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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9/20-28(CM-24)
立法会
议程
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1项附属法例及8份其他文件载于
附录1
向本会发言的官员
文件
政务司司长
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七十三号(2020年2月)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附录1第12项)
II.
质询
议员提出21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5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何启明议员
(向失业人士提供的援助)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廖长江议员
(防止本土恐怖主义冒起)
保安局局长
3.
葛珮帆议员
(有关采访工作的事宜)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4.
陈恒镔议员
(车用燃油零售价)
环境局局长
5.
梁美芬议员
(民生措施)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郭荣铿议员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保安局局长
21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
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1.
《国歌条例草案》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5位修正案动议人
:
杨岳桥议员、陈志全议员、张超雄议员、梁继昌议员及胡志伟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5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56/19-20
号文件)
(辩论安排载于2020年5月26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64/19-20
号文件)
2.
《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37/19-20
号文件)
3.
《2020年稅务(修订)(稅务宽免)条例草案》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2020年稅务(修订)(船舶租赁稅务宽减)条例草案》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51/19-20
号文件)
5.
《2018年旅馆业(修订)条例草案》
:
民政事务局局长
6.
《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草案》
:
保安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
保安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43/19-20
号文件)
7.
《2018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38/19-20
号文件)
8.
《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39/19-20
号文件)
9.
《2019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追加拨款(2018-2019年度)条例草案》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议员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2019年圣约翰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
吴永嘉议员
(此事项将沒有官员出席)
V.
议员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20年5月20日的会议)
1.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毛孟靜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
容海恩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3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麦美娟议员及郑泳舜议员联名签署)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20年5月20日的会议)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郭荣铿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
麦美娟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4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梁美芬议员及周浩鼎议员联名签署)
第3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2019年7月21日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西铁线元朗站发生的袭击事件("721事件"))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3.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5
4.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此议案同时涉及721事件及831事件)
动议人
: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6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
号文件)
第4项辩论
(涵盖下列3项议案,关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太子站发生的袭击事件("831事件"),以及载于第4项的毛孟靜议员议案中有关831事件的部分)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5.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主席及港铁车务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杨岳桥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7
6.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消防处助理处长(救护)、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广华医院行政总监及玛嘉烈医院行政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8
7.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
邝俊宇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9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
号文件)
第5项辩论
(涵盖下列7项议案,关乎警方在"反送中"运动中对待示威者及于示威现场执行职务的人士的方式)
(第8至12项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8及9.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
陈淑庄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0
及
11
10及11.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2
及
13
12.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劳工及褔利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张超雄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4
(第13项延搁自2019年11月13日的会议)
13.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5
(第14项延搁自2019年12月11日的会议)
14.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梁继昌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6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
号文件)
第6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修订《逃犯条例》(第503章)引发的社会冲突或骚乱的前因后果及相关事宜)
(第15项延搁自2019年11月13日的会议)
15.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
锺国斌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7
(第16项延搁自2019年11月27日的会议)
16.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
梁美芬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8
修正案动议人
:
涂谨申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11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155/19-20
号文件)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
政务司司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
号文件)
下列4项议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容后通知
(第17及18项延搁自2020年1月15日的会议)
17.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莫乃光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19
出席官员
: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18.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谭文豪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20
出席官员
: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第19及20项延搁自2020年5月20日的会议)
19.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21
出席官员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20.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22
出席官员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第7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1.
"不信任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议案
动议人
:
郭荣铿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23
修正案动议人
:
毛孟靜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667/18-19
号文件)
出席官员
:
政务司司长
第8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2.
"确保儿童游戏权,让孩子快乐成长"议案
动议人
:
何启明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24
5位修正案
动议人
:
叶建源议员、郭家麒议员、张超雄议员、蒋丽芸议员及许智峯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6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669/18-19
号文件)
出席官员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0年5月27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2020年仲裁(纽约公约缔约方)(修订)令》
2020年第83号
2.
《稅务(关于对所得的双重征稅宽免和防止逃避稅)(澳门特别行政区)令》
2020年第84号
3.
《2020年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修订)规例》
2020年第85号
4.
