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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21-11
立法会
议程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3项附属法例及15份其他文件载于
附录1
向本会发言的官员
文件
政务司司长
回应《申诉专员年报2020》的政府覆文
(附录1第14项)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蒋丽芸议员
(抗疫措施)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易志明议员
(分拆运输及房屋局的建议)
政务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梁美芬议员
(管理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产)
律政司司长
4.
郑松泰议员
(冻结市民的银行戶口)
保安局局长
5.
陈克勤议员
(政府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锺国斌议员
(违例泊车问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
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
保安局局长
IV.
议员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1.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222及223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
蒋丽芸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3
2.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235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
蒋丽芸议员
议案措辞
:
附录4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0年12月16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2020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5号)规例》
2020年第252号
2.
《2020年渡轮服务(天星小轮有限公司)(船费厘定)(修订)令》
2020年第253号
3.
《2020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附表6)公告》
2020年第254号
其他文件
4.
奖券基金
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帐目(包括审计署署长报告)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5.
保险业监管局
2019-20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财政司司长提交)
6.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报告及帐目(包括审计署署长报告)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7.
平等机会委员会
2019/20年报(包括财务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提交)
8.
香港旅游发展局
年报2019/20(包括独立核数师报告及财务报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9.
社会工作训练基金
基金受托人第五十九份年度报告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10.
医院管理局公私营协作基金
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11.
医院管理局
2019-2020年报(包括独立核数师报告及经审核的财务报表)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12.
撒玛利亚基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基金报告书、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13.
海洋公园公司
2019-2020业绩报告(包括核数师报告及财务报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14.
回应《申诉专员年报2020》的政府覆文
(
政务司司长
提交,并
向本会发言
)
15.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向行政长官提交二O一九年周年报告(连同依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589章)第49(4)条作出的陈述)
(保安局局长提交)
16.
警察福利基金
2019至2020年度年报(包括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保安局局长提交)
17.
警察子女教育信托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托基金
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年度报告(包括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保安局局长提交)
18.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6/20-21号报告
(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附录2
于2020年12月16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蒋丽芸议员
抗疫措施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易志明议员
分拆运输及房屋局的建议
政务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梁美芬议员
