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20-27(CM-23)

立法会

议程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2项附属法例及3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1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5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2.
保安局局长
3.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保安局局长
5.
环境局局长
6.
梁美芬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1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议员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1.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29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陆颂雄议员
议案措辞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2.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31至33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陈凯欣议员
议案措辞
第3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3.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34至38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陈恒镔议员
议案措辞
第4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4.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39及40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易志明议员
议案措辞
第5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5.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46至52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陈凯欣议员
议案措辞
第6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6.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59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陈凯欣议员
议案措辞
第7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废除附属法例的拟议决议案
《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2020年第32号法律公告)
7.
动议人
许智峯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IV.
议员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修正案动议人
梁继昌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387/19-20号文件)
(此事项将沒有官员出席)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0年5月19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33/19-20号文件)

V.
议员议案 (不包括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1.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毛孟靜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容海恩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麦美娟议员及郑泳舜议员联名签署)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郭荣铿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麦美娟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梁美芬议员及周浩鼎议员联名签署)
第3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2019年7月21日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西铁线元朗站发生的袭击事件("721事件"))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3.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4.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此议案同时涉及721事件及831事件)
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第4项辩论
(涵盖下列3项议案,关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太子站发生的袭击事件("831事件"),以及载于第4项的毛孟靜议员议案中有关831事件的部分)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5.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主席及港铁车务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杨岳桥议员
议案措辞
6.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消防处助理处长(救护)、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广华医院行政总监及玛嘉烈医院行政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7.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邝俊宇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第5项辩论
(涵盖下列7项议案,关乎警方在"反送中"运动中对待示威者及于示威现场执行职务的人士的方式)
(第8至12项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8及9.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陈淑庄议员
议案措辞
10及11.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12.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劳工及褔利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张超雄议员
议案措辞
(第13项延搁自2019年11月13日的会议)
13.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第14项延搁自2019年12月11日的会议)
14.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梁继昌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第6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修订《逃犯条例》(第503章)引发的社会冲突或骚乱的前因后果及相关事宜)
(第15项延搁自2019年11月13日的会议)
15.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锺国斌议员
议案措辞
(第16项延搁自2019年11月27日的会议)
16.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梁美芬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涂谨申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11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55/19-20号文件)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政务司司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下列4项议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容后通知
(第17及18项延搁自2020年1月15日的会议)
17.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莫乃光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18.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谭文豪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19.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20.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第7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1.
"不信任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议案
动议人
郭荣铿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7/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政务司司长
第8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2.
"确保儿童游戏权,让孩子快乐成长"议案
动议人
何启明议员
议案措辞
5位修正案
动议人
叶建源议员、郭家麒议员、张超雄议员、蒋丽芸议员及许智峯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6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9/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0年5月20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2020年第68号
2.
2020年第69号
3.
2020年第70号
4.
2020年第71号
5.
2020年第72号
6.
2020年第73号
7.
2020年第74号
8.
2020年第75号
9.
2020年第76号
10.
2020年第77号
11.
2020年第78号
12.
2020年第82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20年5月20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1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2
尹兆坚议员
保安局局长
3
郭家麒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张超雄议员
保安局局长
5
锺国斌议员
环境局局长
6
梁美芬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尹兆坚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陈凯欣议员
环境局局长
9
郭荣铿议员
保安局局长
10
吴永嘉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陈克勤议员
发展局局长
12
莫乃光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3
梁继昌议员
环境局局长
14
葛珮帆议员
教育局局长
15
莫乃光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6
葛珮帆议员
教育局局长
17
李国麟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林健锋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9
李慧琼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胡志伟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1
郭家麒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注:
有一位议员放弃了编配予他的书面质询名额,因此是次会议只编定了15项书面质询。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政府的纾困措施

谢伟俊议员问:
持续大半年的社会事件重创本港经济。其后2019冠状病毒病(原称"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令环球经济、股市应声下挫。有会计界人士预测,政府如不加推纾困措施,本港经济恐进一步下行,破产、清盘个案本年8月将达至高峰,按年大升两三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提高每名成年香港永久性居民可获发的现金款额至两万元,并与银行界合作,容许银行接获个人客戶已签妥的授权文件及核实其领取资格后,先行垫支发放该笔款项,以解市民燃眉之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现时市民提交破产呈请须向破产管理署署长缴存一笔8,000元款项及支付法庭费用1,045元,因应预期涌现的破产潮,政府会否寛免或代缴有关费用,以免愈来愈多市民落得"连申请破产都无钱"的困境;及
(三)
因应有资深地产及经济学者建议,把房屋委员会持有、估值达千亿元的公屋单位业权(有转售限制)免费转让予住满10年的现有租戶,以便每年近二百亿元管理及维修公屋开支可节省下来,并投放于应付兴建公屋及支援夹心和中产阶层(例如提供稅务宽免、租金津贴或置业支援)的开支,政府会否考虑该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警务人员行为不当