《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2020年第86号
5.
《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相关事宜)规例》
2020年第87号
6.
《2020年游乐场地(修订)规例》
2020年第88号
7.
《2020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
2020年第89号
8.
《2020年跨国领养(缔约国)(修订)令》
2020年第90号
9.
《2020年化学品管制条例(修订附表2)令》
2020年第91号
10.
《2020年古物及古迹(古迹及历史建筑物的宣布)(综合)(修订)公告》
2020年第92号
11.
《2020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
2020年第93号
其他文件
12.
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七十三号(2020年2月)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
政务司司长
提交,并
向本会发言
)
13.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19-20号报告
(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14.
《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议员提交)
15.
《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提交)
16.
《2018年旅馆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姚思荣议员提交)
17.
《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谢伟铨议员提交)
18.
《2018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麦美娟议员提交)
19.
《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张华峰议员提交)
附录2
于2020年5月27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1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何启明议员
向失业人士提供的援助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廖长江议员
防止本土恐怖主义冒起
保安局局长
3
葛珮帆议员
有关采访工作的事宜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4
陈恒镔议员
车用燃油零售价
环境局局长
5
梁美芬议员
民生措施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郭荣铿议员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保安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尹兆坚议员
香港房屋协会房屋项目的地价安排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张国钧议员
学校教授中国历史
教育局局长
9
梁继昌议员
纾困措施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
莫乃光议员
关于病毒检测的私隐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陈克勤议员
防疫措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环境局局长
12
葛珮帆议员
香港电台的运作事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3
莫乃光议员
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选民登记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4
张超雄议员
警务人员使用颈绞式控制手法
保安局局长
15
梁继昌议员
走私鱼翅
环境局局长
16
杨岳桥议员
香港电台的办公地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7
郭家麒议员
警务人员作出拘捕时使用武力
保安局局长
18
田北辰议员
公厕的管理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胡志伟议员
公共小巴业经营困难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
邵家臻议员
处理查阅资料要求
民政事务局局长
21
陆颂雄议员
银行取消派发股息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注:
是次会议编定了6项口头质询及15项(而不是16项)书面质询,因为在作出质询预告期限届满时有1个书面质询名额沒有议员申请。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向失业人士提供的援助
何启明议员问:
