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20-29(CM-25)

立法会

议程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20项附属法例及1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0项质询(5项口头质询及15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发展局局长
3.
郑松泰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0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延搁自2020年5月27日的会议)
1.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位修正案
动议人
杨岳桥议员、陈志全议员、梁继昌议员及胡志伟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5日及28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56/19-20及CB(3) 482/19-20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0年5月28日及29日发出的立法会 CB(3) 482/19-20CB(3) 483/19-20号文件)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延搁自2020年5月27日的会议)
2.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37/19-20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0年6月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93/19-20号文件)
修正案动议人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51/19-20号文件)
修正案动议人
保安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43/19-20号文件)
7.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38/19-20号文件)
8.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5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439/19-20号文件)
9.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政府议案

根据《致命意外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律政司司长
议案措辞

V.
议员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延搁自2020年5月27日的会议)
(此事项将沒有官员出席)

VI.
议员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20年5月20日的会议)
1.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毛孟靜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容海恩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麦美娟议员及郑泳舜议员联名签署)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20年5月20日的会议)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郭荣铿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麦美娟议员
议案措辞
(此议案由叶刘淑仪议员、梁美芬议员及周浩鼎议员联名签署)
第3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2019年7月21日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西铁线元朗站发生的袭击事件("721事件"))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3.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4.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此议案同时涉及721事件及831事件)
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第4项辩论
(涵盖下列3项议案,关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太子站发生的袭击事件("831事件"),以及载于第4项的毛孟靜议员议案中有关831事件的部分)
(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5.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主席及港铁车务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杨岳桥议员
议案措辞
6.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消防处助理处长(救护)、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广华医院行政总监及玛嘉烈医院行政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7.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邝俊宇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第5项辩论
(涵盖下列7项议案,关乎警方在"反送中"运动中对待示威者及于示威现场执行职务的人士的方式)
(第8至12项延搁自2019年10月23日的会议)
8及9.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陈淑庄议员
议案措辞
10及11.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12.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劳工及褔利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张超雄议员
议案措辞
(第13项延搁自2019年11月13日的会议)
13.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第14项延搁自2019年12月11日的会议)
14.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梁继昌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第6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修订《逃犯条例》(第503章)引发的社会冲突或骚乱的前因后果及相关事宜)
(第15项延搁自2019年11月13日的会议)
15.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锺国斌议员
议案措辞
(第16项延搁自2019年11月27日的会议)
16.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梁美芬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涂谨申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11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55/19-20号文件)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政务司司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及CB(3) 218/19-20号文件)
下列4项议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容后通知
(第17及18项延搁自2020年1月15日的会议)
17.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莫乃光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18.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谭文豪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第19及20项延搁自2020年5月20日的会议)
19.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20.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第7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2019年6月12日的会议)
21.
"不信任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议案
动议人
郭荣铿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7/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政务司司长
第8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22.
"加强打击水货活动,收紧內地居民来港的安排"议案
动议人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0年6月3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2020年第98号
2.
2020年第99号
3.
2020年第100号
4.
2020年第101号
5.
2020年第102号
6.
2020年第103号
7.
2020年第104号
8.
2020年第105号
9.
2020年第106号
10.
2020年第107号
11.
2020年第108号
12.
2020年第109号
13.
2020年第110号
14.
2020年第111号
15.
2020年第112号
16.
2020年第113号
17.
2020年第116号
18.
2020年第117号
19.
2020年第118号
20.
2020年第119号
其他文件
21.





附录2

于2020年6月3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0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田北辰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柯创盛议员
发展局局长
3
郑松泰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4
张华峰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
杨岳桥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书面质询
6
尹兆坚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7
林健锋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麦美娟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郑泳舜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柯创盛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莫乃光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2
郭家麒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葛珮帆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4
易志明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莫乃光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6
葛珮帆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7
黃碧云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陈克勤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9
尹兆坚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
谢伟铨议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注:
是次会议编定了5项(而不是6项)口头质询及15项(而不是16项)书面质询,因为:
(a)
立法会主席已裁定胡志伟议员已作出预告的一项口头质询不合乎规程,不可提出;及
(b)
先前预告提出一项书面质询的何启明议员自2020年6月1日起辞任立法会议员一职。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工程

