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40(CM-39)

立法會

議程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30項附屬法例及5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官員
文件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保安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2.
謝偉銓議員
保安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3.
環境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5.
民政事務局局長
6.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IV.
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就附屬法例提出的議案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1年第115至119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黃定光議員
議案措辭

V.
議員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出席官員
環境局局長

VI.
議員提出的其他議案

1.
"全面把握國家發展機遇,發揮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獨特優勢"議案
動議人
鍾國斌議員
議案措辭
修正案動議人
周浩鼎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1年8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857/20-21號文件)
出席官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2.
"制訂未來十年體育政策及發展藍圖"議案
動議人
鄭泳舜議員
議案措辭
修正案動議人
馬逢國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1年8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856/20-21號文件)
出席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3.
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報告的議案
動議人
李慧琼議員
議案措辭
出席官員
第一個辯論環節
保安局局長

第二個辯論環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辯論安排載於2021年8月16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868/20-21號文件)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1年8月18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
2021年第128號
2.
2021年第129號
3.
2021年第130號
4.
2021年第131號
5.
2021年第132號
6.
2021年第133號
7.
2021年第138號
8.
2021年第139號
9.
2021年第140號
10.
2021年第141號
11.
2021年第142號
12.
2021年第143號
13.
2021年第144號
14.
2021年第145號
15.
2021年第146號
16.
2021年第147號
17.
2021年第148號
18.
2021年第149號
19.
2021年第150號
20.
2021年第151號
21.
2021年第152號
22.
2021年第153號
23.
2021年第154號
24.
2021年第155號
25.
2021年第156號
26.
2021年第157號
27.
2021年第158號
28.
2021年第159號
29.
2021年第160號
30.
2021年第161號
其他文件





附錄2

於2021年8月18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張國鈞議員
保安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2
謝偉銓議員
保安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3
鍾國斌議員
環境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4
容海恩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5
陳克勤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6
陳恒鑌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書面質詢
7
劉業強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8
郭偉强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9
葉劉淑儀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0
鄭泳舜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姚思榮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2
蔣麗芸議員
教育局局長
13
柯創盛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4
陳振英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謝偉俊議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6
李慧琼議員
教育局局長
17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8
周浩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盧偉國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0
葛珮帆議員
政務司司長
21
陸頌雄議員
政務司司長
22
葉劉淑儀議員
保安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青年的思想受恐怖主義思想荼毒

張國鈞議員問:
上月,有大學學生會發表聲明,向襲警後自殺身亡的疑兇表達"感激"和"致敬",亦有一名青年因涉嫌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品而被捕。此外,警方破獲一個恐怖活動組織,檢取了爆炸品原材料及施襲計劃書,並拘捕了多名中學生。有市民指出,上述事件反映部分青年的思想已受恐怖主義思想荼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恐怖份子現時透過甚麼途徑和手法,把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和招攬學生進行恐怖活動,以及有關情況有多嚴重;若有,詳情為何;
(二)
教育局及保安局有何新措施,遏止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免得學生的思想受荼毒;及
(三)
對於恐怖份子透過互聯網散布美化恐怖主義等不良信息,藉以招攬青年進行恐怖活動,政府有何新的應對措施?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應對天災

謝偉銓議員問:
上月20至21日,河南省遭遇破紀錄的特大暴雨,引發嚴重水災。省會鄭州市有地下鐵路管道及行車隧道被淹浸,導致多人死傷和嚴重的經濟損失。有市民擔心,極端天氣引致的類似規模天災或會在香港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港有何預警、應變及救援的措施,應對各種天災(例如特大暴雨所引致的水災);
(二)
就地下設施(包括鐵路、行車及行人隧道、地庫商場及停車場等)的防洪措施、排洪能力,以及水浸時暫停運作的準則和疏散安排,政府制訂了甚麼規定和指引;及
(三)
政府會否聯同相關機構,檢視及改善第(一)、(二)項提及的措施、規定和指引,以期減低天災造成的人命傷亡及經濟損失?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極端天氣的評估、預報及應對