有不少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失业。为此,政府在现行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称"综援")下,设立资产限额经放宽的"援助失业人士特别计划",由本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的6个月期间适用。近日,本人收到不少正申请综援失业人士的求助个案。他们反映,有关申请程序繁复及资格严苛,而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部分人员对他们诸多为难和态度恶劣,甚至游说他们放弃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12个月,每月社署收到多少宗失业人士提出的综援申请,以及当中有多少宗不符合原先的资产限额但符合经放宽的资产限额;
(二)
社署审批失业人士综援申请的程序,以及预计有关申请的宗数及何时完成审批所有申请;会否考虑加快审批程序,使失业人士可尽快得到援助;及
(三)
社署现时处理综援申请的人手编制为何;社署会否因应上述意见,检讨有关人员的工作量,以及考虑增加人手,以改善服务及提升审批失业人士综援申请的效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防止本土恐怖主义冒起
廖长江议员问:
警方在本年3月公布2019年香港整体治安情况时指出,在"反修例事件"中,网上宣传品已"演变为发布不同的制造武器手册,甚至是杀警指南",而相关的暴力行为亦涉及使用汽油弹、腐蚀性液体、真枪实弹及爆炸品,"暴徒为表达对社会及政府不满,而选择伤害市民大众及引起社会恐慌,这正正是本土恐怖主义的行为"。警方多次指出,社会要慎防本土恐怖主义的冒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目前本港受到本土恐怖分子施袭的风险;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
有否因应上述受袭风险的变化而调整反恐策略;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
有何措施提高大众对本土恐怖主义的警惕,例如教导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清晰地向暴力说"不",以防止本土恐怖主义在港落地生根?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有关采访工作的事宜
葛珮帆议员问:
据报,有佩带着记者证或身穿记者反光衣的人士,在公众活动现场作出不当或非法行为(例如在直播中以粗鄙和性骚扰言语侮辱警务人员、阻碍警务人员执法,甚至试图营救正被拘捕的人士)。此外,有一名年仅12岁的初中生以网媒学生记者身份,在突发事件现场进行采访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制定规管网媒的法例,明确订明其编采人员须具备的资历、须达到的最低年龄及须遵从的专业操守,并成立监管机构监察网媒的运作;
(二)
鉴于现时记者证由各传媒机构或组织自行签发,令执法人员难以确定持证人的记者身份,政府会否全面审视现行记者证的签发制度(包括须否由获授权机构发证、发证准则及防止滥用机制),并重新考虑成立官方机构集中签发记者证;及
(三)
会否制订采访守则及指引,订明在罪案及大型公众活动现场,记者不得越过警方设立的封锁线,以及他们应在警方设置的采访区采访等事宜?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车用燃油零售价
陈恒镔议员问:
2010年一份报告指出,香港油站用地土地成本是东京的两倍,以及接近伦敦的六倍。去年一幅油站用地以6.2亿元地价批出,按批租期21年摊分的地价,每日高达8万元或每月每平方呎316元。有评论指出,高土地成本是车用燃油零售价(下称"油价")一直高企的主因,而本港经济近月受疫情重创,降低油价可减轻商业车辆的经营成本及市民的出行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以何准则决定油站的位置及批租期;有否考虑推出更多油站用地,以及缩短批租期,以保持土地运用灵活性及加强燃油市场竞爭;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由2018年4月起,政府在完成卖地计划的中标交易手续后,会以不记名方式公布落选投标者的投标金额,该安排是否适用于招标出售的油站用地;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早年用免地价方式批出用地,以设置12个专用车用石油气加气站,而加气站的石油气零售价设有按指定定价公式订定的上限,当局会否考虑采用该方式批出油站用地,以期减低油价;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民生措施
梁美芬议员问:
关于各项民生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在本年1月宣布,会把两元乘车优惠计划的合资格最低年龄由65岁下调至60岁,政府会否尽快并在立法会本年度会期结束前,向财务委员会提交有关的拨款申请,让60至64岁人士尽早享用两元乘车优惠;
(二)
鉴于政府于去年10月表示,在完成向非公屋、非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的低收入住戶提供恒常现金津贴计划的研究前,会邀请关爱基金在2020-2021年度向该等住戶发放两轮一笔过生活津贴,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及预算发放津贴日期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已在综援计划下提供有期限的失业支援计划,协助近期因疫情而失业的人士,政府会否对失业人士豁免有关综援须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的规定,以便他们可单独申请综援,以及会否向现正领取综援的失业人士发放额外津贴?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郭荣铿议员问:
