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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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20-21)3 | 建议在机电工程署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 1 个总机电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及1 个总电子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透过更严谨、更主动和全面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铁路服务的安全规管
| 通过*注释符号代表有委员在会议上要求财务委员会讨论和分开表决该项目。
(点名表决 - 赞成 - 8 反对 - 3 弃权 - 0) |
2. | EC(2020-21)4 | 建议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 2 个编外职位转为常额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由2021年1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及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2022年1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为推展各项主要立法和政策措施提供长期及高层次政策指导和意见
| 通过*注释符号代表有委员在会议上要求财务委员会讨论和分开表决该项目。
(点名表决 - 赞成 - 14 反对 - 9 弃权 - 0) |
3. | EC(2020-21)5 | 建议在建筑署开设1个政府建筑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7年3月31日止,以负责整体策导和监督第一个十年医院发展计划下医疗工程项目的推行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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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20-21)6 |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开设2个常额非公务员职位,即1个总意外及安全调查员职位(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 2 点)及1个副总意外及安全调查员职位(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1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及1 个民航处助理处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直至总意外及安全调查员职位获得填补的日期为止(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022年3 月31 日),在常设架构下领导独立的民航意外调查机构,以遵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持续生效并具约束力的要求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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