管理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产
律政司司长
4
郑松泰议员
冻结市民的银行戶口
保安局局长
5
陈克勤议员
政府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锺国斌议员
违例泊车问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田北辰议员
上坡地区自动扶梯和升降机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黃国健议员
"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9
柯创盛议员
大屿山南部的封闭道路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陈恒镔议员
发展本地旅游产品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1
郭伟强议员
减少废物
环境局局长
12
马逢国议员
对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别的援助
民政事务局局长
13
陆颂雄议员
零售业"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4
周浩鼎议员
东涌的发展及配套设施
发展局局长
15
吴永嘉议员
遙距营商计划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6
陈振英议员
创新及科技发展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7
麦美娟议员
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制度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陈沛然议员
社区会堂和社区中心的设施
民政事务局局长
19
葛珮帆议员
长者福利和就业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易志明议员
协助车辆维修业取得维修资讯及技术
环境局局长
21
陈克勤议员
乡村的防洪措施
发展局局长
22
周浩鼎议员
基层医疗健康服务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抗疫措施
蒋丽芸议员问:
上月爆发的新一波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来势汹汹,确诊者人数和感染源头不明个案数目均破纪录急升。关于抗疫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意见指出,强制全民检测有助找出大部分无症状感染者,截断传播链,从而纾缓疫情,政府在何种情况下会考虑推行强制全民检测;
(二)
鉴于现时不少市民怀疑因出席私人聚餐或派对而被感染,政府会否立法把禁止群组聚集和餐饮业防疫措施的规定,延伸至私人场所;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效法內地城市实施的健康码制度,限制未能出示电子健康码以证明健康情况的人士进入某类场所或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分拆运输及房屋局的建议
易志明议员问:
运输及房屋局负责市民居住及出行两大政策范畴,即既要制订房屋政策、推行解决房屋问题的措施,亦要制订关于航空服务、陆路及水上交通和物流发展的运输政策,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选运输及物流枢纽和国际海运中心的地位。鉴于该局工作繁重,社会一直有声音建议把该局分拆为两个政策局,而行政长官曾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表示,她认同有此需要,而政府会就如何落实该建议展开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研究的范围、考虑中的方案、迄今所得进展,以及实施有关方案的时间表?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管理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产
梁美芬议员问:
终审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颁下判决,裁定华懋慈善基金(下称"基金")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产(下称"该遗产"),而不是以无条件馈赠形式接收该遗产;此外,律政司司长和基金董事会须就该遗产制订管理计划,包括成立监管机构,以确保该遗产按龚女士的遗愿作慈善用途。然而,判决颁下至今已5年多,但该监管机构尚未成立,而该遗产仍由法庭委任的临时遗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据报,该管理人每年从该遗产支取高达6,000万元的收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该遗产现时的总值、管理人及相关人士由2012年至今的收费总额,以及过去3年每年从该遗产拨出作慈善用途的款额;
(二)
律政司司长作为慈善事务守护人,如何监察该遗产的开支属合理和必要,以确保该遗产不会被高昂的管理费蚕食,致使其可作慈善用途的资源大幅减少;及
(三)
律政司司长会否要求基金加快处理成立监管机构的事宜,令该遗产可尽快用于慈善用途,包括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市民?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冻结市民的银行戶口
郑松泰议员问:
据报,一名保释候审的港人在境外宣布流亡海外后,发现自己及家人名下数个银行戶口的数百万元存款全数被冻结,但部分戶口在一天后被解封。警方其后承认,已把一名潜逃港人的85万元存款冻结。有市民质疑,警方的上述做法可能违反《基本法》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文,并会打击公众对香港金融体系的信心,损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执法部门可否在沒有获法庭发出限制令下,指示银行冻结任何涉嫌犯法人士戶口內的存款;如果可以,法律依据为何;
(二)
执法部门在甚么情况下会在短时间內把已冻结的存款解封;及
(三)
冻结弃保潜逃人士及其家人的资产是否警方的一贯做法;如是,政府如何确保该做法不会削弱国际社会对香港金融体系的信心?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政府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
