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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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30分 |
地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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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25分) 附屬法例內容 | ||
2020年第251號法律公告
(於2020年12月8日在憲報刊登) | - |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修訂)(第2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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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58號法律公告
(於2020年12月23日在憲報刊登) | - | 《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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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59號法律公告
(於2020年12月23日在憲報刊登) | - | 《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9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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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60號法律公告
(於2020年12月23日在憲報刊登) | - | 《2020年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6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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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61號法律公告
(於2020年12月23日在憲報刊登) | - |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修訂)(第3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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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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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於2020年12月11日發出英文本;中文本於2020年12月16日發出)
| - | 有關2020年第244至251號法律公告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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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於2020年12月發出)
| - | 有關2020年第258號法律公告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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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於2020年12月28日發出英文本;中文本於2021年1月7日發出)
| - | 有關2020年第259至261號法律公告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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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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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LS22/20-21號文件
(於2020年12月10日隨立法會CB(2)505/20-21號文件發出) | - | 有關2020年第244至251號法律公告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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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LS26/20-21號文件
(於2021年1月7日隨立法會CB(2)606/20-21號文件發出) | - | 有關2020年第258至261號法律公告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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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例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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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17/20-21(11)號文件
(於2020年12月15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修訂)(第2號)規例》予以修訂的相關條文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 |
立法會CB(2)624/20-21(01)號文件
(於2021年1月8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9號)規例》予以修訂的相關條文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 |
立法會CB(2)624/20-21(02)號文件
(於2021年1月8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2020年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6號)規例》予以修訂的相關條文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 |
立法會CB(2)624/20-21(03)號文件
(於2021年1月8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修訂)(第3號)規例》予以修訂的相關條文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 |
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及政府當局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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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17/20-21(12)號文件
(英文本於2020年12月15日發出; 中文本於2020年12月18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20年12月15日就2020年第251號法律公告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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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569/20-21(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20年12月29日發出; 中文本容後奉上)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20年12月15日發出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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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624/20-21(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21年1月8日發出; 中文本隨文附上)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21年1月7日就2020年第258 號法律公告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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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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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624/20-21(05)號文件
(於2021年1月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所提供有關2020年第251號及第258號至第261號法律公告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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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下午12時25分至1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