本年1月,中联办主任在报章发表文章,表示"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立和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此外,近日有本港政治人物发起网上联署,促请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特区")政府尽快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本年1月至今,有否中联办及其他中央政府在特区设立的机构的官员,或本地政治组织及人物,向特区政府任何官员提出意见,指特区现时有迫切需要就第二十三条立法;如有,何人提出意见及有关详情为何;
(二)
有否评估,特区政府现时展开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会对本港的政治和经济情况、社会气氛,以至对本港与国际社会的关系带来的影响;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行政长官会否承诺,本届政府在余下任期內不会就第二十三条展开立法工作;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房屋协会房屋项目的地价安排
尹兆坚议员问:
2019年1月,政府修订了香港房屋协会("房协")须就其发展的房屋项目支付地价的安排,即就(i)出租屋村:由十足市值地价的三分之一减至1,000元象征式地价、(ii)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住用部分:由十足市值地价的二分之一减至三分之一,以及(iii)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非住用部分:维持收取十足市值地价的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自哪年起就房协发展的出租屋村收取相当于十足市值三分之一的地价、把地价金额定于该比率的理据,以及为何当时沒有收取较低比率的地价;
(二)
既然房协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同样兴建公共租住房屋,政府会否豁免就出租屋村向房协收取地价,使适用于该两个机构的地价安排一致;若否,原因为何;
(三)
政府自哪年起就房协发展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住用部分收取相当于十足市值二分之一的地价、首个支付该水平地价的屋苑名称、把地价金额定于该比率的理据,以及为何当时沒有收取较低比率的地价;
(四)
政府计算房协须就其资助出售房屋项目支付的地价金额时,以哪一天的土地十足市值为基础;
(五)
鉴于房协须就资助出售房屋项目支付地价,但房委会只须就该类项目支付金额较低的土地成本和1,000元象征式地价,有否评估此情况是否导致房协发售的有关单位的每平方呎售价,高于房委会发售的有关单位的每平方呎售价的主要原因;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六)
鉴于有市民指出,房协发售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单位的售价较高,令低收入家庭难以负担,政府会否考虑修改房协房屋项目的地价安排,使其与房委会的一致;
(七)
是否知悉,过去5个及未来3个财政年度,房协发展的每个房屋项目的下列详情(以表列出):
(i)
所属计划类别(即出租屋村、住宅发售计划或资助出售房屋项目)、
(ii)
屋村/屋苑名称、
(iii)
屋村/屋苑所在地区、
(iv)
政府移交有关用地的财政年度、
(v)
接受市民申请入住/购买的日期/预计日期、
(vi)
单位数目、
(vii)
售价/预计售价(如适用)、
(viii)
须支付的地价(百万元),以及
(ix)
平均每个单位的地价(百万元);及
(八)
政府会否考虑,如房协发展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非住用部分包含社会福利及社区设施,豁免收取有关的地价或只收取象征式地价?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学校教授中国历史
张国钧议员问:
据报,较早前有小学常识科教师在网上教授鸦片战爭历史时颠倒黑白,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学生会否被灌输错误的历史观。关于学校教授中国历史("中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教育局收到多少宗关于教师教授的中史內容的投诉,以及该等投诉的详情(例如內容、相关日期及处理结果)为何;
(二)
现时有何机制监管中学中史科及小学常识科中史部分的授课情况;
(三)
教育局有否向学校提供符合客观事实及获学术界普遍接纳的历史观的教学指引,供教师在教授中史不同年代重大事件时遵循,以免学生被偏颇观点误导;若有,详情为何;若否,教育局会否研究提供有关指引;
(四)
当家长发现有教师教授学生中史时刻意歪曲事实的事件时,他们可透过甚么渠道作出投诉,以及投诉成立时有关教师会受到甚么惩罚(以及当中是否包括取消教师注册资格);及
(五)