田北辰议员问:
2018年5月,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及其邻近的建造工程被揭有施工质量问题。政府为此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于本年3月提交最终报告。该报告指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及其承建商礼顿建筑(亚洲)有限公司(下称"礼顿"),须对其管理和监察系统出现严重失误负责,而政府作为监督者亦应负上部分责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港铁的工程管理失当引致工程出现多项质量问题及延期通车,政府会否考虑全数不向港铁支付整项工程的管理费;若仍会支付,是否基于政府仍满意港铁的表现;
(二)
鉴于礼顿作为工程项目承建商,无完全遵从旨在确保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的程序和规定,有失诚信,但据悉政府至今仍沒有全面取消礼顿及其关连公司投标工务工程的资格,政府会否考虑加重对礼顿的惩处,包括将礼顿及其关连公司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它们投标所有工务及铁路工程项目;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作为工程项目监督者,未有扮演主动的参与者,政府会否考虑向时任的主要涉事官员问责(例如作出公开讉责);若会,具体行动为何;若否,理据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3个寮屋区的发展计划

柯创盛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收回九龙东3个寮屋区(即茶果岭村、牛池湾村及竹园联合村)的私人土地,以便把7公顷的市区用地发展为以高密度公营房屋为主的新社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发展项目的最新进展;该等项目完成后可提供房屋单位的数目、可容纳的人口,以及人均居住面积为何;
(二)
鉴于九龙东人口正在老化,而且社福设施长期供不应求,政府在该等发展项目中会预留多少楼面面积,作兴建社福设施之用;及
(三)
鉴于茶果岭村是全港硕果仅存和有400年历史的古村,文物及文化遗产丰富(不单有被评为三级历史建筑的茶果岭天后庙,亦有每年举办的鲁班先师诞和天后诞庆祝活动),政府有否制订该3条乡村的保育大纲及蓝图?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法定组织

郑松泰议员问:
近期,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通讯事务管理局及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的工作和决定,引起社会各界爭议。有市民质疑该等法定组织只是行政机关的附庸,而且不受市民监管,以及行事时未有以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立法把某些法定组织的职能,移交给成员由市民选出的组织(例如区议会),让市民有更多机会参与公共事务;
(二)
鉴于有评论指出,法定组织的运作资源主要由政府提供,加上大部分成员由政府委任,独立性容易受质疑,政府会如何改善这情况;及
(三)
如何避免法定组织在履行法定职能时再度引发社会爭议?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金融市场的稳健和发展

张华峰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大流行重创环球经济而且未有缓和迹象,加上中美两国在各领域的角力持续,以致环球金融市场近期大幅波动。然而,有别于其他股票市场,本港股票市场未设有熔断机制。关于确保本地金融市场稳健和持续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检讨本地股票市场的波动调节机制和需否引入熔断机制,以确保本港股票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中保持运作畅顺有序;如会,检讨工作(包括咨询持份者)的详情为何;
(二)
有否检讨各交易所参与者现时是否已就应对疫情采取足够措施,例如当有证券经纪行因疫情而需暂时关闭辖下办事处引致当日无法进行交易结算时,当局如何确保市场运作正常;及
(三)
有否研究,中美角力延伸至金融和科技领域对本港金融市场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本港金融服务业可如何在粵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以及会否增加本地股票投资占外汇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香港电台的办公地方

杨岳桥议员问:
据报,教育局于上月要求香港电台(下称"港台")在今年9月或之前,迁出并交回位于广播道的教育电视中心,而香港科技园公司亦计划收回位于达之路的创新中心內,现时用作港台电视部综合节目组办公的地方。2014年1月,本会工务小组委员会否决了把兴建香港电台新广播大楼(下称"大楼")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的建议。2017年11月,政府表示,已把该工程计划由乙级调低至丙级,但有关调整不影响港台继续探讨可行方案,包括与相关政府部门探讨兴建联用大楼的可行性,港台并会按既定机制推进大楼工程计划。关于港台的办公地方,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大楼工程计划的进展为何;会否尽快把该工程计划提升至乙级,同时给予该工程计划较优先的次序,并在大楼落成启用前向港台提供额外拨款,以应付租用新办公室的开支;
(二)
既然多年来港台是教育电视中心的唯一使用部门,教育局会否延迟收回该设施,或以临时政府拨地方式把有关用地拨予港台,直至大楼启用为止;及
(三)
鉴于近月政府多次表示,港台须全面恪守《香港电台约章》,以及确切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责任,有否评估收回上述物业的决定,会否窒碍港台履行该责任,包括达到本财政年度节目制作时数的目标?





