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20-5

立法会

议程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2项附属法例/文书及4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2.
陈淑庄议员
保安局局长
3.
保安局局长
4.
保安局局长
5.
教育局局长
6.
民政事务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1.
《2019年稅务(修订)(稅务宽免)条例草案》
(延搁自2019年6月26日的会议)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的修正案载于2019年10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26/19-20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0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59/19-20号文件)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延搁自2019年7月10日的会议)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动议的修正案载于2019年10月9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3/19-20号文件

IV.
政府议案

第1项辩论 (处理下列2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7月10日的会议)
1.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第7A条动议,有关委任法官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政务司司长
议案措辞
2.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动议,有关委任法官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政务司司长
议案措辞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6月27日及10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760/18-19及CB(3) 55/19-20号文件)

V.
议员就附属法例/文书提出的议案

第1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10月30日的会议)
1.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梁继昌议员
议案措辞
第2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10月30日的会议)
2.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黃定光议员
议案措辞
第3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3.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刘国勋议员
议案措辞

VI.
议员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19年圣约翰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延搁自2019年7月10日的会议)
吴永嘉议员

VII.
议员议案 (不包括就附属法例/文书提出的议案)

第1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7月10日的会议)
1.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九)项动议议案,以组成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对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及/或渎职行为的指控
动议人
杨岳桥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25名议员联合动议︰杨岳桥议员、涂谨申议员、梁耀忠议员、李国麟议员、毛孟靜议员、胡志伟议员、莫乃光议员、陈志全议员、梁继昌议员、郭家麒议员、郭荣铿议员、张超雄议员、黃碧云议员、叶建源议员、尹兆坚议员、朱凯廸议员、林卓廷议员、邵家臻议员、陈淑庄议员、许智峯议员、郑松泰议员、邝俊宇议员、谭文豪议员、范国威议员及区诺轩议员)
出席官员
政务司司长
第2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何君尧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杨岳桥议员、陈淑庄议员及谭文豪议员联名签署)
第3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10月30日的会议)
3.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何君尧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朱凯廸议员、陈志全议员及范国威议员联名签署)
第4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4.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郑松泰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容海恩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黃定光议员及潘兆平议员联名签署)
第5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5.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有关人士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荣铿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政务司司长
第6项辩论 (处理下列2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7月10日的会议)
6.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一位人士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7.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区诺轩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第6及7项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6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771/18-19号文件)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有关人士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8.
动议人
杨岳桥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9.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10.
动议人
张超雄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第7项辩论 (处理下列2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7月3日的会议)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11.
动议人
尹兆坚议员
议案措辞
12.
动议人
谭文豪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第11及12项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6月19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723/18-19号文件)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13.
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14及15.
动议人
陈淑庄议员
议案措辞
16及17.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18.
动议人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19.
动议人
邝俊宇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第13至19项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第8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10月30日的会议)
20.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范国威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第9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1.
"不信任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议案
动议人
郭荣铿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7/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政务司司长
第10项辩论 (处理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2.
"确保儿童游戏权,让孩子快乐成长"议案
动议人
何启明议员
议案措辞
5位修正案
动议人
叶建源议员、郭家麒议员、张超雄议员、蒋丽芸议员及许智峯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6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9/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 有关议案的辩论次序可能会因应稍后作出的辩论安排而相应调整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19年11月6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法律公告编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19年11月6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尹兆坚议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2
陈淑庄议员
保安局局长
3
林卓廷议员
保安局局长
4
葛珮帆议员
保安局局长
5
张国钧议员
教育局局长
6
马逢国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刘业强议员
保安局局长
8
郭荣铿议员
保安局局长
9
陈振英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
许智峯议员
保安局局长
11
莫乃光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2
何启明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
黃国健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陆颂雄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6
郭伟强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7
叶刘淑仪议员
政务司司长
18
陈凯欣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陈沛然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谢伟铨议员
发展局局长
21
范国威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2
郑泳舜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警务人员公开谴责高官及发表政见