鍾國斌議員問:
據報,河南省鄭州市上月遭遇千年一遇的暴雨,引致多處道路及地下鐵路管道被淹浸,傷亡慘重;歐洲多國近日亦遭遇世紀洪水,造成重大的人命傷亡及經濟損失。關於政府評估、預報及應對極端天氣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香港的降雨量及暴雨頻密度有否呈上升趨勢;如有,詳情為何;
(二)
香港天文台有否計劃提升其預報極端天氣(尤其是特大暴雨)的能力,以便及早向市民發出警報,而相關政府部門會否加強聯繫,為應對極端天氣引致的災害做好準備;有否評估未來本地出現極端天氣的趨勢,以及地下設施及近岸建築物被淹浸的風險;及
(三)
鑒於當香港天文台錄得或預料有每小時雨量70毫米或以上的豪雨時,便會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但鄭州市所遭遇的暴雨的雨量超過每小時200毫米,香港現時的公共雨水排放系統等公共設施能否應付後者規模的暴雨;政府會否增撥資源,提高公共設施的防洪能力,以及加快消除現時全港4個水浸黑點?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大圍街市的空調系統

容海恩議員問:
大圍街市在完成加裝空調系統工程後已於去年10月重開。然而,有不少街市租戶反映,街市內空氣翳焗的情況未見改善。他們指出,空調系統的製冷量不足和該系統不時發生故障。此外,街市出入口的風閘經常關閉,導致冷氣流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大圍街市的空調系統自啟用至今發生故障的次數及主要原因,以及當中是否涉及該系統的設計問題;有何措施降低該系統的故障頻率;
(二)
就該空調系統製冷量不足問題採取跟進行動的詳情,包括所涉政府部門和人手,以及至今取得的進展;及
(三)
有否措施改善該空調系統的功能和可靠性;如有,詳情為何,包括預算開支及推行時間表;會否採納部分租戶的建議,在街市出入口加裝自動玻璃滑門,以減少冷氣流失?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遏止青年參與賭博

陳克勤議員問:
有一項調查的結果顯示,近兩成受訪者表示曾經賭波,而當中近兩成未達合法賭博年齡(即18歲)。關於遏止青年參與賭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警方就打擊非法賭博採取執法行動的次數;在該等行動中檢獲的現金總額,以及被捕人士的數目(並按他們是投注者還是收受賭注者,以及是否已成年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有評論指出,現時有很多青年沉迷賭博,而其主因是香港賽馬會提供投注方式五花八門的博彩活動,政府會否研究解決青年沉迷賭博的方案,例如減少投注方式,以及把合法賭博年齡提高至21歲;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於2003年成立平和基金,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預防及緩減與賭博相關問題的措施,過去3年每年該基金的支出、接獲求助個案數目(並按求助者是否已成年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有多少名求助者於成功戒賭後不久故態復萌?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眾街市的土地資源

陳恒鑌議員問:
據報,食物環境衞生署(下稱"食環署")轄下某些公眾街市內已停用員工宿舍(例如荃灣街市內面積逾4 600平方呎的宿舍)的地方,已空置或改用作儲物多年。此外,荃景圍街市在2018年3月關閉後,其地方一直用作儲物或空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有多少個位於食環署轄下街市的已停用宿舍,並按街市名稱列出相關資料,包括地址、樓面面積、已停用多久,以及現時用途;
(二)
政府將於何時定出荃灣街市內已停用宿舍的地方及已關閉的荃景圍街市的長遠用途;及
(三)
過去3年有否及未來3年會否進行招標,把街市內已停用宿舍的地方及已關閉街市以象徵式租金租予非政府機構用作辦公室或活動場地;如有或會進行招標,詳情(包括採用選擇性招標還是公開招標,以及其原因和時間表)為何;如否,會否將該等土地資源分配給有興趣的非政府機構(例如基層社團)以善用土地資源;如會,有關的申請手續及條款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運動員