尹兆坚议员问:
有市民反映,近期有一些在处理公众活动时情绪失控的警务人员作出失当行为,例如辱骂及暴力对待市民和记者。虽然警方表示已就21宗事件训斥相关警务人员,但该等市民质疑该做法的效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被训斥的警务人员数目,而当中其后被施加其他惩处的人数和惩处的详情;训斥纪录会否影响警务人员的升迁机会及薪酬待遇;
(二)
鉴于警方表示已训斥一名于去年11月驾驶电单车来回冲向人群的交通警员,并会训斥于本年3月8日以粗言辱骂一名市民的7名警务人员,警方会否对有关警务人员采取训斥以外的行动(例如展开刑事调查及指令他们向当事人道歉);及
(三)
尽管警方多次表示尊重新闻自由及已提醒警务人员配合记者进行采访工作,但有多名记者表示在过去8个月的采访活动中,屡次遭警务人员妨碍采访工作和暴力对待,警方有否评估是否无能力约束警务人员作出该等行为;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警方可否保证警务人员不会妨碍采访工作和暴力对待记者?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医院管理局处理疫情及相关事宜

郭家麒议员问:
自本年1月以来,陆续有从內地输入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俗称"武汉肺炎")确诊个案。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辖下数千名医护人员于2月连续罢工5天,要求当局禁止任何旅客经內地入境,以及采取措施减低他们受感染的风险,包括确保有足够的口罩。另一方面,据报由于个人防护装备(下称"装备")供应紧张,有医护人员被要求重用保护衣或以纸袋暂存用过的口罩以供重用。医管局亦一再降低感染控制指引中,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程序期间应使用的装备的防护规格要求。就医管局处理疫情及相关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医管局发信要求参与罢工的员工解释缺勤原因,有否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该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罢工等权利和自由);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有,政府会如何跟进,以维护该等员工在《基本法》下的权利;
(二)
是否知悉,甚么职级的人员作出一再降低装备的防护规格要求的决定及其理据为何;及
(三)
是否知悉,医管局现存各种装备的数量及可使用日数;由疫情爆发至今,医管局采购每种装备的详情,包括方法、数量、出产地及开支金额;政府有否向医管局供应或协助它采购有关装备;如有,详情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在行人路上放置物件造成阻塞

张超雄议员问:
近月,警方在某些行人路上放置大量铁马,并以巨型水马把政府建筑物围封。有轮椅使用者和视障人士向本人投诉,指称该等物件对他们造成不便,包括前往升降机的通道被阻塞、触觉引路带被隔断,以及水马墙的铁闸太窄,轮椅不能通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警方有否制订指引,订明在行人路上放置上述物件时,须避免影响到残疾人士使用无障碍设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当残疾人士在参与公众活动或出行期间遇到警方放置的物件阻碍去路时,有否途径供他们寻求即时的协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设立有关途径;及
(三)
警方会否即时检视放置上述物件对残疾人士出行的影响,并尽早移除有关物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丟弃口罩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锺国斌议员问:
为防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医护人员及市民需经常佩戴口罩。有环保人士指出,每日大量口罩被不当弃置,不单带来病毒传播风险,亦污染环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环境局有否统计或估算,自疫情爆发至今,全港口罩的累计及平均每日弃置数量;
(二)
鉴于有环保人士指出,具防病毒作用的N95口罩及外科口罩一般含有难以降解的物料,而现时每日有大量口罩随家居废物被丟弃到堆填区,环境局有否评估此情况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及
(三)
环境局采取了甚么措施,处理环境和生态被丟弃口罩污染的问题?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检疫设施