第6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保障网购人士的消费者权益

尹兆坚议员问:
关于保障在网上购买货品及服务("网购")人士的消费者权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及本年1月至5月期间,消费者委员会及香港海关("海关")分别接获有关网购的投诉宗数,并按消费类别(即货品及服务)及商戶的注册地列出分项数字;
(二)
第(一)项所述的投诉个案中可跟进的数目,并按消费类别及当局采取的行动(例如调停及提出检控)列出分项数字;
(三)
鉴于政府在2018年5月表示,在处理涉及境外的网上骗案时,警方会按需要与相关的境外执法机构合作,而海关可要求有违规活动的网站移除有关內容或连结,并与境外执法机构采取联合行动,政府有否评估该等行动的成效,以及有何新措施打击网上骗案;
(四)
会否参考加拿大、英国、欧盟及南韩等经济体的做法,制定法例规管网购,订明商戶必须就交易拟备合约及设立冷靜期,并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及产品的准确描述及联络方式;
(五)
会否研究立法引入关连贷款人责任,即以提供贷款的一方须为其合作的商戶违反合约而负上共同法律责任为原则,允许所有以信用卡支付费用的消费者在商戶倒闭时,无须再诉诸机会渺茫的清盘程序,直接向发卡机构提出申索;及
(六)
鉴于政府在2019年4月表示,律政司成立的跨界别工作小组正继续研究和考虑由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5月发表的《集体诉讼》报告书,而工作小组现阶段研究的內容主要集中考虑该报告书內提出先由消费者案件开始引入集体诉讼这项建议,有关研究工作的进度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楼市需求管理稅务措施

林健锋议员问:
自2016年11月5日起,政府全面提高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稅("印花稅")稅率至划一的15%(即第1标准第1部稅率),但在取得住宅物业时并沒有拥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居民")买家,可按较低的原有稅率(即第2标准稅率)缴付印花稅。此外,以"先买后卖"方式转換其唯一在港住宅物业("換楼")的香港居民,只要在购入新物业后的12个月內出售原有物业,可申请退还分别以15%及原有稅率计算的印花稅稅款差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上个财政年度(截至今年2月29日)按第2标准稅率缴付印花稅的住宅物业交易当中,有77%的交易所涉物业售价介乎4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政府有否评估该等物业的买家(当中不少是首次置业人士)在缴付首期后,会否对缴付15万元至50万元的印花稅感到吃力;如有评估而结果为会,会否考虑调低有关稅率;
(二)
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每年有多少宗已批准或仍在审批中的退还部分印花稅稅款的申请、平均每宗申请所涉退还金额,以及申请人由签立购入物业的交易文书至其提交退还印花稅申请的平均相距日数(并按物业售价/价值所属组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
有否检视換楼人士须先缴付15%稅率的印花稅并在出售原有物业后才可申请退还部分印花稅的安排,有否加重该类人士的财务负担及妨碍住宅物业的流转;及
(四)
会否(i)检视各项楼市需求管理稅务措施的成效,以及其对物业市场和置业人士的影响,以及(ii)考虑调整该等措施或设立调整机制?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受橫洲房屋发展计划影响的住戶

麦美娟议员问:
为推展元朗橫洲第一期公营房屋发展计划,政府需要在3条乡村(即永宁村、凤池村及杨屋新村)进行收地工作。有受影响的村民向本人求助,指接获政府通知将在本年7月中收地,但有关的补偿、安置及复耕安排至今仍未获妥善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3条乡村有多少个住戶仍未获得安置及原因为何;会否加快有关工作,包括妥善安置未获编配公共租住房屋单位的居民;
(二)
该3条乡村有多少名村民申请复耕,当中有多少名已获核实资格;会否加快有关工作;及
(三)
政府可否承诺在7月中进行收地工作前完成该3条乡村所有已登记住戶的补偿及安置工作;政府将如何处理在进行收地工作时未迁出的住戶?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支援酒店及旅馆业