尹兆坚议员问:
本年7月26日,政务司司长就警方对港铁元朗站有白衣人袭击市民事件的处理手法向市民道歉。同日,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下称"协会")发出声明作回应,对司长向公众妄自断定警队对错的做法"给予最严厉的谴责",并请沒有足够能力带领公务员的在位人士退位让贤。然而,政府曾于本年8月1日就有公务员发起公众集会发出严正声明,指出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并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本年10月21日,一名警长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批评行政长官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早前与示威者深度对话的做法。然而,根据《警察通例》,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或看来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包括非为执行职务而公开发表政治言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协会干事发出上述声明和该名警长发表上述言论,有否违反《警察通例》及《公务员守则》;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详情及跟进行动为何;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二)
有否评估协会干事发出声明谴责政务司司长的做法是否属僭越;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有何跟进行动;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曾就公务员发起公众集会发出严正声明,但对协会发出的声明及该名警长发表的言论不置一词,为何政府对上述情况有不同做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新屋岭拘留中心

陈淑庄议员问:
据报,邻近边境的新屋岭拘留中心(下称"该中心")原本用作拘留非法入境者以待遣返。今年8月5日至9月2日期间,警方多次把在"反送中"示威中被捕的人士送往该中心短暂拘押。有曾被拘押的人士指出,该中心的搜身室及羁留室缺乏正常照明及间隔,而当中部分人声称在该中心內被警员辱骂、虐打甚至性侵犯。警方自9月2日以来沒有再把该中心用作拘押示威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中心自何时起成为警方的常设拘留设施;该中心的设施(包括羁留室、搜身室、口供室、会面室、覆盖上述设施的闭路电视系统、厕所、照明、供电及供水)在过去3个月內有否损毀的情况,以及该等设施与大部分警署的设施是否相若;鉴于警方的惯常做法是把被捕人士送往就近警署拘押,警方每次把示威者送往该中心拘押的具体原因为何;何人作出不再使用该中心拘押被捕示威者的决定;
(二)
8月5日至9月2日期间,被送往该中心拘押的示威者总数,并按他们被捕的日期、所属年龄组别(即14岁以下、14至15岁、16至24岁、25至39岁、40至64岁及65岁或以上)、性别、在被捕时有否受伤,以及在该中心內有否受伤,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有否接获警务人员在该中心虐打及性侵犯被拘押者的资料及证据;有否就警务人员在该中心內虐打及性侵犯被拘押者的指控进行调查;如有调查而结果为指控属实,涉事警务人员已经或将会受到甚么处分?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7月21日港铁元朗站的施袭事件

林卓廷议员问:
据报,本年7月21日深夜至翌日凌晨,有大批白衣人(部分人疑是三合会成员)在港铁元朗站及附近持械袭击市民及记者。白衣人施袭后进入南边围村聚集。一名警司带队入村进行刑事调查,与白衣人在村公所谈话。他其后向在场记者表示沒有见到有人手持攻击性武器,亦沒有即场拘捕任何人。有市民质疑警方放生罪犯和与三合会勾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元朗区议员表示,他于7月19日把有人计划施袭的消息通知警方,而警方回覆时表示"一定有相应部署",警方为事发日作了甚么部署、调配了多少人手应对事件,以及有否派出便衣警务人员在附近监视;
(二)
鉴于当日黃昏有大批白衣人在元朗站外鸡地徘徊,为何多辆途经的警车上的警务人员沒有下车作出驱散;为何警方在接报有大批人正施袭后只派出两名警员到场;鉴于其后到场增援的警务人员在遭市民批评后便离开,而白衣人其后再进站施袭,有否评估警员沒有留在现场是否属罔顾市民安全及未有履行搜证责任,以及政府会否就此向全港市民(特别是在事件中受伤的市民)道歉;如不会,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上述警司是警黑勾结指控的嫌疑人之一,但据报他近日调职,主管调查上述袭击案的单位,有否评估该项职务安排会否引起角色或利益冲突;有否评估警方不作即场拘捕有否增加缉凶难度,以及至今只有6人被控,而主谋仍未归案,是否反映警方办案不力、纵容凶徒?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网上信息

