/18-19(03)))

(郭家麒議員於2019年5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4/18-19(02))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08/18-19(04))) 

(黃碧雲議員於2019年5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4/18-19(03))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08/18-19(02))

(陳淑莊議員2019年11月26日的來函(FC46/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10日的回覆(FC46/19-20(02)))

10.FCR(2019-20)10*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香港天文台
新分目「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
新分目「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香港天文台開立以下2 筆新承擔額-


(a)一筆為數4,8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以及

(b)一筆為數9,0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2/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長(航空氣象服務)/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雷達及衛星氣象)/香港天文台科學主任(氣象預測系統))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1.FCR(2019-20)25*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5 月7 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37#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在司法機構開設5 個常額職位,即3 個區域法院法官司法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 13 點),以加強家事法庭的司法人手編制;以及2個公務員職位,即1 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4 點),以掌管新設的策劃及優質服務部,以及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以加強對司法機構政務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私人辦公室的首長級人員支援)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5月7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司法機構副政務長(運作)/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支援))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119/18-19(01))

12.FCR(2019-20)21*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4#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190GK政府飛行服務隊模擬飛行訓練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4 月2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局長/保安局助理秘書長A1/政府飛行服務隊總機師(訓練及標準)/政府飛行服務隊高級機師(直升機-技術支援)/建築署署長/建築署總工程策劃經理201)

(保安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月8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4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23/18-19(01))

13.FCR(2019-20)40&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創新及科技基金
總目111-創新及科技
新分目「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
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

資本投資基金
總目962-工業
新分目「注資香港科技園公司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設立資助計劃,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以及

(b)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20 億元,作為給予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注資股本,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1)/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助理署長(基礎設施) /香港科技園公司首席財務總監/香港科技園公司先進製造產業主管)

(工商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4.FCR(2019-20)41&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


(a)批准改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鼓勵就業的措施及其他措施的建議,並備悉相關措施的推行時間表;

(b)批准按照既定調整機制,由2020年2 月1 日起,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調高3.6%;以及

(c)備悉上文(a)項及(b)項會分別帶來每年額外9 億 6,000 萬元及17 億 6,300 萬元的財政承擔。)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4/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首席行政主任 /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社會福利))

(福利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1月1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357/19-20(01)CB(2)471/1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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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20年1月1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

@ 取代文件編號FCR(2019-20)5。為方便參閱,作出修訂的部分以灰色陰影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