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9-20)14 建议保留民政事务局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编外职位,由2021 年1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继续掌管民政事务局康乐及体育科辖下的康乐及体育部(2)

通过

2.EC(2019-20)15 建议把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的 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转为常额职位,由2020 年4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制定、推行并监督各项措施推动香港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审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