葛珮帆议员问:
近月,激进示威者诉诸各种违法暴力行为,包括投掷汽油弹、遙控引爆炸弹、在港铁站出入口和店铺纵火,以及用腐蚀性液体、铁枝及利器袭击警务人员。有市民关注到,示威者行为的暴力程度有增无减,可能与网上充斥虛假、鼓吹仇恨情绪和合理化暴力的信息有关。据报,有一些国家已立法打击在网上发布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例如德国于2017年订立《社交网路强制法》、法国于2018年订立《反资讯操纵法》及《反虛假信息法》,以及新加坡于本年订立《防止网路假资讯和网路操纵法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立法打击在网上发布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
会否修订现行法例或制定新法例,以针对性打击在网上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他人犯罪的行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校园內的政治纷爭及暴力

张国钧议员问:
据报,早前有持不同政见的中学生在校內发生冲突。其后,数十名黑衣人到场声援其中一方学生,包围学校并叫嚣;他们甚至闯入学校四处涂鸦及毀坏设施。此外,有专上院校的学生禁锢、袭击和辱骂持不同政见的讲师、辱骂和包围校长、冲击校长室,以及在校园大肆破坏和涂鸦。有市民对政治纷爭及暴力侵入校园表达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教育局有否即时措施阻止暴力侵入校园及被合理化,以及有否检讨学校应如何处理警务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的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立刻制订措施及检讨指引;
(二)
鉴于有教职员反映,近期有持不同政见的学生及校友在网上公开他们的个人资料,以及包围甚至袭击他们,而校方为求息事宁人,对涉事学生采取姑息的态度,教育局会否向因持不同政见而遭欺凌的教职员提供协助,以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及
(三)
鉴于据报有中学教师鼓动学生罢课、唱有鼓吹香港独立含意的歌曲、参与组成人链活动,甚至上街示威,教育局会否主动调查该等教师有否违反专业操守,并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协助受示威活动影响的艺术团体

马逢国议员问:
演出业协会及不少艺术团体向本人反映,近月有多项文化及艺术活动因涉及暴力的示威活动而取消或改期举行。艺术团体作此等决定的原因包括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提早关闭辖下场地及交通受阻。有关的艺术团体不单失去票房收入,亦需动用人力和财政资源处理退票等跟进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自本年6月以来,有多少项文化及艺术活动因涉及暴力的示威活动而取消或改期举行;康文署有否向受影响的艺术团体提供协助,例如优先编配场地及豁免场租;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康文署对同区的场地采取不同做法(即部分场地提早关闭、部分则继续开放),而部分场地在提早关闭后仍有活动在內进行,康文署有否制订提早关闭场地的政策;如有,详情(包括需考虑的因素及其比重)为何,以及会否公布该政策;如沒有制订政策,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推出措施协助文化艺术界解决财政困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示威活动造成的影响

刘业强议员问:
自本年6月以来,市民上街进行示威活动的场面屡见不鲜。示威活动期间,部分示威者诉诸暴力违法行为,包括冲击和闯入立法会综合大楼、围堵政府建筑物(包括警察总部、警署及稅务大楼)、在街头及港铁站出入口纵火、向警务人员投掷汽油弹、堵塞道路,以及毀坏政府建筑物和交通灯等公共设施。有市民关注到,该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安宁,危害市民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自本年6月以来,
(i)
有多少个港铁站的设施遭破坏,以及每类设施的维修或重置费用;
(ii)
遭破坏或盜去的街道设施(包括交通灯、路灯、铁马、水马、栏杆及垃圾桶)的数量,以及每类设施的维修或重置费用;
(iii)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文康设施因示威活动而暂停服务或关闭的次数,以及受影响的人次;及
(iv)
专营巴士、绿色专线小巴及电车服务因示威活动而改道或暂停的情况,并按路线列出受影响的人次;及
(二)
有何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宁,让市民回复正常生活?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机场及大屿山采取的执法行动

