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2

立法会

议程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4项附属法例及10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
保安局局长
3.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田北辰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郭伟强议员
教育局局长
6.
葛珮帆议员
教育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延搁自先前2020年7月8日起举行的会议)
修正案动议人
律政司司长
(修正案载于2020年6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584/19-20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0年7月3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10/19-20号文件)

IV.
议员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1.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140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李慧琼议员
议案措辞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2.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141至143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李慧琼议员
议案措辞

V.
议员议案 (不包括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1.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周浩鼎议员的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40(6A)条恢复辩论)
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许智峯议员的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40(6A)条恢复辩论)
动议人
叶刘淑仪议员
议案措辞
第3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先前2020年5月20日起举行的会议)
3.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毛孟靜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容海恩议员
议案措辞
第4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先前2020年5月20日起举行的会议)
4.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郭荣铿议员的议案
动议人
麦美娟议员
议案措辞
第5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关乎2019年7月21日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西铁线元朗站发生的袭击事件("721事件"))
(延搁自先前2019年10月23日起举行的会议)
5.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6.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此议案同时涉及721事件及831事件)
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以及2020年10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CB(3) 218/19-20及CB(3) 29/20-21号文件)
第6项辩论
(涵盖下列3项议案,关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太子站发生的袭击事件("831事件"),以及载于第6项的毛孟靜议员议案中有关831事件的部分)
(延搁自先前2019年10月23日起举行的会议)
7.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主席及港铁车务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杨岳桥议员
议案措辞
8.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消防处处长、消防处助理处长(救护)、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广华医院行政总监及玛嘉烈医院行政总监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9.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邝俊宇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以及2020年10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CB(3) 218/19-20及CB(3) 29/20-21号文件)
第7项辩论
(涵盖下列5项议案,关乎警方在"反送中"运动中对待示威者及于示威现场执行职务的人士的方式)
(第10至12项延搁自先前2019年10月23日起举行的会议)
10及11.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12.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劳工及褔利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张超雄议员
议案措辞
(第13项延搁自先前2019年11月13日起举行的会议)
13.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第14项延搁自先前2019年12月11日起举行的会议)
14.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梁继昌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以及2020年10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CB(3) 218/19-20及CB(3) 29/20-21号文件)
第8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关乎修订《逃犯条例》(第503章)引发的骚乱的前因后果及相关事宜)
(延搁自先前2019年11月27日起举行的会议)
15.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委任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的议案
动议人
梁美芬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涂谨申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11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55/19-20号文件)
出席此项辩论的官员
政务司司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19年12月9日及17日,以及2020年10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95/19-20、CB(3) 218/19-20及CB(3) 29/20-21号文件)
下列4项议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容后通知
(第16及17项延搁自先前2020年1月15日起举行的会议)
16.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莫乃光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17.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保安局局长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谭文豪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保安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第18及19项延搁自先前2020年5月20日起举行的会议)
18.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19.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及第(十)项动议传召政务司司长出示文件和作证的议案
动议人
郭家麒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第9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先前2019年6月12日起举行的会议)
20.
"不信任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议案
动议人
郭荣铿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毛孟靜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67/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政务司司长
第10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延搁自先前2020年6月3日起举行的会议)
21.
"加强打击水货活动,收紧內地居民来港的安排"议案
动议人
林卓廷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0年10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其他文件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附录2

于2020年10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许智峯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
邝俊宇议员
保安局局长
3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田北辰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郭伟强议员
教育局局长
6
葛珮帆议员
教育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陈克勤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陈沛然议员
保安局局长
9
葛珮帆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郭伟强议员
教育局局长
11
陈振英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2
蒋丽芸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莫乃光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4
谢伟俊议员
保安局局长
15
谢伟铨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郑泳舜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7
吴永嘉议员
教育局局长
18
涂谨申议员
保安局局长
19
郭家麒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莫乃光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1
谭文豪议员
保安局局长
22
郭荣铿议员
律政司司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2020年立法会換届选举