陈克勤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1月公布,"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下称"优惠计划")的合资格年龄,将由65岁下调至60岁。行政长官在11月表示,政府已大致完成评估,并会在有效打击和防止滥用的前提下,把该措施所需拨款纳入下个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以逐步落实该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推展该措施的最新进展;预计该措拖实施首3年每年招致的经常性开支,以及当中行政费用所占的百分比;
(二)
有否估算本年1月至今,因优惠计划遭滥用而招致的公帑开支;现时活跃使用的长者八达通卡数目,以及该数目与经常出行的长者人数是否吻合;及
(三)
本年1月至今,运输署实地监察调查而发现怀疑滥用优惠计划的个案宗数;鉴于去年运输署只发现11宗有关个案,有否检讨该部门是否执法不力,以及将采取甚么新措施防止优惠计划遭滥用?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违例泊车问题
锺国斌议员问:
有市民指出,自去年6月反修例风波爆发以来,全港各区违例泊车(下称"违泊")问题严重。违泊除了造成交通阻塞,亦危及行人安全。即使近期警方加强打击违泊,但情况未见明显改善。该等市民认为,这情况与港人守法意识下降有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本年6月至11月,每月警方就违泊车辆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并按警察总区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数字与过去3年同期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
过去3年,每月警方和运输署分别接到市民就违泊问题作出的投诉数目,以及当中警方未有即时处理的数目;去年的相关数字与之前两年的有否巨大差异;及
(三)
当局会采取甚么新措施打击违泊,以及提升驾驶人士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上坡地区自动扶梯和升降机
田北辰议员问:
政府于2009年订立了一套机制,用以评审上坡地区自动扶梯连接系统和升降机系统("上坡系统")的建议("评审机制")。政府为当时收到的建议进行初步筛选及评分后,决定推展当中18项建议("首批项目")。2017年,政府宣布会展开顾问研究,检讨及改善评审机制,而当时政府共接获114项上坡系统的建议。政府于2019年底表示,计划于2020年內完成对该114项建议的评分及定出优先推展的项目。然而,首批项目大部分现仍未落实。有不少市民希望有关项目及建议早日落实,免却他们每日攀登长斜路或逾百级楼梯之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首批项目的最新落实情况;
(二)
对上述114项建议的初步筛选及评分,并定出优先推展项目的工作是否已完成;如是,详情为何;如否,预算完成日期为何;
(三)
有否计划在未来3年內采纳更多上坡系统建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评分准则中"受惠人数及对象"项目的最高得分为60分,而其下的两项因素,即"建议的上坡系统的每日预计人流"及"受惠范围內年届65岁或以上的人口比例,以及是否设有医院/康复中心/护养院",最高得分分别为40及20分,但有意见认为该两项因素应占相同比重(即各最高可得30分),以充分顾及年老和行动不便人士的需要,政府会否接纳此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黃国健议员问:
为协助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追踪工作,政府于上月16日推出名为"安心出行"的流动应用程式("该应用程式"),供市民自愿下载使用。其后,政府要求所有开放营业的餐饮业务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的表列处所,须于本月3日前向政府申请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二维码"),并须在收到二维码后两个工作天內在处所入口当眼位置展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已获发二维码的处所数目,以及该应用程式的下载量;有否估计有多少人曾使用该应用程式;
(二)
会否加强该应用程式的功能,包括当使用者进入已展示二维码的处所时自动向他们推送通知,提醒他们扫描二维码以记录行程;
(三)
会否研发其他追踪工具,以供沒有使用智能电话的人士(例如长者及贫困人士)免费使用;及
(四)
会否强制市民下载及使用该应用程式,并引入相关罚则,以提高防疫工作的成效?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大屿山南部的封闭道路
柯创盛议员问:
政府已把大屿山南部("屿南")的道路划为封闭道路,任何人士必须持有有效的《大屿山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许可证》"),才可驾驶车辆进入该等道路。有屿南居民指出,运输署目前就每个屿南住宅或商业单位只会签发最多一张《许可证》,对他们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把屿南道路划为封闭道路的理据为何;政府何时作出有关决定,以及自何时起把屿南道路划为封闭道路;
(二)
运输署现已发出的《许可证》数目,并按车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
鉴于有屿南居民指出,政府出售的部分屿南土地的契约订明,总面积为2 200平方呎以上的屿南新建住宅单位须配备最少两个车位,运输署有何理据就每个住宅单位最多只签发一张《许可证》;运输署会否考虑就每个住宅单位签发多于一张的《许可证》;及
(四)
会否逐步开放屿南道路,以配合屿南的发展需要?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发展本地旅游产品
陈恒镔议员问:
政府于2017年公布《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其中四大发展策略之一是培育及拓展具本地及国际特色的旅游产品及项目。该策略下的5年实行目标包括:发展绿色旅游,以及促进本地历史古迹、文化、创意旅游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为达至上述目标所实施的各项短、中期措施的最新进展和成效为何;