郑泳舜议员问:
受到社会事件和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双重影响,访港旅客人数自去年中以来持续下降。本年3月的过夜旅客人次下跌至3.7万,较去年同期下跌98.5%。据报,过去数月有不少酒店及宾馆长时间零旅客入住,至今已有300多间宾馆结业,亦有不少宾馆濒临结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今年2月至今,每月分别有多少间(i)酒店及(ii)宾馆停业或结业,以及因此遭解雇或遣散的员工人数分别为何;
(二)
除了透过持牌宾馆资助计划向持牌宾馆提供一笔过资助外,政府会否考虑向宾馆业提供额外支援包括现金资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当局打算在疫情过后推出甚么措施,重振旅游业及拯救酒店及宾馆业;
(四)
鉴于有酒店及宾馆业人士指出,第(三)项所述措施可能需要推行一段颇长时间后才见成效,而且內地访港旅客人数未必可在短期內回复至以往水平,政府会否评估本年下半年及明年香港旅游业客源的变化及其影响,特别是对酒店及宾馆业的影响;及
(五)
鉴于有宾馆业人士指出,(i)在纾困措施下宾馆可获的资助较酒店的为少、(ii)宾馆受其房间间隔及设施所限,难以如酒店般招揽本地月租顾客,及(iii)宾馆受牌照规定所限不可进行间隔改动以致转型的空间非常有限,政府会否向业界了解其困难,并研究如何拆墙松绑,以便业界在业务上转型,并协助他们持续经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长远房屋策略》

柯创盛议员问:
政府于2014年12月16日公布《长远房屋策略》("《长策》")。政府按《长策》所订,每年更新长远房屋需求推算,订定逐年延展的10年房屋供应目标。有意见指出,《长策》所定的房屋需求推算方法未能反映真实房屋需要,以及未有纳入现届政府推出的所有新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修订《长策》中房屋需求的推算方法,包括计入下列因素:自《长策》推出以来每年目标与实际供应量的差距总和,以及分戶需求被房屋的低供应量所压抑;
(二)
会否将现届政府提出的下述房屋政策纳入《长策》的愿景:以置业为主导,致力建立置业阶梯,为不同收入家庭重燃置业希望;政府落实该政策的最新进展;
(三)
会否把过渡性房屋单位供应目标纳入《长策》,以便监督工作进度;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会否重设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面检讨长远的房屋策略,以及就上文第(一)至(三)项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提供意见;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对抗大流行的工作中应用科技

莫乃光议员问: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政府对抵港人士发出检疫令,规定他们在选定地点(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14日强制检疫,并向他们派发电子手带/监察手带,配对"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以确定他们留在选定地点。此外,创新科技署在公营机构试用计划下推出试用项目特别征集,以支持防控疫情的产品开发和科技应用。关于在对抗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的工作中应用科技,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分别有多少名抵港人士获发(i)低功耗蓝牙定位电子手环、(ii)低功耗蓝牙定位可重用电子手环及(iii)监察手带;该等人士当中,香港居民的人数为何;
(二)
经电子手环和"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搜集的资料(包括个人资料)的类别及储存期为何;
(三)
鉴于政府表示,可重用电子手环回收后可供政府部门应用于其他服务,按(i)政府部门及(ii)用途列出已回收重用的手环数目;及
(四)
在试用项目特别征集下至今接获的申请数目,并按(i)申请者类别(例如研发中心、大学、其他指定公营科研机构、本港所有进行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及(ii)申请处理进度((a)处理中、(b)已批准及(c)已拒绝)列出分项数目;至今已批出的资助总额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医院管理局提供手语传译服务

郭家麒议员问:
据报,较早前一名患抑郁症和有自杀倾向的聋哑病人被转介入住葵涌医院。由于院方沒有为该病人安排手语传译服务,医护人员未能与他沟通。在该病人留院两星期后,院方以其人员未能与他沟通和他想出院为由,安排他出院。该病人于出院翌日跳楼自杀身亡。关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为聋哑人士提供的手语传译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医管局提供手语传译服务的安排的详情,包括(i)就诊时需使用该等服务的病人须多久前预约服务、(ii)急症室病人在甚么情况下可获提供紧急服务、(iii)手语传译员的人数,以及(iv)每星期的服务时间表;
(二)
医管局是否容许病人自行安排其家属或朋友提供手语传译服务,以协助他们与医护人员沟通;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医管局有否制订指引,订明医生向聋哑病人问症以及解释医疗方案等情况时,必须采取合适的措施(例如安排手语传译服务或使用文字)以确保双方有效沟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译文)