许智峯议员问:
本年7月31日,政府以疫情严峻为由,订立《紧急情况(換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把2020年立法会換届选举的举行日期,由原定日期改为定于明年9月5日。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年8月11日的会议,因应行政长官的报告作出决定,本年9月30日后,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市民在立法会选举日投票,是否较他们参与庆回归及国庆等大型公众活动更容易令疫症传播;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科学理据为何;
(二)
鉴于有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百分之六十八受访者认为政府应尽快举行立法会換届选举,但现时距离新定选举日期逾10个月,政府会否顺应民意,在4个月內举行有关选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市民担心,政府日后一再以不同理由把是项选举改期,令本届立法会演变为"万年议会",政府有否评估是项选举再度改期的可能性,以及此情况会否损害立法会的认受性?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12名港人在內地被拘留

邝俊宇议员问:
本年8月23日,有12名港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登上一艘快艇离境,其后在內地水域被內地海警人员截获。他们现时因涉嫌偷越边境而被拘留在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看守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该批港人从內地当局提供的律师名单中拣选其代表律师前,是否已得悉(i)其家属已为他们委聘內地律师,以及(ii)他们是否有权委聘不在官方名单上的內地律师;会否向受委聘律师转达有关家属的要求,向內地当局申请给予该批港人中未成年人及长期病患者取保候审;
(二)
鉴于有报道指称,政府飞行服务队在该批港人乘快艇出境当日,曾派出定翼机在布袋澳上空监视该快艇,保安局及警方是否在快艇被內地海警人员截获前已得悉该批港人的离境计划;及
(三)
有否研究,该批港人不获准接触其家属及其家属代其委聘的內地律师的情况,会否令香港市民觉得该批港人的人权未获保障,以及觉得內地执法司法黑箱作业、与国家领导人所提"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的说法背道而驰;若有研究而结果为会,会否与內地当局商讨,确保该批港人的人权获保障和他们获公平审讯?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谢伟俊议员问:
不少因疫情陷入经济困境的市民要求政府,容许他们提取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戶口累算权益,以解燃眉之急。关于强积金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顺应上述受广大市民及本会绝大部分议员支持的诉求,以及此举会否有助纾减政府推行纾困措施带来的财政压力;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如否,可否评估政府继续漠视市民诉求,会否加剧民怨及削弱市民对政府管治的信心;
(二)
鉴于据了解,三成强积金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汇丰控股股票,有否评估近年汇丰控股股价大跌,对强积金戶口总资产的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可否尽快作出评估,并检讨强制市民(特别是那些急待置业成家、冀减轻上车首期或供楼负担人士)长期向被批评成本效益低,甚至曾被学者讥讽为"最终可能变帛金"的强积金计划供款,会否变相剝夺他们藉置业安居及早解决退休住屋问题的选项,令他们徒添退休烦恼;及
(三)
鉴于加拿大联邦政府为鼓励国民储蓄退休,给予"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参加者稅务优惠(例如相关免稅储蓄可用作首次购屋、买保险及蓝筹股),政府有否研究以类似计划取代为人诟病的强积金制度;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尽快展开研究?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铁路信号系统

田北辰议员问:
本年5月,东铁线新信号系统在测试期间发生3宗不正常事件。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于8月中发表调查报告,指该等事件与信号系统运作及安全无关。9月11日有报道揭发,信号系统曾于测试期间发生列车"入错线"事件,但港铁公司一直未有公布该事件。港铁公司随后宣布,暂缓东铁线原定于9月12日启用新信号系统和陆续改用新列车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信号系统在测试时接二连三出现问题,是否由于港铁公司要求该系统收集高于各地铁路营运商一般要求的过量数据,而系统软件的供应商未能应付;港铁公司有否检讨其提出特别要求的做法,有否为系统带来额外风险;
(二)
鉴于列车"入错线"事件据报早于5月发生,但信号系统仍于8月通过机电工程署的审批,政府有否检视审批机制有否漏洞,以及是否有人故意对该署隐瞒该问题;政府会如何改善审批机制及向相关人士追究责任;及
(三)
政府会如何督促港铁公司具体改善其审批及监察工程合约的机制;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改变采购度身订造信号系统软件的做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校园欺凌问题