(二)
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令访港旅客绝迹,当局会否加大力度开发为港人而设的本地旅游产品,以支援旅游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当局有否计划发展休闲农场作为旅游产品,并提供以下支援:(i)简化有关牌照及兴建接待旅客农舍的申请程序和便利有关申请,以及(ii)协助该等农场向市民推广其本地特色农产品;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减少废物
郭伟强议员问:
受疫情影响,近月大部分市民减少外出用膳,转而购买外卖食物,以致即弃的纸及塑胶餐具的使用量急增。该等难以自然降解的餐具被当作家居废物丟弃,对生态环境带来沉重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就即弃餐具所用物料及使用等事宜作出规管,例如规定食肆只可采用由可自然降解物料制造的餐具;
(二)
现时有否政策妥善处理被丟弃的即弃餐具;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研究,推行即弃餐具回收计划会遇到甚么困难;及
(四)
有否评估,政府现时为支持回收业而推行的措施在创造职位方面的成效;会否进一步推动回收业的发展(例如推出即弃餐具回收计划),以减少被丟弃的废物,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对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别的援助
马逢国议员问:
关于政府在疫情下对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别的援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透过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下述支援措施的最新落实情况,包括(a)接获申请数目、(b)已批准申请数目、(c)拒绝部分申请的主要原因、(d)已发放资助总额,以及(e)承担额现时的结余(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A)
第一轮支援措施下的艺术文化界资助计划、
(B)
第二轮支援措施下的措施:
(i)
向学校兴趣班提供者发放的纾困资助、
(ii)
向注册体育教练发放的一次性补助金、
(iii)
游戏机中心资助计划、
(iv)
健身中心资助计划、
(v)
游乐场所牌照持有人资助计划、
(vi)
公众娛乐场所牌照持有人资助计划、
(vii)
康体用地资助计划、
(viii)
向津助非政府福利机构聘用以给服务使用者提供训练和指导的特约工作人员提供的补助金、
(ix)
向创意产业提供的支援,以及
(x)
向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元创方和反转天桥底行动的营运机构提供的资助,以及
(C)
第三轮支援措施下的措施(包括以上第(i)至(vii)项的措施):
(viii)
体育处所资助计划、
(ix)
津助非政府福利机构兴趣班导师补助金计划、
(x)
艺术文化界资助计划-向个人艺术从业者及自由职业者提供资助、
(xi)
电影院资助计划、
(xii)
向举办流行音乐会的表演行业公司提供的资助,以及
(xiii)
艺术文化界资助计划-为艺术空间及赛马会创意艺术中心租戶减免租金;
支援措施的轮次:
措施
(a)
(b)
(c)
(d)
(e)
(二)
会否考虑利用各项措施的承担额结余进一步加强对业界的支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政府经考虑本人所提建议后,推出了"烟火及特别效果技术员资助计划",向合资格的特别效果技师及助理提供一笔过资助,该计划的承担额为何,以及预计有多少人受惠;
(四)
鉴于政府统计处就本年7月至9月失业人口发表的统计数字显示,艺术、娛乐及康乐活动业的失业率为11.4%,该数字是否已包含失业的业內自由职业者;如否,政府是否掌握该等人士的失业情况,以及有何措拖进一步支援业內人士(特别是自由职业者);
(五)
有否按疫情发展检讨及更新协助业界复苏的策略;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会否考虑参考政府在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疫情过后的做法,举办一系列文化及体育活动以带动社会重拾朝气;如会,详情为何,以及会否考虑优先与本地的艺术和体育团体合作举办相关活动?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零售业"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
陆颂雄议员问:
零售业"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职学计划")自2014年至2017年共举办了4期基础文凭课程。关于职学计划在2018年以来的推行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基础文凭课程自2018年至今共举辧了多少期;每期的(i)收生人数、(ii)退学人数(并按退学原因分类的数字)、(iii)毕业生数目、(iv)毕业日期,以及(v)现时仍然受雇于培训期间的雇主的毕业生人数;
(二)
参与职学计划的雇主分别为基础文凭课程第四期后的毕业生提供的职位总数;当中分别有多少个职位的每月基本工资(即底薪)为(a)11,000元或以上及(b)少于11,000元,以及后者当中分别有多少个职位的每月基本工资(i)少于5,000元、(ii)为5,000元至7,000元、(iii)为7,001元至9,000元,以及(iv)为9,000元以上;
(三)
基础文凭课程第四期后的毕业生当中,(i)现仍任职零售业的人数(并按他们从事的职位及月薪组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现已离开零售业的人数(并按离开原因列出分项数字);及
(四)
最新一期基础文凭课程的收生人数及参与雇主数目为何;该等数目与第一期的相关数目比较的结果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东涌的发展及配套设施
周浩鼎议员问:
政府正于东涌推展多个公营房屋发展计划,以提供约20 700个住宅单位供63 800人居住。该等计划预计会于2024至2028年期间陆续落成入伙。另外,政府正推展扩展东涌新市镇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港铁东涌线延线的东涌东站及东涌西站预计最快要到2029年才落成,政府会否推行短期的交通改善措施,例如加强巴士服务、改善道路网络,以及增设泊车位;会否加快落实东涌线延线项目;
(二)