郭荣铿议员问:
在本年7月至9月,有不少市民响应网上号召前往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及其邻近地区进行示威活动。法院于8月13日应香港机场管理局要求发出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阻碍或干扰机场的正常使用,禁制令至今仍有效。关于警方在机场及其邻近地区就示威活动采取的执法行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a)7月26日、(b)8月9日、(c)8月10日、(d)8月11日、(e)8月12日、(f)8月13日、(g)9月1日、(h)9月2日、(i)9月7日及(j)9月8日,分别于(i)机场及(ii)大屿山其他地方被捕的人数,并按他们所属性别及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一
日期年龄组别性别总数
(a)14岁以下   
14至16岁  
17至25岁  
26至40岁  
41至60岁  
61至65岁  
65岁以上  
……    
(j)    
(二)
第(一)项所述分别于(a)机场及(b)大屿山其他地方被捕的人士,按其所涉罪行(即(i)暴动、(ii)非法集结、(iii)袭警、(iv)游荡、(v)强行进入、(vi)在公众集会及游行中携带攻击性武器、(vii)在公众地方打斗、(viii)伤人或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ix)其他)划分的数目,并按他们所属性别及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及
表二
罪行年龄组别性别总数
(i)14岁以下   
14至16岁  
17至25岁  
26至40岁  
41至60岁  
61至65岁  
65岁以上  
……    
(ix)    
(三)
在(a)机场区警署、(b)机场內其他地方及(c)大屿山其他地方可供扣押被捕人士的设施的(i)位置、(ii)楼面面积及(iii)可容纳人数,以及该等设施內设有可供被捕人士与其律师会面的房间的数目及楼面面积分别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陈振英议员问:
据报,近期有对沖基金掌舵人公开质疑香港的外汇储备是否足以维持联系汇率制度("联汇制度"),又指出抗议活动不绝会令香港经济严重下滑,以致未来12至18个月內会有大量资金外流。此外,近期不时有流言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拟立法限制市民每日提款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金管局现时根据哪些因素及数据,以判断金融体系是否保持稳定,以及会否制订及定期公布金融稳定指数;若否,原因为何;
(二)
金管局有否就联汇制度制订危机预警及应对机制,以应付金融市场的急剧变化和挑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国际金融大鳄一直对联汇制度虎视眈眈及不时有人散播流言,政府有否制订具针对性的金融资讯发布机制,以稳定市场和市民对金融体系的信心;若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公众活动期间使用直升机

许智峯议员问:
据悉,自本年6月起,有市民及传媒发现在多次大型示威活动期间,有直升机在上空盘旋;随后有部分示威者发现其衣物及外露手脚的皮肤上沾有萤光粉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本年6月至今,哪些政府部门曾要求政府飞行服务队出动直升机以协助其就大型公众活动采取的行动,并按部门列出每次直升机出勤的下列资料:(i)飞行范围、(ii)出勤目的,以及(iii)直升机为行动带备的设备的类别及数量;每次带备的设备有否按出勤目的而调整;及
(二)
本年6月至今,政府有否从直升机向参与大型公众活动的公众人士喷洒粉末;若有,该等行动的(i)法律依据、(ii)目的、(iii)次数,以及(iv)粉末的化学成分及总使用量;政府有否就粉末的化学成分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估;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人脸及影像识别技术