郭伟强议员问:
据报,自去年6月反修例风波爆发以来,有不少警务人员的子女在校园內被同学或教师欺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去年6月至今,警方及教育局分别接获多少宗警务人员的子女在校园被欺凌的求助、投诉及举报个案;
(二)
现时有何措施遏止校园欺凌(包括教师欺凌学生)的行为,以及确保受欺凌学生获得适切的支援和辅导服务;及
(三)
有否计划制定新规例或设立新机制,以打击校园欺凌行为,例如规定学校(i)须在指定时限內向教育局通报所有接获的举报、(ii)设立供家长和学生作出举报的电话专线,以及(iii)制订校本反欺凌政策(当中订明对涉事人士的训辅安排、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以及调查欺凌个案的程序和时限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教师的专业操守

葛珮帆议员问:
自去年6月至本年8月,教育局接获247宗针对教师的投诉,当中有教师被指在社交媒体发表仇恨言论及鼓吹暴力、使用偏颇及不恰当教材教学,以及作出违法行为。该局至今分别向21、12、19及18名教师发出谴责信、书面警告、书面劝喻及口头提示,以及取消1名教师的注册。有学生家长认为惩处欠缺阻吓力,并担心其子女受某些教师影响而变得思想偏激,进而参与违法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教育局会否检讨针对教师的投诉处理和惩处机制,令其更透明,以及确保惩罚与失当行为的严重性相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英国、美国和澳洲有关当局一旦就投诉教师个案展开调查或聆讯,便会公开有关教师的姓名、任教学校等个案详情,教育局会否跟随此做法;如会,何时实施;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早前教授鸦片战爭历史时歪曲史实的一名小学教师受到甚么惩处;教育局会否尽快改善监管教材和教学质素的机制,包括要求学校把所有校本教材呈交该局存档,以及设立机制供持份者就不恰当教材作出举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防止残酷对待动物

陈克勤议员问:
据报,本年2月,深井有30只动物怀疑被人从高处掷下,当中18只死亡和12只受伤,而另一宗怀疑虐畜案件则造成动物1死及1伤。律政司于上月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对这两宗案件的疑犯提出起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接获怀疑残酷对待动物的举报宗数,以及律政司分别就多少宗该类案件(i)提出和(ii)决定不提出检控及其原因为何;
(二)
2019年1月至今,每宗因残酷对待动物而被定罪的人士被判处的刑罚(按案件编号以表列出);律政司就多少宗该类案件的判刑提出上诉及该等案件的详情为何;
(三)
是否知悉法庭有否就残酷对待动物罪行订定量刑指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有关注动物权益组织指出,多宗怀疑残酷对待动物案件的疑犯未被起诉已削弱有关法例的阻吓力,政府有何新措施打击这类罪行;及
(五)
警方会否加强警务人员就怀疑残酷对待动物案件进行搜证的培训;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出入境数字

陈沛然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本年5月至今的下述出入境数字:
(一)
每月每个出入境管制站的(i)香港居民、(ii)大陆访客及(iii)其他国家/地区访客的出入境人次分别为何;
(二)
每月持《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大陆居民数目,并按其原內地戶口所在地列出分项数字;
(三)
每月每个出入境管制站,有多少名入境人士根据相关规例(包括《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获豁免强制检疫但获发医学监察通知书;及
(四)
每月大陆、澳门及台湾的居民入境时获豁免强制检疫的人次分别为何,并按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对银屑病患者的支援

葛珮帆议员问:
据报,2019年香港有逾两万名银屑病患者,当中约五千人的病情属中度或严重。卫生署柴湾社会卫生科诊所自2018年6月起提供以生物制剂治疗严重银屑病患者的服务。截至2020年2月,卫生署只识别出74名或适宜接受生物制剂治疗的严重银屑病患者,而其中只有32名患者已开始接受治疗,另有9名患者正轮候治疗。关于对银屑病患者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放宽用以甄别获生物制剂治疗患者的准则,使更多病情属中度或严重的患者合资格接受治疗,以及增拨资源,使合资格患者可尽早获得该项治疗;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皮肤科医生采用一项简称PASI的评分方法评估银屑病患者的病情,并以PASIA75(即代表患者皮肤状况与基线相比得到75%改善)作为治疗目标,当局会否考虑当患者接受口服药物治疗后未能在短时间內达到PASIA75时,应患者要求处方其他更有效的药物,以缩短该等患者的治疗时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治疗银屑病的医疗开支庞大,政府会否考虑向患者或供养该等患者的纳稅人提供医疗开支免稅额;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有医疗专业人士指出,现时有多种药物对银屑病具针对性疗效但未被列为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中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药物,政府会否要求该局(i)尽快这样做,以及(ii)向已试用不同药物但疗效不彰的患者提供该等药物;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网上教与学

