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
事项
1.
EC(2019-20)14
*
注释符号代表2020年1月8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保留民政事务局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编外职位,由2021 年1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继续掌管民政事务局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康乐及体育)2)
(民政事务委员会曾于
2019年11月4日
讨论此项建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
2020年1月8日
讨论此项建议)
2.
EC(2019-20)15
建议把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的 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转为常额职位,由2020 年4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制定、推行并监督各项措施推动香港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5/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运输)11)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
2019年11月26日
讨论此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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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8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