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
(a)
上午10時正至下午1時舉行;以及
(b)
下午2時正至7時正舉行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
事項
1.
FCR(2019-20)46
*
註釋符號代表緊急項目
總目142- 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防疫抗疫基金」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300億元的新承擔額,為防疫抗疫基金注資,以提升我們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能力,以及向受這次疫情重創或受防疫抗疫措施影響的企業及市民提供協助或援助。)
(出席人員:政務司司長/政務司司長私人辦公室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處處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旅遊事務專員/發展局局長/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3 /建造業議會執行總監/教育局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4)/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環境衞生)/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民政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2)/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處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海事處處長/運輸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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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