郭伟强议员问:
早前,有大学研究结果显示,中、小学生在数码能力表现及家庭支援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参与研究的学生当中,约一成沒有桌上、手提或平板电脑;而拥有该等电脑设备的学生当中,超过四成需与家人共用该等设备。有评论指出,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上学年爆发期间,网上学习成为学校教学唯一途径,凸显各阶层之间存在数码鸿沟,而基层家庭学生欠缺数码设备及相关学习资源,因而学习权利受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基层家庭学生在进行网上学习时,他们及其家庭面对的困难和压力为何;有否接获相关求助个案,以及有否评估学校改以网上授课对该等学生的学习进度有何影响,包括他们的学习进度有否落后于他人;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落后程度为何,以及会如何协助他们追回进度;
(二)
现时支援基层家庭学生进行网上学习的措施的(i)详情、(ii)落实情况,以及(iii)今年1月至今的受惠家庭数目为何;有否计划制订新措施,向更多基层家庭学生提供足够的流动电脑装置和软件及稳定的上网服务,以应付日增的网上学习需要;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会否考虑积极联系非牟利团体,并向它们提供相关资源及配套支援,为学生开发更多免费网上学习资源和活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面对教学越来越多以网上形式进行的新常态及疫情对学界的影响,有否计划制订长远的资讯科技教育政策,并向学校提供网上教学策略、课程指引及相关教学资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中央银行数码货币的发展

陈振英议员问:
国际结算银行于今年1月发表的统计调查报告显示,全球66家中央银行("央行")当中,超过80%表示于2018年有进行与央行数码货币相关的工作。据报,立陶宛央行于本年7月发行名为LB Coin的央行数码货币,属全球首例。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正牵头研发数字人民币,并于今年4月宣布在4个內地城市展开相关测试。上述情况显示发展央行数码货币已是大势所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香港金融管理局进行的各项央行数码货币相关研究项目的进展及其他详情为何;
(二)
当局有否就数字人民币的发展可能为香港带来的机遇进行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香港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当局有否计划爭取香港成为首个数字人民币的境外测试城市;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基层医疗的发展

蒋丽芸议员问:
政府于2017年11月成立基层医疗健康发展督导委员会,为香港基层医疗健康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制订蓝图。另一方面,政府于2019年9月在葵青区设立全港首间地区康健中心。关于基层医疗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预计何时公布上述蓝图,以及会否就提供全面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制订时间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订定各地区康健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如有,详情(包括他们所属的年龄组别和社会阶层)为何;
(三)
葵青地区康健中心最新的会员人数及按年龄组别划分的数字,以及该中心至今(i)向多少名会员提供基本健康风险评估、(ii)转介了多少名出现糖尿病或高血压风险因素的会员至康健中心网络医生,以及(iii)把多少名确诊患上糖尿病或高血压的会员纳入慢性疾病管理计划(以表列出);
(四)
鉴于政府已委托香港中文大学进行《葵青地区康健中心监察及评估研究》,政府预计何时公布研究结果,以及计划采取的跟进行动,包括会否因应研究结果调整所有地区康健中心的营运模式和对营运商的要求;及
(五)
为发展基层医疗,政府在本年有否(i)进一步发展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ii)检讨基层医疗人手规划,以及(iii)加快推展公私合营和医社合作;如有,有关工作的详情及取得的进展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资料保障