莫乃光议员问:
人脸及影像识别技术可透过把录像或影像与资料库作比对,识别出个别人士的身份及车辆的登记号码("车牌")。据报早前有警务人员登上一辆公共巴士搜查乘客的物品时,以高清数码摄录机近距离摄录乘客容貌。关于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使用人脸及影像识别技术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香港警务处("警务处")现时有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实时人脸识别或影像分析;如有,从何时开始使用,并按系统名称以表列出下列详情:
(i)
供应商名称及注册地点、
(ii)
所涉技术及功能、
(iii)
采购详情(包括售价及数量),以及
(iv)
已安装系统的警务处部门及使用详情,包括(a)启用日期、(b)获准操作系统的警务人员的最低职级、(c)具体用途,以及(d)供应商能否存取资料、资料拥有权,以及储存、取用、保留和删除资料的政策及人员授权安排("资料政策");
(二)
未来3年,警务处有否计划采购上述的识别系统;如有,按系统种类以表列出下列详情:
(i)
供应商名称及注册地点、
(ii)
所涉技术及功能、
(iii)
采购详情(包括预计售价及数量),以及
(iv)
将安装系统的警务处部门,以及使用计划,包括(a)将获准操作系统的警务人员的最低职级、(b)预计启用日期、(c)具体用途,以及(d)资料政策;
(三)
警务处有否向运输署索取其在公众地点摄录的录像或影像;如有,有关程序为何;
(四)
(A)警务处以及(B)运输署(如适用)现时采用的自动车牌识别系统的下述详情,并按部门及系统名称以表列出资料:
(i)
供应商名称及注册地点、
(ii)
所涉技术及功能、
(iii)
采购详情(包括售价及数量)、
(iv)
启用日期、
(v)
采用的地区及系统数量、
(vi)
获准操作系统的人员的最低职级,以及
(vii)
资料政策;
(五)
是否知悉,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在香港国际机场的(A)自助保安闸口以及(B)其他机场设施(如适用)所采用的人脸识别系统的下列详情,并按已安装系统的设施及系统名称以表列出资料:
(i)
供应商名称及注册地点、
(ii)
所涉技术及功能、
(iii)
采购详情(包括售价及数量),以及
(iv)
系统的使用详情,包括(a)启用日期、(b)去年的使用人次、(c)去年旅客选择其个人资料不被收集的人次及百分比,以及(d)资料政策;
(六)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采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下列详情,并按系统名称以表列出资料:
(i)
供应商名称及注册地点、
(ii)
所涉技术及功能、
(iii)
采购详情(包括售价及数量)、
(iv)
已安装系统的出入境管制站的名称及系统数量,以及使用详情,包括(a)启用日期、(b)具体用途及(c)资料政策,以及
(v)
获准操作系统的人员的最低职级;
(七)
警务处有否向入境处、其他政府部门及机管局索取,或以共用资料库的方式获取市民的容貌资料以协助执法;如有,有否就有关资料进行人脸识别以辨识个人身份(如有,详情为何);
(八)
警务处有否向內地当局(包括执法部门)索取或提供(包括以共用资料库方式索取或提供)有关本港市民的容貌资料以协助执法;如有,所索取或提供的资料当中,是否曾被警务处/內地当局用于识别个人身份;如是,详情为何;
(九)
有否评估,现时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就它们在公共空间进行摄录及将所得影像作人脸识别和影像分析前,是否已有充分理据支持有关行动的必要性及合法性;
(十)
鉴于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应用人脸识别及影像分析等技术的事宜未充分咨询公众,以及有市民忧虑应用该等技术所涉及的私隐保障问题,政府及公营机构会否暂缓使用该等技术;及
(十一)
政府会否在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时,(i)加入"敏感个人资料"的定义、(ii)制订有关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决定应用人脸识别及图像分析技术时须跟从的实务守则,以及(iii)订明应用该等技术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须定期向专责独立监督机关作出汇报,以确保在保障公共安全及便利刑事侦缉,以及在保障人权及私隐之间取得平衡?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

何启明议员问:
去年9月,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推出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出租计划"),容许合资格的房协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出租其未补价单位予有需要的家庭。本年7月,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决定以试行形式加入出租计划,并拟于本年第四季起邀请合资格的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申请出租其未补价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自出租计划推出至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出租情况为何;
(二)
房委会参与出租计划的工作进展,以及预计首12个月会接获的申请数目为何;
(三)
有否评估出租计划的推行对资助房屋租务市场(包括单位的供应及租金水平)的影响;
(四)
有否措施增加出租计划的吸引力(例如豁免地租及差饷,或提供修葺支援),以鼓励更多业主参加该计划;
(五)
鉴于当局现时评估住宅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时,会参考同区类似物业于估价日期或接近该日期在公开市场所议定的租金,当局日后在评估住宅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时,会否把按出租计划出租的单位的租金纳入参考范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于出租计划下合资格单位的数目估计逾350 000个,当局有否研究出租计划的推行,对本港整体的住宅租金水平及应课差饷租值的影响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联系汇率制度