梁美芬议员问:
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港爆发以来,政府一直物色合适处所用作临时检疫设施,但困难重重。另一方面,非政府机构营运的营舍当中,较早前只有保良局赛马会北潭涌度假营用作临时检疫设施。关于设置检疫设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早前及现时的检疫设施分别提供多少个检疫宿位;
(二)
自是次疫情爆发至今,政府有否与各非政府机构就借用其营运的营舍作临时检疫设施进行商讨;如有,详情(包括提出商讨的一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在是次疫情爆发之前,有否制订一份适合用作临时检疫设施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物业常设清单,以便在疫情爆发时可尽快设置足够的检疫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土地成本

尹兆坚议员问:
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须就每个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向政府缴付已售单位发展成本的35%,作为政府提供平整土地及基础设施的土地成本,而发展成本是建筑和间接成本的总和。就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土地成本,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自何时起向房委会收取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土地成本,以及把土地成本的水平定于发展成本35%的理据为何;
(二)
自2014年复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以来,每期销售计划下出售的每个居屋屋苑的下述详情(按表一列出):
(i)
销售计划、
(ii)
屋苑所在地区、
(iii)
屋苑名称、
(iv)
屋苑的单位总数、
(v)
屋苑单位平均每平方呎售价(以实用楼面面积计)、
(vi)
土地成本的(a)总额和(b)平均每个单位摊分的金额、
(vii)
政府用于屋苑住宅楼宇的平整土地及提供基础设施的开支的(a)总额和(b)平均每平方呎实用楼面面积的金额,以及
(viii)
屋苑住宅楼宇的十足市值地价的(a)总额和(b)平均每平方呎实用楼面面积的金额;
表一
(i)(ii)(iii)(iv)(v)(vi)(vii)(viii)
(a)(b)(a)(b)(a)(b)
           
(三)
自2016年出售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单位以来,每个绿置居屋苑的下述详情(按表二列出):
(i)
屋苑所在地区、
(ii)
屋苑名称、
(iii)
屋苑的单位总数、
(iv)
屋苑单位平均每平方呎售价、
(v)
土地成本的(a)总额和(b)平均每个单位摊分的金额、
(vi)
政府用于屋苑住宅楼宇的平整土地及提供基础设施的开支的(a)总额和(b)平均每平方呎实用楼面面积的金额,以及
(vii)
屋苑住宅楼宇的十足市值地价的(a)总额和(b)平均每平方呎实用楼面面积的金额;及
表二
(i)(ii)(iii)(iv)(v)(vi)(vii)
(a)(b)(a)(b)(a)(b)
          
(四)
过去3年,有否检讨土地成本的厘定方式;如有,详情(包括检讨的日期和结果,以及有否公布报告)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未来3年,有否计划调低土地成本的水平(例如定于发展成本的25%),从而降低居屋及绿置居屋苑单位的售价?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促进燃油市场的竞爭

陈凯欣议员问:
竞爭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主席于上月27日(即她于上月底卸任前)出席本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在该会议上,她以"市场失灵"形容本地燃油市场,并建议政府制订政策令燃油市场的运作更加公平,以及赋予竞委会更大搜证权力,以便调查油公司有否合谋定价。关于促进燃油市场的竞爭,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政府有否要求所有家用中央石油气供应商公布价格资料;若有,各供应商有否公布该等资料;若有,该等资料的公布方式及详情为何;
(二)
鉴于当局因应竞委会的建议,于2017年8月修改了公共屋村中央石油气供应合约的续订安排,放弃以往现有石油气供应商如表现良好便可获续约的做法而采用新合约必须以招标方式批出的新做法,过去两年及本年已/将进行的招标活动的详情,包括所涉公共屋村名称、入标供应商数目、中标者是否现有供应商,以及合约的有效日期;及
(三)
鉴于竞委会在进行市场研究阶段沒有权力要求油公司提供资料和文件,政府会否考虑修订《竞爭条例》(第619章)以赋予竞委会有关权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译文)

