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21-22)18 建議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26年3 月31 日止,以帶領啟德辦事處統籌和推展啟德發展區內及周邊地區各項現正進行及即將進行的工程項目

通過*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在會議上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

2.EC(2021-22)19 建議在律政司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 2 點)和1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5年,以推行「願景2030 -聚焦法治」計劃下的新政策措施,並應付新增及現有項目所帶來的額外工作

通過

* 有委員在會議上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