鉴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正进行提升东涌线信号系统的工程,以加密列车班次和增加载客量,政府是否知悉该工程的最新进展;
(三)
兴建大屿山P1公路工程的最新进展,以及预计竣工及通车日期分别为何;
(四)
鉴于路政署于2018年展开的十一号干线可行性研究包括探讨有否需要规划青衣至大屿山连接路,该连接路的探讨有何进展;
(五)
有否因应东涌人口的增长,制订加强该区的(i)社区服务、(ii)教育服务及(iii)其他公共服务的计划;
(六)
会否就扩展东涌新市镇计划加强环境缓解措施,以减少有关工程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包括定期监察相关工程可能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及其他环境问题;及
(七)
政府在推行东涌第23区一期兴建房屋计划时,会否重置该处的东涌社区服务综合大楼內的社区服务单位?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遙距营商计划
吴永嘉议员问:
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遙距营商计划",目标是透过快速批核的方式,资助企业在疫情期间采用资讯科技方案,开拓遙距业务。每间企业可提交最多两项申请,合共可获最高30万元的资助。该计划已于本年10月31日截止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该计划下收到的38 572宗申请当中,至今分别有多少宗获批、审批中,以及被拒绝;已批出的资助总额,以及平均每宗成功申请的资助额;有多少家企业的两项申请均获批;
(二)
有多少家企业于申请获批后放弃参与该计划;当局有否主动了解它们放弃的原因及向它们提供其他支援;如有,详情为何;
(三)
由于疫情反覆,当局会否考虑重新开放该计划接受申请,并容许已提交两项申请的企业提交新申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当局会否考虑将该计划恒常化,并上调每家企业可获批的资助总额;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该计划的秘书处有否兌现在大约10个工作天內通知申请者有关结果的服务承诺;如否,平均每宗申请的审批时间为何;及
(六)
鉴于据报该计划的查询热线难以接通,当局有否了解该问题并作出改善;如有,详情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创新及科技发展
陈振英议员问:
本年10月,中共第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当中建议"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此外,据报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最近表示,中央将进一步支持香港巩固及提升竞爭优势,建设国际创新及科技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制订指标,用以衡量香港是否已发展成国际创新及科技中心;如有,详情为何,以及香港的现况与该等指标的距离为何;
(二)
有否就香港发展成国际创新及科技中心制订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市场调查机构预计,本年全球数码转型的支出将上升至约10万亿元,按年增长10.4%,反映企业在疫情下积极透过数码转型求存,政府有否详细的计划,协助企业加速数码转型,以及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制度
麦美娟议员问:
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发牌委员会")于本年9月指明本年12月31日为申请人就审核中的暂免法律责任书申请提交文件/资料的限期。据报,大部分该等申请尚未夹附全部所需文件/资料,因此有关的私营骨灰安置所(当中包括历史悠久的大型骨灰安置所)有可能因未能在此限期前提交所需文件/资料而须结业,届时大量骨灰将需要被移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发牌委员会共接获多少宗暂免法律责任书申请,以及当中至今分别有多少宗(i)获批准、(ii)遭拒绝、(iii)被撤回及(iv)审核中;
(二)
有否估计,有多少间已提交暂免法律责任书申请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最终须结业,以及该等处所內分别有多少个(i)未售出、(ii)已售出但尚未存放骨灰及(iii)已存放骨灰的龛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第(二)项所述的私营骨灰安置所一旦结业,政府如何(i)确保其內存放的骨灰获妥善安置,以保障龛位购买人的消费者权益,以及(ii)向该等购买人提供支援,以确保他们不会求助无门;及
(四)
有否制订应变计划,处理第(二)项所述的私营骨灰安置所结业后出现大量骨灰需另觅地方暂时存放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社区会堂和社区中心的设施
陈沛然议员问:
有不少市民期望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管理的社区会堂和社区中心("会堂/中心")的设施能物尽其用,使更多社区活动和跨代共融活动得以在该等场地举行,以促进社区归属感及社会和家庭和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关于会堂/中心的会议室及多用途礼堂(包括舞台)的下述资料:(i)它们的平均每月使用率、(ii)平均每宗租用申请的处理时间、(iii)平均每名成功申请人轮候使用该等设施的时间,以及(iv)因违反租用该等设施的条款而遭记分的团体数目及其主要违反哪些条款,并按区议会分区及会堂/中心名称以表列出该等资料;
(二)
鉴于少数民政事务处酌情准许个人及商业机构租用会堂/中心的设施,以举办社区建设活动(无论该等人士/机构会否从有关活动获得利润),但大部分民政事务处不容许该等人士/机构租用有关设施,民政总署会否统一各区租用会堂/中心设施的准则,准许个人及商业机构租用该等设施,以增加多元化的社区活动供居民参与,同时提升会堂/中心设施的使用率;
(三)
民政总署会否跟随部分商场的做法,放宽会堂/中心设施的租用条件及管理规则,容许导盲犬进入,以方便视障人士使用该等设施及参与活动;及
(四)
鉴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在6个地区推行宠物共享公园试验计划,开放有关公园让市民携同宠物入內,让不同的使用者在共融的环境下使用公园设施,民政总署会否跟随该做法,准许市民携同宠物进入会堂/中心,以回应社区的需求?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长者福利和就业