免遣返声请

郭荣铿议员问:
2012年12月开始实施的《2012年入境(修订)条例》订明提出和裁定免遣返声请的法定程序,并且规定声请人如因决定而感到受屈可以提出上诉,而有关个案会交由法定的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处理。政府其后引入统一审核机制。该机制于2014年3月开始实施,以所有适用的理由(例如遭受酷刑或迫害的风险)审核非法入境者为拒绝被遣送至另一国家而提出的声请。此外,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入境事务处处长("处长")可应具有已确立声请的声请人的申请,准许该声请人接受雇佣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2014年以来,每年有多少名声请人的声请分别经统一审核机制及获上诉委员会确立;
(二)
第(一)项所述每宗声请的平均处理时间为何;
(三)
自2014年以来,每年处长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接受雇佣工作的申请;如有申请被拒绝,原因为何;
(四)
就第(三)项所述每宗获批的申请而言,平均处理时间及向声请人施加的条件为何;
(五)
处长有否计划缩短处理接受雇佣工作申请所需的时间;如有,详情(包括将会作出的具体改动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
在第(一)项所述的声请人中,有多少名声请人获转介至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联合国难民署"),以安排其移居至另一国家;在该等声请人中,有多少人其后移居他国,并就每名移居他国的人士列出(i)该人离港的年份及(ii)由声请获确立至移居他国相隔的时间;
(七)
有何政策协助获转介至联合国难民署的声请人,为移居后的生活作准备;及
(八)
政府上次检讨为免遣返声请人提供人道援助计划的日期为何,以及有否计划于短期內进行检讨;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重建工厂大厦

吴永嘉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现正研究重建旗下6幢工厂大厦("工厦")作公营房屋(特别是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用途的可行性。现时该等工厦约有3 300个租戶,而工厦单位的出租率高达98%。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研究的最新进度及预计完成日期;是否已经制订重建各工厦的时间表;预计各工厦重建后分别可提供多少公屋单位;现时有多少个空置工厦单位因工厦可能重建而不再出租;
(二)
鉴于政府表示现行研究只会专注重建工厦作公屋用途的可行性,这是否意味该项研究不包括检视(i)轻工业对工厦单位的需求,以及(ii)重建工厦对香港轻工业的发展和私人工厦单位租金水平的影响;如是,原因为何;会否考虑把该等课题纳入研究范围;
(三)
去年10月至今,有否收到工厦单位租戶就工厦重建事宜表达的关注和作出的查询;如有,相关的数目和详情为何;及
(四)
受重建计划影响的工厦单位租戶将可获发的特惠津贴的金额及其计算方式为何;会否安排有意继续营运的租戶调迁到其他工厦单位?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已改划作公营房屋发展用途的用地

陈克勤议员问:
位于宋皇台道与土瓜湾道交界的一幅用地设有渔农自然护理署九龙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及机电工程署前宿舍及汽车工场。该用地于2016年4月被改划作公营房屋发展用途。政府在最近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计划把中心重置到其他地点然后于2024年第二季完成已腾空中心的拆卸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该用地早于2016年已被改划作上述用途,为何有关的拆卸工程需到2024年(即8年后)才可完成;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委员会")有否就此作出讨论及采取跟进行动;预计有关的公营房屋发展项目何时动工;
(二)
自2013年以来,有多少个在已改划作公营房屋发展用途用地上的房屋项目未能如期动工,并以表列出该等项目的以下详情:(i)项目名称、(ii)用地位置、(iii)公营房屋单位数目、(iv)原订动工日期、(v)未能如期动工的原因,以及(vi)工程的最新进度;及
(三)
哪个政策局或政府部门负责统筹及监督重置及清拆已改划用途用地上政府设施的工作;委员会在有关工作所担当的角色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为交易所参与者及证监会
持牌人提供特别资助的理据

莫乃光议员问:
政府于上月中向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提交文件,申请拨款推行第二轮纾困措施。纾困措施包括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及香港期货交易所的中小型交易所参与者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持牌人提供特别资助:属组别B和C的交易所参与者("B和C类券商")每所可获发5万元,以及每名证监会持牌人可获发2,000元。该文件就该建议提出以下理据:"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的爆发,[中小型]证券中介机构及证监会持牌人(即证券经纪行及其负责人员/代表)的营销机会及收入均受到负面影响。现时严峻的经营环境对于以服务零售客戶为主要业务的中小型证券中介机构的影响尤其显著。虽然近日市场成交额有所上升,但由于难以与客戶面对面接触以及近日的市况波动,这些因素均窒碍了中小[型]证券中介机构的业务。"近日,有业內人士质疑,上述理据与事实不符,因此上述文件有误导财委会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联交所的资料显示,本年首季平均每日股市成交额按季增加54.5%至近1,127亿元,而涉及B和C类券商的成交额分别增加58.4%和48.1%,政府是否知悉该等券商在期內的收入及利润有否相应增加,以及指它们的业务"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的依据为何;
(二)
鉴于政府指称B和C类券商的业务因"难以与客戶面对面接触"而受到窒碍,但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于去年6月进行的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受访的散戶投资者当中,分别有65%、16%及1%最常透过网上平台、致电经纪及亲身到证券经纪行进行证券交易,政府能否以数据说明B和C类券商的业务因"难以与客戶面对面接触"而实际受影响的程度;及
(三)
上述财委会文件的撰写工作涉及甚么职级的政府人员,以及批准该文件的人员的最高职级为何;有否其他人员查核上述的理据是否属实及有否数据支持;如有,查核人员的职称及数目?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空气中的臭氧浓度