动物买卖

葛珮帆议员问:
由2007年至2018年,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进口香港的物种的多样性增加了57%。一项于本地进行的研究指出,这情况可能是由于对野生动物的需求日益增加,而非当局加强执法所致。单就外来宠物的买卖而言,该期间进口的活体动物有400万只,当中包括最少580个品种,较2007年增加9倍。此外,2016年以售卖作宠物为目的而进口的动物(狗只、猫只、兔子、仓鼠及葵鼠除外)总数多达1 108 000只。关于动物买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持牌动物售卖商(猫只和狗只售卖商除外)按所售卖动物的种类划分的数目;
(二)
过去10年,每年持牌动物售卖商售卖的动物按动物种类划分的数目;
(三)
过去3年持牌动物售卖商售卖的玩赏雀鸟按雀鸟所属品种划分的数目;如沒有该等资料,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会否统计有关数字;
(四)
过去3年有否大批进口的玩赏雀鸟;如有,每次涉及的雀鸟数目,以及是否知悉该等进口雀鸟其后售予多少个售卖商;
(五)
为何持牌动物售卖商须保存详细交易纪录的规定只适用于玩赏雀鸟,而不适用于其他动物;
(六)
有何健康检查措施,管控买卖外来宠物引致人畜共通病的风险;
(七)
政府有否就动物进口及买卖设立全面的资料库,记录有关品种、原产国家及目的(例如作转口及本地销售)等资料;如有,会否公开资料库;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这样做;
(八)
政府会否检讨规管动物买卖的现行法例及政策是否足够;如否,原因为何;及
(九)
政府会否考虑禁止进口在原产国家被非法捕获的动物品种;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财务机构推出的还息不还本计划

易志明议员问:
据悉,有不少银行及财务公司("财务机构")已推出还息不还本计划,以协助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应付现金周转问题。然而,有商用车辆车主表示,该等计划往往设有附加条件(例如申请人须购买一份保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哪些财务机构有为商用车辆车主推出还息不还本计划;该等机构自本年2月至今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有关申请,并按车辆种类列出分项数字;如有申请被拒绝,原因为何;
(二)
是否知悉,可供商用车辆车主申请的各个还息不还本计划有何附加条件;政府会否要求有关财务机构取消附加条件,以免增加有关车主的财务负担;及
(三)
有何措施鼓励尚未推出还息不还本计划的财务机构推出有关计划?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遙距营商计划

莫乃光议员问:
为支援企业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继续营运和提供服务,政府已从防疫抗疫基金拨款5亿元推出遙距营商计划("该计划"),透过快速批核的程序资助企业采用资讯科技方案以开拓遙距业务。该计划涵盖12个与遙距营商有关的资讯科技方案类别(例如网上营商、网上接单和送递、智能自助服务系统),并由本年5月18日至10月31日接受申请。此外,政府公布了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参考名单("名单"),供申请企业参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申请;申请获批的企业按(i)雇员人数及(ii)经营年期划分的数目、就每个资讯科技方案类别接获及批准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以及被拒绝个案(如有)按拒绝原因划分的数目;有否评估拨款是否足以资助所有合资格申请人;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会否适时增加拨款;
(二)
至今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就列入名单提出的申请;申请获批的供应商按(i)雇员人数及(ii)经营年期划分的数目,以及被拒绝个案(如有)按拒绝原因划分的数目;
(三)
该计划宣传工作的详情,包括形式(例如举行简介会或在主流或网上媒体刊登广告)、次数、参与人数及开支;及
(四)
有否接获投诉,指发现域名包含"D-Biz"(该计划的英文简称)的伪冒官方或误导公众的网站;若有,详情及跟进行动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为未被纾困措施涵盖的人士提供援助