莫乃光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上月提出,委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深医院")向下列人士提供跟进诊症服务:在疫情爆发之前已预约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专科或普通科门诊覆诊期而且长期居于广东省的香港居民。据报,港深医院正就內地医护人员取览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简称"医健通")所载病人资料的安排("取览安排")与医管局进行商讨。有市民忧虑,由于內地与本港的私隐规管制度有别,病人私隐及其敏感个人资料在取览安排下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上述商讨的最新进展及取览安排的操作方式为何;会否就取览安排(i)委聘独立第三方进行私隐及资讯保安的风险评估和审计、(ii)进行公众咨询并向本会提交咨询结果,以及(iii)就医健通引入新的资讯保安措施;
(二)
为何医健通现时的设计未有提供选项,供病人自行指明某些类别的个人资料不上载至该系统;当局会否在取览安排中设置"保管箱"功能,以供病人就其资料设定取用及披露的限制;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曾向本会承诺,载于医健通的个人资料受到的保障不会少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就个人资料订明的保障,有何措施在取览安排下持守该承诺,以确保香港居民的病人资料不会遗失,以及在未获授权下或意外地被查阅、使用、保留、删除或向第三者披露?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协助一名在菲律宾被囚禁港人

谢伟俊议员问:
上月18日,疑因冤案在菲律宾被囚禁逾20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邓龙威先生的家属接获通知,菲律宾最高法院已驳回邓先生的上诉。据悉,政府已取得该判决书的副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收悉判决书后,有否评估需采取甚么跟进行动,以协助邓先生讨回公道;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继2019年1月2日致函菲律宾总统,促请菲方正视邓先生上诉案件进度后,行政长官会否亲自或促请中国外交部与菲方联络,进一步为邓先生提供协助;
(三)
政府会否以救人回港为首要目标,促请菲方尽快给予邓先生假释或特赦,或按两地政府签订的移交被判刑人士协定向菲方提出移交请求,务求邓先生可以尽快返港;
(四)
由今年年初至今,政府、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大使馆")有否派员探访或联络邓先生;如有,探望或联络次数、邓先生的近况及健康状况为何,以及曾向其提供哪些援助;如否,原因为何;
(五)
据报菲律宾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重,感染人数为东南亚国家之冠,政府或大使馆有否派员了解邓先生所处监狱的防疫情况,以及需否向他提供任何防疫援助;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立即向当地理解;及
(六)
鉴于邓先生早前透过兄长,向政府登记领取现金发放计划下,发放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一万元,但遭该计划的秘书处以表格不合适为由拒绝受理,并获告知待备妥合适表格后会另行通知,本人亦曾两度去信财政司司长要求跟进,查询拟备有关表格最新进展,预计邓先生何时才可获发放一万元?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利用社交媒体误导投资者

谢伟铨议员问:
有财经界人士指出,近年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体发布失实投资资讯以期误导投资者的行为越见猖獗,包括以匿名或假冒投资界名人的方式发布虛假或具误导性的投资建议及內幕消息。此外,有部分经常在社交媒体发布投资建议的网红被质疑欠缺相关专业资格及知识、吹噓自己的投资表现,以及未有适时披露利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何法例规管利用社交媒体发布投资资讯的行为;利用社交媒体发布虛假或具误导性的投资资讯或假冒他人发布该等资讯的人士须负上的法律责任为何;
(二)
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涉及第(一)项所指行为的投诉,以及采取的跟进行动为何;分别有多少人被检控和定罪;
(三)
会否检讨相关法例,以加强打击利用社交媒体发布失实投资资讯以期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会否加强公众教育,提醒投资者切勿轻信社交媒体上的投资资讯,以免堕入投资骗局?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失业人士提供的支援

郑泳舜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重创本港经济,以致失业率近月高企于6%,失业人数达20多万,较6个月前上升10多万。有学者指出,在疫情反覆不定和政府不拟推出新一轮"保就业"计划下,失业率或会持续上升。政府由本年6月1日起实施具时限性的失业支援计划("支援计划"),健全成人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资产限额获暂时放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8月的失业综援个案数目较3个月前只微升300多宗,远低于同期的新增失业人数,政府有否评估原因为何;如有,详情为何;
(二)
过去6个月,有否进行调查及研究,以了解失业人士遇到的困难及所需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相关调查及研究;
(三)
长远而言,会否就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及失业支援措施进行研究,以期改善雇员所获支援及保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政府声称,成立新失业援助制度的成本高昂及需时颇久(近18个月),以及该制度可能造成失业率徘徊在4%至5%的效果,该声称的依据为何;及
(五)
会否研究其他方案(例如优化支援计划或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以解失业人士燃眉之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推广STEM教育