劉業強議員問:
關於支援運動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一名代表香港的運動員因他與其贊助商的合約屆滿而穿上未印上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旗")的球衣出戰其在東京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奧運會")首場賽事,亦有其他運動員被發現穿着印有錯版區旗的球衣,政府會否(i)要求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奧委會")統籌代表香港的運動員出賽運動衣的贊助及在運動衣印刷區旗的事宜,以及(ii)檢視現時對運動員在參賽期間的支援是否足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增加撥款,提高對現役(尤其是全職的)運動員的直接財政資助,令他們可以無後顧之憂,專注訓練及比賽;
(三)
有否檢視現時支援運動員體學雙軌發展的措施是否足夠,以及評估措施的成效;
(四)
過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至今,政府在退役運動員轉型計劃下分別接獲、批准、拒絕及正處理多少宗申請;如有申請被拒絕,原因為何;有否檢視該計劃的成效;
(五)
有否檢視現時對退役運動員的就業支援是否足夠,以及有何新措施協助退役運動員就業;及
(六)
鑒於香港體育學院與港奧委會於奧運會舉行期間在東京設立精英訓練科技支援中心,為本港參賽運動員提供體適能及運動營養等支援服務,政府會否增撥資源以便這些機構可在其他國際賽事期間設置該類中心,從而協助運動員發揮最佳表現;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有吞嚥困難的長者

郭偉强議員問:
據悉,本港有吞嚥困難的長者(即65歲或以上人士)數目近年因人口老化而持續上升,而適合他們的膳食(包括軟餐)服務的需求隨而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被評估為有吞嚥困難的長者數目為何,以及現時有吞嚥困難的長者數目;
(二)
鑒於政府於上個財政年度撥款7,500萬元,向受資助的安老院舍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單位提供資源,為有吞嚥困難的長者提供軟餐,該項措施的下列詳情為何:(i)成效、(ii)受惠的長者數目、(iii)已派發的軟餐數目,以及(iv)平均每份軟餐的成本及當中受資助的款額;有否計劃把該項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如有,詳情為何;
(三)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需進食軟餐的居家安老長者數目,並按他們接受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四)
鑒於據悉現時推廣軟餐的主要困難是軟餐的成本高昂,很多長者難以負擔,政府會否考慮透過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加強支援軟餐的研發工作,以期降低軟餐的製作成本;及
(五)
長遠而言,政府會否為有吞嚥困難長者提供新服務,以及有何新措施鼓勵他們接受軟餐?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重新出發"宣傳計劃

葉劉淑儀議員問:
政府於2020年6月29日公布,已向一家全球策略及傳訊顧問公司Consulum FZ LLC ("Consulum")批出一份為期一年和價值6,289,215美元的公關服務合約,就"香港重新出發"的主題提供服務。根據合約,Consulum須為該主題擬備(i)傳訊策略和(ii)市場推廣及廣告宣傳計劃,以凸顯香港經濟復蘇和協助重振外界對香港作為投資、營商和安居樂業之地的信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Consulum擬備的傳訊策略和市場推廣及廣告宣傳計劃的詳情,以及推行該計劃的進度為何;
(二)
有否為該主題下各項工作制訂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及是否達標;如否,原因為何;
(三)
該主題下各項工作的分項預算開支為何;及
(四)
鑒於上述合約已於本年6月屆滿,政府有否打算就該主題的後續計劃批出新合約;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不適切居所

鄭泳舜議員問:
根據《床位寓所條例》(第447章),床位寓所(俗稱"籠屋")指內有12個或以上已被人或擬供人根據租用協議用作住宿的床位的(i)任何居住單位或(ii)在同一建築物內而單位之間的間隔牆已被拆去的兩個或以上的相連居住單位。任何人未獲床位寓所監督(即民政事務局局長)發出豁免證明書或有效牌照,不得經營、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床位寓所。然而,有關注基層市民組織指出,估計現時有多達5 000人居於非法經營的床位寓所。另一方面,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於上月表示,期盼到國家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的時候,香港已告別劏房、籠屋。關於不適切居所,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目前全港有多少間床位寓所及其提供多少個床位,並按(i)該等床位寓所是否合法及(ii)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統計,現時全港分別有多少間板間房及劏房,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
就"劏房"採用的最新定義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把香港發展為智慧城市