梁继昌议员问:
各区的一般及路边空气监测站于本年4月连续数天录得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为第8级或以上(即健康风险为"甚高"或"严重"),而部分地区的臭氧一小时浓度更超过每立方米200微克。按现行空气质素指标,空气中臭氧的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每立方米160微克,较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每立方米100微克宽松。然而,政府在最近一次的空气质素指标检讨中,沒有建议收紧臭氧的空气质素指标,理由是区域背景臭氧水平偏高,而且各项减排措施将进一步减少本港市区內的一氧化氮排放,降低了臭氧在市区的消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阶段有何措施降低香港的背景臭氧水平,以及减少本地产生及源自內地的臭氧;有关措施的成效为何;及
(二)
鉴于当局于2019年年底表示,粵港双方已于2018年共同开展《2020年后区域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浓度水平研究》,该项研究的最新进度为何;会否就臭氧的前驱污染物制订减排目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防止学生被错误或偏颇教学內容荼毒

葛珮帆议员问:
近期,有大学讲师被投诉公开发表失实和煽动仇恨的言论,又有小学常识科教师向学生教授鸦片战爭历史时歪曲史实。此外,有小学常识科课本及高中通识教育科("通识科")教材被指內容偏颇,例如提述內地情况时侧重负面例子,以及刻意放大內地和香港两地矛盾。关于防止学生被错误或偏颇教学內容荼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去年6月至今,当局接获多少宗关于教师专业操守的投诉,并按投诉性质和教师任教学校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当局以何准则处理该等投诉;有多少宗在调查中;有多少宗已完成调查,以及当中分别有多少宗被裁定:
(i)
投诉成立;对多少名被投诉人采取了跟进行动,并按行动类别(例如发出谴责信、警告信及劝喻信,以及停职)列出分项数字;及
(ii)
投诉不成立和有关理据;
(二)
有否评估大学讲师公开发表失实和煽动仇恨的言论是否属《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该条订明院校可保留其自主性及学术自由)的适用范围;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是,理据为何;如评估结果为否,教育局会如何跟进有关投诉;
(三)
鉴于教育局表示,其专业团队已于本年3月就通识科教科书的內容向有关出版社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该等意见及建议的详情为何、教科书的修订进度,以及经修订的教科书可否赶及在下学年开始前出版;
(四)
鉴于目前主要由学校监察小学常识科和高中通识科教授的內容是否准确持平,教育局会否加强其监察角色(例如审查教材內容),以免学生被错误或偏颇的教学內容荼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于通识科教材无选用标准和大纲,有学生家长建议,为免思想偏激的教师选用內容偏颇的教材荼毒学生,教育局应(i)将通识科由必修科改为选修科、(ii)编订通识科标准教材及(iii)向各大学提出把通识科从须达入学最低要求成绩的学科名单中剔除,该局会否采纳该等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
针对有通识科教师向学生灌输偏激政治思想及负面价值观的问题,教育局会否检讨惩处该等教师的机制,并加强在德育及守法意识方面的教师培训;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
教育局会否规定全港学校采用一套中国历史科标准课本,以确保教材內容符合史实,并将该科目列为中小学各年级的必修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可重用铜芯抗疫口罩