谢伟俊议员问:
近期,有对沖基金创办人质疑香港的外汇储备是否足以维持联系汇率制度。他又预期该制度将于2047年自动失效,并建议投资者尽早将港元资产转为美元资产。另一方面,有私人银行界人士反映,近月客戶(尤其是流动资产总值由数百万至一二千万港元的港人,以及以香港作为境外资产根据地的內地人)申请开设离岸戶口的数目大增,因为他们觉得把资产存放在外地(例如新加坡)较在香港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何新措施确保本港有充足外汇储备捍卫联系汇率制度;
(二)
有否评估近月本港资金外流(特别是转移至新加坡)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因应近月本港政局及社会秩序持续纷乱,政府有何措施以维持境內外投资者及市民对联系汇率制度、港元和港元资产的信心?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就业、工资及本地生产总值的统计数字

黃国健议员问:
政府可否分别提供2017年及2018年的下列统计数字(以2004年第一季为基期,即2004年第一季=100):
(一)
按性别划分,各行业及职业的(i)就业人数、(ii)名义工资指数、(iii)实质工资指数、(iv)就业人士名义平均薪金指数及(v)就业人士实质平均薪金指数;及
(二)
(i)名义本地生产总值、(ii)实质本地生产总值及(iii)该等数字的增幅?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零售业"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

陆颂雄议员问:
政府、职业训练局及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于2014年携手推出零售业"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职学计划"),为学员提供"有学有赚"的机会及清晰进阶路径,以吸引人才加入零售业。根据职学计划的安排,基础文凭课程的学员在毕业后如成为培训期间同一雇主的全职雇员,他们的每月收入将不少于11,000元。据悉,基础文凭课程首四期已由2016年至今年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基础文凭课程第四期的(i)收生人数、(ii)退学人数及按退学原因分类的数字、(iii)毕业生人数、(iv)毕业日期,以及(v)现时仍然受雇于培训期间的雇主的毕业生人数;
(二)
参与职学计划的雇主分别为基础文凭课程第一至四期毕业生提供的职位总数;当中分别有多少个职位的每月基本工资为11,000元或以上及少于11,000元,以及在后者当中,分别有多少个职位的每月基本工资(i)少于5,000元、(ii)为5,000元至7,000元、(iii)为7,001元至9,000元,以及(iv)为9,000元以上;
(三)
基础文凭课程第一至四期毕业生当中,(i)现仍任职零售业的人数(并按他们的职位及所属月薪组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现已离开零售业的人数(并按离开原因列出分项数字);及
(四)
基础文凭课程第五及其后各期的收生人数分别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雇员薪金统计数字

郭伟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就下表所列每个和所有选定行业主类分别而言,2017年及2018年每年中层经理级与专业雇员的下述资料:(i)名义薪金指数(甲)、(ii)实质薪金指数(甲)、(iii)名义薪金指数(乙)、(iv)实质薪金指数(乙),以及(v)就业人数(以2004年第一季为基期)?
选定行业主类 20172018
制造、电力及燃气供应(i)  
(ii)  
(iii)  
(vi)  
(v)  
楼宇建筑、建造及有关行业(i)  
(ii)  
(iii)  
(vi)  
(v)  
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i)  
(ii)  
(iii)  
(vi)  
(v)  
运输、仓库、通讯及旅行代理(i)  
(ii)  
(iii)  
(vi)  
(v)  
金融及保险(i)  
(ii)  
(iii)  
(vi)  
(v)  
所有选定行业主类(i)  
(ii)  
(iii)  
(vi)  
(v)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搜查令紧急申请