姚思榮議員問:
政府於2019年推出為期3年的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以推動香港發展為智慧城市,以及支持第五代無線網絡的建設。按照試驗計劃,政府會在全港人流車流較多的4個地區分階段安裝約400支智慧燈柱。關於把香港發展為智慧城市,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試驗計劃的最新進展及成果,以及至今的開支總額和有關撥款額現時的結餘為何;
(二)
會否擴大試驗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持續更新《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並推出更多便民措施,讓市民更能感受香港作為智慧城市及創新科技為他們日常生活帶來的裨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

蔣麗芸議員問:
政府自2014-2015學年起推行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資助計劃"),為前往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提供資助,確保他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專上教育的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資助計劃在2020-2021學年的下列資料:(i)申請人數、(ii)分別通過入息審查並獲批資助("經入息審查資助")及獲批免入息審查資助的學生人數,並按申請人就讀的內地院校列出分項數字、(iii)已發放的資助金額,以及(iv)分別獲批半額及全額的經入息審查資助的學生人數;
(二)
資助計劃自推出至今,每學年分別有多少名透過(i)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文憑試收生計劃")及(ii)文憑試收生計劃下的校長推薦計劃("推薦計劃")獲內地院校取錄的學生獲發資助;
(三)
負責推行資助計劃的政府人員的人手編制、每宗申請的平均審批時間,以及資助款項一般於哪個月份發放;
(四)
鑒於本人得悉,資助計劃定於本年8月中才開始接受2021-2022學年的申請,較之前兩年遲了兩個多月,箇中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內地院校一般於9月初開學,政府會否盡早審批資助計劃的申請,以期趕及學生出發往內地升學前發放資助款項;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智慧政府"

柯創盛議員問:
政府在去年12月公布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2.0》("《藍圖2.0》")提出130項措施,進一步優化和擴大現行城市管理工作和服務。關於推動"智慧政府"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於2020年12月推出的"智方便"平台的下列資料:(i)現時已分別登記為"智方便"及"智方便+"用戶的人數,並按年齡組別(每10歲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至今透過該平台使用政府服務的人次及其佔同期政府服務總使用人次的百分比,並按政府部門列出分項數字;如沒有相關統計數字,原因為何;
(二)
鑒於《藍圖2.0》提出利用新的大數據分析平台讓政府部門能互相傳送和分享實時數據,以及採用公共雲端服務,讓政府部門能提供有效率和靈活的電子服務,有關計劃的詳情為何;及
(三)
鑒於有市民批評,部分政府部門目前仍主要以傳真方式收發文件的做法過時、容易出錯,而且傳真圖像的清晰度低,政府會否要求相關部門逐步改以電郵等無紙方式收發文件,以期提升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並配合推動智慧政府發展的目標?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

陳振英議員問:
為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輸入,政府實施嚴格的入境防控管制措施,包括入境人士在抵港時須接受病毒檢測、於指定地點接受強制檢疫,以及在檢疫期間接受多次病毒檢測。根據法例,政務司司長可豁免若干類別的人士接受強制檢疫,並可就豁免施加條件,包括限制活動範圍。據報,早前有外國駐港領事館人員的3名子女於抵港後獲豁免強制檢疫,其後確診感染COVID-19。當局調查後得悉,他們曾在自我隔離期間外出到訪多個地點,因而違反豁免條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COVID-19疫情爆發至今,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總數,以及當中在自我隔離期間確診感染COVID-19的人數;
(二)
有否研究,目前有多少個海外國家/地區,豁免外國使領館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接受閉環式強制檢疫;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作出研究;及
(三)
政府現時如何監察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遵守豁免條件,以及對違反豁免條件的人士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包括有否提出檢控(若有,詳情和檢控數字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旅遊業短期職位的招聘安排