莫乃光议员问:
本年2月,创新及科技局获防疫抗疫基金拨款8亿元资助研发及生产可重用口罩("口罩")供市民使用。5月初,政府宣布早前委托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统筹生产口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口罩的研发及知识产权的详情,包括(i)研发中心最初用于开发有关技术的开支,以及当中获公帑资助的金额、(ii)相关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名称,以及各项专利的申请日期及地点、发明者及相关技术的详情、(iii)知识产权持有人有否出售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iv)除上述开发开支外,政府有否就使用有关技术生产口罩而向研发中心或知识产权拥有人或其代理机构支付任何费用;若有,费用的金额为何;
(二)
负责口罩各生产工序的厂商的下列资料:(i)名称、(ii)生产线所在地点、(iii)负责的工序,以及(iv)为有关工序而购置生产设备的开支(如有)及聘用的人手及开支;鉴于政府未有就生产口罩进行公开招标,政府以何准则选用该等生产商;
(三)
鉴于据报生产900万个口罩的制造及运输成本达3.6亿元,有关的分项开支的详情为何;
(四)
口罩生产流程的时间表(包括敲定生产口罩的技术、完成各研发项目及委托生产商进行生产的日期)为何;鉴于创新及科技局局长("局长")表示,政府在本年2月时已决定把生产口罩的合约直接批予晶苑国际集团,为何政府在本会财务委员会相关会议上回应议员提问时,未有透露相关详情;
(五)
研发及生产口罩至今的开支金额,以及预算开支总额为何;
(六)
鉴于政府为口罩设立的网站显示,口罩的设计在2018年荣膺日內瓦国际发明展金奖,而研发中心的网站显示,获奖的技术"在口罩中加入弱磁场......转变自然带电的颗粒和微生物的运动轨迹,从而增加被口罩阻隔过滤的机率",政府派发的口罩是否采用该项技术;
(七)
鉴于口罩的网站本来载列一份台湾检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发出的检测报告(编号TXB2386/2016/SP),为何网站后来改为载列该公司于2018年发出的另一份检测报告(编号TXB1688/2018/SP),以及该两份报告分别如何解释口罩的功能;
(八)
政府公布的检测数据是否将口罩的6层功能物料及铜滤芯分开进行测试的结果;有否测试口罩由6层物料组成后,对其压力差及物理/磁极过滤功能有何影响;若有,详情为何;鉴于局长指出"铜芯抗疫口罩是获奖设计的改良版",口罩在技术上经改良之处的详情为何;
(九)
鉴于政府声称口罩清洗及使用60次后仍符合ASTM F2100一级防护标准,但在上述网站公开的检测报告有部分內容被遮盖,政府会否公布更多与检测相关的资料,或援引其他检测(例如美国AATCC TM 100检测)的数据,以释公众疑虑;
(十)
口罩滤芯的供应商名称及滤芯的单位成本为何;市民日后可获政府免费提供还是需自行购买替換滤芯;及
(十一)
鉴于口罩的登记网页內"资料收集目的"一栏的第4项指出,"出于上文第1项所述的目的,或在你的同意下,或在法律授权或要求披露的情况下,此登记中的个人资料可以向相关的政策局/部门/机构披露",所涉政策局/部门/机构的名单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复课安排

葛珮帆议员问: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全港学校自本年1月底停课至今。鉴于疫情已趋缓和,教育局已宣布中小学由5月27日起分3阶段复课。就复课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教育局规定中小学每学年的上学日数不应少于190日,但各学校现已停课近4个月,教育局会否就本学年的上学日数事宜向学校发出明确指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学校一般因课室面积所限而难以做到学生座位间有1.8米的距离以减低感染风险,教育局有何措施协助学校解决这问题,包括会否建议学校实施半班学生隔日轮流上课的安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小四至小六学生于6月8日复课后,各学校只得约一个月时间为小五学生提供面对面授课,以便他们参加校內考试(而各学校最迟须于7月底把有关成绩呈交教育局),亦需协助小六学生预备参加定于7月14日举行的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教育局会否考虑取消今年的该项测验,以减轻老师的工作压力;及
(四)
教育局会否(i)跟随澳门政府的下述做法:建议中小学及幼稚园于本学年结束时让全部学生升班,并于下学年调整教学时间和进度,以及(ii)要求学校下学年提早开学、缩短学校假期及削减校外交流活动,以增加上学日数,从而追回因疫情而延误的教学进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兼职及中介护士提供的服务