叶刘淑仪议员问:
自本年6月以来,市民上街进行示威活动的场面屡见不鲜。在示威活动期间,有蒙面示威者干犯严重罪行,包括纵火、破坏公共设施和店铺,以及向警务人员投掷汽油弹等。为恢复公共秩序,政府于本年10月4日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止在非法或未经批准集结、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另一方面,据报警方日前在办公时间外先后致电多名当值裁判官紧急申请手令,以搜查一名中枪被捕示威者的寓所,但裁判官沒有接电话、挂断电话,甚至以"沒有急切性"为由拒绝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总裁判官有否向当值裁判官发出指引,订明审批搜查令紧急申请的准则、证据要求及考虑因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尽快制订该等指引;
(二)
鉴于尽管警方可就裁判官拒绝签发搜查令的决定提出司法覆核,但有关程序需时甚久和耗费资源,当局会否与司法机构商讨设立更便捷的覆核机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是否知悉司法机构有否机制,确保裁判官以专业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审批搜查令的紧急申请;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司法机构会否考虑设立此机制;及
(四)
由本年10月4日至13日,警方为调查与示威活动相关的罪行,(i)提出搜查令紧急申请及(ii)获批的宗数分别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规管药剂制品的销售

陈凯欣议员问: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只有"获授权毒药销售商"才可经营零售含毒药(包括《毒药表》第1及2部毒药)药剂制品的业务,而只有该类销售商的注册处所才可使用含"药房"的中文名称。除该类销售商外,持有"列载毒药销售商"牌照的店铺("药行")经营者亦可售卖含《毒药表》第2部毒药的药剂制品。有药剂师反映,中文名称包含"药坊"、"药店"及"药妆"等词语的零售店铺("其他药店")近年成行成市。该等店铺大多数并非由上述两类销售商经营,但它们的名称容易令市民和游客误以为它们获授权售卖受管制药剂制品,以致消费者的权益欠缺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10年,每年(i)年底的药房及药行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ii)年內开设及结业的药房及药行的数目分别为何(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5年,每年卫生署收到针对药房及药行的投诉宗数分别为何;
(三)
有否统计,现时有多少间其他药店;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及困难为何;
(四)
过去5年,每年当局对药物零售店铺经营者提出检控的宗数,并按类别(即药房、药行及其他药店)及所涉罪行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
会否考虑修订法例,以加强规管其他药店,包括禁止它们使用含"药"字的中文名称,以免市民和游客混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医院管理局处理员工投诉

陈沛然议员问:
目前,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如接获员工投诉,会按投诉的性质,将涉及个别医院或联网事务的投诉个案转介有关医院或联网处理,即进行调查及回覆投诉人有关结果。投诉人如不满调查结果,可向所属联网行政总监或医院管治委员会("第二层处理程序")提出上诉。投诉人如对上诉结果仍不满意,可进一步向医管局大会辖下职员上诉委员会("第三层处理程序")提出上诉,作最终裁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i)医管局接获员工投诉的总数,以及(ii)就第二层及第三层处理程序接获上诉和裁定投诉人上诉得直的个案总数分别为何,并按投诉人所属公立医院、职系及职级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会否要求医管局制订反职场欺凌政策、订明可被处分的欺凌行为,以及设立机制处理针对该类行为的投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会否立法(i)赋予医管局工会集体谈判权、(ii)订明医管局员工可邀请工会代表陪同出席处理其投诉的聆讯,以及(iii)订明职员上诉委员会的成员须包括医疗专业人员,以及员工和工会的代表;及
(四)
就医院管理局职工总会于2019年10月22日的公开信中提及新界东联网的两宗怀疑侵犯员工私隐个案(即一名护士的病假证明书在未得其同意下遭传阅,以及两名医生被秘密监察巡房时间及诊治病人数目),政府会否要求医管局(i)公开交代这两宗投诉的处理情况(包括裁定投诉不成立的理据),以及(ii)推出改善措施?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善用政府及私人用地