謝偉俊議員問:
政府於3月底宣布,接納旅遊業人士建議,花費1億5,000萬元,開設約2 000個短期職位,聘用旅遊從業員由5月1日起為期5個月,在24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執行行政支援工作。政府亦委託一間由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及多個業內其他組織成立的新公司,承辦有關招聘工作。有熟悉議會運作及旅遊業的人士指出,該公司獲政府撥款200萬元作行政費後,仍不恰當地從每名獲聘人士薪金中收取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議會既有完備外遊領隊及導遊名冊資料,又有相關招聘和行政經驗,以及在疫情下正常工作量大減和外遊印花徵費收入銳減情況下,為何政府不委託議會負責上述招聘工作,紓減其財困和善用其閒置人手;
(二)
為何政府未經公開招標,直接委託該公司負責招聘工作;
(三)
據悉該公司的負責人包括議會高層人員以及旅行社東主及其親屬,政府委託該公司負責招聘工作前,有否考慮利益衝突問題;有何措施防止該公司負責人假公濟私、從中漁利;及
(四)
有否批准該公司從每名獲聘人士的薪金中收取費用;如有,原因為何,以及其獲准收取款額為何;如否,會否進行跟進調查,包括將個案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市民的普通話水平

李慧琼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通曉普通話有助青年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把握國家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為了提升青年人的普通話水平,政府有需要在學校強調普通話的重要性,並加強普通話的教學水平及學習普通話的氛圍,以鼓勵更多青年人學習普通話及提升其普通話水平。關於提升市民的普通話水平,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成為普通話教師的人士須參加當局舉辦的教師語文能力評核,並在所有卷別均取得三級或以上等級的成績,才符合任教普通話的語文能力要求,教育局會否考慮增設以下要求: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舉辦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取得一級乙等或以上成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在2015-2016學年,分別只有16.4%及2.5%的小學和中學全面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政府會否鼓勵學校以普通話教授其他學科及在校園提供更多應用普通話的場合,使學生有更多機會應用普通話及掌握更多普通話詞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在公務員招聘考試中增設普通話語文能力測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船舶國際營運入息的雙重課稅寬免

易志明議員問:
美國當局於去年10月宣布,由2021年1月1日起終止與香港簽訂的《美國政府與香港政府對得自船舶的國際營運入息給予雙重課稅寬免藉互換照會而構成的協議》("《協議》") (第112J章附表)。在《協議》終止後,香港及美國的政府不再就對方的航運公司得自船舶的國際營運入息豁免徵稅。航運業人士關注《協議》的終止對香港航運業的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香港及美國的航運公司在《協議》終止後分別的業務表現(包括在貨運量及貨物總值方面),與它們在《協議》終止前的業務表現如何比較;
(二)
鑒於香港的航運公司得自船舶的國際營運入息不再獲美國政府豁免徵稅,政府是否知悉該等公司的經營成本因而增加了多少;
(三)
是否知悉,在緊接《協議》終止前在港運作的香港及海外航運公司當中,分別有多少間及百分比現已停止或正計劃停止在港的運作;
(四)
有否評估《協議》的終止對香港航運業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會否與航運業人士研究紓緩該等影響的措施;及
(五)
會否爭取與更多經濟體(特別是近年經濟發展迅速的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簽訂惠及航運業的雙重課稅寬免協議,以提升香港航運業的競爭力;如會,有關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往返元朗及北大嶼山的巴士服務

周浩鼎議員問:
自本年6月20日起,多條往返元朗(包括天水圍)及北大嶼山(包括機場)的專營巴士線改道,不再途經大欖隧道而改為行走屯門 - 赤鱲角隧道。有不少在機場工作的元朗及天水圍居民反映,該等路線的巴士在繁忙時段駛經屯門(特別是屯門公路近紅橋及該公路轉皇珠路的路段)時經常遇到嚴重的交通擠塞,以致乘車時間不減反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方案改善上述路段於繁忙時段經常出現的嚴重交通擠塞情況;及
(二)
會否考慮在不減少現時往返元朗及北大嶼山專營巴士服務的前提下,增加途經大欖隧道的巴士線於繁忙時段的特別班次?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