葛珮帆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令不少行业及其从业员收入大减,以及把失业率推升至10年新高。虽然政府已推出两轮纾困措施,但有不少受疫情影响的雇主及雇员反映,他们未有受惠于该等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的士司机须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时间持有有效的的士司机证,才合资格申请纾困措施下的补贴,但据悉现时有逾万名的士司机因其的士司机证已过期而不合资格申请,政府会否放宽申请资格,只要该等司机能出示(i)该段期间有效的租车协议及工作证明及(ii)今年4月后換领的有效的士司机证,便可申请补贴;
(二)
鉴于出租游乐船行业的生意受疫情严重打击,但未有受惠于纾困措施,政府会否为该行业提供补助;
(三)
鉴于美容院在纾困措施下可获的资助额是按雇员人数划分为3级,但有不少美容师是自雇人士而不是美容院雇员,以致很多规模较大的美容院只符合资格申请较低金额的资助,政府会否按美容院的店铺面积决定其可获哪个级别的资助;
(四)
鉴于雇主在"保就业"计划下可获的工资补贴是按其有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戶口的雇员人数计算,但某些行业有不少65岁或以上而且沒有强积金戶口的雇员(例如平均每间食肆有两名该类雇员,以及全港约有3至4万名保安员是该类人士),政府会否改善该计划以涵盖该类雇员;
(五)
鉴于吊船操作员不属根据相关法例注册的建造业工人,所以未能受惠于两轮纾困措施下对建造业工人发放的津贴,政府有何补漏拾遗的措施支援吊船操作员;及
(六)
鉴于两轮纾困措施均未有为智障雇员提供针对性的援助,政府有何措施帮助这类雇员,以免他们被解雇或因被要求暂停工作、减薪或削减工时而收入下降?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出租屋村的保养和重建

黃碧云议员问:
有居于九龙城马头围村、爱民村、真善美村及乐民新村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居民向本人反映,九龙西有不少公屋楼宇的楼龄已超过40年和日久失修,因此他们十分关注该等楼宇的结构安全。此外,行政长官在《2018年施政报告》表示,政府会大力支持香港平民屋宇公司尽快落实其辖下私营出租屋村大坑西村的重建计划,以改善该屋村设施和增加房屋供应。关于出租屋村的保养和重建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就选定高楼龄公共屋村进行的第一轮全面结构勘察计划("勘察计划")已于2018年完成,每个已完成结构勘察及所需修葺和巩固工程的屋村的下述资料(以表列出):
(i)
屋村名称、
(ii)
屋村的单位数目、
(iii)
屋村落成日期、
(iv)
展开勘察的年份、
(v)
完成勘察的年份、
(vi)
修葺和巩固工程的范畴(即(a)维修石屎、(b)维修渗漏、(c)加固结构及(d)改善结构)、
(vii)
平均每个单位的修葺和巩固工程实际开支,以及
(viii)
在完成所需修葺和巩固工程后,平均每个单位每年的保养开支;
(二)
鉴于房委会已于2018年展开第二轮勘察计划,而该计划涵盖38个在第一轮勘察计划下完成勘察并有待覆验的屋村、6个工厂大厦村及另外33个屋村,在第二轮勘察计划下:
(i)
每个已完成勘察但尚未完成修葺和巩固工程的屋村的名称、该等工程的最新进展及预计完成日期、
(ii)
每个正进行勘察的屋村的名称及预计完成勘察的日期,以及
(iii)
每个未展开勘察的屋村的名称及预计展开勘察的日期;
(三)
鉴于有居民担心高楼龄公屋楼宇老化的速度及状况会日益加剧,房委会会否考虑把进行高楼龄屋村全面结构勘察的周期,由现时每15年进行1次加密至每10年进行1次,使其与屋宇署规定高楼龄私人楼宇的业主须进行楼宇检验的周期看齐;如否,原因为何;
(四)
正在重建或已计划重建的公共屋村(包括东头村第22座、白田村及美东村)的重建计划的详情:
(i)
屋村名称、
(ii)
重建前的单位数目、
(iii)
受影响住戶的迁置安排(包括接收住戶的迁置屋村的详情)、
(iv)
重建方式、
(v)
重建后的单位数目,以及
(vi)
预计完工日期;
(五)
房委会辖下位于九龙西、而且楼龄接近或超过40年的屋村(例如马头围村、爱民村、南山村、丽阁村、泽安村、大坑东村及石硖尾村(余下9座))的重建计划的详情(包括时间表);如未有重建计划,将会进行的巩固和改善工程的详情;会否考虑制订大规模高楼龄屋村重建滾动计划,以便重建计划顺利及有序地进行;
(六)
是否知悉香港房屋协会辖下位于九龙西、而且楼龄超过40年的屋村(例如真善美村及乐民新村)的重建计划的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及
(七)
鉴于城市规划委员会就大坑西村重建批出的规划许可的有效期将于本年6月底届满,是否知悉该屋村的重建计划的进展,以及受影响租戶的迁置安排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第五代流动通讯和技术