谢伟铨议员问:
政府在本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会检视目前超过三百幅、占地三百多公顷,并预留作单一公共设施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并对未有发展计划的用地提出具体建议,包括以"一地多用"模式发展多用途公共设施大楼、以混合模式发展住宅和公共设施等。政府亦会协助非政府机构善用它们持有但未地尽其用的土地,以及提供支援及引入混合住用、教育及社福等用途,促成有关机构重建用地上的低矮建筑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逾三百幅用地每幅的详情,包括(i)位置、(ii)面积、(iii)现有用途,以及(iv)现时由哪个政策局或政府部门管理;就当中现时闲置或作临时/短期用途的用地而言,它们自何时起处于此状况;
(二)
上述检视工作的时间表为何,以及会否有政府之外属相关专业的人士参与;
(三)
当拟采用"一地多用"模式发展的用地所涉公共设施由多于一个政策局或政府部门提供时,哪个政策局或政府部门会负责有关的协调工作;及
(四)
会否考虑向非政府机构提供诱因,以鼓励它们重建旗下低矮建筑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示威活动期间的铁路服务及警方行动

范国威议员问:
自本年6月9日以来,本港有多场与"反送中"运动相关的大型公众集会及游行("公众活动")举行,部分演变成警民冲突。有警务人员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的物业及港铁站范围內使用武力及拘捕示威者。据悉,港铁公司多次在公众活动开始前关闭公众活动附近多个港铁站及暂停列车服务,又派出列车运载警务人员往来不同车站执勤。此外,港铁公司很多次在正常列车服务时间內,关闭港铁站及停止列车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本年6月9日至今,警务人员在公众活动期间,在港铁站/港铁公司物业范围內执勤的下列详情:
(i)
警务人员所使用的最高级别武力,以及使用每类武器(例如警棍、胡椒喷雾、催泪弹、布袋弹、橡胶弹及枪械)的次数/数量(按公众活动日期以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
(ii)
被捕人数(按公众活动日期、年龄、性别、涉嫌干犯的罪行及其被捕地点以表列出),以及受伤人数(按公众活动日期、年龄、性别及其受伤地点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是否知悉,自本年6月9日至今,港铁站/港铁公司物业在正常列车服务时间內关闭的下列详情(按日期以表列出该等资料):
(i)
关闭时段、
(ii)
港铁站/物业名称、
(iii)
关闭的原因,以及
(iv)
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作出关闭的决定;
(三)
有否评估,港铁公司在正常列车服务时间內关闭港铁站/物业致使大量市民出行不便,是否已违反《香港铁路条例》(第556章)第9条的规定(即港铁公司须按照第556章及营运协议维持妥善而有效率的服务);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是,会否要求港铁公司作出改善;如评估结果为否,原因为何;
(四)
警务人员在第(二)项提及的港铁站/港铁公司物业关闭时段內进出有关港铁站/物业执勤的下列详情(按日期以表列出该等资料):
(i)
进出时间、
(ii)
港铁站/物业名称、
(iii)
警务人员数目、
(iv)
港铁公司有否派出列车运载警务人员;如有,起点和目的车站名称,以及
(v)
警务人员执行的任务详情;及
(五)
在第(二)项提及的港铁站/港铁公司物业关闭时段內,有否休班、便装或乔装示威者的警务人员在有关的港铁站/物业內执勤;如有,详情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就业服务

郑泳舜议员问:
今年4月发表的《审计署署长第七十二号报告书》指出,多项指标显示劳工处就业服务的表现近年欠佳:13个就业中心和3个行业性招聘中心的访客数目持续下降;"互动就业服务"网站浏览次数持续下降;为年轻人、中高龄人士、残疾人士及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的专项就业服务存在多项问题,包括参与人数下降,以及就业个案的留任率低及留任期偏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6个月,13个就业中心及建造业招聘中心各自的访客数目,以及就业中心举办的招聘会和分享会的数目及出席人次分别为何;
(二)
劳工处会否改良互动就业服务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的设计,令其更切合求职者需要、加强其內容(例如提供更多关于撰写求职信及履历的范本、面试技巧资讯),以及加强有关的宣传工作,以提高它们的使用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政府计划向中高龄就业计划、展翅青见计划及就业展才能计划的参加者发放留任津贴,详情(包括实施日期)为何;
(四)
有何新措施吸引更多雇主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以增加中高龄人士的就业机会;及
(五)
有何新措施提高展翅青见计划参加者完成在职培训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