吴永嘉议员问:
立法会秘书处于今年6月发表的一份研究简报指出,虽然政府大力投放资源推广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相关学科的教育("STEM教育"),但本港的STEM发展不及其他地方,而且本港STEM教育存在多项问题(例如课时不足、教师支援不足及缺乏明确教学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教育局有否检讨STEM教育推广工作的成效;如有,结果为何;未来两年,有何新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及优化STEM教育;
(二)
过去两年,教育局与商业机构和雇主合作加强STEM教育的工作详情及成效为何;政府会否设立中介机构,协助大学STEM相关课程毕业生获聘于科技和研发职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政府在"中学IT创新实验室"计划下向公帑资助中学提供资助,以供学校提升资讯科技设备和设施及举办相关课外活动,该计划的推行进展(包括参与中学的数目和百分比、所添置的设备和设施类别,以及有关课外活动的详情)为何;及
(四)
鉴于现行《新建校舍家具及设备一览表》中部分建议购置的设备(例如卡式录音带播放机和附有软磁碟机的电脑)已经与时代脫节,以及沒有包含一些较先进的设备(例如立体打印机及雷射切割器),教育局会否尽快更新一览表以配合学校推广STEM教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12名港人涉嫌偷越边境

涂谨申议员问:
本年8月23日,12名港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登上一艘快艇离境,其后被內地海警人员截获。他们现时因涉嫌偷越边境而被羁押在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看守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在9月26日表示,根据8月23日(i)海事处航行监察系统和(ii)水警数码雷达保安系统的纪录,上述人士乘坐的快艇,于当日早上约7时许由布袋澳码头开出,至早上约7时30分离开香港水域并进入內地水域,及至早上8时许由水警的系统最后侦测到该快艇在距离香港水域界线外约10.9海里向东南方向航行,而內地当局表示于当日早上9时许查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有关8月23日早上7时正至早上9时15分这时段內 -
(a)
该两个系统每隔5分钟分别录得该快艇在海上的坐标位置(按下表列出),并夹附有坐标格线的海图以显示该快艇航行路线,
2020年8月23日
早上7时至早上9时15分
录得快艇的坐标
(i)(ii)
早上7:00  
早上7:05  
……  
早上9:15  
(b)
该两个系统分别于何时最后侦测到该快艇的位置,以及当时分别侦测到快艇的坐标位置、时速及与香港水域界线的距离,
(c)
布袋澳码头与香港水域界线的最近距离,
(d)
坐标位置21°54'00''N,114°53'00''E是否位于公海水域,以及
(e)
在该时段內,海事处及水警的船只有否在相关水域附近巡逻及侦测到该快艇;
(二)
鉴于据悉在8月23日早上,政府飞行服务队曾派出飞机在涉事水域上空执行任务,该任务的开始及结束时间为何、涉及多少架及哪些类型的飞机、当时是否有警务人员在飞机上,以及政府飞行服务队当日行动所得资料是否已交给香港警方;
(三)
是否知悉,(i)该12名港人获內地当局提供的律师名单上有多少名律师及包括哪些类别的律师、(ii)提供该名单的內地机关名称、(iii)该等人士获提供名单的日期、(iv)该等人士于何时完成各自拣选两名律师的程序,以及(v)该等人士的家属是否已获告知有关律师的姓名及联系方法;如未获告知,政府会如何协助家属获取相关资料;
(四)
是否知悉,(i)该等人士是否获告知其家属已在他们被拘留期间委聘內地律师及尝试约见他们,及(ii)该等人士当中的未成年人如何按內地法例委聘內地律师,以及如何可获政府及內地当局保障其基本权利;
(五)
鉴于据悉部分家属透过入境事务处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去信请求內地当局通知该等被捕者,其家属已为其委聘內地律师,是否知悉內地当局是否已作出相关的通知;如已通知,通知日期为何,以及內地当局有否回覆该等家属的信件;如有回覆,回覆日期为何;如沒有回覆,原因为何;及
(六)
是否知悉,过去3年,有多少名在內地服刑的港人申请保外就医和回港;申请获批的人数和其中未成年人的人数?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应付季节性流感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