教育局会否一如去年底对高中通识教育科采取的做法,派出课程发展处的人员,与质素保证组督学协作,就中史教学进行课程发展探访和重点视学,以确保中小学的中史教学的质素?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纾困措施
梁继昌议员问:
政府分别于本年2月及4月向防疫抗疫基金注资300亿元及1,375亿元,以推出两轮纾困措施。然而,有不少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打击生计的市民(包括专业人士)表示,未有受惠于纾困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疫情对会计业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为何两轮纾困措施中均沒有任何具针对性措施向会计业的业务经营者及从业员提供支援;及
(三)
有否计划推出新一轮纾困措施,向受疫情打击但未有受惠于首两轮纾困措施的市民提供具针对性的支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关于病毒检测的私隐问题
莫乃光议员问:
为应付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卫生署自本年1月至今,已采集了数以十万计的深喉唾液样本进行病毒检测。有市民忧虑,当局及相关机构或会从唾液样本获取香港居民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排序资料,甚至以此建立资料库,以致侵犯市民私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由今年1月至今,卫生署收集的检测样本数目,并按(i)样本采集地点(例如机场及私家诊所)及(ii)接受采集样本人士是否香港居民列出分项数字;
(二)
卫生署的检测服务包括哪些检测项目,以及从检测服务获得的个人资料(i)类别、(ii)保存期、(iii)保存方式(包括资料被处理和储存时有否被匿名化处理及所采取的资讯保安措施),以及(iv)有否被用于预防传染病或污染发生或蔓延以外的用途(例如建立DNA资料库及防止或侦查罪案);如有,详情为何;
(三)
自本年1月至今,卫生署有否根据其向资料当事人发出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把从病毒检测收集到的个人资料(包括生物特征资料)向任何决策局、其他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披露;如有,披露次数及所涉资料当事人数目为何;及
(四)
会否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把某些类别的个人资料(包括DNA排序等生物特征资料)列为"敏感个人资料",并为敏感个人资料制订更严谨的保障条文,以防止当局将大规模搜集所得的生物特征资料用于监控用途?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防疫措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陈克勤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近月肆虐本港。关于市民采取各项防疫措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报道指出,近月郊野公园随处可见被丟弃的口罩,显示市民胡乱弃置口罩的问题严重,政府有否加强执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加强针对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站和堆填区的清洁消毒工作;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市民在疫情期间减少外出用膳而增加购买外卖食物,政府有否加强向市民宣传自备餐具和减少使用即弃餐具;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本年首4个月的即弃餐具弃置量与去年同期的如何比较;
(五)
鉴于有不少沒有接驳公共污水渠的乡村只设有化粪池系统,而污水会经该系统渗入周围泥土,最终可能污染河溪,政府有否加强呼吁有关住戶避免把未稀释的漂白水倒入马桶;及
(六)
鉴于市民近月使用大量漂白水作防疫用途,政府有否评估该情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量度维多利亚港海水中相关化合物的含量有何变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电台的运作事宜
葛珮帆议员问:
关于香港电台("港台")的运作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每年港台电视31台及港台电视32台在黃金时段(即晚上7时至11时)播放的节目的平均收视率,以及该等节目的平均每小时制作成本为何;政府会否要求港台把有关节目整合,以腾出一条频道作其他用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就本年3月13日播出的港台电视节目《头条新闻》收到多宗投诉,政府是否知悉该局跟进该等投诉的进度为何;
(三)
鉴于《香港电台约章》("《约章》")早于2010年订立,政府有否计划对《约章》作出检讨,以确保其內容与时并进;如有,详情(包括检讨方向)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港台就批出涵盖其节目的版权特许所采用的程序为何;过去3个财政年度,每年港台就多少个节目批出特许,并按节目名称列出(i)获批特许的机构名称、(ii)节目的总时数及(iii)所得的相关收入;