陈克勤议员问:
有3家流动网络营办商已在本年4月1日推出商用第五代("5G")流动通讯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5G流动通讯服务的覆盖率为何;
(二)
有何计划扩大5G流动通讯服务的覆盖率,以及有关的时间表为何;
(三)
现时全港有多少个5G无线电基站,以及当中设于政府场所的数目和百分比为何;
(四)
鉴于政府表示,正与卫星营办商积极研究从大埔迁移卫星测控站往舂坎角电讯港的可行性,使流动网络营办商可在全港广泛使用所有5G频段(包括3.5吉赫频段)提供服务,有关研究工作的进度为何;
(五)
是否知悉现时本港有多少名5G网络安全专家;政府有何措施增加该等专家的数目,以协助推动5G流动通讯服务的发展;及
(六)
鉴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于上月透过防疫抗疫基金推出"鼓励及早使用5G技术资助计划",以鼓励各界使用5G技术推动创新和智慧城市的应用,政府预期该计划的成效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未入伙公共屋村用作检疫设施

尹兆坚议员问:
为应对疫情,政府于本年1月25日宣布拟把未入伙的粉岭晖明村用作检疫设施及有需要的医护人员的暂时居所。翌日,该村的多项设施遭反对该项安排的人士破坏。由于有关的修复工程需时至少6至8个月,政府于2月初改为征用未入伙的火炭骏洋村作为检疫设施。有已接受预配这两个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屋村的单位的准租戶表示,上述情况打乱了他们为迁居所作安排,而居于劏房的准租戶更需继续在恶劣环境下居住和支付昂贵租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本年1月至今,各个检疫设施的下列资料:
(i)
名称、
(ii)
地址、
(iii)
检疫单位总数、
(iv)
开始及停止(如适用)运作日期,以及
(v)
每月使用的单位数目及入住人数;
(二)
政府在一幅竹篙湾政府用地上兴建检疫设施的进度,以及预计竣工及启用日期分别为何;会否在该等检疫设施落成后随即把骏洋村交还香港房屋委员会供准租戶入住;如会,预计由交还日期至准租戶收楼日期相距多久;
(三)
已接受预配晖明村及骏洋村单位的准租戶数目及所涉总人数,并按准租戶的家庭成员人数列出分项数字;分别有多少个准租戶在得悉需延迟入伙后,选择下列安排:
(i)
入住宝田中转屋、
(ii)
接受编配另一个新落成公屋单位、
(iii)
接受编配另一个旧公屋单位、
(iv)
继续等待原先获编配的公屋单位,以及
(v)
其他安排;
(四)
既然现时有一些酒店表示愿意提供房间作检疫设施之用,为何政府仍把未入伙的公屋屋村用作检疫设施;
(五)
鉴于有骏洋村及晖明村的准租戶表示,政府向他们每戶发放一次过6,000元的特惠津贴,不足以补偿他们因延期入伙而招致的损失,政府会否提供更多津贴,例如:由预配单位函件发出日期至他们收楼日期的期间,每月每戶额外发放6,000元;
(六)
现时在沙田区及北区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屋村名称及单位类型列出分项数字;会否向晖明村及骏洋村的准租戶提供暂时入住同区公屋单位的选择;及
(七)
过去5个财政年度,由公屋准租戶在屋村办事处办妥入伙手续至收楼平均相距多久;预计该时间与晖明村及骏洋村的准租戶的相关时间如何比较?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为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创造职位

谢伟铨议员问:
政府推出的第二轮纾困措施包括动用60亿元,在未来两年于公营及私营机构创造约3万个有时限性的职位。该等职位包括(i)为富经验建筑界专业人士提供的职位、(ii)为建筑工程项目和维修保养工程的技术及支援人员提供的职位,以及(iii)为楼宇测量、都市规划、产业测量及土地测量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实习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属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这4个界别的新创造职位的详情,包括(i)职位的数目、工作性质及入职要求(按界别列出),以及(ii)政府提供资助的模式;落实有关措施的最新进展;
(二)
政府促成不同公私营机构提供上述职位的具体方式及详情;及
(三)
有何措施确保该等实习职位的工作內容,获相关专业团体认可为考取专业资格时要求的在职培训的內容,以便有关工作年资可換算为所需实习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