盧偉國議員問:
關於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基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民政事務局就支持運動員備戰和參加大型國際運動會、全國運動會和各運動項目的世界及亞洲賽事,而透過基金的體育部分向各體育總會作出的撥款總額為何;及
(二)
會否向基金注資,以加強向參加上述運動會及賽事的運動員提供的支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法律援助署收回法律費用的情況

葛珮帆議員問:
現時,法律援助("法援")受助人須按其財務資源分擔其案件招致的訟費,即向法律援助署("法援署")繳付分擔費;法援署亦可向對訟人追討所招致的訟費(統稱"法律費用欠款")。據悉,近年法援署未能討回欠款的個案有上升趨勢,每年涉及的金額以百萬元計。另一方面,審計署於2005年對法援署收回法律費用的事宜進行審計,並指出該署讓法援申請人自行決定是否同意讓審計署查閱其檔案,以致審計署未能審查數百個已選定的檔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法援署現時收回法律費用欠款的程序的詳情為何;
(二)
過去5年,每年的法援受助人當中,表明同意讓審計署查閱其檔案的人數及百分比為何;
(三)
過去5年,每年(i)法援署就法律費用欠款作出撇帳的個案宗數和所涉款項總額,以及(ii)有和沒有充分及明顯理由撇帳的該等個案宗數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四)
過去5年,每年法援署因對訟人沒有支付定期付款、判定債項或訟費而採取行動或啟動法庭程序的次數,以及所涉個案宗數及其佔有關個案總數的百分比為何;
(五)
鑒於法援署曾因人為疏忽,在未扣除應付的分擔費下向一名法援受助人多付41.8萬元的對訟人賠償金,其後一直追討不果,而最終該署在2017年撇帳逾66.3萬元,法援署因應該個案採取了甚麼改善措施,以及成效為何;及
(六)
對於未有支付法律費用欠款的對訟人,法援署會否考慮在某段時間內不向該等人士批出法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法律援助

陸頌雄議員問:
由2019年6月至本年2月,法律援助署署長("署長")接獲1 059宗就反修例事件相關刑事案件提交的法律援助("法援")申請,並就當中82%的申請批出法援。另外,一名在反修例示威現場右眼受傷的女子獲批法援,就警方拒絕向她出示索取其醫療紀錄的搜查令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但其申請於2019年12月被原訟法庭駁回。翌年1月,她申請法援以就該判決提出上訴但遭署長拒絕。她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常務官")就署長的決定提出上訴後獲批法援。據報,該名女子已於去年9月離港,而上訴法庭於本年2月就其司法覆核申請的上訴進行聆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與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法援案件至今招致的法援開支總額,以及該等案件所涉的最高法援開支款額為何;
(二)
會否考慮修訂《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訂明當已獲批法援的人士在有關案件聆訊展開前已移居外地或已離港某段期間,署長可撤回有關的法援證書;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常務官就針對署長的命令或決定所提上訴的決定為最終決定,政府是否知悉司法機構有否規定常務官作出有關決定時須考慮的因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司法機構會否盡快作出規定?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滯留內地港人的證件續期事宜

葉劉淑儀議員問:
有支援跨境家庭的組織向本人反映,現時有不少居於內地的港人因疫情而未能在其回港證及簽證身份書("香港證件")失效前回港為該等證件辦理續期,因而未能在內地為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慣稱"回鄉卡")辦理續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有多少名因疫情滯留內地的港人所持的香港證件已失效;及
(二)
有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制訂協助該等港人的特別措施,例如在審批他們的回鄉卡續期申請時把其現時持有的香港證件視為有效證明文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