(五)
有否检讨港台的首长级人员编制是否与有关人员的工作量及工作效率相称;有否计划精简首长级人员编制;
(六)
鉴于《约章》订明,香港电台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须与港台管方定期沟通,而广播处长("处长")可就有关港台节目编辑方针、节目标准与质素,以及社区参与广播等事宜征求顾问委员会的意见,过去3年,(i)处长就哪些事项征求顾问委员会的意见、(ii)顾问委员会向处长所提供的意见的详情,以及(iii)处长就获提供的意见采取的跟进行动;如有未按意见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详情及原因为何;
(七)
鉴于《约章》订明,顾问委员会应透过听取港台的服务表现评估报告和符合服务表现评估指标报告,就采用适当的服务表现评估指标和改善服务的方法等事宜向处长提供意见,而且港台须于年结后6个月內提交周年报告,但审计署署长在其于2018年11月就"香港电台:提供广播节目"发表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中指出,港台沒有向顾问委员会提交任何服务表现评估报告和拟备周年报告,政府有否向港台了解原因为何;及
(八)
港台有何机制跟进其节目制作人员被指立场偏颇及散布失实言论等投诉;鉴于政府指出,港台在本年3月28日播出的节目《The Pulse》中的表达,有违一个中国的原则及《约章》所订明的公共目的和使命,港台与该节目的制作人员就此事作出跟进行动的详情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选民登记
莫乃光议员问:
2020年立法会換届选举暂定于9月6日举行。有已提交申请以登记为资讯科技功能界别("资讯科技界")选民的人士向本人反映,由于多个政府部门近月因疫情而实施特别上班安排并删减若干公共服务,以致有关申请的处理进度缓慢。他们忧虑其申请未及在《正式选民登记册》发表日期(法例规定不迟于7月25日)前完成处理,因而未能在是次选举中投票。关于资讯科技界选民登记申请的处理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选民更改登记资料周期(即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4月2日)內,每月选举登记主任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关于更改所属功能界别为资讯科技界的申请,以及现时尚待处理的该等申请数目为何;
(二)
在选民新登记周期(即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5月2日)內,每月选举登记主任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新登记为资讯科技界选民的申请,以及现时尚待处理的该等申请数目为何;
(三)
选举事务处预计能否在《临时选民登记册》发表日期(法例规定不迟于6月1日)前完成处理所有资讯科技界选民登记申请;若否,估计有多少宗申请未及完成处理,以及在发表《临时选民登记册》后会否继续处理该等申请;
(四)
鉴于选举事务处在接获资讯科技界选民登记申请后,会去信要求他们提交学历、专业资格及工作证明,选举事务处给予他们多少时间提交相关文件;选举事务处有否因应早前的特别上班安排,给予申请人充分时间提交文件,并适时知会他们处理申请的进度;选举事务处有否措施确保《正式选民登记册》发表前完成处理所有资讯科技界选民登记申请;及
(五)
现时有多少名选举事务处人员负责处理资讯科技界选民登记申请;选举事务处有否计划增聘人手以提升其处理选民登记申请的能力,确保不会有合资格选民因其选民登记申请未及处理而丧失在资讯科技界选举中投票的资格;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警务人员使用颈绞式控制手法
张超雄议员问:
2012年,有一名的士司机于被捕时掙扎,遭警务人员以箍颈方式拉扯上警车,导致他颈椎移位及留院约一个月后不治。据报,本月7日,有途人目击警务人员在拘捕一名怀疑刑毀车辆的男子时,以膝头压住该人颈部逾两分钟。该人其后被送院治理并于翌日死亡。本月10日,有警务人员于制服一名记者时对她箍颈约20秒,令她一度休克,而另有警务人员于拘捕本会一名议员时以膝头压住他的颈部,而他其后需送院治理。有评论指出,警务人员箍颈和使用膝头压颈等"颈绞式控制"手法,容易导致对方身体受严重伤害(例如喉前结构严重损坏、颈椎移位和骨折),甚至窒息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警方有否制订指引,订明颈绞式控制手法的使用原则;鉴于《香港警务处程序手册》就六级程度的对抗订明相应可选择使用的武力,一名人士作出了哪个(些)程度的对抗后,警务人员可对其使用该手法;
(二)
过去5年,警务人员使用颈绞式控制手法作出拘捕的次数,以及有关被捕人士因而受伤或死亡的个案宗数,并按案件性质列出分项数字;
(三)
过去5年,警方投诉警察课接获多少宗关于警务人员不当使用颈绞式控制的投诉;当中多少宗查明属实,以及相关警务人员被施加甚么惩处;及
(四)
是否知悉,过去5年,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就涉及颈绞式控制的须汇报投诉个案,(i)向投诉警察课提出质询及要求澄清或提供更多资料的次数,以及(ii)最终不通过有关投诉调查结果的宗数?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走私鱼翅
梁继昌议员问:
据报,香港海关于今年4月及5月侦破两宗走私鱼翅案件,共涉26公吨来自约38 500条受管制属濒危物种鲨鱼的鱼翅,检获物品的重量及市值均打破以往的纪录,而重量方面更较2019年全年高出一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香港海关侦破的走私鱼翅案件宗数,并按侦破日期列出每宗案件的下列资料:
(i)
货品总值、
(ii)
货品重量、
(iii)
所涉鲨鱼品种、
(iv)
贸易形式(即进口、出口或转口)、
(v)
贸易所涉国家(包括货品来源地及目的地)、
(vi)
运输途径、
(vii)
被检控的人数(如有),及
(viii)
被定罪人士的判罚(如有);
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及
(二)
有否研究本年检获走私鱼翅的数量较往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如有,详情为何;有否检视现行打击走私鱼翅活动措施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电台的办公地方
杨岳桥议员问:
据报,教育局于本月12日去信香港电台("港台"),要求港台在本年9月或之前迁出并交回位于广播道的教育电视中心。此外,据悉香港科技园公司计划收回位于达之路的创新中心內现时用作港台电视部综合节目组办公室的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何时作出收回上述物业的决定及其理据、该等物业在收回后的用途,以及估计为新用途而招致的开支总额及分项数目;当局会否给予港台更多时间安排迁出;
(二)
现时在上述物业內办公的港台员工人数,以及港台预计为搬迁、装修新办公室及录影厂,以及添置设备而招致的开支总额;港台会否获额外拨款以应付有关开支;
(三)
现时港台办公室坐落的地点,并按物业名称以表列出以下资料:(i)地址、(ii)设于该物业的港台单位、(iii)员工人数(按部门列出),以及(iv)每月租金支出(如有);
(四)
港台是否已觅得新地方重置受影响的员工及设备;如是,按第(三)项所述事项以表列出有关资料;
(五)
现时港台辖下各个录影厂在(i)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ii)平日下午6时至午夜12时,以及(iii)周末上午9时至午夜12时的使用率分别为何;港台预计归还上述物业对其节目制作的数量、速度及质素有何影响;及
(六)
自2016-2017财政年度以来,每月政府开支总目160(港台)下各分目的开支项目(包括租金、设施维修及办公室搬迁)及金额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警务人员作出拘捕时使用武力
郭家麒议员问:
据报,本月7日,一名涉嫌刑事毀坏车辆的醉酒男子于被捕时反抗,因而被警务人员以膝头压住颈部、背部和手部,并用警棍击打。该人被制服后被送往医院医治并于翌日不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警方为何在尚未对上述事件进行调查前,于当晚回应传媒时声称警务人员所使用的武力为"适当武力";
(二)
警方有否就该事件展开內部及刑事调查;如有,是否已完成;如是,结果为何,包括有否警务人员遭处分(例如停职)或调职;如有,所涉警务人员的职级和数目及处分的详情为何;如沒有警务人员遭处分,原因为何;
(三)
鉴于《香港警务处程序手册》就六级程度的对抗订明相应可选择使用的武力,上述事件中的警务人员所使用的武力,属哪一程度的对抗下可使用的武力;
(四)
鉴于警方的使用武力守则订明,警务人员只有在(i)绝对需要及(ii)沒有其他办法可完成合法任务的情况下,才可适当地使用最低武力,警方有否评估警务人员在上述事件中使用武力的情况是否符合该等原则;
(五)
鉴于在2012年,有一名的士司机于被捕时情绪激动和不断掙扎,因而遭一名警务人员以箍颈方式拉扯上警车,导致他颈椎移位及于1个月后死亡,而死因裁判法庭于2018年裁定该司机是"不合法被杀",警方有否因应该事件,(i)改善有关警务人员处理失去自制能力人士的相关守则和指引(例如警务人员应避免或不得按压拟拘捕人士的颈部等重要身体部位),以及(ii)向警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及
(六)
现时《警队条例》(第232章)和《警察通例》有否相关条文和守则,(i)指示警务人员如何处理受酒精影响而失去自制能力的人士,以及(ii)禁止警务人员在作出拘捕的过程中对任何人士使用箍颈(包括令人窒息及供血堵塞)方式的武力;如有,详情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厕的管理
田北辰议员问:
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呼吁巿民勤洗手,以及如厕后盖上厕所板才沖厕,以免散播病原体。然而,本人近月接获投诉,指荃湾香车街公厕完成优化工程后竟然仍沒有沖厕水供应,一直到本人转介投诉后才获解决。事实上,本人早于2019年已向政府投诉,荃湾多层停车场大厦公厕在翻新后不久,已出现枧液供应不足、洗手盆损坏等问题。有评论指出,虽然政府计划由2019-2020年度起的5年內耗资约6亿元推行优化公厕翻新计划,但政府监管能力成疑,因此公厕可能仍会有类似问题,以致无法达至提升公厕卫生水平的目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去年,每月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对公厕进行(i)例行及(ii)突击巡查的次数分别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平均每间公厕的巡查次数;
(二)
过去3年,每年政府接获涉及公厕的投诉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及主要投诉事项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鉴于政府表示,已因应疫情采取额外措施,加强洁净公厕,该等措施的成效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共小巴业经营困难