李国麟议员问:
目前,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透过"自选兼职"网站及其他途径招聘兼职护士,亦有使用中介公司聘用的护士("中介护士")所提供的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在(a)去年全年及(b)本年1月至5月这两段期间,医管局分别使用多少名(i)经"自选兼职"网站聘用的兼职护士("自选兼职护士")、(ii)经其他途径聘用的兼职护士("其他兼职护士")及(iii)中介护士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每月所涉开支分别为何;按医院联网以表列出有关的分项数字;
(二)
本年下半年,医管局预计每个医院联网分别使用多少名(i)自选兼职护士、(ii)其他兼职护士及(iii)中介护士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所涉开支分别为何(以表列出);及
(三)
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医管局有否为上述两类兼职护士提供足够的保护装备及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利得稅率两级制

林健锋议员问:
政府于2017年年底建议修订《稅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利得稅率两级制("两级稅制"),使适用于法团及非法团的首200万元应评稅利润的利得稅率可减半。政府的修例建议旨在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初创公司)的稅务负担、缔造有利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提升香港的竞爭力。政府当时预计实施两级稅制会令稅收每年减少约58亿元。两级稅制现已生效,并适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稅年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每年因实施两级稅制而减少的利得稅收入,以及该金额占稅收总额的百分比为何;
(二)
有否评估两级稅制的成效及相关数据,包括(i)不同规模公司的应缴利得稅款额、(ii)本地及非本地企业的数目及(iii)企业在本地投资的规模在实施两级稅制前后的比较;及
(三)
两级稅制实施至今,政府有否了解各持份者对该稅制的意见和建议;会否因应近年社会情况改变、多项稅务措施相继落实,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环球稅务提出的建议及要求,就两级稅制进行检讨?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的纾困措施

李慧琼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重创本港经济和民生。一项由民主建港协进联盟于本年4月进行的调查的结果显示,64.9%受访者表示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以及67.5%受访者担心自己或家人失业。虽然政府早前已在防疫抗疫基金("基金")下推出两轮纾困措施,但仍有多个行业的经营者及从业员表示未有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系统下实施的失业支援计划被批评指申请资格严苛及手续繁复,政府会否放宽申请资格:申请人只须提供失业证明而无须通过资产审查;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尽快推出新一轮纾困措施,向65岁以上雇员、长期散工及沒有作出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的自雇人士发放津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会否向给予其租戶减租的商铺业主提供稅务优惠,以鼓励业主减收租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会否设立基金专门网站以优化资讯发放的安排,以及加强有关的宣传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编配公屋单位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

胡志伟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自2005年实施适用于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配额及计分制。有市民反映,该等申请者的人数近年一直高企,但可供编配予他们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的数目却偏低,以致他们的平均轮候公屋时间不断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由一人租戶租用的甲类单位(即供一至二人居住的单位)及一人单位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当中各有多少个单位的租戶是长者和非长者;本财政年度可供编配的该两类单位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当中现时已经及尚未编配的单位数目分别为何;
(二)
过去10年,每年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数目及该等申请者的公屋单位配额为何;
(三)
过去5个及未来5个财政年度,每年(i)可供编配予一人申请者的单位总数,以及(ii)当中已经/将会编配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并以下表列出详情;
财政年度(i)(ii)
总数新落成翻新
数目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配额数目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配额
       
(四)
未来5个财政年度,每年房委会就建成甲类单位数目的目标;鉴于这类单位占全年整体落成量的百分比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大幅波动,房委会有否采用客观准则制订有关目标和百分比;若有,详情为何;
(五)
鉴于政府于去年底表示,在技术可行情况下,会容许公屋用地的住用地积比率进一步提升以增加公营房屋供应,有否研究同时增加甲类单位数目占新建单位的比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
房委会会否考虑(i)取消配额及计分制,让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获一般申请者同等待遇,以及(ii)增加兴建甲类单位的数目,以缩短该等申请者的轮候时间?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

郭家麒议员问:
卫生署辖下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为12岁以下有发展障碍或行为问题的儿童,提供专业评估及所需跟进服务。卫生署辖下7间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提供该等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间中心每年的(i)新症数目、(ii)求诊人次,以及(iii)新症的平均、最长及最短的轮候时间为何;
(二)
每间中心(i)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ii)去年平均每日就每项服务处理的个案数目为何;及
(三)
各中心提供的服务有否受近期2019冠状病毒病(俗称"武汉肺炎")疫情的影响;如有,详情(包括受影响儿童人数及个案宗数)为何;卫生署有否评估延迟接受测验对受影响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构成的影响;在各中心全面恢复服务后,卫生署会否增拨资源、延长中心的服务时间及增派人手,以加快处理积压的个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