葛珮帆议员问:
政府于今年1月公布,会扩大"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优惠计划"),把合资格年龄由65岁下调至60岁,以及会修订长者生活津贴计划。有不少市民反映,除了改善长者福利外,政府亦应鼓励长者(特别是俗称"银龄⼈⼠"的60⾄64岁人士)就业和参与社区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于上月表示,会把扩大优惠计划所需拨款纳入下个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以逐步落实该措施,扩大优惠计划的具体实施日期为何;
(二)
鉴于政府表示会研究向60岁或以上人士发出內含社会福利署所发"长者卡"功能的个人八达通卡,该项研究的进度及有关措施的实施日期为何;
(三)
鉴于政府表示会(i)把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现为每月2,770元)和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现为每月3,715元)合而为一、(ii)把每月津贴额划一至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水平,以及(iii)提高申请该项津贴的资产限额(单身长者为50万元及长者夫妇为75万元),该等措施的实施日期为何;
(四)
政府会否考虑把60岁或以上的在职人士的薪俸稅稅率减半,以鼓励长者继续工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于有不少因年届60岁而须从现有岗位退下来的人士希望再就业、从事兼职工作以至创业,政府会否(i)制订退休后重新受雇的相关法例及理顺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相关安排,以及(ii)推出措施鼓励雇主提供更多适合长者的岗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有何新措施鼓励银龄⼈⼠在社区积极参与邻里互助、义务服务及社会事务?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协助车辆维修业取得维修资讯及技术
易志明议员问:
据悉,欧盟四期及以后各期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广泛采用电子化部件,车辆维修业需取得车辆制造商为该等车辆开发的车载自我诊断系统检查器及软件,以及原厂测试所得数据("维修所需软硬件"),才可有效维修该等车辆的主要部分。有本地车辆维修业人士表示,车辆维修工场普遍难以负担为各型号车辆购备维修所需软硬件,因此车主只能把待修车辆送回车辆经销商指定的维修工场维修,而在欠缺竞爭下,后者提供的维修服务既未能满足市场所需,亦收费偏高。这情况令运输业的营运成本增加,以及车辆维修业的生存空间日渐缩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家及百分比的车辆维修工场结业,以及当中有多少家是因未能负担维修车辆所需软硬件而结业;
(二)
鉴于欧洲联盟("欧盟")已规定车辆制造商须确保独立的维修商可容易、不受限制及经标准化途径取得车辆的维修保养资讯,而且不可差别对待认可经销商和维修工场,政府会否规定新型号车辆的本地经销商须在车辆维修业人士支付合理费用后,提供维修所需软硬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政府在2016年2月17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政府会跟随欧盟的做法,在法例中加入车辆制造商须开放维修技术的规定,修例工作的进展为何;有否主动向车辆维修业了解车辆制造商开放维修技术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有何措施协助车辆维修业界掌握最新的车辆维修资讯及技术?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乡村的防洪措施
陈克勤议员问:
随着全球暖化日益加剧,近年极端天气袭港的情况越见频繁。本年多次暴雨期间,某些乡村(包括新界东的下述乡村:打鼓岭的罗湖村、坪洋村和李屋村;大埔的张屋地村、鱼角村、船湾詹屋村、船湾陈屋村、黃鱼滩村和䃟头角村;以及沙田的虾地下村)出现严重水浸,威胁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于乡村的防洪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相关政府部门就上述乡村水浸问题采取的跟进行动;会否推出改善措施;如会,时间表为何;
(二)
本年1月至今,政府接获多少宗乡村水浸事故的报告,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该等事故当中,分别有多少宗的原因涉及(i)渠口淤塞及(ii)渠道排洪能力不足的问题;就该等水浸事故采取的跟进行动的详情及进展;有多少处地点的水浸问题尚待解决,以及有关的详情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最近建议进行多项地区小型工程项目,以解决某些乡村的水浸问题,但有不少村民反映,部分项目(例如大埔䃟头角村的项目)迟迟未获当区区议会批出拨款,因而落实无期,政府会如何解决该问题;会否强化政府在推展地区工程的角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基层医疗健康服务
周浩鼎议员问:
为扭转现时"重治疗,轻预防"的医疗体制和观念,政府计划在全港18区设立规模完备的地区康健中心("康健中心")或规模较小、属过渡性质的地区康健站,以加强地区为本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以及鼓励市民维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及加强自我和家居照顾的能力,从而减少专科服务及住院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葵青地区康健中心自去年9月投入服务以来,分别有多少名会员获提供(i)基本健康风险评估及(ii)糖尿病与高血压筛查服务,以及有多少名糖尿病或高血压患者获纳入慢性疾病管理计划;
(二)
现时分别有多少名急性心肌梗塞后期、中风及髋骨折后的人士正接受葵青地区康健中心提供的社区复康服务;
(三)
鉴于政府计划在本届任期內,在7个地区(即葵青、深水埗、黃大仙、荃湾、元朗、屯门及南区)设立康健中心,以及在11个地区设立地区康健站,设立该等设施的工作(包括选址)的进展及其他详情,以及具体的设立日期为何;及
(四)
会否考虑扩阔康健中心的疾病筛查服务范围至涵盖子宮颈癌、乳癌及大肠癌?