郭家麒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迄今未退,但冬季流感高峰期已接踵而至;这无疑会令医疗系统的负担百上加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卫生署就(i)疫苗资助计划、(ii)季节性流感疫苗学校外展(免费)计划下到(a)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幼儿中心("幼稚园")和(b)小学为学童接种疫苗,以及(iii)政府防疫注射计划(包括为居于护理院舍的长者及残疾人士接种疫苗),分别购入了各多少剂注射针剂疫苗及喷鼻式疫苗,以及平均每剂疫苗的成本分别为何;今年购入疫苗的数量与过去3年购入的数量比较的变幅为何;
(二)
卫生署有何新措施增加疫苗接种覆盖率;已报名参与外展疫苗注射计划的幼稚园、小学及护理院舍的数目和所涉人数分别为何,以及有否评估参与情况有否受COVID-19疫情影响;及
(三)
鉴于COVID-19患者和流感患者的症状十分相似,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制订了甚么措施,快速区分该两类患者,以给予他们适切治疗和防止交叉感染?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检讨港台管治及管理专责小组的工作

莫乃光议员问:
本年中,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宣布成立检讨香港电台("港台")管治及管理的专责小组。有市民关注当局会否通过专责小组要求港台在人事管理和制作节目时自我审查,使编采自主和公众知情权受损,影响公众利益,并损害香港作为自由开放社会的形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专责小组自今年7月中展开工作至今召开会议的次数,以及每次会议的议程及出席者为何;
(二)
会否公开专责小组的工作及会议纪录;如会,何时公开;及
(三)
会否增加专责小组工作的透明度(例如公开征集意见或举办网上公听会),以供各持份者监察专责小组的工作,以及直接向专责小组提交意见,以期小组在提交的报告及建议內有效地反映港台员工及听众/观众的观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被指与12名离境港人有关的飞行行动

谭文豪议员问:
有12名港人于本年8月23日上午约7时在西贡布袋澳码头登上一艘船只经海路离境。该船只进入內地水域后被內地海警人员截获,12人被刑事拘留。据报,政府飞行服务队辖下一架定翼机(编号:B-LVB;型号:庞巴迪挑战者605)于当日上午4时19分从赤𫚭角出发,并飞往西贡一带。该飞机自上午4时30分起在布袋澳上空盘旋约3小时后,于上午7时30分飞往东南方向的水域。有市民怀疑该次飞行行动与香港警务处暗中监视上述人士的活动有关。政府飞行服务队回应传媒的相关查询时表示,不会公开该次行动的细节。然而,政府于去年11月6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曾应要求提供政府飞行服务队执行的飞行行动的资料。就此,政府可否按照该先例,向本会提供上述飞行行动的下列资料:
(i)
要求出动飞机的政府部门、
(ii)
政府飞行服务队接获要求的日期和时间、
(iii)
行动属例行还是紧急性质、
(iv)
机上人员数目、其所属的政府部门及职级,以及他们获指派的任务、
(v)
机上人员在布袋澳上空执行的任务的性质(例如搜索、救援和跟踪)及详情,以及
(vi)
机上人员离开布袋澳上空后在东南方向水域上空执行任务的性质(例如搜索、救援和跟踪)及详情;
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译文)

把陪审团制度延用于区域法院

郭荣铿议员问:
多年来,应否把陪审团制度延用于区域法院的议题被多番讨论。应本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要求,律政司于2015年6月提供资料,说明若在区域法院引入陪审团审讯的预计整体资源影响。有关的资源影响包括需兴建一幢专供法院使用的新大楼,而大楼內须设有合适和足够设施,以配合在区域法院进行陪审团审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的每年及今年(截至9月30日),有关在(i)裁判法院、(ii)区域法院及(iii)原讼法庭进行的可公诉罪行审讯的下列数字,以及分别的刑事审讯总数:
法院
级别
可公诉罪行审讯的数目刑事审讯总数
以英文进行以中文进行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i)         
(ii)         
(iii)         
(二)
是否知悉,现时陪审员名单上(i)只能操中文、(ii)只能操英文及(iii)能操中文及英文的陪审员人数分别为何;
(三)
当局有否计划把陪审团制度延用于区域法院;如有,工作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预计把陪审团制度延用于区域法院所需增加的陪审员人数为何;及
(五)
鉴于司法机构已接纳使用加路连山道部分用地兴建新的区域法院综合大楼,当局有否为达致可在该大楼內进行陪审团审讯而需要的设施作出规划;如否,原因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