胡志伟议员问:
鉴于各行业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打击,政府已推出两辆纾困措施。第一轮措施包括向公共小巴("小巴")提供燃料补贴,而第二轮措施则包括向红色小巴("红巴")车主和专线小巴("绿巴")营运商提供一笔过补贴,以及向红巴司机提供补贴。然而,有不少业內人士反映,由于他们的收入随着乘客量下降而大减但上述补贴不足以弥补损失,经营仍然十分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本年1月至今,每月(i)红巴及绿巴分别的闲置数目(按营运商名称(如有)及路线的起点和终点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乘客量较去年同期下降的红巴及绿巴路线分别有多少条,并按下降幅度所属组别(即20%或以下、21%至40%、41%至60%、61%至80%,以及81%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本年1月至今,绿巴营运商因乘客量减少而向运输署提出削减绿巴路线班次申请的详情,包括(i)路线编号、(ii)路线的起点和终点、(iii)原先、建议削减和获准削减的班次数目分别为何,以及(iv)班次削减的实施日期;
(三)
本年1月至今,绿巴营运商提出缩减营运时间申请的详情,包括(i)路线编号、(ii)路线的起点和终点、(iii)原先、建议缩减和获准缩减的营运时间分别为何,以及(iv)缩减营运时间的实施日期;
(四)
两轮纾困措施中适用于小巴业的措施的推行进展,包括接获申请的数目及已发放的补贴金额为何;
(五)
运输署有否向小巴营运商了解其财政状况(包括有否足够的流动资金应付经营困难),以及有否任何营运商表示有意结业或放弃经营某些路线;若有,详情为何;及
(六)
会否放宽对红巴及绿巴的营运限制(例如放宽或取消某些红巴禁区及上落客限制区),一方面让小巴更好发挥作为辅助交通工具的角色,另一方面增加小巴的营运弹性及收入,以协助小巴业应付经营困难?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处理查阅资料要求
邵家臻议员问:
有数名通州街公园的露宿者向本人求助,指称有警务人员于本年2月在该处采取执法行动期间,破坏他们的财物及殴打他们。本人自3月起协助该等人士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第18条,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提出查阅资料要求,以及索取该署在上述公园设置的闭路电视拍摄所得的录影片段的复本。康文署经咨询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律政司和香港警务处("警务处")的意见后,预约上述人士于4月29日会面以观看有关录影片段。然而,警务处于当日会面前以需咨询法律意见为由,要求康文署延后上述会面。康文署解释,该署须根据《公开资料守则》("《守则》")第1.15.4段的规定,咨询与资料有关的政府部门(即警务处);鉴于警务处正咨询法律意见,该署暂时未能处理有关的查阅资料要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守则》是否凌驾于第486章;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康文署可否以按《守则》行事为由,暂缓按第486章第18条的规定处理上述的查阅资料要求;
(二)
既然康文署在预约上述人士会面前已咨询律政司的意见,警务处有何理据以需咨询法律意见为由要求康文署延后与上述人士的会面;及
(三)
鉴于第486章第19条订明,资料使用者须在收到查阅资料要求后的40日內向资料当事人提供一份该资料的复本,政府有否评估康文署有否违反该条文;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有何跟进行动?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银行取消派发股息
陆颂雄议员问:
早前,在英国注册并在本港上市的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及渣打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宣布,因应英国审慎监管局的要求,决定取消派发已宣布的2019年末期股息,并暂停派发来年季度或中期股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外汇基金及盈富基金各自的投资组合中,该两家银行的股票所占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上述决定对该两个基金的投资回报有何影响;
(二)
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个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计划,其投资组合包含该两家银行的股票;当局有否评估上述决定对该等退休保障计划的投资回报有何影响;及
(三)
鉴于有评论认为,该两家银行的香港⼦公司(i)在香港有大量业务、(ii)为该两家银行提供主要收益来源,以及(iii)是本港的发钞银行,但上述决定令本港投资者蒙受损失,当局会否审视该两家⼦公司在香港金融业的角色,并采取措施吸引该两家银行迁册回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